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設置在哪些部位
來機械加壓送風防源煙設施設置部位如下:

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的目的,是為了在建築物發生火災時提供不受煙氣干擾的疏散路線和避難場所。因此,加壓部位在關閉著門時,必須與著火樓層保持一定的壓力差〔該部位空氣壓力值為相對正壓);同時,在打開加壓部位的門時,在門洞斷面處能有足夠大的氣流速度,以有效地阻止煙氣的人侵,保證人員安全疏散與避難。
當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各部位有可開啟外窗時,能採用自然排煙方式,造成樓梯間與前室或合用前室在採用自然排煙方式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排列組合上的多樣化,而這兩種排煙方式不能共用。
⑵ 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有何要求
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的設置要求如下: (1)防煙樓梯間的加壓送風口應採用自垂式百葉風口或常開的雙層百葉風口,當採用常開的雙層百葉風口時,應在其加壓風機的吸人管上設置與開啟風機連鎖的電動閥。 (2)前室的加壓送風口應為常開的雙層百葉風口,且應在其加壓風機的吸人管下設置止回閥或與開啟風機連鎖的電動閥。冬季不設採暖設備和夏季不設空調系統的建築物可不設止回閥或與風機開啟連鎖的電動閥。 (3)機械加壓送風機可設置一台或多台。機械加壓送風機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隔牆和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隔牆上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4)機械加壓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⑶ 在高層建築中,機械排煙系統怎麼樣設置才能符合要求
在建築設置的機械排煙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1)防煙、排煙系統中的管道,在穿越隔牆、樓板及防火分區處的縫隙應採用防火封堵材料
封堵。
(2)防煙樓梯間和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宜分別獨立設置。
(3)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中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4)機械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宜分開設置。當合用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火安全
措施,並應符合機械排煙系統的有關要求。
(5)防煙與排煙系統中的管道、風口及閥門等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排煙管道應採取隔熱
防火措施或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150mm 的距離。
(6)排煙管道的厚度應按現行國家標准《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 的有
關規定執行。
(7)機械排煙系統橫向宜按防火分區設置;豎向穿越防火分區時,垂直排煙管道宜設置在管
井內;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應在穿越處設置排煙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排
煙防火閥的試驗方法》GB15931 的有關規定。
(8)在地下建築和地上密閉場所中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時,應同時設置補風系統。
(9)排煙口或排煙閥應按防煙分區設置。排煙口或排煙閥應與排煙風機連鎖,當任一排煙口
或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應能自行啟動;
1 GB50116-200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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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排煙口或排煙閥平時為關閉時,應設置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
(11)排煙口應設置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牆面上,且與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鄰邊緣之
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設在頂棚上的排煙口,距可燃構件或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1m;
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0m/s。
(12)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地下、半地下場所,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建築面積大於50m2
的房間外,排煙口可設置在疏散走道;
(13)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排煙支管上應設置當煙氣溫度
超過280℃時能自行關閉的排煙防火閥;
(14)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和排煙補風系統的室外進風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煙口的下方,且
高差不宜小於3m;當水平布置時,水平距離不宜小於10m。
(15)排煙風機可採用離心風機或排煙專用的軸流風機;排煙風機應能在280℃的環境條件下
連續工作不少於30min;在排煙風機入口處的總管上應設置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能自行關閉的
排煙防火閥,該閥應與排煙風機連鎖,當該閥關閉時,排煙風機應能停止運轉。當排煙風機及系
統中設置有軟接頭時,該軟接頭應能在280℃的環境條件下連續工作不少於30min。排煙風機和用
於排煙補風的送風風機宜設置在通風機房內
⑷ 機械送風系統室外進風口的布置
1.應設在室外空氣較潔凈的地點;
註:進風口處室外空氣的有害物含量,不應回大於室內作業地帶答最高容許深度的30%。
2.盡量設在排風口的上風側且應低於排風口;
3.進風口的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2m,當布置在綠化地帶時,不宜低於1m;
4.降溫用的進風口,宜設在建築物的背陰處。
——法布瑞克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