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舊規:一般的房間排煙,要求開窗面積大於地面面積2%就可以自然排煙不做機械排煙。
這個是大於室內建築面積的2%的,按照以前的標注是呢哈記得審核備案的還是在以前的驗收的,按照新規范設計的才是按照50016-2014驗收的。
⑵ 1.各個房間設有窗戶可以自然排煙,但是內走道有30M長,還需要設置機械排煙么
1,如果內走道可來以開窗,或者設置采自光井,且面積不小於走道面積的百分之二,最遠點到窗或採光井距離不大於30米,則滿足自然排煙條件,可不設機械排煙,否則就要設。2,米業車間很可能是丁類,甚至是戊類,具體要看車間的操作工種了,但丙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1800平米的車間如果是丁類或戊類車間自然可以不做,但要是需要排煙設施的其他類車間,分兩種情況,要是可開啟外窗面積滿足要求,即不小於總面積的百分之二,且車間長寬尺寸至少有一個不大於60米(最遠點到排煙口距離不大於30米),則可以自然排煙,否則就要設機械排煙。
⑶ 一類高層建築裙樓一層3000㎡設計為商業,現該為商鋪100平方米以內一間,可以不裝自動噴淋和機械排煙嗎
當二裝消防設施要求低於主體消防設施要求時,按主體要求設置;
當二裝消防設施要求內高於主體消防設容施要求時,按二裝要求設置。
本案主體工程為一類高層,按規范應該設置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所以二裝商業改商鋪時,不能減刪商鋪內的噴淋設施,只能調整改造。
《高規》8.4.1.2 面積超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無窗房間或設固定窗的房間,應設置機械排煙。
《高規》8.2.2.4 需要排煙(自然排煙)的房間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於該房間面的2%。
根據以上二條,那麼100m2以內的商鋪無須設置機械排煙和自然排煙。100m2以上的房間,當不設置機械排煙時,自然排煙須滿足可開啟外窗面積不小於房間面積的2%。
另補充一下上面的朋友:《高規》5.1.2 高層建築內的商業營業廳、展覽廳等,當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且採用不燃燒或難燃燒材料裝修時,地上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築面積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築面積為2000m2。
⑷ 走道長度70米,中間有開窗,要做機械排煙嗎
,長度大於20米的內走道,都要設置機械排煙系統。如果走道有窗戶,且開窗面積占走道面積的2%-5%,滿足自然排煙,可不設機械排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