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用起重機械有哪些,使用范圍是什麼
你好,常用的起重工具和起重機械包括千斤頂、倒鏈、卡環、繩卡、吊鉤、手搬葫蘆、絞磨、滑車和滑車組等。
以下就為你介紹一下常用的起重工具及設備有哪些:
起重工具種類有:
1.滑車和滑車組
滑車和滑車組是起重吊裝、搬運作業中較常用的起重工具。滑車是由吊鉤鏈環、滑輪、軸、軸套和夾板等組成。按輪數的多少分為單門、雙門和多門滑車。按滑車與吊物的連接方式可分為吊鉤式、鏈環式、吊環式和吊梁式4種。
2.卡環
卡環又名卸甲,用於繩扣(千斤繩、鋼絲繩)和繩扣,或繩扣與構件吊環之間的連接。它是在起重作業中用的較廣的連接工具。卡環由彎環與銷子兩部分組成,按彎環的形式分為直形和馬蹄形兩種;按銷子與彎環的連接形式分,有螺栓式和抽銷式卡環及半自動卡環。
3.吊鉤
吊鉤根據外形的不同,分單鉤和雙鉤兩種。單鉤一般在中小型的起重機上用,也是常用的起重工具之一。在使用上單鉤較雙鉤簡便,且受力條件沒有雙鉤好,所以起重量大的起重機用雙鉤較多。雙鉤多用在橋式機門座式的起重機上。
4.手搬葫蘆
手搬葫蘆是一種輕巧簡便的手動牽引機械。它具有結構緊湊、體積小、自重輕、攜帶方便、性能穩定等特點。其工作原理是由兩對平滑自鎖的夾鉗,像兩只鋼爪一樣交替夾緊鋼絲繩,作直線往復運動,從而達到牽引作用。它能在各種工程中擔任牽引、卷揚、起重等作業。
二、起重工具工作特點
1.起重工具通常體積小,機構簡單,能完成起升運動和水平運動。
2.起重工具所吊運的重物多種多樣,載荷是變化的。有的重物重達幾百噸乃至上千噸,有的物體長達幾十米,形狀也很不規則,有散粒、熱融狀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吊運過程復雜而危險。
3.部分起重工具,需要在較大的空間范圍內運行,有的要裝設軌道和車輪(如塔吊、橋吊等);有的要裝上輪胎或履帶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車吊、履帶吊等);有的需要在鋼絲繩上行走(如客運、貨運架空索道),活動空間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響的范圍也較大。
4.有的起重工具需要直接載運人員在導軌、平台或鋼絲繩上做升降運動(如電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響人身安全。
5.起重工具暴露的、活動的零部件較多,且常與吊運作業人員直接接觸(如吊鉤、鋼絲繩等),潛在許多偶發的危險因素。
6.作業環境復雜。
從大型鋼鐵聯合企業,到現代化港口、建築工地、鐵路樞紐、旅遊勝地,都有起重工具在運行;作業場所常常會遇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輸電線路、強磁等危險因素,對設備和作業人員形成威脅。
以上就是具體的介紹,希望對你有用。
❷ 起重機械使用安全要求有哪些
起重機械的使用要求:
盡管起重機械的種類很多,所吊運的物件多樣,但都有一些最基本的、普遍適用的安全技術要求。
1、每台起重機械的司機,都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並持有操作證才准予操作。
2、司機接班時,應檢查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發現性能不正常,應在操作前排除。
3、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予繼續鈴聲或報警。
4、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聽到緊急停車信號,不論是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5、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後才可閉合電源。
6、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於零位。
7、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8、在軌道上露天作業的起重機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風力大於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並將起重機錨定住。對於門座起重機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風力大於7級,應停止工作,並將起重機錨定住。
9、司機對起重機進行維修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並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必須帶電修理時,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使用帶絕緣手柄的工具,並有人監護。
10、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時不弔;
(2)信號不明確時不弔;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時不弔;
(4)被吊物肯人或浮置物時不弔;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或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結構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准時不弔;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弔;
(7)斜拉重物時不弔;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弔;
(9)重物稜角處於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弔;
(10)鋼水(鐵水)包裝得過滿時不弔。
11、起重機運行時,不得利用限位開關停車;對無反接制動性能的起重機,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打反車制動。
12、不得在有載荷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13、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維修。
14、吊運重物不得從人頭頂通過,吊臂下嚴禁站人。
15、在廠房內吊運貨物應走指定通道。
16、在沒有障礙物的線路上運行時,吊物(吊具)底面應離地面2米以上;有障礙物需要穿越時,吊物(吊具)底面應高出障礙物頂面0.5米以上。
17、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量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並用小高度(200~300毫米)、短行程試吊車,再平穩地吊運。
18、吊運液態金屬、有害液體、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先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吊。
19、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吊鈞在最低工作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證有設計規定的安全圈數。
20、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於的規定。
21、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勻,非特殊情況不得緊急制動和急速下降。
22、重物不得在空中懸停時間過長。
23、流動式起動機,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4、吊運重物時不準落臂;必須落臂時,應先把重物放在地上。
25、吊臂仰角很大時,不準將被吊的重物驟然落下,防止起重機向另一側翻倒。
26、吊重物回轉時,動作要平穩,不得突然制動。
27、回轉時,重物重量若接近額定起重量,重物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太高,一般在0.5米左右。
28、用兩台或多台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機的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每台起重機的起重量應降低至額定起重量的80%,並進行合理的載荷分配。
29、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起重機,主副鉤不應同時開動(設計允許同時使用的專用起重機除外)。
30、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31、禁止在起重機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司機室應備滅火器。
32、每兩年至少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33、起重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明確、符合標准。動作信號必須在所有人員退到安全位置後發出。
❸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1、使用具有相應許可資質的單位製造並經監督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
2、建立健全相應的起重機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3、設置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從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4、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保證其掌握操作技能和預防事故的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5、對起重機械的主要受力結構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運行機構、控制系統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做出記錄;
6、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加強日常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索具、吊具安全使用;
7、制定起重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需要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並且定期演練。
❹ 使用起重機械應注意什麼
1.未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合格、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未經單位組織驗收不準作業版。
2.操作人員未經培權訓、未持證不準作業。
3.起吊現場沒有指揮人員不準作業。
4.無起重吊裝方案、吊裝方案未經審批不準作業。
5.起吊現場周邊環境不清、防護不到位不準作業。
6.安全保護裝置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
7.制動裝置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
8.吊具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
9.起吊現場不平坦堅實,起重機支腿未全部伸出、未墊方木不準作業。
10.六級及以上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不準作業。
❺ 起重機械的使用要求有哪些
1、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的指示牌,並根據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2、鋼絲繩在捲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不得任意更改起重機的性能。
4、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5、起吊時,起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6、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平穩,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起吊物件,應高出障礙物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7、物體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
8、建立建全起重機的維修保養,定期檢查,安全操作制度,並教育有關人員認真執行。
9、橋式起重機應設專職司機駕駛,有專人負責掛鉤和指揮(需有操作證)。嚴禁無證駕駛及指揮。
10、起重機的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暢通的吊運通道。禁止吊物從人頭上方越過。
11、起重機的明顯部位標明最大起重量,禁止超負荷使用。

(5)什麼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擴展閱讀
工作特點
1、起重機械通常結構龐大,機構復雜,能完成起升運動、水平運動。例如,橋式起重機能完成起升、大車運行和小車運行3個運動;門座起重機能完成起升、變幅、回轉和大車運行4個運動。在作業過程中,常常是幾個不同方向的運動同時操作,技術難度較大。
2、起重機械所吊運的重物多種多樣,載荷是變化的。有的重物重達幾百噸乃至上千噸,有的物體長達幾十米,形狀也很不規則,有散粒、熱融狀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吊運過程復雜而危險。
3、大多數起重機械,需要在較大的空間范圍內運行,有的要裝設軌道和車輪(如塔吊、橋吊等);有的要裝上輪胎或履帶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車吊、履帶吊等);有的需要在鋼絲繩上行走(如客運、貨運架空索道),活動空間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響的范圍也較大。
4、有的起重機械需要直接載運人員在導軌、平台或鋼絲繩上做升降運動(如電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響人身安全。
5、起重機械暴露的、活動的零部件較多,且常與吊運作業人員直接接觸(如吊鉤、鋼絲繩等),潛在許多偶發的危險因素。
6、作業環境復雜。從大型鋼鐵聯合企業,到現代化港口、建築工地、鐵路樞紐、旅遊勝地,都有起重機械在運行;作業場所常常會遇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輸電線路、強磁等危險因素,對設備和作業人員形成威脅。
7、起重機械作業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進行。一個操作,要求指揮、捆紮、駕駛等作業人員配合熟練、動作協調、互相照應。作業人員應有處理現場緊急情況的能力。多個作業人員之間的密切配合,通常存在較大的難度。起重機械的上述工作特點,決定了它與安全生產的關系很大。
如果對起重機械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和維修等環節上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傷亡或設備事故。一方面造成人員的傷亡,另一方面也會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
❻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關於起重機械使用的方法有哪些
僅供參考!
起重機的使用方法
一、 開機
對起重機送電,把所有安全限位閉合,並合上緊急開關和所有控制手柄歸零,然後合上控制箱的開關,接通主接觸器後,才能開始工作。
二、 起升操作
1、輕載起升 輕載起升的起重量Q≤0.4Gn
起升時逐級推擋,每檔必須停留1秒鍾以上,從靜止、加速到額定速度一般需要經過5秒鍾以上。當吊鉤被提升到預定高度時,應將手柄逐級扳回零位,每檔也要停留1秒鍾以上,使電動機逐漸減速,最後制動停車。
2、中載起升 中載起升的起重量Q≈0.5Gn-0.6Gn
啟動、緩慢加速,當將手柄推到方向第一檔時,停留2秒鍾左右,在逐級加速,每檔必須停留1秒鍾左右。當吊鉤被提升到預定高度時,應將手柄逐級扳回零位,使電動機逐漸減速,最後制動停車。
3、重載起升 重載起升的起重量Q≥0.7Gn
起升時應迅速將手柄推到第二檔,把物件逐漸吊起。物件吊起後再逐漸加速,如果手柄推到第二檔後電機仍不能啟動,就意味著被吊物件已超過額定起重量,這時要馬上停止起吊。當物件被提升到預定高度時,應將手柄逐級扳回零位,在第二檔時停留時間應稍長,以減少沖擊,但在第一檔不能停留,要迅速扳回零位防止重物下滑
三、 下降操作
下降時除輕載外不應以第一檔高速下降以免發生事故。重載下降時應以最慢速下降,不得使用高速下降將以免下降速度過快制動時造成剎不住車的遛鉤事故。重載時不得採用反接制動,以免重物拖帶電機逆轉,燒毀電機。
四、 運行操作
運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吊鉤前後找正
每次起吊前需找准被吊物品重心,以免造成重物起吊過程中鋼絲繩受力不勻或起吊物傾覆。
2、平穩起吊
起吊時禁止快速推擋、突然啟動。
3、被吊物起升後
起吊物起升高度應以高出障礙物半米為宜,吊運時禁止從地面人員或設備上空通過。當吊物需通過地面人員上空時,需發出信號,待人員躲開後方可通過。
4、切斷電源
在工作中不得把各限位開關當作停止按鈕來切斷電源,更不允許在起吊重物電機反轉時切斷電源。
起重機操作規程
工作前
1、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部件按要求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予排除。
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後,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後,再進行正常作業。
2、操作者在作業中,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鳴鈴報警;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3、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4、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於「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5、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於「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後,方能反向開車。
6、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必須單獨作業,以免兩鉤相撞。
7、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8、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9、嚴格執行「十不弔」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弔;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弔;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弔;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弔;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弔;
⑦歪拉斜掛不弔;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弔;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帶稜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弔;
10、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並及時排除。
工作後
1、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車、小車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於「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2、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3、做好交接班工作。
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規則
1、配備專職人員操作
2、在橋架跨中安裝噸位牌
3、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在橋架和小車上
4、切斷電源才允許檢查和維修起重機
5、禁止在起重機上拋投物品
6、禁止吊運物品從人頭上方通過
7、吊運液態金屬及重要物件,需先檢查制動器是否絕對可靠
8、露天作業起重機在六級風以上禁止工作
9、起重機主副鉤除設計允許外,不得同時使用
10、每年必須對起重機進行定期全面檢查,結果記入設備檔案
電氣設備檢修安全技術規則
1、電氣控制設備只允許專人進行維護
2、檢修時,只允許用36伏以下照明設備
3、導線有裸露或護罩不全不允許使用起重機
4、必須帶電檢修時,一定要有絕緣保護措施,並有專人進行監護,發生危險及時斷電
5、所有通電設備必須有接地措施
司機職責
1、熟悉起重機設備的操作方法和保養規則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技術規則
3、在主開關接電前檢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在零位
4、開動前必先發出警報信號
5、必須與地面掛鉤工緊密配合,必須聽從他指揮,其他任何人指揮不準聽從
6、不準用起重機斜拉或拖動物品
7、起重機或小車運行接近極限位置必須減速慢行
8、起重機不允許經常打反車制動,因反向制動對機械部件損傷最嚴重,使起重機壽命降低
9、要防止兩台起重機互相碰撞
10、電源電壓顯著降低時不準開動起重機
11、起重機吊有重物或所有控制器沒有拉到零位,司機不得離開司機室
12、工作完畢後司機必須拉開總電源和斷開電鎖
13、認真記好工作記錄,並將操作中發現的故障向有關部門及接班司機通報
14、司機離開起重機前,必須將起重機停放在規定的位置
❼ 在起動機在用起重機械應當在多久進行一次常規性檢查並做好記錄其中機械每年至少應做一次全面技術檢查
起重機械應該每月做重要運行部位的檢查,並做記錄。每年應該有一次各個部位的檢修,保養。根據實際的使用情況,需在5--8年有一次大修。在一次大修過後的間隔時間不應超過3年。
❽ 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有哪些具體要求要點
需要注意的地方:
1、重物緩慢離地,避免突然起升產生的慣性力;
2、看專支腿情況,下面不能站人屬, 注意角度問題;
3、垂直起吊,重物起一點點桿。
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