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案例題 某航班因機械故障一名男乘客按耐不住,使勁的按服務按鈕,如果你是乘務員,你會如何安撫旅客
網上有些人跳下來很危險的抓住他
⑵ 民航服務心理學考核題 簡答 1.民航服務的特徵有哪些 2.旅客的需要有哪些方面 3
基本全都是你們的相關題目,應該不難的,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五點,也很找到的。
⑶ 在車站內和列車上,哪些設施建設和服務是為了滿足自然和物質需要的,哪
摘要 高速鐵路客運站服務設備 高速鐵路客運站服務設備主要包括票務服務設備、乘降服務設備、候車服務設備、信息服務設備及為特需旅客提供的服務設備等。 一、票務服務設備 1.自動售票機 自動售票機指支付手段滿足現金、儲值卡、銀行卡等的自動售票設備,並且票面制式滿足儲值卡、非接觸式IC卡或磁卡等票的出票要求,可直接獲取客運站或中心席位庫的票源。自動售票機主要由終端控制模塊、紙幣識別模塊、出鈔模塊、讀卡器、列印機、視頻採集(監控系統)裝置、觸摸屏顯示器、客戶鍵盤、電源、保險櫃等功能模塊和設備組成。 2.自動充值機 自動充值機與儲值卡票配套使用,可方便旅客自動充值。 3.自助發票列印機 自助發票列印機與儲值卡票配套使用,可滿足需要報銷憑證的旅客自助列印發票的需求。 4.客運站售票終端窗口機及管理機 客運站售票終端窗口機指客運站處理售票、退票等前台業務的計算機,客運站售票終端管理機指客運站或客票中心進行計劃管理、數據維護等客票業務管理的計算機。 二、乘降服務設備 乘降服務的自助性和便捷性決定了高速鐵路客運站乘降通道的獨立性與乘降引導標志的全面性及系統性。所謂乘降通道的獨立性,即客運站要為高速鐵路旅客提供專用的活動通道,保證旅客流線的順暢便捷,避免與其他旅客流線交叉干擾。所謂乘降引導標志的全面性和系統性,即要保證旅客能在站內隨時清楚自己所在的方位和去向方位。 1、乘降通道設備 乘降通道主要指的是旅客在客運站乘車過程中所經過的各種活動路線和場
⑷ 對待不同旅客乘務應該怎麼做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親對待不同旅客乘務應該,提前做好充足的業務准備乘務員要有扎實的業務知識,深入了解各類旅客的特點。將旅客以地域的形式來劃分,為其提供人性化服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譬如:國內航線東北地區的旅客性格較為爽、說話比較直接、好面子,因此在服務中你對他付出百倍的熱情,他必以千倍來回報;而南方某些地方的旅客恰恰相反,做事認真細膩,說話婉轉,對服務要求較高。因此,我們在服務過程中應用不同的服務方式、語言方式來對待不同地域的旅客,以取得良好的服務效益。
⑸ 與男性旅客交流一般不問什麼問題
小型客車運輸貨物——定性與管轄之爭(下)
三、對各種意見的評析及結論
圍繞定性與管轄權問題,當事人、執法人員之間產生了激烈爭議,從特定角度來看,各種意見及理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現評析如下:
1、意見1對胡某的運輸行為屬於「經營性運輸」的定性分析具有合理性,以此認識為基礎,認為運管部門對本案具有管轄權也是正確的,其不足之處在於沒有充分認識到行政處罰應當與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相當,避免責罰過當,主張按《國道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形式上具有正義性,但是實質上違反了行政處罰的公正原則,具有非正義性。
2、意見2根據《省道條》和交通部公路司《復函》的規定,對界定「經營性運輸」的規則進行了邏輯上的實證分析,認為胡某的運輸行為不具有經營性,因此運管部門無權管轄。這種認識基於「事實——規則」的思維進路,具有一定的邏輯上的說服力,但是這種認識是一種機械的邏輯分析,對「經營性運輸」規則的理解偏離了法律解釋的系統性和合目的性原則。對「經營性運輸」的界定是一個涉及到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全局性的問題,應當把這個概念置於《國道條》、《省道條》以及交通部門規章整個道路運輸法律體系之中去理解,結合道路運輸市場實際和道路運輸立法目的去理解。本案胡某的物資經銷服務是面向社會為不特定多數人提供的服務,浙FXXXXX運輸浴衣的直接目的是完成物資銷售服務的任務,表面上只為胡某個人生產服務,不面向社會,但是由於運輸服務是物資經銷這個經營行為的組成部分,運輸浴衣從加工方到第三方(浴廠),其運輸成本計算在物資經銷服務之中,由於物資經銷服務是面向社會的經營性業務,作為其組成部分的運輸服務自然也是面向社會的經營服務,因此對胡某運輸行為性質的認識與公路司《復函》中規定的為「社會提供勞務」並不沖突。其次對《省道條》中關於「個體運輸經營戶」的理解不能狹隘的理解為「以提供專業的運輸服務為經營內容的個體經營戶」,應當理解為,具有運輸服務環節的個體經營戶即任何個體運輸戶,其經營范圍在所不問,只要為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了運輸服務,都可以視為個體運輸經營戶,這是一種合乎立法目的的擴大解釋。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道路運輸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維護運輸市場的公平競爭,如果允許提供運輸服務但是不以運輸服務為專門經營范圍的個體經營者以非「個體運輸經營戶」為由,拒絕將其所有的車輛納入營運車輛范疇,由於這些車輛不繳納營運車輛的公路規費,實際又參與貨運業務競爭,勢必造成與正規營運貨車的不公平競爭。實際上,當前已經有不少業戶利用小客車從事貨運,規避各種公路規費,已經對貨運市場造成了較大沖擊,同時也滋生了較大的安全隱患。
3、意見3對胡某的運輸行為屬於「經營性運輸」的認識是正確的,但是認為運管部門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是不恰當的。首先,《國道條》第三十五條規定的「道路運輸車輛違反規定載貨」與「未取得相應許可從事貨物運輸經營」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前者涉及運輸安全問題,後者涉及道路運輸市場准入問題。從便利乘客與確保運輸安全的角度出發,在旅客運輸過程中,允許旅客攜帶少量的行李物品,但是行李物品的種類、總重及外廓尺寸必須符合規定,必須按要求放置在行李架、行李廂,並採取固定措施,防止物品阻礙車廂通道、脫落、甩出,造成安全事故。「違規載貨」就是指違反規定攜帶、放置旅客行李物品,這種行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由《道交法》調整,符合《道交法》的宗旨,在道路運輸立法中規定這種行為由《道交法》調整,既體現了下位法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的立法原則,也充分考慮了法律規范之間的銜接問題,體現了立法技術的成熟。客車從事貨物運輸與貨車從事貨運沒有本質區別,只是運輸工具不同,它涉及到貨運市場秩序和運輸市場准入問題,應當受道路運輸法的調整。
其次,從形式上看,客車從事貨物運輸與客車違規載貨具有相同點,即都是客車違反規定裝運貨物,但是從實質上二者存在區別,一是從運輸目的上看,前者的主要目的是現實物的位移,後者是實現人的位移,物的位移依附於人,不是運輸的主要目的;二是從服務性質上看,客車運貨按貨運的標准收取運費,而客車違規載貨情形下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不收取運費;三是客車運輸貨物是一種專門的貨運服務,載重量比較大,客車違規載貨情形下客車裝載貨物較少,是為旅客提供的便利服務。
因此,「客車違規載貨」不同於「客車從事貨物運輸」,道路運輸法不調整「客車違規載貨」不能由此推及到不能調整「客車從事貨物運輸」。本案中,胡某利用小客車運送浴衣,不是一個貨物裝載安全的問題,而是一個營業性貨物運輸的問題,關涉貨運市場准入,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有權管轄。
綜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胡某運輸浴衣的行為雖然不是專業的運輸服務,但是本質上是有償的,是物資經銷經營行為的組成部分,屬經營性運輸,不是違規裝載問題,胡某認為運管部門無權管轄的申辯理由不成立。客車是按客車的技術標准設計製造的,不能從事貨物運輸,因此不能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胡某認為造成浙FXXXXX未經許可的後果自己沒有過錯的申辯理由亦不成立。胡某未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貨物運輸,運管部門有權按照《國道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予以處罰。但是胡某運輸的浴衣總重量較輕,檢查過程中立即主動終止運輸,積極配合調查,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後果,按照「人性化執法,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依《行政處罰法》第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胡某不予以行政處罰,予以告誡,對浙FXXXXX立即解除暫扣措施,予以放行。
四、啟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小客車運輸貨物的案例,涉及到對此類問題的管轄、定性、處罰問題。當我們認真審視,運用法律對客車從事貨運行為進行評價時,發現在運輸立法、法律適用和執法實踐諸環節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經營性運輸」的界定問題。「經營性運輸」是道路運輸法律體系中的核心概念,迴避這個問題,道路運輸法將面臨執行困境,實際上從《國道條》頒行之日起,這個問題在執法實踐就暴露出來了。《國道條》施行近兩年來,各地對「經營性運輸」概念的理解不同,出現了寬嚴不一,同一現象不同處理的混亂局面。但是何謂「經營性運輸」是一個十分難以界定的問題,其外延和內涵在理論和實踐中的爭議很大,沒有形成統一認識,因此《國道條》沒有把「經營性運輸」作為法律概念予以界定。在認識還沒有統一的情況下,建議國務院通過法律解釋的途徑對「經營性運輸」的外延作出說明,可以採取「列舉+例外」的模式把實踐中已經形成共識的經營性運輸固定下來,為執法提供指導。
2、《省道條》對「營運車輛」的界定,在很大程度上了解決了因基本概念模糊不清,執法尺度不統一的難題,但是該法第六十五條在表述上存在異議,沒有準確表達立法者的意圖。「個體運輸經營者」作為一個獨立的民事主體,其本意應當理解為,以專門的運輸服務作為經營范圍的個體經營者,它是個體經營者中的一類,在概念外延上,把其他雖然提供運輸服務但是不以運輸服務作為專門謀利方式的個體經營者排除在外,比如副食批發店、糧油經銷店用於配貨的小貨車,就不能納入「個體運輸經營者的貨車」范疇。顯然,非專門運輸服務也是盈利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樣具有經營性,將這些經營者的車輛排除在營運車輛之外,不符合立法者促進貨運經營者公平競爭的意圖。建議立法者把「個體運輸經營者」概念作擴大解釋,把只要提供營利性運輸服務的個體經營者的車輛都納入營運車輛范疇。
3、交通部公路司《復函》的效力問題。筆者認為交通部公路司《復函》只是一個政策性指導文件,不具備法律效力,在執法中不能作為認定「營業性」標準的法律依據。值得說明的是該《復函》並沒有明確界定「營業性運輸」的內涵而是援引交通部、國家經委《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86]交公路字1013號)中第5條的規定。1986年,我國還處於計劃經濟時代,當時「營業性」的表現形式遠不如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營業性」表現形式豐富多樣,隨著《國道條》的施行,《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已被廢止。在客觀經濟條件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的情形下,繼續援用過時的規定,不能科學的指導執法實踐。建議相關部門對劃分「營業性」運輸的標准作出新的科學的闡釋。
4、法律適用的問題。道路運輸行政執法實際上是執法主體運用自由裁量權解釋法律規則的過程。在理解法律規則的過程中,一方面不能局限於規則的字面意思,要把規則放在上下文之中,放在整個法律文件之中,甚至放在整個法律規范體系之中去理解,防止斷章取義;另一方面要融入立法背景,理解立法宗旨,按最符合立法者意圖的意向去理解法律規則。然而,作出符合立法意圖的解釋,在沖突的規則體系之中選擇適當的法律依據,處理似是而非、模稜兩可的疑難案件需要一線執法人員具備良好的法律素養。可以斷言,在走向「具體法治時代」的今天,沒有一支高水平的運政執法隊伍,就沒有真正的「法治運政」。透過此案,強烈呼籲相關部門組織經常性的、大規模的、注重實效的高質量執法培訓,全面提高運政執法人員水平,推進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邁向更高水平。
⑹ 在高鐵站有時會遇見特殊旅客,作為一名乘務員如何為他們提供優質服務選擇一種情況具體到某一類特殊旅客設
如果有孕婦、老人或小孩生病,直接聯系車長,或者到列車醫護室說明情況,切勿親自把葯給旅客,擅作主張。有患精神病的乘客上車,向其監管人了解病人情況,並報告車長。
臨時停車時有乘客要求開門下車,臨時停車時,一般是在讓車,若有乘客要求下車時,高鐵乘務員一定要堅持原則不能開門,因為開了門之後的嚴重後果是無法想像和承擔的。
若有有意跳車的乘客,應及時大聲勸阻,同時報告車長,不要與乘客有身體接觸,若乘客不聽勸阻執意跳下列車,要及時取證(收回車票)、向車長匯報。提前做好穩定乘客的思想工作。

(6)提問1旅客為什麼不需要機械式服務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與旅客交談時,要面對對方,保持適當距離(45-100厘米)。
2、站姿端正,可採取稍彎腰或下蹲等動作來調節身體的姿態和高度。
3、目光要注視對方的眼睛,以示尊敬。
4、要注意聽取對方的談話,不可東張西望。
5、口齒清楚、語氣溫和、用詞文雅、簡捷適中、誠懇態度,給對方以體貼信賴感。
6、如果不得已需要打斷旅客說話時,應等對方講完一句話後,先說對不起,再進行說明。
⑺ 心理學上,旅客提出不合理需要,民航服務人員該怎麼辦用專業術語回復
既合理要求拒絕肯定工作員要智慧交流程要注意語氣民航規定工作員改變情曉理主要看工作員交流技
⑻ 鐵路旅客運輸服務的特點是什麼
鐵路旅客運輸主要特點為:
1、旅客運輸主要的服務對象是旅客,其次是行李、包裹和郵件。
2、旅客運輸生產向社會提供的是無形產品,其核心產品是旅客的空間位移。
3、鐵路客運產品具有易逝性。
4、旅客運輸在時間上有較大的波動性。
5、鐵路客運車輛實行配屬制,便於運用、管理、維修。
6、客運站舍的位置宜設在客流易於集散處,使旅客便於換乘。
7、客運服務質量的控制在於過程式控制制。
望採納,謝謝
⑼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規范中規定高鐵餐吧中出現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該如何
摘要 本規范對中國鐵路總公司所屬鐵路運輸企業的動車組列車旅客運輸服務提出了質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