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圍堰類型及圍堰適用條件是什麼
1)土石圍堰:
A土圍堰:水深≤1.5m;流速≤0.5m/s,河邊淺灘,
B土袋圍堰:水深≤3m;流速≤1.5m/s,
C竹、鉛絲籠圍堰:水深4m以內,河床難以打樁,流速較大。
2)板樁圍堰:
A鋼板樁圍堰:深水或深基坑,流速較大的堅硬河床,防水性好,整體剛度較強。
B鋼筋砼板樁圍堰:深水或深基坑,流速較大的堅硬河床,除用於擋水防水外還可作為基礎結構的一部分,亦可拔除周轉使用,能節約大量木材。
3)鋼套筒圍堰:流速≤2m/s,覆蓋層較薄,平坦的岩石河床,埋置不深的水中基礎,也可用於修建樁基承台。
4)雙壁圍堰:大型河流的深水基礎,覆蓋層較薄、平坦的岩石河床。
8、土圍堰施工要求:
1)築堰材料採用黏性土、粉質黏土或砂夾黏土。填土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
2)築堰前,必須將雜物、石塊及樹根等清除干凈。
3)堰頂寬度可為1~2m.機械挖基時不宜小於3m.堰外邊坡迎水流一側坡度宜為1:2~1:3,背水流一側可在1:2之內。內坡腳與基坑的距離不得小於1m.
9、土袋圍堰施工要求:
1)圍堰兩側用草袋、麻袋、玻璃纖維或無紡布袋裝土堆碼。袋內裝不滲水的黏性土,裝土量為土袋容量的1/2~1/3.袋口應縫合。圍堰中心部分可填築黏土及黏性土芯牆。
2)堆碼土袋,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
10、鋼板樁圍堰施工要求
1)有大漂石及堅硬岩石的河床不宜使用鋼板樁圍堰(打不進去)。
2)施打順序一般為從上游分兩頭向下游合龍。
3)鋼板樁可用錘擊、振動、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方法。
11、鋼筋砼板樁圍堰施工要求:
1)沉入砂礫層的板樁樁頭,應增設加勁鋼筋或鋼板。
2)目前採用空心板樁較多。空心多為圓形,用鋼管作芯模。
12、套箱圍堰施工要求:
下沉套箱前,同樣清理河床,若套箱設置在岩層上時,應整平岩層。當岩面有坡度時,套箱底的傾斜度應與岩面相同,以增加穩定性並減少滲漏。
11、雙壁鋼圍堰施工要求:
1)鋼圍堰浮運定位時,應對浮運、就位和灌水著床時的穩定性進行驗算。宜在白晝無風或小風時浮運。在浮運、下沉過程中,圍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應小於1m.
2)鋼圍堰澆築水下封底混凝土之前,應清基,並由潛水員逐片檢查合格後方可封底。
12、地基處理的分類:按地基處理的作用機理,大致分為土質改良、土的置換、土的補強等三類。
13、地基處理的方法,根據其作用和原理大致分為六類。(具體見P39表)地基處理的范圍至少應寬於基礎之外0.5m.
1)碾壓及夯實:適用於碎石土、砂土、粉土、低飽和度的黏性土、雜填土等,對飽和黏性土應慎重採用。
2)換土墊層:適用於處理暗溝、暗塘等軟弱土的淺層處理。
3)排水固結:處理飽和軟弱土層,對於滲透性極低的泥炭土,必須慎重對待。
4)振密擠密:處理松砂、粉土、雜填土及濕陷性黃土。
5)置換及拌入:黏性土、沖填土、粉砂、細砂等,對於不排水剪切強度Cu<20kPa慎用。
6)加筋:軟弱土地基、填土及陡坡填土、砂土。
2. 干貨分享四大圍堰類型施工方法匯總
一、圍堰施工的一般規定
(1)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2)圍堰應減少對現狀河道通航、導流的影響。對河流斷面被圍堰壓縮而引起的沖刷,應有防護措施(包括河岸與堰外邊坡)。(3)堰內平面尺寸應滿足基礎施工的需要。(4)圍堰應防水嚴密,不基友得滲漏。(5)圍堰應便於施工、維護及拆除。圍堰材質不得對現況河道水質產生污染。(6)堰體外坡面有受沖刷危險時,應在外坡面設置防沖刷設施。(7)圍堰外形一般有圓形、圓端形(上、下游為半圓形,中間為矩形):矩形、帶三角的矩形等。圍堰外形直接影響堰體的受力情況,必須考慮堰體結構的承載力和穩定性。圍堰外形戚哪還應考慮水域的水深,以及因圍堰施工造成河流斷面被壓縮後,流速增大引起水流對圍堰、河床的集中沖刷,對航道、導流的影響。二、各類圍堰適用范圍:
圍堰類型及適用條件 表1K412021
三、土圍堰施工要求
(1)築堰材料宜用黏性土、粉質黏土或砂質黏土。填出水面之後應進行夯實。填土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2)築堰前,必須將築堰部位河床之上的雜物、石塊及樹根等清除干凈。(3)堰頂寬度可為1~2m。機械挖基時不宜小於3m。堰外邊坡迎水流一側坡度宜為1:2~1:3,背水高鋒碼流一側可在1:2之內。堰內邊坡宜為1:1~1:1.5。內坡腳與基坑邊不得小於1m。
四、土袋堰施工要求
(1)圍堰兩側用草袋、麻袋、玻璃纖維袋或無紡布袋裝土堆碼。袋中宜裝不滲水的黏性土,裝土量為土袋容量的1/2~2/3。袋口應縫合。堰外邊坡為1:0.5~1:1,堰內邊坡為1:0.2~1:0.5。圍堰中心部分可填築黏土及黏性土芯牆。(2)堆碼土袋,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上下層和內外層的土袋均應相互錯縫,盡量堆碼密實、平穩。(3)築堰前,堰底河床的處理、內坡腳與基坑的距離、堰頂寬度與土圍堰要求相同。
五、鋼板樁圍堰施工要求
(1)有大漂石及堅硬岩石的河床不宜使用鋼板樁圍堰。(3)施打鋼板樁前,應在圍堰上下游及兩岸設測量觀測點,控制圍堰長、短邊方向的施打定位。施打時,必須備有導向設備,以保證鋼板樁的正確位置。(4)施打前,應對鋼板樁的鎖口用止水材料捻縫,以防漏水。(5)施打順序一般從上游向下游合龍。(6)鋼板樁可用錘擊、振動、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辦法。(7)經過整修或焊接後的鋼板樁應用同類型的鋼板樁進行鎖口試驗、檢查。接長的鋼板樁,其相鄰兩鋼板樁的接頭位置應上下錯開。(8)施打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樁的位置是否正確、樁身是否垂直,否則應立即糾正或拔出重打。六、鋼筋混凝土板樁圍堰施工要求
(1)板樁斷面應符合設計要求。板樁樁尖角度視土質堅硬程度而定。沉入砂礫層的板樁樁頭,應增設加勁鋼筋或鋼板。(2)鋼筋混凝土板樁的製作,應用剛度較大的模板,榫口接縫應順直、密合。如用中心射水下沉,板樁預制時,應留射水通道。(3)目前鋼筋混凝土板樁中,空心板樁較多。空心多為圓形,用鋼管作芯模。板樁的榫口一般圓形的較好。樁尖一般斜度為1:2.5~1:1.5。七、套箱圍堰施工要求
(1)無底套箱用木板、鋼板或鋼絲網水泥製作,內設木、鋼支撐。套箱可製成整體式或裝配式。(3)下沉套箱前,同樣應清理河床。若套箱設置在岩層上時,應整平岩面。當岩面有坡度時,套箱底的傾斜度應與岩面相同,以增加穩定性並減少滲漏。八、雙壁鋼圍堰施工要求
(1)雙壁鋼圍堰應作專門設計,其承載力、剛度、穩定性、錨錠系統及使用期等應滿足施工要求。(2)雙壁鋼圍堰應按設計要求在工廠製作,其分節分塊的大小應按工地吊裝、移運能力確定。(3)雙壁鋼圍堰各節、塊拼焊時,應按預先安排的順序對稱進行。拼焊後應進行焊接質量檢驗及水密性試驗。(4)鋼圍堰浮運定位時,應對浮運、就位和灌水著床時的穩定性進行驗算。盡量安排在能保證浮運順利進行的低水位或水流平穩時進行,宜在白晝無風或小風時浮運。在水深或水急處浮運時,可在圍堰兩側設導向船。圍堰下沉前初步錨錠於墩位上游處。在浮運、下沉過程中,圍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應小於1m。(5)就位前應對所有纜繩、錨鏈、錨錠和導向設備進行檢查調整,以使圍堰落床工作順利進行,並注意水位漲落對錨錠的影響。(6)錨錠體系的錨繩規格、長度應相差不大。錨繩受力應均勻。邊錨的預拉力要適當,避免導向船和鋼圍堰擺動過大或折斷錨繩。(7)准確定位後,應向堰體壁腔內迅速、對稱、均衡的灌水,使圍堰落床。(8)落床後應隨時觀測水域內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沖刷,必要時可在沖刷段用卵石、碎石墊填整平,以改變河床上的粒徑,減小沖刷深度,增加圍堰穩定性。(9)鋼圍堰著床後,應加強對沖刷和偏斜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調整。(10)鋼圍堰澆築水下封底混凝土之前,應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清基,並由潛水員逐片檢查合格後方可封底。(11)鋼圍堰著床後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作為承台模板用時,其誤差應符合模板的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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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圍堰球不下雨可以保持開啟狀態嗎
不能。圍堰必須滿足的要求
(1)圍堰頂耐滾高宜高出施工期間最高水位70cm,最低不應小於50cm,用於防禦地下水的圍堰宜高出水位或地面20~40cm。
(2)圍堰的伍拆外形應適應水流排泄,大小不應壓縮流水斷面過多,以免壅水過高危害圍堰安全,腔畝棗以及影響通航、導流等。圍堰內形應適應基礎施工的要求,並留有適當的工作面積。堰身斷面尺寸應保證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使基坑開挖後,圍堰不至發生破裂,滑動或傾覆。
(3)圍堰要求防水嚴密,應盡量採取措施防止或減少滲漏,以減輕排水工作。對圍堰外圍邊坡的沖刷和築圍堰後引起的河床的沖刷均應有防護措施。
(4)圍堰施工一般應安排在枯水期間進行。

土圍堰施工要求:
1、築堰材料宜用黏性土、粉質黏土或砂質黏土。填土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
2、築堰前,必須將築堰部位河床之上的雜物、石塊及樹根等清除干凈。
3、堰頂寬度可為1~2m。機械挖基時不宜小於3m。內坡腳與基坑的距離不得小於1m。
4. 土石圍堰的施工要求
堰頂寬度可為1-2米。當採用機械挖掘時,應視機械種類確定,但是不宜小於3米。 在注堰之前,必須將堰底下河床的樹根,淤泥,困棗讓石岩做塊及雜物清除干凈。 土石填築應在上游開始至下游開始合龍。 因築堰引汪局起流速增大使堰外坡面有受沖刷危險時,可在外面用草皮,柴排,片石,草袋或土工織物等加以保護。

5. 橋梁工程中有 一種做法叫 築土圍堰 哪位能給我解釋一下 築土圍堰
你說的就是築島圍堰法,具體施工步驟為:
第一步、圍堰施工
1、首先,根據承台的幾何尺寸和現場情況,採用草(麻)袋圍堰築島填芯,圍堰上口按一定坡率放模禪坡,圍堰高度按高出施工時水位1.0m。圍堰內坡角不得侵入鑽孔樁樁位位置。堆碼的草(麻)袋的上下層和內外層應相應錯縫,搭接長度1/2~1/3,堆碼密實平整。
2、草(麻)袋圍堰應用黏土填心,袋內裝入鬆散黏性土後,袋口應縫合,裝填量越為袋容量的60%。流速較大處,外側土袋內可裝粗紗或小卵石。
第二步、打圓木樁施工
1、圓木樁選用長度4米以上,直徑不小於16cm的圓木製成。
2、圓木樁在圍堰填築完畢後必須馬上在圍堰底時打入圓木樁(控制樁長局嫌、入土深度),間距一米一根。
第三步、築島施工
1、先將圍堰中的水用水泵抽干,然後採用土方或石碴進行桐碼手填築。填築時必須分層壓實。
2、在運輸土方時,必須做好河岸與便道的銜接。
3、築島的面積必須滿足鑽孔樁的施工作業需要,高度高於最高施工水位0.5~1.0m。
6. 土方工程施工應避開
(一)人工開手配挖基坑、基槽的安全要求1、人工開挖時,作業人員必須按施工員的要求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作業人員的橫向間距不得小於2m,縱向間羨薯備距不得小於3m,嚴禁掏洞和從下向上拓寬溝槽,以免發生塌方事故。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溝內,以免邊坡塌方。3、在深坑開挖時,要保持坑內通風良好,遇有可疑情況,應該立即停止作業,並且報告上級處理。4、開挖的溝槽邊1m內禁止堆土、堆料、停置機具。1—3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3—5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5、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邊沿處設立兩道護身欄桿。危險處,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6、開挖過程中,作業人員要隨時注意土壁變化的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坑上或槽上,並報告施工員待處理穩妥後,方可繼續進行開挖。7、人員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得從上跳下或踩踏土和壁及其支撐上下。8、在軟土和膨脹土地區開挖時,要有特殊的開挖方法,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指揮和部署,切勿私自作主、冒險蠻干,以免發生事故。(二)機械挖土的安全要求1、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要遵守所使用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機械的各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2、土方開挖的順序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禁止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並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3、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出信號。配合機械挖土的人員,在坑、槽內作業時要按規定坡度順序作業。任何人不得進入挖掘機的工作范圍內。4、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5、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時,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三)預防土方坍塌的安全規定1、施工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作業。2、土方兄毀開挖前必須作好降(排)水。3、挖土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掏挖。4、坑(槽)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嚴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5、開挖坑(槽)溝深度1.5m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撐。6、當深度超過2m時,周邊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危險處,夜間設置紅色警示燈。7、配合機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業時,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內作業。8、作業時要隨時注意檢查土壁變化,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方,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將人員撤離,排除隱患,確保安全。9、坑(槽)溝邊1m以內不準堆土、堆料。不準停放機械。針對工程種類的不同,合同的內容也是有差別的。主要是的對施工的方式方法以及工程質量的標准進行約定,當然工程不同,方法也是不同的。在承包合同中,不僅對於施工的方式進行約定,也對違約責任進行了明確,目的在於確保不發生合同糾紛,保障合同內容能夠按時履行,確保合同完工。
7. 圍堰增加倒角
圍堰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0.5~0.7m。圍堰外形能直接影響堰體的受力情況,必須考慮堰體結構的承載力和穩定性。不同類型圍堰其適用范圍不同。
(一)各類圍堰的適用范圍
(二)各類圍堰施工要求
1 、土圍堰
(1) 築堰材料宜用黏性土、粉質黏土或砂質黏土。填土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
(2) 堰頂寬度可為1~2m,機械挖基時不宜小於3m;堰外邊坡迎水一側坡度宜為1:2~1:3,背水一側可在1:2之內。堰內邊坡宜為1:1~1:1.5;內坡腳與基坑的距離不得遲旦虛小於1m。
2 、土袋圍堰
(1) 圍堰兩側用草袋、麻袋、玻璃纖維袋或無紡布袋裝土堆碼。袋中宜裝填不滲水的黏性土,圍堰中心部分可填築黏土及黏性土芯牆。
(2) 堆碼土袋,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上下層和內外層的土袋均應相互錯縫。
3 、鋼板樁圍堰
(1) 不宜在有大漂石及堅硬岩石的河床使用鋼板樁圍堰。
(2) 施打鋼板樁前,應在圍堰上下游及兩岸設測量觀測點,控遲弊制圍堰長、短邊方向的施打定位,並在鎖口處用止水材料捻縫。施打時,必須備有導向設備。
(3) 施打順序一般從上游向下游合龍。
(4)鋼板樁可用捶擊、振動、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辦法。
4 、鋼筋混凝土板樁圍堰施工要求
(1)沉入砂礫層的板樁樁頭,應增設加勁鋼筋或鋼板。
(2)板樁的製作用剛度較大的模板,榫口接縫應順直、密合。
(3)目前鋼筋混凝土板樁中,空心板樁較多。空心多為圓形,用鋼管作芯模。板樁的榫口一般圓形的較好。樁尖一般斜度為1:2.5~1:1.5。
5 、套箱圍堰
(1) 無底套箱用木板、鋼板或鋼絲網水泥製作,內設木、鋼支撐。
(2) 若套箱設置在岩層上時,應整平岩面。當岩面有坡度時,套箱底的傾斜度應與岩面相同,以增加穩定性並減少滲漏。
6 、雙壁剛圍堰
(1) 拼焊後應進行焊接質量檢驗及水密性試驗
(2) 盡量安排在能保證浮運順利進行的低水位或水流平穩時進行,宜在白晝無風或小風時浮運。在水深或水急處浮運時,可在圍堰兩側設導向船。在浮運、下沉過程中,圍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應小於lm.
(3) 落床後應隨時碼燃觀測水域內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沖刷,必要時可在沖刷段用卵石、碎石墊填整平,增加圍堰穩定性。
8. 3米算深基坑新規定
一般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工程。
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它要求岩土工程和結構工程技術人員密切配合。基坑支護體系是臨時結構,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後就不再需要。
深基坑的定義:建設部建質200987號文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一般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工程。
另外,基坑和基槽都是用來建築建築物的基礎的,只是平面形狀不同而已.基坑是方形或者比較接近方形;,基槽是長條形狀的,而且有時候比較長.你要掌握的是它們的形狀的區別.
基坑是指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不是20),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的為基坑.
基槽是指槽底寬度在3米以內,且槽長大於3倍槽寬的為基槽.
也就是說,一般定義深基坑為: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不是20),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工程。(反之則為淺基坑)
一、開挖深度超過3米算深基坑嗎
開挖的深度如果超過了3米,並不算深基坑,按照深基坑的定義,一般來說開挖的深度需要超過5米以上。如果按照地下室來劃分,就包括3層以上。如果深度沒有達到5米,並不算深基坑。對於深基坑的定義其實也是有嚴格規范的,同時還要結合所在地的地質條件,包括周邊的環境以及地下所埋設的管線來決定,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工程。
二、什麼是基坑開挖
1、基坑開挖就是要設置管井,然後降水,再通過人工或者機械,將土運輸。而且基坑開挖採取的方式也會不同,可以採取人工或者機械開挖的方法。先要開槽,再支撐。或者先撐後挖的方案,要結合土質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案。
2、開挖的時候一定要做好地面排水的工作,如果水位有所降低,大概在0.5~1米左右才能夠繼續開挖。如果相靠近的基坑開挖的時候,要遵循先深後淺的原則,做好基礎的工作,同時挖出來的土不能夠堆放在建築物的附近。
三、什麼是基坑支護
1、基坑支護和基坑開挖是同步進行的,主要就是保證基坑周邊的安全,周邊採用加固支擋的方式,能夠起到保護的作用,是一種臨時性的支撐。而且會分為不同的等級,有一級、二級和三級,重要性系數也不同。
2、支護的形式也有很多的類型,比如通過鋼筋混凝土排樁的方案或者水泥擋土牆,又可以通過排樁支護的方法,有些會設置地下連續牆進行支護。
以上內容具體分析的就是什麼是深基坑基本上要達到超過5米才算,這裡面也包括5米的范圍,而深基坑相對來說建築危險系數會比較大,所以需要做好開挖的工作以及支護的工作。
9. 基坑開挖深度具體指的什麼的高度
自然地坪標高到基礎底之間的高度。
設置管井井點降水,以利開挖人員和機械作業及土體裝卸運輸。頂層6.0m以內用長臂挖掘機開挖,開挖過程中坑內用小型裝載機配合,將遠離挖機的土方推至挖機的工作范圍內。
基坑開挖包括接觸網支柱坑、鋼柱基礎坑、拉線坑開挖等。根據開挖方式可以分為人工開挖和機械開挖。

開挖方法
基坑開挖方法因基坑土質不同而不同,根據經驗,按路基土質類型,基坑開挖方法有以下幾種:
硬土類包括土夾石、硬土、砂岩、風化石等,這類土質密實,自結合力強,可採用坑的辦法開挖基坑。非雨季人工開挖不會塌方,不需坑壁支撐防護。
碎石類包括石夾土、碎石、填方土等,這類土質自結合力不均勻,穩同性較差,適應於挖小坑、局部支撐的方法。
流沙、高水位土質類宜採用鋼筋混凝土防護圈進行施工,類似沉井法。採用此法可節省木材,經濟、可靠,便於施工。
堅石、次堅石類採用控制爆破法。當採用法蘭盤支柱時,只需按要求鑽孔灌注錨栓。
機械開挖基坑是使用機械化操作、利用旋轉鑽頭來開挖基坑,相對於上述傳統的人工開挖基坑,機械開挖速度快,規格統一,對路基密實度影響小。機械開挖在土壤中有較大石塊或施工機械不便到達時,使用受限。
10. 基坑3米需要支護的依據是什麼
依據《危伏敬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的規定執行。
開挖深度超過3米(含3米)或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缺殲慎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築物安全的基坑支護工改陸程。

(10)土圍堰施工要求機械挖基時不宜小於3米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1、排樁支護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 ,二級,三級;適用於採取降水和止水帷幕的深基坑
2、地下連續牆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 ,二級,三級;適用於周邊環境復雜的深基坑
3、水泥土樁牆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二級,三級;水泥土樁牆施工范圍內地基承載力不宜大於150kPa;基坑深度不宜大於6米。
4、逆作拱牆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三級;淤泥河淤泥質土不宜採用;拱牆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於1╱8;基坑深度不宜大於12米;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應該採取降水或截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