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內
(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容、作業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
(二)起重機械操作規程;
(三)日常檢查和定期自行檢查制度;
(四)維修保養制度;
(五)定期報檢制度;
(六)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七)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八)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救援演練制度。
二、國務院2003年3月11日頒發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規定:「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1t,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② 誰有起重機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起重機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稱《條例》)和《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以下稱《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條例》規定范圍內起重機械的使用管理。 第三條 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則的要求,確保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並且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安全監察。 第四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全國起重機械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轄區內起重機械使用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條 使用單位應該根據實際使用工況和工作環境的需要選擇相應品種(型式)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 使用單位必須購置具有相應起重機械製造許可資格的單位製造的起重機械。 第七條 使用單位購置的起重機械,應當具有製造單位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和依據《起重機械製造監督檢驗規則》(以下稱《製造監檢規則》)規定出具的監督檢驗證明。 第八條 使用單位所購置起重機械的隨機文件,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設計文件(含總圖、主要受力結構件圖、機械傳動圖和電氣、液壓系統原理圖); (二)產品質量合格證書; (三)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 (四)製造監督檢驗證書(需製造監督檢驗的); (五)型式試驗合格證(按覆蓋范圍原則提供)。 第九條 使用單位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安裝、改造、維修(以下簡稱施工),督促施工單位接受安全監察,要求其依據《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規則》(以下稱《安裝監檢規則》)規定提供的監督檢驗證書。 第十條 使用單位應當在監督檢驗合格後30日內接收並且檢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自檢報告、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證書(需安裝監督檢驗的)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購置的以整機出廠的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應當按照《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以下稱《定檢規則》)的規定進行首次檢驗。 第十二條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並且嚴格執行起重機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 (二)起重機械操作規程; (三)日常檢查和定期自行檢查制度; (四)維修保養制度; (五)定期報檢制度; (六)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七)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八)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救援演練制度。 第十三條 使用單位應該設置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從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規和標准,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履行以下職責: (一)檢查和糾正起重機械使用中的違章行為,發現問題應該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起重機械並且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二)管理安全技術檔案; (三)督促實施日常檢查; (四)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且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五)制定起重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且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六)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證其具備必要的起重機械安全作業知識。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規和標准,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履行以下職責: (一)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三)嚴格執行起重機械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四)拒絕違章指揮; (五)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當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時,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當停止作業並且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現場。 (六)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並且如實填寫運行紀錄、交接班紀錄。運行紀錄、交接班紀錄至少保存一年,存檔前應當經過安全管理人員審核。 第十八條 在防爆危險場所使用的起重機械,應當按照相應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規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及相關標准中關於防爆安全技術的要求執行。 第十九條 起重機械承租使用單位應當與出租單位簽訂協議,明確承租單位的安全責任,並按照本規定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管理,在承租期間對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負責。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機械: (一)沒有在登記部門進行使用登記的; (二)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三)監督檢驗或者定期檢驗不合格的。 第二十條 非首次投入使用、又經過產權變更後重新投入使用的起重機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單位的使用登記注銷證明; (二)具有新使用單位的使用登記證明; (三)具有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檔案至少包括總圖、電氣原理圖、安裝和使用與維護說明書); (四)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合格。 第二十一條 流動作業的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到產權單位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對流動作業並且需要重新安裝的起重機械在異地安裝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應該向施工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安裝告知後方可施工,並且接受施工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起重機械擬停用1年以上(含1年),使用單位應該對其封存,在封存後30日內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停止使用,並填寫《起重機械停用、變更、報廢申請表》(見附件A )。重新啟用時,應該申請定期檢驗,經過檢驗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使用單位對停用的起重機械沒有提出停用申請的,檢驗檢測機構仍然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要求進行。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或者發現重大隱患重新修復的起重機械,應當按改造或維修處理,並且根據《安裝監檢規則》或《定檢規則》進行重新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條 使用單位應當選擇具有相應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實施起重機械的拆卸。 起重機械拆卸施工前,應當制定周密的拆卸作業指導書,按照拆卸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施工,保證起重機械拆卸過程的安全。 拆卸作業指導書應當包括拆卸作業技術要求、拆卸程序、拆卸方法和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 起重機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採取解體等銷毀措施,並填寫《起重機械停用、變更、報廢申請表》: (一)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 (二)達到安全技術規范等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或者報廢條件的。 第二十六條 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的改造、重大維修,必須由已經取得相應起重機械改造、維修許可資格的施工單位進行。 施工單位應當對改造、重大維修後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第二十七條 起重機械改造單位必須具備製造許可的條件,改造活動必須在具備製造條件的場所內進行。 第二十八條 定期檢驗前,使用單位應該按《定檢規則》的要求,對起重機械(包括檢驗現場環境)自檢合格,並且准備好《定檢規則》規定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九條 使用單位應當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前按照本規則和《定檢規則》的要求向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流動作業的起重機械,產權單位或者其委託的單位應當在本次使用場所所在地的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使用單位應當將檢驗結果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經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應該及時出具《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見附件B)。 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或者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起重機械,不得繼續使用。 第三十條 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該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 發生起重機械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應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 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規則第八條所要求的文件; (二)本規則第十條所要求的文件; (三)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四)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五)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六)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七)使用登記證明。
③ 電力工業部關於頒發電力建設起重機械有關規定的通知
第一章 宗旨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部頒發的《火電送變電施工機械設備管理規定》,《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考評標准》的要求,加強機械設備管理,保證機械設備安全使用,杜絕重大設備人身事故的發生,搞好文明施工,制止各種短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保值增值,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從事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使用機械設備的施工現場必須執行本辦法。第二章 任務第三條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中的技術試驗,使用安全和技術保養應遵守電力部頒發的有關規程和規定。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條 施工企業的領導和項目經理必須認真貫徹本辦法;各級網、省局主管部門應負責檢查監督本辦法的執行。第五條 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裝備程度,完善施工企業機械設備指揮系統和管理網路,施工現場必須設置相應的機構或人員,建立機械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第六條 施工企業的機械管理部門應參與初步設計及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查,提出機械設備合理組合和配套的方案或意見,做到既能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又能發揮機械效能,降低機械使用成本,避免盲目購置造成積壓浪費。第四章 工作守則第七條 施工現場需用的機械設備,應提出計劃,以內部租賃方式簽訂租賃合同,不足部分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統籌解決。第八條 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之前,總包單位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總平面圖,做好下列施工准備工作,為機械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
(一)做到施工現場安裝機械的場地平整,達到電通、水通、路通(架設到位);
(二)機械設備使用中所需的輔助設施如移動式起重機的路基和軌道鋪設、固定式起重機和施工電梯的混凝土基礎等均應符合驗收標准;混凝土攪拌機、卷揚機、電焊機以及其它中、小型機械和機械配件的棚、庫應事先構築完成並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三)設有適當的機械修理車間或修理點(包括小型料具庫)和操作人員休息室。第五章 附則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機械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第十條 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完好,附件齊全。經安裝、技術試驗和安全檢查合格,由施工現場機械管理人員在進場交接表上簽證後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應退場更換。第一章 總則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各類起重機的安裝、拆除或運輸,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持有資格證的人員負責進行,禁止其他人員擅自拆裝運輸。嚴格執行原能源部頒發的《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主要機械設備必須實行「三定」崗位責任制(定人、定機、定崗位)。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必須實行班組負責制;多班作業輪流使用的機械必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主要的機械設備應在機械或機身明顯部位掛牌,標明機長或機組長姓名、簡要的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的機械操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保持作業區整潔和安全設施的完整,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密切配合施工生產。嚴格執行「十不弔」,對可能引起事故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第十五條 施工負責人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項目經理應協調機械使用、保養中出現的矛盾,支持機械操作人員的正確意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拼設備等現象的發生。第二章 電站起重機械分類分檔第十六條 班組或個人使用的小型機械和專用機具,由工地機械管理員管理並對使用人員進行操作和保養技術指導以及安全教育;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和勞動保護用品;要指定保修人員巡迴檢查機械使用和保養情況,發現缺陷立即排除。第十七條 施工現場的機械管理人員每天至少應對在用的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巡迴檢查,發現有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轉異常、保養不良、事故隱患、記錄不全等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或排除,並作好巡迴檢查記錄及信息反饋。第十八條 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保護現場,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嚴格按「機械事故劃分與處理」的有關規定上報和處理)。起重機發生傾復、摔臂、折臂、脫軌、塔帽脫落事故,不論有無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大小,必須按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處理。
④ 起重機械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起重機械的管理,保證起重機械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特製定本制度。
1.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裝卸橋(塔)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載貨升降機、卷揚機、電動葫蘆等。不適用於鐵路起重機、礦山井下提升設備、載人起重設備等。
2.企業應根據起重機械的種類、數量和復雜程度,在設備動力管理部門設立專職或兼職的工程技術人員負責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
3.使用單位應建立必要的起重機械檢修維護、定期檢驗、操作、安全規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規章制度。
4.必須對起重機械逐台進行登記和建立設備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圖紙等原始技術資料,以及運行記錄、歷次技術檢驗報告、大修理、改變原設計性能和重大事故記錄等。
5.各種不同規格型號的起重機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裝設相應的安全保護裝置,塔式起重機要加足配重。各種鋼絲繩的選擇、使用和報廢亦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6.起重機械的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和吊運通道,並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築物和電氣線路等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7.起重機械實行專責制,每台起重機械都要由專人負責使用管理。
8.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做到「四懂三會」(懂性能、懂結構、懂原理、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並進行專門培訓,經完全部門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方能操作。
9.新購置起重機械時,必須選購取得製造許可證的專業製造廠生產的產品,安全保護裝置要齊全。並有完整的合格證。
10.使用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重大改造或改變原設計性能時,必須根據《起重機設計規范》拿出改造方案、設計圖紙、計算書和質量保證措施,並經廠主管部門和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准,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11.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檢查和檢驗,檢查和檢驗的周期與內容按GB60670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
12.新安裝、經過大修理或改變原設計性能的起重機械,使用前必須進行靜載試驗和動載試驗等技術檢驗,經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安全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鑒定驗收合格,並經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使用。
⑤ 急:求起重機械行業 安全責任制 謝謝!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其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起重設備的製造、安裝與維修單位應有與其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具備相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並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與責任制度。
起重設備的使用單位應對其作業人員進行起重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起重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起重設備安全作業知識。起重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起重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一、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一) 設備部門的職責
設備部門應當建立起重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起重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②起重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③起重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④起重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⑤起重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二) 安全技術部門的職責
安全技術部門的職責包括:
①協助企業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行業部門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察、管理規定等行政性法規及技術法規、標准。
②在進行起重機械作業施工時 , 負責協助施工單位安排、檢 查施工安全方面的內容。
③調查研究起重機械運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參加編制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④組織制訂或修訂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等,並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⑤負責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進行必要的教育;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現場,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⑥協助有關部門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的培訓、考核。
⑦加強對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證其安全使用。
⑧參加起重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按規定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
⑨協助有關部門制定防止起重傷害事故的措施。
⑩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給職工發防護用品。
二、建立與健全管理制度
要保證起重機械的安全運行,還應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使操作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所有操作者掌握並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就有了群眾基礎。
企業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②安全操作規程。
③安裝、修理驗收制度。
④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⑤定期檢驗、修理、更換制度。
⑥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度。
⑦班前安全教育和交接班制度。
⑧大、中型吊裝工程或疑難構件的吊運 , 在施工前必須編寫施工方案的制度。
⑨起重機械的登記、建檔和檔案管理制度。
三、定人定機崗位責任制
起重設備是工礦企業的重要設備,對安全生產有重大影響,因此對起重設備要實行定人定機的崗位責任制度。
(一) 定人定機崗位責任制的優點
定人定機崗位責任制有以下優點:
①便於加強司機的責任心,加強操作者對設備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的責任感.
②便於開展維護保養設備的競賽,提高設備的完好率,保持設備的良好狀態。
③專人操作,便於操作者了解設備的特殊性能和缺陷,從而可以充分地發揮設備的使用潛力。
(二) 崗位責任制的內容
崗位責任制的主要內容是:
①起重機司機應經過專門培訓,了解起重機結構、性能、傳動原理、安全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並持有操作證。
②司機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章守紀。當班司機應嚴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擅自離開起重機。
③司機應密切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發現機件、零件、安全裝置等有故障或異常現象時,應及時設法排除和維護保養,或迅速向單位領導和檢修人員匯報,待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操作。
④起重機進行大修或檢修時,司機除完成本職工作外,還應主動熟悉起重機的檢修情況及性能,參加設備修理、加油和驗收工作。
⑤當班司機要認真填寫交班記錄或當班操作記錄,操作中的隱患、故障一定要填寫清楚,並當面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三) 要求做到"三好"、"四會"
實行定人定機的崗位責任制,要求起重機司機在工作中應逐步做到"三好"、"四會"。
(1)"三好" "三好"即管好、用好和養好。
管好: 就是對起重機械負保管責任,不許別人動自己所使用的設備,對起重機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備件等應保持完整元損。
用好: 就是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堅守工作崗位。
養好: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班前進行檢查、潤滑、試運行;班後進行清掃擦拭;認真進行定保(即定期保養),積極參加小修,不斷提高修理設備的能力,在摸清設備狀況的基礎上,逐步掌握設備的自然事故部位和應急措施。
(2)"四會"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會使用: 在操作中,集中思想,執行操作規程,在實踐中不斷摸索和積累經驗,充分發揮設備潛力 , 並防止人身和設備事故 的發生。
會保養: 認真做好例行保養和定期保養,按照各部位潤滑要求,認真做到定質、定量、定時、定點加油潤滑。
會檢查: 認真執行班前檢查和試運行,保證各安全裝置、制動裝置、控制器等靈活可靠,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在操作中,認真觀察和從聲響判斷設備運轉情況, 如有異常應停車檢查,並會同維修人員找出原因。
會排除故障: 起重機的一般機械和電氣故障,應自行排除,較大故障應和維修人員共同排除。若發生人員和設備事故,應保持現場,立即向領導報告。
企業應根據不同情況對起重機的保養狀態進行檢查評比,開展競賽活動,這對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證安全生產是有重大意義的。
每一個司機都應對自己使用的起重機認真進行維護保養,做到"三好"、"四會",使起重機經常處於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的良好狀態。
四、交接班檢查和例行保養
(一) 交接班檢查
按照規定,當班司機應認真負責地向接班司機介紹當班的工作情況、設備運轉情況以及有關安全事項。當班司機應和接班司機共同做好檢查工作,並寫好交接班記錄。當班司機如未做好例行保養工作,接班司機有權拒絕接班。即使是自己負責一台起重機,沒有接班司機的情況下,也應按規定做好例行保養和運行情況記錄。
連續工作的起重機,每班應有15~20min的交接班檢查和維護時間。不連續工作的起重機,檢查維護工作應在工作前進行。
交接班檢查維護應按一定的順序進行,以防漏檢。交接班檢查維護主要內容和順序為:
1.從交接班記錄和交接人處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況,是否發生過故障或其他不正常情況。
2.把空鉤起升到上限位置,不要靠近地面。
3.把起重機開到指定的停車點,起重機不要停在熱輻射源的上方,以防熱輻射對大梁的影響而增加撓度。
4.把起重小車停在操作室一旁,不要停在大梁跨中,否則增加大梁撓度。
5.把各控制器扳到零位,斷開閘刀開關、切斷總電源。不允許帶電進行檢查。
6.檢查常用工具與易損件的完好情況。
7.檢查設備機械部分、電氣部分是否完好,介紹設備故障及本班運行情況。
8.檢查制動器是否完好,作用是否靈活可靠。銷、軸、連接板、制動帶是否磨損過限,制動電磁鐵是否接觸良好。
9.檢查鋼絲繩在捲筒上的纏繞情況,有無竄槽和重疊,壓板螺絲是否有松動等。對吊運熔化金屬的起重機應著重檢查起升機構制動器和鋼絲繩有無損壞。
10.檢查大、小車集電器滑塊在滑線上的接觸情況。
11.上述情況檢查完好後回到司機室,檢查各控制器觸頭的接觸是否良好。注意在檢查中若發現缺油情況應進行加油潤滑。
12.檢查完後 , 合上閘刀開關 , 進行空負荷試車 , 試車前應觀察軌道上有無行人或障礙物 , 並發出信號。
13.開動大、小車及起升各運動機構 , 注意檢查各安全裝置、 限位等是否良好 , 各運動機構的聲響和工作是否正常,各控制器 和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只有經檢查和試車確認起重機狀態良好後,才可正式工作。
接班司機應做到 :
①認真昕取上一班工作情況介紹,並主動問清楚。
②查閱上班交班記錄和工作留言。
③檢查操縱系統是否靈活可靠,制動器是否良好。
④檢查吊鉤、鋼絲繩、滑輪等有元隱患。
⑤空載試運轉,檢查各種開關(限位開關、緊急開關、行程開關等)是否靈活,發現問題要及時修復後方可使用。
在上述共同交接班檢查中,在雙方認為正常無誤,接班人在交班記錄上簽字後,交班人方可離開崗位。
(二)例行保養 (簡稱例保)
例行保養包括:
①由當班司機每班對起重機進行檢查、清掃、潤滑、調整、緊固等工作,使起重機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②在接班時認真做好接班檢查、潤滑試車,在工作中應集中思想,認真操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防止事故發生。
③下班前(一般下班前15~20min)應對起重機進行清掃、擦拭、整理、潤滑。正確存放工具和備件,將起重機停放在規定的地方,各手柄停在零位,吊鉤升到必要的高度,切斷電源,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辦理交班手續。
④對起重機的潤滑應根據各部位要求的潤滑周期來進行。
⑤對起重機的清掃擦拭,除每班應進行外,應根據起重機使用環境和具體情況,每周或每月進行一次大清掃,徹底清掃和擦拭起重機的各部位,使起重機的各處見本色。此工作可在司機倒班作業時共同進行。與此同時,也可結合定保或小修對起重機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工作。
(三)交接班檢查維護、例行保養申的安全注意事頂
①接班前要穿戴好防護用品,認真開好班前安全教育會。
②交接班時,應把車停在登車梯子處。司機上、下梯子時不準奔跑。手中不準拿東西,工具等物應放在工具袋內背著上、下 車。
③不準在主樑上行走,更不準在主樑上跨越。
④禁止帶電檢查和維修。
⑤用拖把清掃車上的油污、灰塵時,不準站在主樑上,以防用力過猛發生滑倒墜落事故。
⑥檢查和觀察控制器時,必須切斷電源。操作控制器前,必須把保護罩蓋上。
⑥ 橋式起重機總共有哪五種檢查制度
1.駕駛室衛生
2.總電源開關是否正常
3.天車各個安全機構是否正常
4.各個限位機構是否正常
5.制動器工作是否正常,尤其是起升制動器
6.鋼絲繩是否有損壞及達到報廢標准,鋼絲繩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7.運行天車有無異響
8.電氣有無老化,接觸不良,焦味
9.控制器有無異常
橋式起重機的維護和保養
橋式起重機的維護和保養.. 1
一、 日常保養.. 2
(一) 建立設備檢查制度.. 2
1.日檢.. 2
2.周檢.. 3
3.月檢.. 3
4.半年檢查.. 4
5.年度檢查.. 4
(二) 建立設備責任制和評比制度.. 4
二、 計劃檢修.. 5
(一) 小修.. 5
(二) 中修.. 6
(三) 大修.. 6
三、 起重機的潤滑和防漏.. 6
(一) 起重機潤滑的基本要求.. 6
(二) 起重機潤滑的方式.. 7
(三) 起重機需潤滑的部件.. 7
(四) 起重機潤滑劑的種類.. 8
(五) 起重機潤滑的注意事項.. 8
(六) 起重機重點部件的潤滑.. 8
1. 起重機的減速器.. 8
2. 起重機的起升機構.. 9
3. 起重機的鋼絲繩.. 9
(七) 起重機的漏油處理.. 10
1. 漏油原因.. 10
2. 減速器漏油的修理.. 10
為延長起重機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和保證安全生產,必須做好起重設備的日常保養和計劃檢修工作。
一、 日常保養
切實做好檢查間隔期間的起重機維護保養工作,是保證起重機正常連續運轉的基礎。正確地做好檢修間隔期間的維護保養工作,可延長檢修間隔期,減少檢修工作量,提高設備的生產率。
起重機在檢修間隔期間的維護保養分為:
值班檢查。包括保養、外部檢查、清掃、潤滑和緊固等。
一級保養。是經常性的保養工作,有起重機操作人員負責,主要包括鋼絲繩、捲筒、滑輪、軸承、聯軸器、減速器、制動器等的檢查、潤滑、緊固和調整等。
二級保養。是定期保養工作,它由維修工人負責,包括整台起重機各個機構和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一) 建立設備檢查制度
為確保起重機的安全運轉,首要任務是做好起重機的檢查工作。
1.日檢
該項與起重機操作人員交接班制度結合進行,主要由交接班的起重機操作人員共同對起重機的重要機電零部件,如吊鉤、鋼絲繩、各機構制動器、控制器、各機構限位器及各種安全開關動作是否靈敏可靠等進行檢查。具體檢查項目如下:
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刀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
鋼絲繩有無破股斷絲現象,捲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打結、扭曲等現象,鋼絲繩端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
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轉動是否有卡住現象。
各機構轉動件的連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
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
起重機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
起重機各機構的轉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並於下班前15分鍾清掃設備,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
2.周檢
由操縱該起重機的幾位操作人員在每周末共同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周檢內容包括:
接觸器、控制器觸點的接觸與腐蝕情況。
制動器制動摩擦片的磨損情況。
聯動器上鍵的連接及螺釘的緊固情況。
使用半年以上的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雙制動器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制動力矩的大小。
各電氣限位開關是否靈敏可靠。
3.月檢
起重機操作人員與維修人員(電、鉗工)共同對起重機進行檢查。月檢的內容除包括周檢內容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電動機、減速器、軸承支座、角形軸承箱等底座螺釘的緊固情況及電動機電刷的磨損情況。
鋼絲繩壓板螺釘的緊固情況,使用3個月以上的鋼絲繩的磨損及潤滑情況。
管口處導線絕緣層的磨損情況。
各限位開關轉軸的潤滑情況。
減速器內潤滑油的油量。
平衡輪處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開式齒輪轉動的潤滑情況。
4.半年檢查
可與起重機的一級保養結合起來進行,操作人員與修理人員共同進行。半年檢查的內容除了包括周檢、月檢內容外,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控制屏、保護箱、控制器、電阻器及各接線座、接線螺釘的緊固情況。
端梁螺釘的緊固情況。
制動電磁鐵汽缸的潤滑情況,液壓制動電磁鐵的油量及油質情況。
所有電氣設備的絕緣情況。
金屬結構變形及有無開焊情況。
車輪啃道情況。
5.年度檢查
可與起重機的二級保養結合起來進行,除半年檢查的全部內容外,還應檢查金屬構件有無裂紋、焊縫有無銹蝕;大小車輪磨損狀況;測量大車跨度及大車軌道跨度差;測量主梁的靜撓度並進行靜、動負荷試車;對起重機進行全面潤滑。
(二) 建立設備責任制和評比制度
為確保起重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應建立定機定人的崗位責任制。定機定人崗位責任制的優點如下:
便於加強操作人員的責任心,加強操作者對設備的正確使用和精心維護的責任感。
便於開展維護保養設備的紅旗競賽,提高設備的完好率,保持設備的良好狀態。
專人操作,便於操作者了解設備的特殊性能和缺陷,從而可充分發揮設備的使用潛力。
按照誰使用時保養的原則,由一人一班作業的起重機實行自用自養;幾人輪班作業的起重機由每班個人保養。定人定機制度一經確定不允許隨便變更,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操作者應經領導批准,辦理變更手續後方可操作。
企業應根據不同情況,對起重機的保養狀態進行檢查評比,開展競賽活動,這對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證安全生產時有重大意義的。
對起重機保養狀態的評比標准見表8-1。
檢查項目
等級
檢查內容
清掃
好
經常徹底清掃設備,保持設備整潔,無油污
合格
能按時清掃,基本上整潔,無油污
不合格
不合乎上述條件
潤滑
好
正確按時潤滑,保持規定的油位、油量
合格
基本上按時潤滑設備
不合格
不合乎上述條件
交接
好
按時認真交接,交接清楚、記錄完整
合格
按時交接,能填寫交接記錄
不合格
不合乎上述條件
操作
好
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嚴守工作崗位
合格
基本上遵守操作規程
不合格
有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事故及故障
好
認真細致檢查設備,消除隱患,無事故
合格
能按規定檢查設備,偶有故障但無事故
不合格
有事故或常有故障
凡經檢查評比有四項以上達到「好」而沒有「不合格」者為甲等設備;沒有不合格項目為乙等設備,達不到乙等設備的列為丙等設備。其中的事故和故障指責任事故。
設備保養狀態的評比工作由車間主任組織,設備員、維修班長和生產班長或班組設備員具體執行。對設備要做到周檢查,月評比,年終進行總評。對在維護保養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操作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於嚴重失職,造成設備失修和重大責任事故的操作者,要給予批評教育,甚至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二、 計劃檢修
橋式起重機的計劃檢修是在計劃規定的日期內對起重機進行維護和修理。其目的是為了防止起重機過度磨損或意外損壞,及時消除設備隱患,使起重機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起重機的安全運轉,達到以最短的停歇時間和最低限度地維修費用來完成起重機的維修工作,從而實現增產節約、降低成本的目的。計劃性檢修按常規可分為小修、中修、大修。
(一) 小修
小修的任務是排除在機構運行和保養中發現的故障,通過修理和更換部件使機械恢復正常工作。小修是局部的修理,花費時間短,壞什麼修什麼,其維修內容主要包括:
對整台起重機的機械轉動部分、電氣設備部分和金屬結構部分進行全面檢查。
對所有潤滑點按各自的潤滑周期進行清洗、換油潤滑。
對個別零部件的拆檢、更換或修理。
對某些電氣元件的修理或更換。
對於有破損趨勢的機電零部件,應作為可預見性修理內容做好技術准備工作,以便在下一周期修理時進行處理。
(二) 中修
中修是對起重機進行部分分解,修復或更換磨損的零部件,校正起重機的幾何位置和精度,保持起重機的工藝性能。其維修內容除包括小修的全部內容外,還包括:
對工作頻繁、負荷較大的機電部件進行拆檢、清洗、修理或更換並潤滑。
按計劃對做好技術准備的機電部件進行更換。
對起重機電氣線路進行全面檢查,更換部分老化接線和破損電氣元件。
(三) 大修
大修是全部解體、拆卸檢查每個部件,修理可修的零件、更換不可修的零件或個別部件,要求起重機大修後達到或接近出廠規定的技術標准和力學性能。其維修內容主要包括:
機構部分的各機構全部分解,包括減速器、聯軸器、捲筒組、車輪組及取物裝置等部件,更換損壞和已達到報廢標準的零部件,清洗後重新裝配並加油潤滑,更換鋼絲繩、各機構制動器及其打開裝置。
各機構電動機應進行分散、烘乾、組裝並加油潤滑,更換破損嚴重的電動機。更換各機構制動器的打開裝置;更換各機構破損的凸輪控制器;檢修保護櫃或更換保護櫃;更換全部線路的接線,重新配線安裝;更換照明信號系統的控制板等。
金屬結構部分,對已出現下撓或旁彎的主梁進行矯正修理並加固;對整台起重機全部清洗干凈並塗漆2遍加以保護。
經大修後的起重機要進行調試,然後按靜、動負荷試車程序進行鑒定,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三、 起重機的潤滑和防漏
(一) 起重機潤滑的基本要求
起重機的潤滑是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潤滑情況的好壞不僅直接影響各機構的運轉與機件壽命,而且還會影響安全生產和生產效率。因此,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必須經常檢查起重機各潤滑點的潤滑情況,按時補充和更換潤滑劑。
潤滑工作應遵循的原則:凡有軸和孔動配合的地方,以及有摩擦面的機械部分,都要定期潤滑。由於起重機使用條件(運用率和使用環境等)不同,對不同部位的潤滑,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掌握。
(二) 起重機潤滑的方式
起重機各機構的潤滑方式分為分散潤滑和集中潤滑。
中小型起重機一般採用分散潤滑。潤滑時使用油槍或油杯對各潤滑點分別注油。分散潤滑的優點是:結構簡單,潤滑可靠,維護方便,所用潤滑工具易於購置,規格標准,成本較低等。缺點是:潤滑點分散,添加油脂時要佔用一定時間,外露點多,易受灰塵覆蓋或異物堵塞。
大起重量起重機、冶金專用起重機多採用集中潤滑。集中潤滑分手動泵加油和電動泵集中加油兩種。集中潤滑可以定時定量潤滑,從一個地方集中供應多個潤滑點,可減少維護工作量,提高安全程度和保持環境衛生。缺點是結構復雜,成本高。『
(三) 起重機需潤滑的部件
三班制正常工作的橋式(龍門式)起重機各需潤滑部件和潤滑周期間表8-2。
表8-2 橋式(龍門式)起重機需潤滑部件和潤滑周期
序號
零部件名稱
潤滑周期
潤滑材料
備注
1
鋼絲繩
15-30天
合成石墨鈣基潤滑脂(SYB1405-65)、鋼絲繩脂、黃干油
2
減速器
6個月
夏季:HL-30齒輪油
HJ-50機械油
冬季:HL-20齒輪油
HJ-40機械油
3
齒輪聯軸器
3個月
鈣基潤滑脂(SYB1401-62)
鈉基潤滑脂(SYB1401-62)
4
十字聯軸器
每周
5
滾動軸承
6個月
鈣基潤滑脂(SYB1403-59)
6
工作滑輪
3個月
鈣基潤滑脂(SYB1403-59)
7
制動電磁鐵的汽缸
6個月
鈣基潤滑脂(SYB1403-59)
8
接觸器、控制器、限位開關的轉軸,主令控制器和凸輪控制器的滾輪
每周
40#-50#機械油
用小型油壺或用鐵絲點注2-3滴即可
9
控制器杠桿和各轉動軸
每周
鈣基潤滑脂
鈉基潤滑脂
40#-50#機械油
少量
10
鼓形控制器的觸頭
每天
40#-50#機械油
把微量油倒在干凈的布上擦
11
液壓電磁鐵、液壓推動器
6個月-1年徹底更換
25#變壓器油(SY1351-65)
10#航空油(SY1181-65)
12
夾軌器齒輪和各轉動軸
每周
40#-50#機械油
龍門式起重機
(四) 起重機潤滑劑的種類
潤滑劑分為潤滑油、潤滑脂和固體潤滑劑三大類。
潤滑油石應用最廣的液體潤滑劑,起重機上常用的潤滑有機械油、齒輪油、氣缸油等。
潤滑脂是膠狀潤滑材料,俗稱黃油、干油,它是由潤滑油和稠化劑在高溫下混合而成的,實際上是稠化了的潤滑油,有的潤滑脂還加有添加劑。
固體潤滑劑常用的有二硫化鉬、石墨、二硫化鎢等。
(五) 起重機潤滑的注意事項
潤滑劑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持清潔。使用前查看仔細,發現雜質或臟物時不能使用,使用時注意潤滑劑的變化,如發現已變質失效,應及時更換。
經常認真檢查潤滑系統和各部位密封狀態和輸脂情況。
溫度較高的潤滑點要增加潤滑次數並裝設隔溫或冷卻裝置。
按具體情況選用適宜的潤滑材料,不同牌號的潤滑脂不能混合使用。
各機構沒有注油點的轉動部位,應視需要用加油工具把油加進各轉動縫隙中,以減少磨損和防止銹蝕。
潮濕的地方不宜選用鈉基潤滑脂,因其吸水性強而且易失效。
採用壓力注脂法,應確保潤滑劑進到摩擦面上。如因油脂凝結不通暢時,可採取稀釋法疏通。
凡更換油脂時,務必做到徹底以舊換新,清洗干凈,封閉良好。
(六) 起重機重點部件的潤滑
1. 起重機的減速器
起重機上大、小車運行機構和起升機構的減速器通常採用油浴法潤滑。由於起重機的減速器齒輪常在重載沖擊和時開時停地條件下工作,故應採用比一般減速器用油黏度大些、油些更好的潤滑油。表8-3為起重機上述蝸輪減速器以外的減速器選擇用油的參考。
表8-3 起重機上減速器潤滑油的選用表
起重量/t
溫度條件
推薦用油品
<10
不超過50度
N68機械油
10-15
不超過50度
N100機械油、11#汽缸油
>15
不超過50度
N100、N150機械油,24#汽缸油
各種起重量
冬天露天
N68機械油
高溫環境
38#-52#汽缸油,20#齒輪油
減速器半年清洗換油一次,常與檢修同時進行。減速器中的油位應不低於游標的下刻度線。當缺油時,加油不應超過油標的上刻度線,使最低齒輪的一個整齒浸入油中,即足以保證充分潤滑。
減速器中的滑動軸承,採用旋蓋式的脂杯,在一般溫度下可用1#蓋基脂,每班加脂1-2次,每次旋蓋1-2轉;在高溫條件下,則宜採用稠度較大的鈣鈉基脂,每班需加脂2-3次,每次旋蓋1-2轉。
減速器中的滾動軸承,在正常溫度下宜採用鈣基脂,半年換脂一次。
在大型起重機減速器上,一般裝有油泵對軸承供油,只需檢查油位及油泵的工作情況,以保證正常的潤滑。
2. 起重機的起升機構
因為起重機的起升機構較其他機構運動更為頻繁,故更應經常進行潤滑,其中滾動軸承、滑動軸承及吊鉤銷軸等蓋基脂潤滑,而在高溫環境下工作應採用鈉基脂潤滑,並通過油杯或油孔加油。在正常溫度下工作的起重機,每周加油2-3次,而高溫車間的起重機每天加油不少於1次。吊鉤組的滾動軸承在正常工作溫度下,採用鈣基脂潤滑,每隔3-6個月加油1次,而在高溫情況下採用鈉基脂潤滑,每天加油1次。
起升機構的制動器軸承採用鈣基脂潤滑,杠桿軸及棘輪需塗上一層鈣基脂或工業凡士林,連桿摩擦表面用N46機械油潤滑,終點開關零件的潤滑,每月不少於2次,應按部件結構特點,分別採用潤滑油和蓋基脂潤滑。
3. 起重機的鋼絲繩
為了提高鋼絲繩的使用壽命,在編制鋼絲繩時,預先將麻芯浸足潤滑油或脂,或者把鋼絲繩浸泡在油或脂中,讓油、脂黏附在整個鋼絲繩的所有部位。在工作時,鋼絲繩拉伸和捲曲時受到擠壓,這時麻芯內的油就被擠出,使鋼絲繩不斷得到潤滑。因此,鋼絲繩需要定期補充潤滑劑。
麻芯浸油方法是先把鋼絲繩清洗干凈,然後根據表8-4選擇鋼絲繩麻芯所用潤滑油,把油加熱到60度左右,將鋼絲繩浸泡在熱的油液中,浸漬1-2天即可。
表8-4鋼絲繩麻芯用油選擇參考表
工作條件
鋼絲繩直徑/mm
工作條件
鋼絲繩直徑/mm
<25
>25
<25
>25
冬季露天
春秋露天
夏季露天
N32
N46
N100
N46
N68
N150
常溫車間
在高溫環境
N46
N100
N68
N150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定期進行表面塗油。鋼絲繩外部塗油的方法是:高溫和露天情況下最好30-50天塗一次,常溫或室內下最好100-120天塗一次,且定期塗高粘度的油或脂。
鋼絲繩外部塗油、脂的選擇見表8-5。
表8-5 鋼絲繩用油、脂的選擇參考表
鋼絲繩直徑/mm
工作條件
潤滑油
潤滑脂
<40
常溫車間
夏季露天
冬季露天
高溫環境
11#汽缸油
24#汽缸油
11#汽缸油
38#汽缸油
鈣基脂
鋁基脂
鋁基脂
二硫化鉬脂
>40
夏季露天
冬季露天
高溫環境
24#汽缸油
11#汽缸油
38#汽缸油
二硫化鉬脂
鋁基脂
二硫化鉬脂
(七) 起重機的漏油處理
起重機的漏油主要是指減速器漏油。減速器漏油,特別是小車運行機構的立式減速器漏油是一個普遍的問題,它不僅造成油的浪費,污染車體,而且影響機械壽命,影響操作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安全以及下面工作人員的工作和衛生。
1. 漏油原因
通常減速器漏油的部位及其漏油原因如下。
減速器殼體結合面漏油,其原因是:殼體結合面加工粗糙,達不到加工精度要求;減速器經過一段時間使用後,殼體變形造成結合面部嚴密;箱內油量過多。
減速器軸承蓋漏油,其原因是:軸承蓋與軸承孔間隙過大;蓋內的回油泡堵塞;軸與蓋之間的密封裝置損壞。
觀察孔處漏油,其原因是觀察孔結合面不平;螺釘松動或紙墊損壞。
油標處漏油,其原因是油標直徑太小或油量過多。
2. 減速器漏油的修理
首先要檢查漏油的部位和原因,然後採取措施。
對殼體結合面不平可採取刮研結合面的方法。刮研前要檢查測量軸承孔的尺寸,若有餘量時,應將殼體結合面刨去2-3mm,然後刮研,達到要求後,將上、下箱體結合重新鏜孔。在組裝時應保證結合面的緊密,用0.03mm的塞尺不能塞入為宜。刮研結合面是比較有效而徹底的方法,但太費工。
在下箱體的結合面銑出(或手工鏟出)一回油槽,使外滲的油通過油槽返回箱內。油槽開成斜坡式,在軸承外稍深些,寬度5mm左右。
如在軸承蓋的下部漏油,說明軸承蓋間隙太大,應更換配合緊密的軸承蓋。
如觀察孔蓋較薄,應換用5mm厚的鋼板製成的蓋板,保證與箱體結合良好。
油標探針應和油標孔緊密結合。
保證減速器呼吸孔的暢通。
在減速器的結合面和軸承蓋,採用液體尼龍密封膠或洋乾漆密封,是解決漏油的有效而有經濟的方法。在塗密封膠前,應注意把需塗敷部位徹底清洗干凈。對於減速器的透蓋採用橡膠密封圈密封效果較好。
採用新的潤滑材料,實踐證明,中小型低速轉動的減速器採用二硫化鉬作為潤滑劑,可解決漏油問題。
⑦ 起重機械的檢測管理
要保證起重機械安全運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使作業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健全與落實特種設備組織管理機構,配置強有力的專業管理隊伍,並保持相對穩定以適應管理工作要求。
內容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 職能管理部門與司機的崗位責任制。
(3)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4)維保大修、改造、報廢制度。
(5)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6)管理、操作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7)操作人員交接班制度。
(8)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
起重機械使用企業要建立健全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起重機械檔案包括:
(1)起重機械出廠技術資料、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易損零件圖、電氣原理、電器元件布置圖、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試驗報告、監督檢驗證明文件等有關資料。
(2)安裝過程中需要的技術資料,安裝位置,啟用時間。
(3)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或定期《檢驗報告書》。
(4)日常保養、維護、大修、改造、變更、檢查和試驗記錄。
(5)設備事故、人身事故記錄。
(6)上級主管部門的設備安全評價。
(7)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維保及檢測記錄。 1操作人員的管理
操作人員在上崗前要對所使用的起重機械的結構、工作原理、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保養維修制度等相關知識和國家有關法規、規范、標准進行學習掌握。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培訓取得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兩個方面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2起重機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機、定崗制度。起重機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確定,其中定人、定機是基礎。要求人人有崗有責,起重機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崗」責任是保證。
3定期檢查維護管理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保,並制訂一項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年檢,對起重機進行動態監測,有異常情況隨時發現,及時處理,從而保障起重機械安全運行。
(1)日檢。
由司機負責作業的例行保養項目,主要內容為清潔衛生,潤滑傳動部位,調整和緊固工作。通過運行測試安全裝置靈敏可靠性,監聽運行中有無異常聲音。
(2)周檢。
由維修工和司機共同進行,除日檢項目外,主要內容是外觀檢查,檢查吊鉤、取物裝置、鋼絲繩等使用的安全狀態、制動器、離合器、緊急報警裝置的靈敏、可靠性,通過運行觀測傳動部件有無異常響聲,及過熱現象。
(3)月檢。
由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檢查、同使用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進行,除周檢內容外,主要對起重機械的動力系統、起升機構、回轉機構、運行機構、液壓系統進行狀態檢測,更換磨損、變形、裂紋、腐蝕的零部件,對電氣控制系統,檢查饋電裝置、控制器、過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通過測試運行檢查起重機械的泄漏、壓力、溫度、振動、雜訊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徵兆。經觀測對起重機的結構、支承、傳動部位進行狀態下主觀檢測,了解掌握起重機整機技術狀態,檢查確定異常現象的故障源。
(4)年檢。
由單位領導組織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挑頭,同有關部門共同進行,除月檢項目外,主要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參數檢測,可靠性試驗,通過檢測儀器,對起重機械,各工作機構運動部件的磨損、金屬結構的焊縫、測試探傷,通過安全裝置及部件的試驗,對起重設備運行技術狀況進行評價。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計劃。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感官檢查;另一種是利用測試儀器、儀表對設備測控。
1感官檢查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查很大部分憑檢驗人員通過看、聽、嗅、問、摸來進行。《起重機械檢驗規程》(2002)296號所規定的起重機械檢驗項目中占總項目70%以上是感官檢驗。通過感官的看、聽、嗅、問、摸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的直觀診斷,來獲得所需信息和數據。
看:通過視覺根據起重機械結構特點,觀察其重要傳動部位、承力結構要點、故障現象源兆。
聽:通過聽覺分析出起重機械設備各部位運行聲音是否正常,判斷異常聲音出自部位,了解病因,找出病源。
嗅:通過嗅覺分辨起重機械運動部位現場氣味,辨別零部件的過熱、磨損、過燒的位置。
問:向司機及有關人員詢問起重機運行過程中,易出故障點,發生故障經過、類別。判定起重機安全技術狀況。
摸:通過用手觸摸起重機運行部件,根據溫度變化、振動情況,判斷故障位置和故障性質。
2測試儀器的檢查
根據國內外起重機械發展趨勢,現代化的應用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技術已在起重機械設計和使用中廣泛推廣。在起重機械運作狀態下,利用監測診斷儀器和專家監控系統,對起重機械進行檢(監)測,隨時掌握起重機技術狀況,預知整機或系統的故障徵兆及原因,把事故消除於萌芽狀態。
3起重機通用部件的安全檢查
(1)吊鉤。
檢查吊鉤的標記和防脫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鉤有無裂紋、剝裂等缺陷;吊鉤斷面磨損、開口度的增加量、扭轉變形,是否超標;吊鉤頸部及表面有無疲勞變形、裂紋及相關銷軸、套磨損情況。
(2)鋼絲繩。
檢查鋼絲繩規格、型號與滑輪捲筒匹配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鋼絲繩固定端的壓板、繩卡、契塊等鋼絲繩固定裝置是否符合要求。鋼絲繩的磨損、斷絲、扭結、壓扁、彎折、斷股、腐蝕等是否超標。
(3)制動裝置。
制動器的設置,制動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制動器的拉桿、彈簧有無疲勞變形、裂紋等缺陷;銷軸、心軸、制動輪、制動摩擦片是否磨損超標,液壓制動是否漏油;制動間隙調整、制動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4)捲筒。
捲筒體、筒緣有無疲勞裂紋、破損等情況;繩槽與筒壁磨損是否超標;捲筒輪緣高度與鋼絲繩纏繞層數能否相匹配;導繩器、排繩器工作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5)滑輪。
滑輪是否設有防脫繩槽裝置;滑輪繩槽、輪緣是否有裂紋、破邊、磨損超標等狀況,滑輪轉動是否靈活。
(6)減速機。
減速機運行時有無劇烈金屬摩擦聲、振動、殼體輻射等異常聲音;軸端是否密封完好,固定螺栓是否松動有缺損等狀況;減速機潤滑油選擇、油麵高低、立式減速機潤滑油泵運行,開式齒輪傳動潤滑等是否符合要求。
(7)車輪。
車輪的踏面、輪軸是否有疲勞裂紋現象,車輪踏面輪軸磨損是否超標。運行中是否出現啃軌現象。造成啃軌的原因是什麼。
(8)聯軸器。
聯軸器零件有無缺損,連接松動,運行沖擊現象。聯軸器、銷軸、軸銷孔、緩沖橡膠圈磨損是否超標。聯軸器與被連接的兩個部件是否同心。
4起重機安全保護裝置的檢查
(1)超載保護裝置。
超載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符合設計要求,液壓超載保護裝置的開啟壓力;機械、電子及綜合超載保護器報警、切斷動力源設定點的綜合誤差是否符合要求。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類型起重機防超載發生傾翻的安全裝置。通過增幅法或增重法檢查力矩限制器靈敏可靠性,並檢查力矩限制器報警、切斷動力源設定點的綜合誤差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3)極限位置限制器。
檢查起重設備的變幅機構,升降機構、運行機構達到設定位置距離時能否發生報警信號,自動切斷向危險方向運行的動力源。
(4)防風裝置。
對於臂架根部鉸接點高度大於50米的起重機應檢查風速儀,當達到風速設定點時或工作極限風速時能否准確報警。露天工作在軌道上運行的起重機應檢查夾軌器、鐵鞋、錨固裝置各零部件是否變形、缺損和它各自獨立工作的可靠性。對自動夾軌器,應檢查對突發性陣風防風裝置與大車運行制動器配合實現非錨定狀態下的防風功能與電氣聯鎖開關功能的可靠性。
(5)防後傾翻裝置。
對動臂變幅和臂架類型起重機應檢查防後傾裝置的可靠性,電氣聯鎖的靈敏性,檢查變幅位置和幅度指示器的指示精度。
(6)緩沖器。
對不同類型起重量、運行速度不同的起重機,應檢查所配置的緩沖器是否相匹配,並檢查緩沖器的完好性、運行到兩端能否同時觸碰止擋。
(7)防護裝置。
檢查起重機上各類防護罩、護欄、護板、爬梯等是否完備可靠,起重機上外露的有可能造成卷繞傷人的、開式傳動;聯軸器、鏈輪、鏈條、傳動帶等轉動零部件有無防護罩,起重機上人行通道,爬梯及可能造成人員外露部位有無防護欄,是否符合要求。露天作起重機電氣設備應設防雨罩。
5電器控制裝置
(1)控制裝置。
應檢查電氣配件是否齊全完整,機械固定是否牢固、無松動、無卡阻;供電電纜有沒有老化、裸露;絕緣材料應良好。無破損變質;螺栓觸頭、電刷等連接部位應可靠;起重機上所選用的電氣設備及電氣元件應與供電電源和工作環境及工作條件相適應。對裸線供電應檢查外部塗色與指示燈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對軟電纜供電應檢查電纜收放是否合理;對集電器要檢查滑線全長無彎曲,無卡阻接觸可靠。
(2)電氣保護。
在起重機進線處要設易於操作的主隔離開關,起重機上要設緊急斷電開關,並檢查能否切斷總電源。檢查起重機電源與各機構是否設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零位保護、過流保護及特殊起重機的超速、失磁保護。檢查電氣互鎖、連鎖、自鎖等保護裝置的齊全有效性。檢查電氣線路的絕緣電阻,電氣設備接地、金屬結構接地電阻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機上所有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外殼、變壓器鐵芯及金屬隔離層、穿線金屬管槽、電纜金屬護層等與金屬結構均應有可靠的接地(零)保護。
6金屬結構
應檢查主要受力構件是否有整體或局部失穩、疲勞變形、裂紋、嚴重腐蝕等現象。金屬結構的連接、焊縫有無明顯的變形開裂。螺栓或鉚固連接不得有松動、缺損等缺陷。高強度螺栓連接是否有足夠的預緊力。金屬結構整體防腐塗漆應良好。
7司機室
應檢查司機室的懸掛與支承連接牢固可靠性,司機室的門鎖和門電氣聯鎖開關、絕緣地板與乾粉滅火器應配置齊全有效。對於有塵、毒、輻射、雜訊、高溫等有害環境作業的起重機應檢查是否加設了保護司機健康的必要防護裝置。司機室照明燈、檢修燈必須採用36V以內的安全電壓。
8安全標志
應檢查起重機起重量標志牌,技術監督部門的安全檢查合格標志是否懸掛在明顯部位。大車滑線、掃軌板、電纜捲筒、吊具、台車、夾軌器、滑線防護板、臂架、起重機平衡臂、吊臂頭部、外伸支腿、有人行通道的橋式起重機端架外側等,是否按規定要求噴塗安全標志色。

⑧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有什麼
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一、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作業屬於特種作業,起重司機、指揮員、司索(掛鉤)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准許上崗作業;
2、起重作業時,必須有指揮員、起重司機、司索員三人協同作業;一人不得同時兼任兩職進行作業;
3、作業前,作業人員應對起重機械、機具、工具、吊具、吊繩和索具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使用;
4、起重作業時,只能一人任指揮員,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員指揮;
5、起重作業開始前,司機必須鳴鈴警示,確認危險區內無人時,才能開始作業;
6、在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發出停止或避讓信號,司機必須執行;
7、起吊重物時,必須先進行離地0.5米試吊,確認安全後才進行起吊;
8、起重機吊臂下不準站人;嚴禁操作吊臂在人的上方經過;
9、司索員應在起吊前離開危險區域;起吊時,嚴禁站在起吊物上或用手扶住起吊物以及跟隨起吊物行走;
10、嚴禁站在不牢固的物件上方掛鉤、松鉤以及捆綁物件;
11、嚴禁用起重機進行歪拉斜吊;嚴禁超負荷起吊;
12、作業結束,繩索、吊具等用具要收拾並放置規定地點,要加強檢查,及時更換應報廢的用具。
二、廠內車運輸安全操作規程
1、廠內車運輸作業屬於特種作業,從事廠內車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或安監部門發出的廠內車駕駛《操作證》,方准許駕駛作業;
2、駕駛員上崗時要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等個人防護用品;
3、駕駛前,要檢查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後視鏡、輪胎等技術狀況,確認完好才能駕車作業;作業途中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後,方准繼續駕車作業;
4、車輛裝載貨物要捆紮牢固,擺放均衡,防止重心偏移傾翻;
5、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轉移到安全地點;
6、嚴禁酒後駕車,不得在行駛時吸煙,飲食、攀談和從事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
7、嚴禁超載、濫載;嚴禁人貨混載;
8、裝載易燃易爆物品時要遵守有關規定;
9、嚴格遵守廠內車行駛規定,嚴禁超速行駛;
10、汽車吊(起重機)駕駛員除持有《駕駛證》外,還須持起重司機《操作證》;除遵守上述有關規定外,還須遵守起重作業有關安全規定。
⑨ 行吊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切實貫徹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的精神,為加強本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起重機械」實指本單位內各類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等。
第三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購置有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安裝前應到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第四條 安裝、修理起重機械必須由取得許可證書的起重機械安裝、修理單位進行。
第五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先具備下列條件,並向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准用證後方可使用。
具體條件如下:
一、 起重機械經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
二、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後簽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
三、 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其內容包括:
1. 司機守則:
2.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3. 起重機械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制度;
4.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第六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1. 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2. 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3. 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4. 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5. 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6. 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第七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運行和完好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每日檢查。(檢查項目附後)
第八條 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九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檢驗有效期前一個月向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在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在用起重機械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為兩年,升降機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為一年。
第十條 起重機械的司機,掛鉤工、指揮工、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和技術培訓,並經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領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基建項目中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三同時要求進行,設備管理部門要嚴格監督采購前設備論證程序執行。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得報廢,需按設備報廢審批許可權辦理注銷手續,並報本單設備科及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凡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封停設備或限期整改等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執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由設備科負責解釋。
附:起重機械年檢、月檢、周檢、日檢項目如下:
一、 每年對在用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於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經九級以上的風力後,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二、 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 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 吊鉤、抓鬥等吊具有無損傷;
3. 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損傷;
4. 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 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三、 每周應檢查下列檢查:
1. 接觸器、控制器觸頭的接觸情況;
2. 制動器的調整和閘帶的磨損情況;
3. 連軸器上的鍵的聯接及螺釘堅固情況;
4. 鋼絲繩的纏繞情況是否跳槽;
5. 雙制動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業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1.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頭,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軌道的安全狀況;
3. 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⑩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建築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築起重機械,是指納入特種設備目錄,在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裝、拆卸、使用的起重機械。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建築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築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出租單位出租的建築起重機械和使用單位購置、租賃、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應當具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第五條出租單位在建築起重機械首次出租前,自購建築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在建築起重機械首次安裝前,應當持建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到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第六條出租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並出具建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明,提交安裝使用說明書。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過安全技術標准或者製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准規定的;
(四)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五)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第八條建築起重機械有本規定第七條第(一)、(二)、(三)項情形之一的,出租單位或者自購建築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並向原備案機關辦理注銷手續。第九條出租單位、自購建築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購銷合同、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二)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三)歷次安裝驗收資料。第十條從事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安裝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第十一條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第十二條安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按照安全技術標准及建築起重機械性能要求,編制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二)按照安全技術標准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三)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四)制定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後,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第十三條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第十四條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准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第十五條安裝單位應當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四)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五)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