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用自己買的正版光碟在放映室播放並收費,侵犯著作權人的機械表演權
要交使用費的,就是給著作權人的費用。只要你在工商登記的,應該繳納使用費,個人看是不用交的,
『貳』 如何區分放映權和表演權中的機械表演
機械表演權是著作權人表演權的一種。表演權分為直接表演(即或表演)和間接表演(即內機械表演容)。機械表演是指藉助技術設備以聲音、表情、動作公開表現作品的行為。通俗的說是藉助電視,電腦,錄音機等播放表演作品。
放映權,保護的是通過影像設備播送、播放這個過程。
表演權中的機械表演,保護的是表演者這個表演活動本身。
『叄』 關於表演者許可權製法律有何具體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肆』 表演權與表演者權有何區別
表演權與表演者權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
表演權是指依法享有的對其作品公開表演的權利,它與著作權人的復制權、發行權、改編權、翻譯權等同屬於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而表演者權是表演者基於對作品的表演而產生的權利,是表演者獲得作者授權之後才產生的權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權派生出來的權利,所以有關國際公約將表演者與出版者、音像製品者等作品傳播者的權利統稱為「鄰接權」,即與著作權相鄰的權利;
2、保護客體不同。
表演權的客體是作品本身,保護方式是允許他人以一定方式表演作品並取得報酬。而表演者權要保護的客體是表演者自身在表演作品時的形象、動作、聲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動。
一部作品如果經過不同表演者的多次表演,那麼擁有表演者權的人不止一個,而表演權主體還是作者一個人。如著名詞曲作者李宗盛寫過很多經典的歌,由林憶蓮、陳淑樺等不同的歌手進行表演,均需取得李宗盛的許可;
3、權利主體不同。
表演權的主體是著作權人,也就是創作作品的作者。而表演者權的主體是表演作品的表演者。對詩歌、戲劇、音樂、舞蹈、曲藝等藝術形式而言,詩人、劇作家、詞曲作者、編舞者、小品相聲的創作者是表演權的權利人, 而朗誦者、劇團或演員、歌手、舞蹈者、小品相聲演員便是表演者權的權利人。
(4)如何算侵犯機械表演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中包含了十六種權利,其中有一項就是表演權,《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九項規定:「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這屬於著作財產權的范疇。
比如汪峰作為《春天裡》的詞曲作者,享有表演權,可以自己將作品進行公開表演,或者許可他人進行表演。旭日陽剛作為歌手錶演者,未經表演權人汪峰許可,則不能表演該作品。
而表演者權,與表演權有非常大的差異。《著作權法》第三十八條:「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
4、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
5、許可他人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並獲得報酬;
6、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前款第3項至第6項規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伍』 某個人夠買了盜版CD並在公共場合播放,侵犯的是著作權人的復制權還是錄音製品製作者的復制權
首先,購買盜版CD的行為不侵犯相關人的權利,因為只是單純的購買行為,這其中侵內權人是容出售盜版製品的人,而不是購買者。
再者,在公共場合播放盜版製品,侵犯的不是復制權復制行為是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成一份或多份,只是播放不構成復制。
播放行為侵犯的是著作權人的表演權,播放行為是一種機械表演,屬於表演權的范疇,表演權只屬於著作權人所有。未侵犯錄音錄像製作者的權利。
『陸』 知識產權法中,什麼是機械表演權如何理解。
新《著作復權法》第十條第制一款第(九)項規定,著作權人享有「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這是我國立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賦予我國著作權人以機械表演權。機械表演是相對於現場表演而言的。所謂現場表演,亦稱為「活表演」,是指演出者運用演技,向現場觀眾表現作品的行為。而機械表演是指藉助錄音機、錄像機等技術設備,以物質載體的形式,向公眾傳播被記錄下來的表演的方式。機械表演可以打破時間、地域的限制,再現表演。但是,在《著作權法》修改之前,我國的著作權法律制度對著作人表演權的保護僅限於現場表演權。1991年頒布實施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在第五條中對表演的界定是「演奏樂曲、上演劇本、朗誦詩詞等直接或者藉助技術設備以聲音、表情、動作公開再現作品」,這就明確排除了著作權人控制機械表演的權利。
『柒』 請舉例說明如何算作侵犯作者的表演權和發表權
表演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對其作品公開表演的權利.
表演權:
例如,一位回作曲家寫了一首曲子,甲在答未經作者允許的情況下,公開表演,將這首曲子演奏出去,這就是侵犯了作者的表演權.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發表權:
如,甲即興做了首詩,乙偷偷給發表了,這就是侵犯了甲的發表權.
『捌』 再次出現侵權事件,究竟什麼才算是音樂侵權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1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16)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17)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18)進口或發行侵犯著作權作品的復製品及為侵犯著作權作品的復制提供條件的。
對於我們所關注的侵犯音樂作品著作權機械表演權和機械復制權的侵權行為,則主要表現為未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或者放映其作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