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層住宅的設備層是什麼意思
高層抄建築的設備層是指有暖氣襲和自來水供水管道等的水泵房,配電和弱電干管管道設施和配電間的樓層。高層的設備層包括: 1、消防逃生層。 2、暖氣供水、回水管道等。 3 、消防設備設施層。4、電梯設備機房。 5、生活供水管道層(高層樓房採用分段供水方式) 。
❷ 房產層高是什麼意思
層高,從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每一層的高度國家在設計上有要求,這個高度就叫層高。
它通常包括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之間的距離。層高減去樓板的厚度的差,叫做凈高。出於降低成本、節約建材、節約土地等考慮,目前一般住宅層高都在2.8米左右。
《住宅設計規范》中關於層高的規定:
1、層高和室內凈高
2、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m。
3、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m,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4、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10m。
(2)商品房的機械層是什麼意思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房產層高計算:
1、層高為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在1987年發布的《住宅建築模數協調標准》中,明確規定了磚混結構住宅建築層高採用的參數為:2.6米、2.7米、2.8米。
2、住宅的高度計量除了用「米」,還可用「層」來計算,每一層的高度在設計上有一定要求,稱為層高。層高通常指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之間的距離。層高減去樓板的厚度的差,叫做凈高。出於降低成本、節約建材、節約土地等考慮,一般住宅層高都在2.8米左右。
3、層高,從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說到層高,我們必須將其與「室內凈高」予以區分。
❸ 商品房中指的「塔樓」和「板房」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主要區別是,性質不同、平面圖特點不同、樓層高度不同、特點不同,具體如內下:
一、性質不容同
1、塔樓
塔樓一般是指高層建築,塔樓外觀像塔的樓型,平面的長度和寬度大致相同,一般塔樓的同層住戶在6戶以上。簡單描述就是看到建築顯「細長」。
二、平面圖特點不同
1、塔樓
塔樓的平面圖特點是:若干戶,一般多於四五戶共同圍繞或者環繞一組公共豎向交通形成的樓房平面,平面的長度和寬度大致相同。
2、板樓
板樓的平面圖上,長度明顯大於寬度。
三、樓層高度不同
1、塔樓
高度從12層以上到35層,超過35層是超高層。
2、板樓
板樓一般建築層數不會超過12層。
四、特點不同
1、塔樓
建築密度較高,房價較低,空間結構靈活,易於改造,結構強度高,抗震性好,居高望遠,視野開闊。
2、板樓
板樓最大的優勢是戶型規矩、互視小、通風、日照良好。
❹ 高層住宅的設備層是什麼意思包括哪些設備
設備層指高層建築的某一樓層,其有效面積全部或大部分用來作為空調、給水排水、電內氣、電梯機房等設容備的布置。設備層的具體位置應配合建築的使用功能、結構、布置、電梯分區(高、低速豎向分區)、空調方式、給水方式等因素綜合加以考慮。
設備層包括消防逃生(特別指高層樓房)層。消防設備設施層(消防備用水箱、消防穩壓水泵)。 暖氣供水、回水管道等。電梯設備機房。生活供水管道層(高層樓房採用分段供水方式) 等功能。
(4)商品房的機械層是什麼意思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在高層建築中,一般將產生振動、發熱量大的重型設備(如製冷機、水泵、蓄水池等)放在建築最下部,即地下室,將豎向負荷分區用的設備(如中間水箱、水泵、空調器、熱交換器等)放在中間層,而將利用重力差的設備或體積大、散熱量大、需要對外換氣的設備(如屋頂水箱、冷卻塔、鍋爐、送風機等)放在建築的最上層。
❺ 商品房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它是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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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條
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本辦法所稱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