1. 安監站對塔吊資料檢查監理要有哪些資料
塔吊安裝前監理要對塔吊基礎的混凝土強度進行檢查,滿足安裝要求才同意施工單位安裝,安裝時還要檢查必須有主管部門蓋紅章的告知書、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塔吊的備案資料、安裝合同、安裝技術交底、安裝單位管理人員資質、安裝工人特種作業資格證、安裝和拆卸方案、主管部門的檢測合格證書等資料、准運證(如果沒有施工許可證就缺此證)、塔吊司機和司索的特殊工種上崗證,還有監理定期檢查塔吊的一些記錄資料,如塔身垂直度的測量檢查記錄、塔吊基礎沉降情況檢查記錄、塔吊鋼絲繩、卡扣、電氣、滑輪潤滑等安全檢查資料。
2. 施工升降機報監理審核時是否應提供產品合格證、設備監管卡和機械編號牌
《建築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2010l 中規定,施工升降機報監理審核時應提供: 1 施工升降機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起重機械製造監督檢驗證書、備案證明等文件;
2 施工升降機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3 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3. 機械進場監理需審查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施工單位材料進場後,監理需對進場的材料、配件及設備應當檢查驗收:
材料進場後,施工方應及時上報進場的材料、配件及設備等加蓋銷售單位紅章的質量證明文件給項目監理機構,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材料,還應有監理現場見證,施工方取樣,送檢至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後將復試報告一並上報至項目監理機構。
監理人員收到相關資料後,進場驗收,合格後在《材料、配件及設備報驗單》上簽字蓋章,施工方方可將該批材料、配件、設備用於該工程上。
關於份數,一般報三份,監理部留一份,甲方一般不要,因為最後還要有一套完整的竣工資料給他們,剩下的返回給施工單位。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必須辦理有關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認真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施工中應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技術標准及合同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工程竣工後,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供應的設備等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
4. 機械進場應交給監理哪些資料
[陸國智]
應交給監理:
1、機械設備檢驗報告,以證明進場機械性能完好,租賃的機械向租賃公司索取;
2、操作人員資格證書,一般為特殊作業操作證;
3、機械設備進出場報驗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