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槽底預留土厚度一般是多少為什麼我們這邊才預留2,3公分。
若採用機械開挖,一般基槽底預留土厚度在300~500mm用於人工清底,以保證基底標高正確、避免超挖及原狀地基土層遭受擾動。如果採用人工挖方,允許標高±30mm,表面平整度為20mm。
⑵ 人工挖溝槽土方的土方堆放距溝槽邊距離是多少有規定沒有
應該是在溝槽邊坡失穩線外,這需要看溝槽有多深。一般1.5米外。

中文釋義:
1、車輪磨下或任何東西經常通過所留下的痕跡。
2、任何東西來回移動的凹溝。
3、工程上,底寬3m以內且底長大於寬3倍以上的按槽計算。
挖基礎溝槽土方,長度按中心線長度計算。如遇挖溝槽土方與獨立基坑或土方連接的,其長度應減去獨立基坑或土方的下底寬度。④市政工程底寬7M以內,底長大於底寬3倍以上按溝槽計算。
槽底超挖
1、現象:所開挖的溝槽槽底,普遍或局部或個別處低於設計高程,即槽底設計高程以下土層被挖除或受到松動或擾動。
2、原因分析:
測量放線的錯誤,造成超挖。
採用機械挖槽時,司駕人員或指揮,操作人員控制不嚴格,局部多挖。
3、危害:
超挖部分要回填夯實,造成工力浪費。
回填夯實的原土或其他材料的密實度,均不如原狀土均勻,易造成不均勻沉降。
4、預防措施:
加強技術管理,認真落實測量復核制度,挖槽時,要設專人把關檢驗。
使用機械挖槽時,在設計槽底高程以上預留20cm土層,待人工清挖。
5、治理方法:
干槽超挖在15cm 以內者,可用原土回填夯實,其密實度本應低於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實度。
干槽超挖在15cm 以上者;可用石灰土處理,其密度不應低於輕型擊實時95%。
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土地含水量較大,不適於加夯時,可用天然級配砂礫回填。
⑶ 管道溝槽開挖需人工開挖的厚度為多 少為什麼要留一定厚度採用人工開挖
一般人工開挖的厚度約20到30公分。主要是減小對基礎原狀土的擾動,不改變原土的特性。
⑷ 規范要求基坑剩餘多少需要人工整理
規范只有規定溝槽剩餘200-300mm,其他沒有發現相關規定,施工手冊上有規定:
機械開挖應由深而淺,基底及邊坡應預留一層150~300mm厚土層用人工清底、修坡、找平,以保證基底標高和邊坡坡度正確,避免超挖和土層遭受擾動。
設計圖紙上也有說明,我這兒的說明是留300-500mm。(地下室基坑)
。
⑸ 機械挖溝槽土方的時候,一般留多少土由人工挖除
應留300mm左右到設計的持力層標高,再採用人工鏟除、修整,以免機械撓動持力土層的原始狀態。
⑹ 「土方開挖到距基地三十公分後,需人工挖土」這個規定出自哪本規范,請大神指點
土方與基坑工程施工手冊,下面是相關內容
基坑開挖應盡量防止對地基土的擾動。當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後不能立即進行下道工序時,應預留15~30cm一層土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再挖至設計標高。採用機械開挖基坑時,為避免破壞基底土,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一層由人工挖掘修整。使用鏟運機、推土機時,保留土層厚度為15~20cm,使用正鏟、反鏟或拉鏟挖土時為20~30cm。
預算時在定額編制時也是這樣考慮的
⑺ 哪本規范里說的基坑開挖預留200人工清理
GB51004-2015第8.1.10條明確規定了,機械挖土時,坑底以上200mm~300mm范圍內的土方應採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放坡開挖的基坑邊坡應採用人工修坡的方式。
⑻ 機械開挖預留300人工清底規范
機械開挖肯定要預留深度,由人工進行清底,這是為了避免機械擾動坑底原狀土,影響驗回槽時的答結論。但是這個預留量很多地方是不一致的,包括同一本規范,同一專業都不一致,不同用途的坑有不同的深度,甚至不同機械有不同的深度。但范圍都包括在150-300mm。
機械基礎土方,最後距墊層底標高100~150厚土方須人工清底,是常規做法。規范只是說;不得擾動基底土、基底土方不得浸水,不得爆曬等。人工清槽目的是防止土方超挖,防止基礎底部土壤松動。一般在基坑或基槽底部標高以上預留200mm人工清理。

清槽要徹底,不要有機械挖土抓痕。清完後人不能隨意走動。在土建工程中,完成基坑或條形基礎的開挖後,使用人工將基坑中土石方、渣土運棄至建築承包商或建築方指定的消納場地。人工清槽的工程量可以用土方開挖量乘以0.1(0.05)的系數計算,仍然套人工挖土方定額計價。
深基坑基槽人工清理時必須做好支護或放坡,以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
⑼ 溝槽底部應留多少人工開挖
溝槽機械挖土時底部預留200mm,基礎大開挖土方機械挖時預留300mm人工開挖
⑽ 基坑開挖時,會預留10公分的保護層,待澆築混凝土墊層時進行人工開挖,為什麼要
摘要 機械開挖基坑、基槽,暫留15~30cm一層土不挖,一是避免機械擾動持力土層的原狀結構影響持力土層的承載能力特徵值;二是避免持力土層原狀結的土較長時間暴露大氣中(風化、雨淋等);三是臨澆注基礎墊層前用人工去除便於修整方正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