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竣工資料包括哪些
竣工資料的內容應包括: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工程質料、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竣工圖,規定的其他應交資料。
1、開工前(具備開工條件的資料):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報審表、審批表),開工報告(開工報審),工程地質勘查報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報審),質量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收集報審),特殊工種上崗證(收集報審),測量放線(報審),
2、基礎施工階段:鋼筋進場取樣、送樣(圖紙上規定的各種規格鋼筋),土方開挖(土方開挖方案、技術交底,地基驗槽記錄、隱蔽、檢驗批報驗),墊層(隱蔽、混凝土施工檢驗批、放線記錄、放線技術復核)。
3、主體施工階段:一層結構(方案、技術交底基礎中已包含,鋼筋原材料、檢測報告報審,閃光對焊、電渣壓力焊取樣、送樣,鋼筋隱蔽、鋼筋、模板檢驗批、模板技術復核)。
4、裝飾裝修階段:地磚、吊頂材料、門窗、塗料等裝飾應提前進行復試,待檢測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
5、屋面施工階段: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應提前復試,待復試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後方可進入屋面施工階段(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

(1)項目機械竣工包含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❷ 工程竣工報告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工程竣工報告,是指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要求,向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提交以證明工程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文件。
工程竣工報告的主要內容
施工單位編寫的工程竣工報告的主要內容:
1. 工程概況及實際完成情況;
2. 企業自評的工程質量情況;
3. 施工技術資料和施工管理資料情況;
4. 主要建築設備調試情況;
5. 有關檢測項目的檢測情況;
6.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問題的整改情況。
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監理單位編寫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單位基本情況;
3.主要採取的施工方法;
4.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情況;
5.施工中發生過的質量事故、問題、原因分析和處理結果以及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估意見。
評估報告應由監理單位負責人簽認。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主要內容
綜合性的報告,簡要介紹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主要內容如下:
1 概述
1)工程立項的依據和建設目的;
2)工程概況,包括工程位置、規模、數量、概算(包括徵用土地、拆遷、補償費)、概、決算等;
3)工程設計、工程施工招投標情況,工程監理情況;
2 設計、施工情況
1)設計情況
設計單位和設計內容(全部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內容):
工程設計特點及新建築材料。
2)施工情況
開、竣工日期;施工組織、技術等情況。根據監理總結和施工總結編寫。
3)質量事故及處理情況。
4)與市政公用工程連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情況(包括道路、上水、雨(污)水、供電、電訊、熱力、燃氣等)。紅線內道路、綠化施工情況。
3 工程質量及經驗教訓
工程質量鑒定意見和評價;工程遺留問題及處理意見。
4 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上述三項未包括的,如:新建工程的門牌號碼等。
竣工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宣布參加驗收人員名單;
2.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設計單位介紹工程情況;
3.按專業分組對工程實體進行檢查;
4.監理單位及設計單位匯報檢查結果;
5.施工單位針對所提問題表態;
6.建設單位組織形成驗收意見;
❸ 竣工文件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1.開工報告及批復文件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變更設計通知單
4.會議紀要等相關文件
5.隧道工程竣工數量匯總表
6.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7.工程施工小結
8.檢查鋼筋布置(鐵程檢-14、襯砌鋼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和鋼架(格柵鋼架、型鋼鋼架)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9.檢查隧道襯砌厚度、防水層及背後填塞(鐵程檢-16、襯砌混凝土(施工與養護)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防水層(防水板)防水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10.隧道凈空測量記錄(附襯砌後的測量斷面圖)
11.各種原材料出廠合格證或復試報告
12.混凝土、砂漿試驗結果報告單及混凝土耐久性指標檢驗資料
13.混凝土實體質量核查情況(如表面裂縫寬度、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等)
14.隧道襯砌質量無損檢測資料
15.壓漿記錄(回填注漿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16.瓦斯等特殊隧道處理記錄
17.重大坍塌等處理記錄
18.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19.四電、綜合維修介面檢查記錄
20.通風機械設備數量表(可填建交—25)
21.工程日誌
22.隧道工程沉降變形觀測記錄與評估報告
23.竣工圖(全部施工圖紙修改後重新描繪作為竣工圖)
(1)隧道(含明洞)平面圖
(2)隧道縱斷面圖
(3)隧道洞身橫斷面圖
(4)隧道進出口洞門圖
(5)地質圖
(6)輔助導坑、通風、照明圖
(5)運營通風設施竣工圖,包括:
風機房、通風機組平面布置圖
通風機組安裝圖
通風機組及其他設備基礎圖
隧道通風安裝圖等
24.特殊設計隧道(如洞門、襯砌、支護、防水、排水和新技術新結構等)竣工圖
25.改溝、防護等竣工圖
26.竣工驗收交接記錄表
27.隧道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驗收記錄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第三十八條 建設橋梁、水底隧道、水電站等可能影響港口水文條件變化的工程項目,負責審批該項目的部門在審批前應當徵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經營、使用和管理,適用本法。本法所稱公路,包括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五十條 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在有限定標準的公路、公路橋樑上或者公路隧道內行駛,不得使用汽車渡船。超過公路或者公路橋梁限載標准確需行駛的,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准,並按要求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運載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的,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並懸掛明顯標志。運輸單位不能按照前款規定採取防護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門幫助其採取防護措施,所需費用由運輸單位承擔。
❹ 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有哪些
竣工資料的內容應包括: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工程質料、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竣工圖,規定的其他應交資料。
1、開工前(具備開工條件的資料):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報審表、審批表),開工報告(開工報審),工程地質勘查報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報審),質量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收集報審),特殊工種上崗證(收集報審),測量放線(報審),
2、基礎施工階段:鋼筋進場取樣、送樣(圖紙上規定的各種規格鋼筋),土方開挖(土方開挖方案、技術交底,地基驗槽記錄、隱蔽、檢驗批報驗),墊層(隱蔽、混凝土施工檢驗批、放線記錄、放線技術復核)。
3、主體施工階段:一層結構(方案、技術交底基礎中已包含,鋼筋原材料、檢測報告報審,閃光對焊、電渣壓力焊取樣、送樣,鋼筋隱蔽、鋼筋、模板檢驗批、模板技術復核)。
4、裝飾裝修階段:地磚、吊頂材料、門窗、塗料等裝飾應提前進行復試,待檢測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
5、屋面施工階段: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應提前復試,待復試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後方可進入屋面施工階段(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
❺ 工程竣工文件包括哪些
在竣工自檢的基礎上,確認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驗收標准,具備了交付使用的條件即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的正式驗收工作。
1.發出《竣工驗收通知書》
施工單位應於正式竣工驗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設單位發送《竣工驗收通知書》。
2.遞交竣工驗收資料
竣工驗收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竣工工程概況;圖紙會審記錄;材料代用核定單;施工組織方案和技術交底資料;材料、構配件、成品出廠證明和檢驗報告;施工紀錄;裝飾裝修施工試驗報告;竣工自檢記錄;隱檢記錄;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變更記錄;竣工圖;施工日記。
3.組織驗收工作
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邀請設計單位及有段方面參加,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一起進行檢查驗收。
(1)集中、會議,介紹工程概況及施工的有關情況;
(2)分組分專業進行檢查;
(3)集中分組匯報檢查境況;
(4)提出驗收意見,評定質量等級,明確具體交接時間、交接人員。
4.簽發《竣工驗收證明書》
在建設單位驗收完畢並確認工程符合竣工標准和合同條款規定要求以後,即應向施工單位簽發《竣工驗收證明書》。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質量監督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在《竣工驗收證明書》上簽字。
5.進行工程質量核定
承監工程的監督單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質量核定任務後,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進行核定。核定合格或優良的工程發給《合格證書》,並說明其質量等級,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6.辦理工程檔案資料移交
工程檔案是項目的永久性技術文件,是建設單位使用、維護、改造的重要依據,也是對項目進行復查的依據。在施工項目竣工後,項目經理必須按規定向建設單位移交檔案資料。移交的工程檔案和技術資料必須真實、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實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況。
7.辦理工程移交手續
在對工程檢查驗收完成以後,施工單位要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移交手續,並簽訂交接驗收證書,辦理工程結算手續。
8.辦理工程決算
整個工程項目完工驗收,並辦理了工程結算手續後,要由建設單位編制工程決算,上報有關部門。至此,整個裝飾裝修工程的全部過程即告結束。
❻ 竣工驗收包括哪些驗收
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由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後,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的過程。 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工程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驗收對象
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符合驗收標準的,必須及時組織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驗收依據
竣工驗收的依據可概括以下九點:
(1)上級主管部門對該項目批準的各種文件;
(2)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批復文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4)國家頒布的各種標准和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術設備說明書;
(7)關於工程竣工驗收的其他規定;
(8)從國外引進的新技術和成套設備的項目,以及中外合資建設項目,要按照簽訂的合同和進口國提供的設計文件等進行驗收;
(9)利用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的建設項目,應按世界銀行規定,按時編制《項目完成報告》。
❼ 簡述機械工程驗收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
工程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
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❽ 建築工程項目竣工計劃應包括哪些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包括工程概況、竣工移交證書、質量檢查報告等內容。
1、工程概況。
2、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
3、對工程斟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評價。
4、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組織形式和內容。
5、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6、竣工移交證書。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質量檢查報告。
10、工程竣工報告。
11、施工許可證。
1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13、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14、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的條件:
1、完成了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針對委託監理的項目)、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5、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未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完成。
6、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該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各自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7、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驗收認可文件。
8、有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❾ 工程竣工報告內容有哪些
1、工程概況,
2、施工組織設計,
3、符合法律法規及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4、工程施工質量檢查結果。
5、工程施工履行設計文件情況。
6、工程合同履約情況。
驗收之日前7個工作日內通知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參加驗收。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驗收之日起15d內建設單位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備案。驗收後三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提交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竣工驗收前,由建設單位組識,城建檔案館對檔案進行預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包括
1、工程概況。
2、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
3、對工程斟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評價。
4、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組織形式和內容。
5、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6、竣工移交證書。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質量檢查報告。
10、工程竣工報告。
11、施工許可證。
1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13、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14、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