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農機行業的稅收政策有哪些
1、增值稅:根據08年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適用13%稅率,即農機產品生產環節按13%稅率計算銷項稅,批發零售環節免稅。
2、營業稅.根據08年修訂的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徵營業稅。
3、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其中包括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另外還在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還可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七)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除前款規定外,營業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B. 農業機械銷售都有哪些免稅政策呢
1、批發和零售農機,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目前不免稅。只在增值稅方面可享受免稅優惠。
2、依據財稅[2001]113號文第一條第四項的規定,從事批發、零售農機的企業,可以免徵增值稅,不管國家是否有補貼。(生產銷售農機的工業企業不免)
3、企業按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免徵增值稅的備案手續即可。
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 也就是說農機在農機生產廠出廠銷售時,按13%的稅率征稅。各級、各類農機經銷機構(企業)將從生產廠購進的農機再銷售時,是免徵增值稅的。也就是在農機生產環節徵收增值稅。

(2)國家規定的免稅農用機械有哪些擴展閱讀:
農機的范圍包括:
(一)拖拉機。是以內燃機為驅動牽引機具從事作業和運載物資的機械。包括輪拖拉機、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耕船。
(二)土壤耕整機械。是對土壤進行耕翻整理的機械。包括機引犁、機引耙、旋耕機、鎮壓器、聯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機械。
(三)農田基本建設機械。是指從事農田基本建設的專用機械。包括開溝築埂機、開溝鋪管機、鏟拋機、平地機、其他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四)種植機械。是指將農作物種子或秧苗移植到適於作物生長的苗床機械。包括播作機、水稻插秧機、栽植機、地膜覆蓋機、復式播種機、秧苗准備機械。
(五)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是指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蟲害的機械。包括機動噴粉機、噴霧機(器)、彌霧噴粉機、修剪機、中耕除草機、播種中耕機、培土機具、施肥機。
C. 銷售農業機械免稅嗎免那些稅如果要稅,交那些附加稅稅率是多少
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為支持農業生產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就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貨物免徵增值稅:
1、農膜。
2、生產銷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鉀肥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企業生產復混肥產品所用的免稅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於70%)。
「復混肥」是指用化學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製成的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肥料,包括僅用化學方法製成的復合肥和僅用物理方法製成的混配肥(也稱摻合肥)。
3、生產銷售的阿維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苯噻醯草胺、苄嘧磺隆、草除靈、吡蟲啉、丙烯菊酯、噠蟎靈、代森錳鋅、稻瘟靈、敵百蟲、丁草胺、啶蟲脒、多抗黴素、二甲戊樂靈、二嗪磷、氟樂靈。
生產銷售的高效氯氰菊酯、炔蟎特、甲多丹、甲基硫菌靈、甲基異柳磷、甲(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惡唑禾草靈、精喹禾靈、井岡黴素、咪鮮胺、滅多威、滅蠅胺、苜蓿銀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
生產銷售的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唑酮、殺蟲單、殺蟲雙、順式氯氰菊酯、涕滅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醯溴苯腈、異丙甲草胺、乙阿合劑、乙草胺、乙醯甲胺磷、莠去津。
4、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

(3)國家規定的免稅農用機械有哪些擴展閱讀
二、對生產銷售的尿素統一徵收增值稅,並在2001、2002年兩年內實行增值稅先征後退的政策。2001年對徵收的稅款全額退還,2002年退還50%,自2003年起停止退還政策。
增值稅具體退稅事宜,由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稅制改革後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後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94)財預字第55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對原徵收增值稅的尿素生產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實行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從2001年1月1日起執行;對原免徵增值稅的尿素生產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恢復徵收增值稅和實行先征後退政策以及對農業生產資料免徵增值稅政策。
自2001年8月1日起執行,《關於延續若干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明電[2000]6號)第四條同時停止執行。
D. 農機整機銷售免稅的依據是什麼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1]11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
農機是指用於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和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農機的范圍為:
1.拖拉機。是以內燃機為驅動牽引機具從事作業和運載物資的機械。包括輪拖拉機、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耕船。
2.土壤耕整機械。是對土壤進行耕翻整理的機械。包括機引犁、機引耙、旋耕機、鎮壓器、聯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機械。
3.農田基本建設機構。是指從事農田基本建設的專用機械。包括開溝築埂機、開溝鋪管機、鏟拋機、平地機、其他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4)國家規定的免稅農用機械有哪些擴展閱讀:
法定免稅:
1、法定免稅是指在稅法中列舉的免稅條款。這類免稅一般由有稅收立法權的決策機關規定,並列入相應稅種的稅收法律、稅收條例和實施細則之中。這類免稅條款,免稅期限一般較長或無期限,免稅內容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一旦列入稅法,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修改或取消。
2、這類免稅主要是從國家(或地區)國民經濟宏觀發展及產業規劃的大局出發,對一些需要鼓勵發展的項目或關系社會穩定的行業領域,給予的稅收扶持或照顧,具有長期的適用性和較強的政策性。
3、如:按照中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6條的規定,對農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免徵增值稅;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第6條的規定對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
E. 農葯化肥的免稅范圍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種植和收獲、動物飼料和漁業的單位和個人附註中所列的自產農產品。 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農產品,以及該單位和個人生產加工銷售的農產品,仍屬於稅法附註所列農產品,不屬於稅法附註的范圍。 免稅的,按規定的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批發和零售種子、種苗、化肥、農葯和農業機械,免徵增值稅。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具;
(3)舊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協助進口的材料、設備;
(6)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的專供殘疾人使用的物品;
(7)出售自己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
任何地區、部門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四.根據農業部關於部分農業生產資料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下列農資可免徵增值稅:
1、各種農膜的生產和銷售。
2、尿素以外的氮肥、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鉀肥、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合肥的生產和銷售(企業生產免稅化肥的成本)復合肥產品占原料化肥總成本的70%以上)。 「復合肥」是指用化學或物理方法加工的氮、磷、鉀三種養分中的至少兩種顯著含量的肥料,包括僅用化學方法製成的復合肥和僅用物理方法製成的混合肥(也稱為復合肥)。稱為混合肥)。
3. 阿維菌素、氯菊酯、百菌清、苯氧氯、苄嘧磺隆、惡二唑啉、吡蟲啉、丙肝素、噠蟎靈、代森錳鋅、吡蟲啉、敵百蟲、丁草胺、啶蟲脒、聚抗黴素、二甲戊靈、二嗪農、滅草靈、三氟靈、丙硫磷甲基、甲基異硫柳磷、甲基苯丙胺 (b) 鹼毒蟬、a (b) 嘧啶磷、殺蟲唑、喹唑啉、井岡黴素、丙氯靈、滅多威、萊夫胺、苜蓿斜紋夜蛾多角體病毒、甲基噻嘧磺隆、三氟唑啉、殺蟲劑三氟甲氰胺殺蟲雙、獨聯體氯氰菊酯、涕滅威、二唑醇、辛硫磷、辛基溴腈、異丙甲草胺、乙胺、乙草胺、乙醯甲基胺磷、莠去津。
4、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業機械的批發、零售。
F. 農機經營和銷售可以免稅嗎
一、農機銷售免徵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4]004號文件規定,「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在1995年底以前免徵增值稅。其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出台了多個文件延長其免稅期限。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註解〉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第十六條規定:「農機是指用於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具體包括拖拉機、土壤耕整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種植機械、收獲機械、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場上作業機械、排灌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等等。」。
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還明確規定: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的機械,不屬於『農機』范圍;三輪貨運車、農用汽車不屬於『農機』范圍。

(6)國家規定的免稅農用機械有哪些擴展閱讀:
農機的范圍包括:
(一)拖拉機。是以內燃機為驅動牽引機具從事作業和運載物資的機械。包括輪拖拉機、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耕船。
(二)土壤耕整機械。是對土壤進行耕翻整理的機械。包括機引犁、機引耙、旋耕機、鎮壓器、聯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機械。
(三)農田基本建設機械。是指從事農田基本建設的專用機械。包括開溝築埂機、開溝鋪管機、鏟拋機、平地機、其他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四)種植機械。是指將農作物種子或秧苗移植到適於作物生長的苗床機械。包括播作機、水稻插秧機、栽植機、地膜覆蓋機、復式播種機、秧苗准備機械。
(五)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是指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蟲害的機械。包括機動噴粉機、噴霧機(器)、彌霧噴粉機、修剪機、中耕除草機、播種中耕機、培土機具、施肥機。
(六)收獲機械。是指收獲各種農作物的機械。包括糧谷、棉花、薯類、甜菜、甘蔗、茶葉、油料等收獲機。
等等
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G. 哪些農機免徵增值稅
不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的只有: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7)國家規定的免稅農用機械有哪些擴展閱讀:
增值稅的徵收范圍
一般范圍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3]
特殊項目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貨物期貨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
寄售業銷售委託人寄售物品的業務;
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特殊行為
視同銷售:以下八種行為在增值稅法中被視同為銷售貨物,均要徵收增值稅。
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代他人銷售貨物
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H. 增值稅的主要免稅,減稅規定有哪些
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可以免徵增值稅的主要項目如下:
一、種子、種苗、農用塑料薄膜、有機肥產品和規定的農業機械、化肥、農葯、飼料等農業生產資料,農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和水產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初級農業產品。
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可以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用塑料薄膜、農業機械,可以免徵增值稅。
從事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產品,也可以免徵增值稅。
二、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三、企業為生產中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的產品而進口的規定的白用設備和按照合同隨同設備進口的配套技術、配件和備件。
四、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的商品除外。
五、企業為引進中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的先進技術而向境外支付的軟體費。
六、避孕葯品和用具。
七、向社會收購的古舊圖書。
八、國家規定的科學研究機構和學校(主要指省、部級單位所屬的專門科研機構和國家承認學歷的實施專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院校),以科學研究和教學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以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
九、直接用於農業科研、試驗的進口儀器、設備。
十、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贈送的進口物資和設備,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中國境內采購的貨物。
十一、中國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規定無償向受贈人捐贈進口的直接用於扶貧、慈善事業的物資。
十二、中國境外的捐贈人按照規定無償捐贈的直接用於各類職業學校、高中、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育的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和一般學慣用品。
十三、符合國家規定的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十四、國家批準的免稅品經營企業銷售給免稅店的進口免稅貨物。
十五、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十六、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其他糧食企業經營的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和水庫移民口糧,銷售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
十七、軍事工業企業、軍隊、公安、司法等部門所屬企業和一般企業生產的規定的軍、警用品。
十八、專供殘疾人使用的假肢、輪椅和矯形器。
十九、個體殘疾勞動者提供的加工、修理和修配勞務。
二十、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包括納稅人自產的再生水、以廢舊輪胎為全部生產原料生產的膠粉、翻新輪胎和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特定建材產品(包括燒結普通磚以外的磚、砌塊、陶粒、牆板、管材、混凝土、砂漿、道路井蓋、道路護欄、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溫材料、礦棉和岩棉)。
二十一、規定的垃圾、污泥和污水處理勞務。二十二、血站供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
二十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以內,自產自用的制劑也可以免徵增值稅。
二十四、小規模納稅人出口的貨物,國家規定不予退(免)增值稅的貨物除外。
二十五、邊境居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規定范圍以內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價值人民幣8000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徵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以分別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此外,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人民政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科學技術協會、新華社和軍事部門的機關報刊,專為少年兒童、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刊,中學、小學學生課本,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圖書、期刊,經批准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和新疆5個自治區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其他規定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製作業務,縣以下新華書店、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的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電影企業銷售的電影拷貝,黃金、鉑金,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本地化改造以後的進口軟體產品,抗艾滋病病毒葯品,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定點企業生產、經銷單位經銷的邊銷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再生資源,舊貨,等等,在增值稅方面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如先征後退、免稅、減稅和即征即退等)。
如果納稅人兼營免徵、減征增值稅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如果納稅人不分別核算其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稅務機關將不予辦理免稅、減稅。
I. 農業機械耕種免稅包括個稅嗎
農業機械耕種免稅,不包括個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營農機免徵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法對此沒有免稅規定,所以個人所得稅還得正常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