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機器設備折舊年限規定
關於機器設備折舊年限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機械設備可以按上面第三項來進行折舊。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第五十八條 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五)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六)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❷ 機器設備折舊年限規定
機器設備折舊年限具體規定如下:
1、供電系統設備15到20年,供熱系統設備11到18年;
2、中央空調設備10到20年,通訊設備8到10年;
4、洗滌設備5到10年,維修設備10年;
6、廚房用具設備5到10年;
7、電子計算機系統設備6到10年,電梯10年;
8、相片沖印設備8到10年,復印、打字設備3到8年;
9、其他機器設備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❸ 機械的折舊費是指什麼
比如你買一輛車,開50W公里強制報廢,那麼購買的價格/50W公里=每公里車輛的折舊費
比如生產機械,你估計你這台機器能做多少工時後報廢,除以時間或製造產品數,都能算出折舊費
❹ 機械設備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機械設備折舊年限是1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❺ 簡述設備折舊的含義,並舉例說明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發生磨損現象,這就是折舊,也就是說設備買來的時候是2萬元,而經過二年的使用,就變成二手貨了,價值15000元了。
例如:*公司7月份購買了一台機械設備120000。
1、7月份購入時
借:固定資產--塔吊 12萬元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12萬元
2、8月份開始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工程施工、製造費用等)--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3、折舊年限:
稅務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0]84號)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有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殘值率:內資企業為5%,外資企業10%。
5、折舊方法:可以採用平均年限法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個月
❻ 什麼叫機械設備折舊
機械設備一般按十年使用壽命,每年折舊出廠設備的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