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賃設備概況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了解在租賃過程中都要涉及的一些情況,比較重要的就是設備的概況,使用程度,有沒有嚴重的損壞,履帶的磨損,發動機的性能等等,這些都是要在簽訂合同簽需要了解的,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仔細看清楚每一項條款,詢問清楚自己不明白的條例,做到心中有數,中國人有句古話:「心細無大害」,不要心急。
2、結算方式
這也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在租賃期間是按照天來計算還是月來計算,還有就是在租賃期間設備出現故障而耽誤的日期,怎麼來計算等等,都要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雙方商討清楚,以免在出現糾紛。
3、維修費用
在租賃期間設備由於發生故障而需要的維修費用,應有哪方進行負責,這種事情在租賃裡面是很常見的,需要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共識,以免由於考慮不周而出現糾紛。
4、停工損失
如果在租賃期間設備因故障造成的停工等損失,有哪一方來負責承擔,這種事情也是有必要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講清楚的。
5、轉移工地施工
設備租賃期間如果涉及到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得書面同意,這些規定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甲乙雙方都是要考慮寫進合同裡面的。以免出現這樣的情況引起糾紛。
6、合同一式幾份
在租賃過程中,所簽署的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未加蓋甲方合同章,則視為無效合同。這一點大家都千萬不要馬虎啊,否則後果有多嚴重,估計大家都很清楚。
❷ 關於機械停車位的問題
我是做立體停車設備的 地下兩層升降橫移5個車位1個交換車位嗎? 我們是銷回售設備不存在車位使用費用(如果答你們是對外出租或是銷售車位使用權的話這是你們自己決定的事)車位價格廠家不同價位也不同 我們做的是17000左右(兩層升降橫移)後期維護:第一年免費, 第二年每月小保是30元(日常維護 換件你在花錢) 大保每月70元(設備換件我們負責,不用再花錢)還有就是立體停車每年需要年檢(需要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驗收,驗收費用因地區差異略有不同,大概在百分之一)後期就是產品質量不同,安裝調試細節問題等各方面因素摔車造成的賠償的問題 我就是說個大概,還有什麼問的再聯系
❸ 租小區車位要注意什麼
關於小區車位出租問題
小區開發初期,小區的車位能否出租給業主以外的內人,如果出租了能否得到相容關的法律保障。下面從物權法角度做一下分析:
關於小區車位能否租給業主以外的人使用的問題,《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即只要業主有使用需要,開發商就不得隨意出售、計程車位,否則,就是對業主合法權益的侵害。
但是,業主的需求釋放有一個時間段,小區開發初期,入住率還不高,小區業主的經濟能力還有限,此時應當允許開發商將閑置的車位向小區外的其他人出租,以保護開發商盡快收回車位、車庫成本的合法權益,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周邊居民停車難的問題。所以在小區開發初期將車位向業主之外的人出租是可以的,不過前提還是任何時候都必須首先滿足小區業主的合理停車需要,因此,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宜過長。
❹ 機械停車位有哪些好處和壞處能夠詳細說明一下嗎
一、機械停車位好處有:
1、緩解停車難。
在停車困難且有條件建設此類停車設施的小區推廣,能夠有效緩解百姓停車難問題。
2、停車更人性化。
機械式停車設施空間比較大,能夠更方便地完成停車的步驟,而且如果停車的中途發現兩車之間距離太近,只需輕輕一點,停車設施就能停下,待車子反光鏡調整好之後,輕點「復位」按鈕,就能繼續剛才的操作,十分人性化。
3、更能節省停車空間。
機械式停車設施採用沉降式設計,停車的平面面積擴展成立體面積,節省了一定的空間。
二、機械停車位壞處有:
1、停車容易發生碰撞。
如果二層停車位下降到一定程度,電源就會自動關閉。在日常的維保中,發現機械停車位容易發生間距變形。有的車超重、超長,時間長了可能會造成一層停車位的移位。機械停車位調整位置通過按鈕完成,如果兩個車位之間的距離不標准,操作按鈕就沒有發揮到作用。
2、機械停車位增加保安工作量。
多層的機械停車位底下那層啟用了,更會增加工作量。底下那層看不到車牌,要麼業住主記停車位置,要麼保安登記,遇到上下班高峰期用時較長。
3、日常維保缺乏具體細則。
對立體機械停車位,使用單位要每兩年定期報檢一次,並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這也是強制性規定。「如果逾期未檢,監管部門將會進行處理。對檢驗不合格的,要求整改,還不合格,就停止使用。」但針對日常維保,比如多久要維保一次等問題,目前國家還沒有出台具體細則。
(4)租機械車位注意什麼擴展閱讀
在機械車位上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按車損險賠付的情況:
南京人保財險一位工作人員解釋說,在機械車位停車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車損,理應納入保險理賠范疇。如果有明確的事故責任人,被保險人可以先向責任人索賠,責任人拒絕賠付,保險公司可先行墊付,並代位追償;如果是雙方責任,被保險人的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
不過,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門會對事故雙方進行責任認定。而在機械車位上發生事故,由於不屬公共道路,只能由派出所調解。可記者了解到,派出所往往不會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最多隻能提供出警記錄作為證明。
「這樣一來,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事故責任無法達成一致,只有到法院起訴,保險公司再根據判決結果進行賠付。」這位工作人員說。
❺ 計程車位要有哪些准備工作,需要注意哪些關鍵事項
車位的租金相較房屋出租的租金較低,所以要求承租方先一次性付清內租期內的租金是比容較容易實現的,也可以保證到自己的利益。物業管理費的繳納方式:明確計程車位的租金是否包含物業管理費。如果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來承擔,最好由承租方同車位租賃費一起支付給我們,再由我們向物業統一繳納物業管理費,這就避免了由於承租方不按時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而影響出租方的個人徵信了。優先承租權的限制,車位出租的期限一般不宜太久,到期後應該明確約定承租方不享有優先承租權,這就可以避免出租方選擇新租戶的權利受到限制,從而可以在市場價格升高後及時調整,爭取利益最大化。
❻ 小區車位出租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關於小區車位出租問題
小區開發初期,小區的車位能否出租給業主以外的人,如果出租內了能否得到相關的法律保容障。下面從物權法角度做一下分析:
關於小區車位能否租給業主以外的人使用的問題,《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即只要業主有使用需要,開發商就不得隨意出售、計程車位,否則,就是對業主合法權益的侵害。 但是,業主的需求釋放有一個時間段,小區開發初期,入住率還不高,小區業主的經濟能力還有限,此時應當允許開發商將閑置的車位向小區外的其他人出租,以保護開發商盡快收回車位、車庫成本的合法權益,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周邊居民停車難的問題。所以在小區開發初期將車位向業主之外的人出租是可以的,不過前提還是任何時候都必須首先滿足小區業主的合理停車需要,因此,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宜過長。
❼ 機械停車位都有哪些規范
你只得是操作規范?設計規范?規劃要求?
❽ 小區租車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小區租車位需要注來意:1.詢問自清楚租賃費多少,繳費期限
2.租賃的車位是否有固定停放位置
3.挑選車位時,要盡量避開柱子、急轉彎的地方。
❾ 機械車位20年到期怎麼辦
現在購買車位成了很多有車族購房頭疼的一件事情,不僅僅是車位價格昂貴,很多時候是重金難求,因為小區面積有限,車位有限,這也造成了很多開發商不合理買賣,很多業主不清楚相關法律法規,在車位購買方面經常出現糾紛和困惑。下面總結五點注意事項,以供消費者在購買車位時作為參考:
一,看能否辦理產權證。業內人士指出,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二,租賃車位有限期20年。租賃車位、車庫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人防車庫禁止買賣。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四,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五,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並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范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