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跪求防排煙設計規范,是規范,GB啥的 謝謝!!!有了給分
應該沒有專門的防排煙設計規范,一般是參照《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九章 防煙與排煙 的規定
9.1 一般規定
9.1.1 建築中的防煙可採用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方式或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方式。
建築中的排煙可採用機械排煙方式或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方式。
9.1.2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防煙設施。
9.1.3 下列場所應設置排煙設施:
1 丙類廠房中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地上房間;人員、可燃物較多的丙類廠房或高度大於32.0m的高層廠房中長度大於20.0m的內走道;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5000m2的丁類廠房;
2
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丙類倉庫;
3 公共建築中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且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地上房間;長度大於20.0m的內走道;
4 中庭;
5 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築面積大於200m2或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6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m2或一個房間建築面積大於5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築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7 其它建築中長度大於40.0m的疏散走道。
9.1.4 機械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宜分開設置。當合用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並應符合機械排煙系統的有關要求。
9.1.5 防煙與排煙系統中的管道、風口及閥門等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排煙管道應採取隔熱防火措施或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150mm的距離。
排煙管道的厚度應按現行國家標准《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的有關規定執行。
9.1.6 機械加壓送風管道、排煙管道和補風管道內的風速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採用金屬管道時,不宜大於20.0m/s;
2 採用非金屬管道時,不宜大於15.0m/s。
9.2 自然排煙
9.2.1 下列場所宜設置自然排煙設施:
1 按本規范第9.1.3條規定應設置排煙設施且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場所;
2 除建築高度超過50m的廠房(倉庫)外,按第9.1.2條規定應設置防煙設施且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場所。
9.2.2 設置自然排煙設施的場所,其自然排煙口的凈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不應小於2.0m2;合用前室,不應小於3.0m2;
2 靠外牆的防煙樓梯間,每5層內可開啟排煙窗的總面積不應小於2.0m2;
3 中庭、劇場舞台,不應小於該中庭、劇場舞台樓地面面積的5%;
4 其它場所,宜取該場所建築面積的2%~5%。
9.2.3 當防煙樓梯間前室、合用前室採用敞開的陽台、凹廊進行防煙,或前室、合用前室內有不同朝向且開口面積符合本規范第9.2.2條規定的可開啟外窗時,該防煙樓梯間可不設置防煙設施。
9.2.4 作為自然排煙的窗口宜設置在房間的外牆上方或屋頂上,並應有方便開啟的裝置。自然排煙口距該防煙分區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0m。
9.3 機械防煙
9.3.1 下列場所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1 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
2 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3 設置自然排煙設施的防煙樓梯間,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
9.3.2 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的加壓送風量應經計算確定。當計算結果與表9.3.2的規定不一致時,應採用較大值。
9.4.1 設置排煙設施的場所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時,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9.4.2 需設置機械排煙設施且室內凈高小於等於6.0m的場所應劃分防煙分區;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築面積不宜超過500m2,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
防煙分區宜採用隔牆、頂棚下凸出不小於500mm的結構梁以及頂棚或吊頂下凸出不小於500mm的不燃燒體等進行分隔。
9.4.3 機械排煙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橫向宜按防火分區設置;
2 豎向穿越防火分區時,垂直排煙管道宜設置在管井內;
3 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應在穿越處設置排煙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排煙防火閥的試驗方法》GB15931的有關規定。
9.4.4 在地下建築和地上密閉場所中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時,應同時設置補風系統。當設置機械補風系統時,其補風量不宜小於排煙量的50%。
9.4.5 機械排煙系統的排煙量不應小於表9.4.5的規定。
9.4.6 機械排煙系統中的排煙口、排煙閥和排煙防火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排煙口或排煙閥應按防煙分區設置。排煙口或排煙閥應與排煙風機連鎖,當任一排煙口或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應能自行啟動;
2 排煙口或排煙閥平時為關閉時,應設置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
3 排煙口應設置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牆面上,且與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鄰邊緣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0m。設在頂棚上的排煙口,距可燃構件或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1.00m;
4 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地下、半地下場所,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建築面積大於50m2的房間外,排煙口可設置在疏散走道;
5 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0m;排煙支管上應設置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能自行關閉的排煙防火閥;
6 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0m/s。
9.4.7 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和排煙補風系統的室外進風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煙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於3.0m;當水平布置時,水平距離不宜小於10.0m。
9.4.8 排煙風機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排煙風機的全壓應滿足排煙系統最不利環路的要求。其排煙量應考慮10%~20%的漏風量;
2 排煙風機可採用離心風機或排煙專用的軸流風機;
3 排煙風機應能在280℃的環境條件下連續工作不少於30min;
4 在排煙風機入口處的總管上應設置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能自行關閉的排煙防火閥,該閥應與排煙風機連鎖,當該閥關閉時,排煙風機應能停止運轉。
9.4.9 當排煙風機及系統中設置有軟接頭時,該軟接頭應能在280℃的環境條件下連續工作不少於30min。排煙風機和用於排煙補風的送風風機宜設置在通風機房內。
中間有幾個表格,你可以自己到網上查
❷ 排煙閥或排煙口的設置應符合哪些要求
1 排煙口應設在防煙分區所形成的儲煙倉內;
2 走道內排煙口應設置在其凈空高度的1/2以上,當設置在側牆時,其最近的邊緣與吊頂的距離不應大於0.5m;
3 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開啟排煙區域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應在現場設置手動開啟裝置;
4 排煙口的設置宜使煙流方向與人員疏散方向相反,排煙口與附近安全出口相鄰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
5 每個排煙口的排煙量不應大於最大允許排煙量,最大允許排煙量應按照本規范第5.2.12條的規定計算確定。
6 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m/s。
當排煙閥或排煙口設在吊頂內,通過吊頂上部空間進行排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封閉式吊頂的吊平頂上設置的煙氣流入口的頸部煙氣速度不宜大於1.5m/s,且吊頂應採用不燃燒材料;
2 非封閉吊頂的吊頂開孔率不應小於吊頂凈面積的25%,且應均勻布置。
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宜分開設置。當合用時,應符合排煙系統的要求。
❸ 排煙管道設計標准有哪些
廚房的排煙和通風設計標準是:抽油煙機的管道盡可能短,長度不得超過1.5米,抽油煙機設計國家標準是1.5米排煙長度為條件,測定噪音和空氣排量數據的。煙管長度超過1.5米後噪音超標、排煙能力下降。
煙道只能裝一個彎頭,就是抽油煙機出口由垂直煙道變為水平煙道。加一個直角彎頭等於加長1米煙道。
通風位置盡可能高,最好是吸頂安裝,風道同樣是越短越好,減少管道阻尼噪音。
依據上述要求可以保證抽油煙機和排風機工作時低噪音(噪音小於55分貝的國家標准);通風換氣效果達到設計能力。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
❹ 通風,防排煙系統的設計問題
關於建築防排煙設計問題
1、《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第8.2.1條「面積超過2000m2的地下汽車庫應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現在審查中遇到開窗面積合適,自然排煙距離滿足要求,是否可以不設置機械排煙系統。
答:不可以不設機械排煙系統。超過2000平米的地下車庫,火災發生時,由於煙氣瞬間爆發且迅速蔓延,其流動特性無法預測,因此應設置機械排煙系統。可開啟外窗可作為排煙補風口。
2、高層住宅地下室為自行車庫、機電設備用房時,地下一層前室和樓梯間可不設機械加壓送風裝置,地下一層中超過20m的內走道是否要設排煙系統。
答: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8.4.1條:一類高層住宅及超過32m的二類高層住宅無自然排煙條件的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應設排煙系統。
3、底層外門可以作為自然排煙口嗎?(①某七層公共建築,二層以上均滿足自然排煙要求,一層有一個58米長的無外窗內走道,內走道兩端各有一個直接通往室外的外門,外門開啟後滿足內走道排煙面積要求,一層內走道是否需設機械排煙.②商場、超市等建築的一層入口的大門是否可計入自然排煙的可開啟外窗面積?③自然排煙口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9.2.2-4規定其他場所,宜取該場所建築面積的2%~5%。對於長走廊,走廊盡頭的門是否可作為自然排煙口,可以作為自然排煙口的有效面積如何計算,最底高度從多少開始算。
答:外門為安全出口,為有利安全疏散,不宜作為自然排煙口。某些場合,在不影響安全疏散的前提下,可以兼作排煙用,但有效面積應該折算。
4、超過50m的一類高層建築,地上部分採用機械防煙措施,只有一層地下室,地下防煙樓梯間具備自然排煙條件,可以採用嗎?
答:應按《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2.1條處理。
5、建築高度在100米以內,層數34層的住宅樓(或商業網點),地下一層為汽車庫或自行車庫時。分段設計正壓送風比較困難,包括地下層在內是否可以合用一個正壓送風系統,不進行分段設計。
答: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3.3條層數超過三十二層的高層建築,其送風系統及送風量應分段設計。
6、有的建築設計人員在設計具有正壓送風的防煙樓梯間吋,也頂部設置了0.8m2百葉窗,有此必要嗎?
答: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防煙樓梯間,不應再設自然通風百葉窗。
7、地下汽車庫4000m2,設二個2000m2的防煙分區,每個防煙分區分別設置排煙風機。問消防補風風量如何計算?
答: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第8.2.7條規定,機械排煙補風量不宜小於總排煙量的50%。
8、純住宅地下室自行車庫採用自然排煙,開窗面積按(走道面積+最大無窗車庫面積)×2%計算,還是按(走道面積+所有無窗車庫面積)×2%。
答:開窗面積宜按(走道面積+最大無窗車庫面積)×2%計算。
9、風管穿越防煙樓梯間是否與《高規》50045-95第6.2.5.1條沖突?
答:不沖突。《高規》50045-95第6.2.5.1條只是不應開設門、窗、洞口,風管穿越防煙樓梯間時必須裝設防火閥,且風管要有2h耐火極限等相應防火措施,不屬於此列。ehvacr.com
10、大於5000㎡丁類廠房要排煙,但是此類廠房一般為鋼結構廠房,較高,上下2層窗,高窗一般難以手動開啟。按GB50016第9.2.4條,作為自然排煙的窗口宜設置在房間的外牆上方。如何審查?
答:高大空間採用高窗作為自然排煙時,圖紙應明確採用電動開啟窗,排煙窗應在室內凈高度的1/2以上,開啟面積滿足自然排煙口要求,並應沿火災氣流方向開啟,並明確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或由其他電動設施控制開啟,並在自動排煙窗附近同時設置便於操作的手動開啟裝置ehvacr.com
11、按GB50016第9.1.3條,丙類廠房中建築面積大於300㎡的地上房間要排煙,如果丁類廠房要排煙,是否也執行此條,建築面積小於300㎡房間可不可以不設排煙設施?
答: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9.1.3條規定:任一建築面積大於5000m2的丁類廠房應設置排煙設施。建築面積小於300m2的丁類廠房不設排煙設施。
12、一個防煙分區機械排煙和自然排煙結合是否可行?(有的車間跨度超60M,中間僅少數區域不能滿足自然排煙要求)
答:同一空間內的防煙分區一般應採用同一種排煙方式。
13、機械排煙補風系統,補風管穿越其他防火分區或不同的防火單元處的防火閥,其關斷溫度應為多少?
答:排煙補風管上設置的防火閥熔斷溫度應為70℃。
(理由:室外空氣風管內空氣流動補風管1h耐火極限防火保護)
14、封閉樓梯間不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按規范應按防煙樓梯間的要求設置。在小型商業用房為三層時,按規范也需設封閉樓梯間。當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時,是否只要能滿足《商業建築設計防火規范》DGJ32/J67-2008第8.3.1條的疏散距離,就可不按防煙樓梯間要求?
答:與建築專業協調,保證疏散距離滿足《商業建築設計防火規范》DGJ32/J67-2008第8.3.1條要求時,可以不按防煙樓梯間設置。
15、凈高超過6m的高大空間是否可以劃分防煙分區,分別排煙?
答:一般不需要劃分防煙分區。如需劃分防煙分區,擋煙垂壁下垂高度應由計算確定。
16、江蘇省住宅設計標准DGJ32/J26-2006第8.4.14條。高層住宅上部樓梯間或前室有可開啟外窗,地下為自行車庫,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其地下一層樓梯間或前室可不設加壓送風,如底層為小商鋪,是否適用。
答:根據《江蘇省住宅設計標准》DGJ32/J26-2006第8.1.4條:住宅建築的底部,設置商業服務的網點用房,該用房層數不超過二層,建築面積不超過300㎡,採用耐火極限大於1.5h的樓板和耐火極限大於2.00h且不開門窗洞口的隔牆與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隔開,且住宅和商業網點的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分別獨立設置時,其防火設計按住宅要求進行設計。
17、如高層住宅上部和地下室樓梯間與消防電梯合用前室均無外窗,正壓送風是否要分開設置,地下部分風量如何選取?
答:地上和地下部分在同一位置的防煙樓梯間需設置機械加壓送風時,加壓送風系統宜分別設置。若合用一個風道時,風量應疊加,且均應滿足地上、地下加壓送風系統的要求(防煙樓梯間的余壓值、門洞風速),地下部分加壓送風量應按計算值及《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3.1條表格執行,建議按《實用供熱空調設計手冊》第十三章「建築防火與防排煙」方法執行。暖通在線
18、密閉內走道,但朝向內走道的房間有可開啟的外窗,內走道按規定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時根據GB50016-2006之9.4.4是否設機械補風系統?
答:如房間與走道的門為普通門時,內走道可以不設補風系統。
19、現在一些做復合板風管的廠家往往會提供以它們的產品作為國家建築標准設計圖集所謂的國家建築標准設計參考圖,上面有關的不燃性等級是否可信,在設計中能放心選用嗎?
答:廠家產品應有合格證,消防產品應有消防檢驗機構檢驗合格證書(報告)。
20、商住樓「剪刀樓梯與三合一前室組合時,暖通專業需在三合一前室設加壓送風系統,其與建築專業三合一前室應採光自然通風有矛盾」。
答:不矛盾。超過50m的商住樓的三合一前室需設加壓送風系統。
❺ 在高層建築中,機械排煙系統怎麼樣設置才能符合要求
在建築設置的機械排煙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1)防煙、排煙系統中的管道,在穿越隔牆、樓板及防火分區處的縫隙應採用防火封堵材料
封堵。
(2)防煙樓梯間和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宜分別獨立設置。
(3)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中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4)機械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宜分開設置。當合用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火安全
措施,並應符合機械排煙系統的有關要求。
(5)防煙與排煙系統中的管道、風口及閥門等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排煙管道應採取隔熱
防火措施或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150mm 的距離。
(6)排煙管道的厚度應按現行國家標准《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 的有
關規定執行。
(7)機械排煙系統橫向宜按防火分區設置;豎向穿越防火分區時,垂直排煙管道宜設置在管
井內;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應在穿越處設置排煙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排
煙防火閥的試驗方法》GB15931 的有關規定。
(8)在地下建築和地上密閉場所中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時,應同時設置補風系統。
(9)排煙口或排煙閥應按防煙分區設置。排煙口或排煙閥應與排煙風機連鎖,當任一排煙口
或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應能自行啟動;
1 GB50116-200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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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排煙口或排煙閥平時為關閉時,應設置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
(11)排煙口應設置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牆面上,且與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鄰邊緣之
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設在頂棚上的排煙口,距可燃構件或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1m;
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0m/s。
(12)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地下、半地下場所,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建築面積大於50m2
的房間外,排煙口可設置在疏散走道;
(13)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排煙支管上應設置當煙氣溫度
超過280℃時能自行關閉的排煙防火閥;
(14)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和排煙補風系統的室外進風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煙口的下方,且
高差不宜小於3m;當水平布置時,水平距離不宜小於10m。
(15)排煙風機可採用離心風機或排煙專用的軸流風機;排煙風機應能在280℃的環境條件下
連續工作不少於30min;在排煙風機入口處的總管上應設置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能自行關閉的
排煙防火閥,該閥應與排煙風機連鎖,當該閥關閉時,排煙風機應能停止運轉。當排煙風機及系
統中設置有軟接頭時,該軟接頭應能在280℃的環境條件下連續工作不少於30min。排煙風機和用
於排煙補風的送風風機宜設置在通風機房內
❻ 機械排煙方式的要求有哪些
1. 排煙風機應設置在專用的風機房內或室外屋面上,風機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h的隔牆和1.5h的樓板及甲級防火門與其它部位隔開。當條件受到限制時,可設置在專用空間內,空間四周的圍護結構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0h的不燃燒體,風機兩側應有600mm以上的空間。當必須與其他風機合用機房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機房內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機房內不得設有用於機械加壓送風的風機與管道;
3)排煙風機與排煙管道上不得設有軟接管。
2. 排煙管道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當採用金屬管道時,管道內風速不宜大於20m/s;當採用內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屬材料管道時,不宜大於15m/s。4.4.5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採用不燃燒材料進行隔熱,並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150mm的距離。
3. 當火災確認後,同一排煙系統中著火防煙分區的排煙口或自動排煙閥應呈開啟狀態,其他防煙分區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應呈關閉狀態。
4. 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宜分開設置。當合用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系統的風口、風道、風機等應滿足排煙系統的要求;
2)當火災被確認後,應能開啟排煙區域的排煙口和排煙風機,並在15s內自動關閉與排煙無關的通風、空調系統。
5. 排煙井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小於1h的隔牆與相鄰區域分隔;當牆上必須設置檢修門時,應採用丙級防火門;水平排煙管道穿越防火牆時,應設排煙防火閥;當穿越兩個及兩個以上防火分區或排煙管道在走道的吊頂內時,其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小於1h;排煙管道不應穿越前室或樓梯間,如確有困難必須穿越時,其耐火極限不應小於2h。
6. 排煙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排煙口應設在儲煙倉內;
2)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裝置聯動開啟排煙區域的排煙口或自動排煙閥,且在現場設置手動開啟裝置;
3)排煙口的設置宜使煙流方向與人員疏散方向相反,排煙口與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小
於1.5m(盡量遠離安全出口);
4)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m/s。
7. 利用吊頂空間進行間接排煙時,封閉式吊頂其吊平頂上設置的煙氣流入口的頸部煙氣速度不宜大於2.7m/s,且吊頂應採用不燃燒材料;房間的排煙口設在格柵吊頂內時,吊頂的開孔率不應小於吊頂凈面積的25%。
❼ 機械排煙的主要內容
9.4 機械排煙
9.4.1 設置排煙設施的場所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時,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9.4.2 需設置機械排煙設施且室內凈高小於等於6m 的場所應劃分防煙分區;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築面積不宜超過500㎡,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
防煙分區宜採用隔牆、頂棚下凸出不小於500mm的結構梁以及頂棚或吊頂下凸出不小於500mm的不燃燒體等進行分隔。
9.4.3 機械排煙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橫向宜按防火分區設置;
2 豎向穿越防火分區時,垂直排煙管道宜設置在管井內;
3 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應在穿越處設置排煙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排煙防火閥的試驗方法》GB 15931 的有關規定。
9.4.4 在地下建築和地上密閉場所中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時,應同時設置補風系統。當設置機械補風系統時,其補風量不宜小於排煙量的50% 。
9.4.5 機械排煙系統的排煙量不應小於表9.4.5 的規定。
9.4.6機械排煙系統中的排煙口、排煙閥和排煙防火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煙口或排煙閥應按防煙分區設置。排煙口或排煙閥應與排煙風機連鎖,當任一排煙口或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應能自行啟動;
2排煙口或排煙閥平時為關閉狀態,應設置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
3排煙口應設置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牆上,且與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鄰邊緣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設在頂棚上的排煙口,距可燃構件或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4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地下、半地下場所,除歌舞廳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建築面積大於50平米的房間外,排煙口可設置在疏散走道;
5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距離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 超過30m;排煙支管上應設置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攝氏度時能自行關閉的排煙防火閥;
6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m/s。
9.4.7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和排煙補風系統的室外進風口易布置在室外排煙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於3.0m;當水平布置時,水平距離不宜小於10m。
9.4.8排煙風機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煙風機的全壓應滿足排煙系統最不利環路的要求,其 排煙量應考慮10%-20%的漏風量;
2排煙風機可採用離心風機或排煙專用的軸流風機;
3排煙風機應能在280攝氏度的環境下連續工作不少於30min;
4在排煙風機入口處的總管上應設置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攝氏度時能自行關閉的排煙防火閥,排煙風機應能停止運轉。
9.4.9當排煙風機及系統中設置有軟接頭時,該軟接頭應能在208攝氏度的環境下連續工作不少於30min。排煙風機和用於排煙補風的送風風機宜設置在通風機房內。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8.4 機械排煙
8.4.1 一類高層建築和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築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8.4.1.1 無直接自然通風,且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或雖有直接自然通風,但長度超過60m的內走道。
8.4.1.2 面積超過100㎡,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無窗房間或設固定窗的房間。
8.4.1.3 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或凈空高度超過12m的中庭。
8.4.1.4 除利用窗井等開窗進行自然排煙的房間外,各房間總面積超過200㎡或一個房間面積超過50㎡,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
8.4.2 設置機械排煙設施的部位,其排煙風機的風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8.4.2.1 擔負一個防煙分區排煙或凈空高度大於6.00m的不劃防煙分區的房間時,應按每平方米面積不小於60m^3/h計算(單台風機最小排煙量不應小於7200m^3/h)。
8.4.2.2 擔負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煙分區排煙時,應按最大防煙分區面積每平方米不小於120m^3/h計算。
8.4.2.3 中庭體積小於或等於17000m^3時,其排煙量按其體積的6次/h換氣計算;中庭體積大於17000m^3時,其排煙量按其體積的4次/h換氣計算,但最小排煙量不應小於102000m^3/h。
8.4.3帶裙房的高層建築防煙樓梯間及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排煙,裙房部分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時,其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局部正壓送風系統,正壓值應符合8.3.7條的規定。
8.4.4排煙口應設在頂棚上或靠近頂棚上的牆面上,且與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鄰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不應小於1.50m。設在頂棚上的排煙口,距可燃構件或可燃物的距離不的小於1.0m。排煙口平時關閉,並應設置有手動或自動開啟裝置。
8.4.5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距離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在排煙支管上應設有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攝氏度時能自行關閉的排煙防火閥。
8.4.6走道的機械排煙系統宜豎向設置;房間的機械排煙系統宜按防煙分區設置。
8.4.7排煙風機可採用離心風機或採用排煙軸流風機,並應在其機房入口處設有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攝氏度是能自動關閉的排煙防火閥。。排煙風機應保證在280攝氏度時能連續工作30min。
8.4.8機械排煙系統中,當任一排煙口或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應能自行啟動。
8.4.9排煙管道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安裝在吊頂內的排煙管道,其隔熱層應採用不燃燒材料製作,並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150mm的距離。
8.4.10機械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宜分開設置。若合用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並應符合排煙系統的要求。
8.4.11設置機械排煙的地下室,應同時設置送風系統,且送風量不小於排煙量的50%。
8.4.12排煙風機的全壓應按排煙系統最不利環管道進行計算,其排煙量應增加漏風系數。

❽ 排煙窗設置要求有哪些
排煙窗應設置在排煙區域的頂部或外牆,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設置內在外牆上時,設置高度容不應低於儲煙倉的下沿或室內凈高度的1/2,並應沿火災氣流方向開啟。
2、宜分散布置,每組排煙窗的長度不宜大於2.5m。
3、設置在防火牆兩側的排煙窗與防火牆的距離應不小於2m。
4、自動排煙窗附近應同時設置便於操作的手動開啟裝置。
5、走道設有機械排煙系統的辦公樓,當辦公室的面積小於300m2時,除排煙窗的設置高度及開啟方向可不限外,其餘仍按上述要求執行。
❾ 消防排煙風機有哪些防火規范
(一)機械防煙的設置部位。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8.3.1條之規定,以下部位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
1、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或使用前室;
2、採用自然排煙措施的防煙樓梯間,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
3、封閉避難層(間)。
(二)機械排煙的設置部位。
1、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8.4.1條之規定:一類高層建築和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築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1)無直接自然通風,且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或雖有直接自然通風,但長度超過60m的內走道;
(2)面積超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無窗房間或設固定窗的房間;
(3)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或凈空高度超過12m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開窗進行自然排煙的房間外,各房間總面積超過200m2或一個房間面積超過50m。
❿ 機械排煙方式的要求有哪些
1.
排煙風機應設置在專用的風機房內或室外屋面上,風機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h的隔牆和1.5h的樓板及甲級防火門與其它部位隔開。當條件受到限制時,可設置在專用空間內,空間四周的圍護結構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0h的不燃燒體,風機兩側應有600mm以上的空間。當必須與其他風機合用機房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機房內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機房內不得設有用於機械加壓送風的風機與管道;
3)排煙風機與排煙管道上不得設有軟接管。
2.
排煙管道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當採用金屬管道時,管道內風速不宜大於20m/s;當採用內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屬材料管道時,不宜大於15m/s。4.4.5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採用不燃燒材料進行隔熱,並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150mm的距離。
3.
當火災確認後,同一排煙系統中著火防煙分區的排煙口或自動排煙閥應呈開啟狀態,其他防煙分區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應呈關閉狀態。
4.
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宜分開設置。當合用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系統的風口、風道、風機等應滿足排煙系統的要求;
2)當火災被確認後,應能開啟排煙區域的排煙口和排煙風機,並在15s內自動關閉與排煙無關的通風、空調系統。
5.
排煙井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小於1h的隔牆與相鄰區域分隔;當牆上必須設置檢修門時,應採用丙級防火門;水平排煙管道穿越防火牆時,應設排煙防火閥;當穿越兩個及兩個以上防火分區或排煙管道在走道的吊頂內時,其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小於1h;排煙管道不應穿越前室或樓梯間,如確有困難必須穿越時,其耐火極限不應小於2h。
6.
排煙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排煙口應設在儲煙倉內;
2)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裝置聯動開啟排煙區域的排煙口或自動排煙閥,且在現場設置手動開啟裝置;
3)排煙口的設置宜使煙流方向與人員疏散方向相反,排煙口與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小
於1.5m(盡量遠離安全出口);
4)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m/s。
7.
利用吊頂空間進行間接排煙時,封閉式吊頂其吊平頂上設置的煙氣流入口的頸部煙氣速度不宜大於2.7m/s,且吊頂應採用不燃燒材料;房間的排煙口設在格柵吊頂內時,吊頂的開孔率不應小於吊頂凈面積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