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機械前的要點:
1、機械器材危險部份必須裝有適當的安全護罩,以防止人體與機械危險部份直接接觸,以及有效地阻隔雜物進入運行中的機械。而機械護罩大致可以分為五大類,包括有固定式、互鎖式、自動式、觸覺式和雙手控制裝置,而安裝時可採用其中一種或多種機械護罩以達到保護目的
2、機械應設有容易觸及的緊急停機掣,若發生意外時,有助盡快關掉電源、減低受傷程度;
3、將機械安全操作指示張貼於當眼處,以提醒員工遵守;
4、應該將機械器材穩固的設於桌面或地上,以防意外地被推翻而造成員工損傷;
5、妥善地接駁地線及漏電斷路器,以防觸電意外產生;
6、檢查機器的電線接駁和裝配是否良好無損;
7、工友應接受適當的訓練才可授權操作機械;
8、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為防止機械因人為疏忽意外啟動而令機械突然運作,上鎖掛牌制度是重要的一環。
二、操作機械時的要點:
1、應穿上合適整齊的工作服,將長發束好,並且避免穿戴飾物,例如頸煉、手煉、或戒指等,以防纏進機械的危險部分;
2、 操作位置應避免接近繁忙信道上,以防受到碰撞而產生危險;
3、手濕時不應觸摸電掣和使用機械,並且盡量保持環境乾爽;
4、 若機械發生故障,應該立即停用及掛上危險警告牌;
5、切勿對運行的機器進行清潔工作。
三、操作機械後的要點:
1、不使用的機械必須將電源關上;
2、機械在清潔和調較時必須截斷電源;
3、定期由合資格的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和維修。
B. 實驗室粉碎機如何實現安全操作
粉碎機操作規程
(一) 開機前准備
1、 檢查零件的完好和緊固情況,特別是錘片內等高速運轉零部件容,固定必須牢固。
2、 檢查粉碎機在機座上是否牢靠。
3、 檢查軸承的潤滑狀況。
4、 打開粉碎室門蓋,檢查粉碎室有無雜物。
5、 檢查導流板緊固情況,清除磁鐵吸附的雜物。
(二) 開機
1、 上述檢查完畢,啟動電機空載運行,如各部分技術狀況正常,待轉速正常後方可負載運行。
2、 運轉中,不應有卡磁和磨擦聲。
3、 篩子要安裝牢固,密封、不得漏料,篩架要固緊。
4、 工作過程中如發現異常響聲、出料堵塞、軸承或電動機過熱,應停止喂料,停車檢查,排除故障。
5、 工作結束,應清洗機器各部分的殘留物料,停用時間較長必須擦凈機器,用蓬布罩好。
C. 如何正確使用機械設備保證安全生產
是的,必須嚴格要求按照機械的使用說明操作,定期維護機械,才能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行,機械的養護可以保證食品的質量,非常重要,詳細可以搜索中國食品設備商圈裡的企業寶典,裡面都是關於機械維護的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另外手機也可以正常訪問哦
D. 機械設備操作過程的安全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機械設備種類太多了,每種機械設備操作過程的安全注意事項是不一樣的,車床有機床的操作規程,銑床有銑床的操作規程,滾絲機有滾絲機的操作規程。

E. 有關實驗室常用儀器的使用注意事項
化學實驗常用儀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一、容器與反應器
1、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③盛放少量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
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不加熱時,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的1/2,加熱時不超過1/3。
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鹼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
②乾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
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
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3)坩堝
主要用途: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
②取放坩堝時應用坩堝鉗。
③加熱後可放在乾燥器中或石棉網上冷卻。
④應根據加熱物質的性質不同,選用不同材料的坩堝。
2、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
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
③用於過濾、滲析、噴泉等實驗,用於氣密性檢驗、尾氣吸收裝置、水浴加熱等。
④冷的乾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
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
③盛液體加熱時,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2/3,一般以燒杯容積的1/2為宜。
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
②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③圓底燒瓶還可用於噴泉實驗。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③不加熱時,若用平底燒瓶作反應容器,無需用鐵架台固定。
(3)錐形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中和滴定的反應器。
②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③在蒸餾實驗中,用作液體接受器,接受餾分。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定時,只振盪不攪拌。
②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於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加熱。
②將瓶口與毛玻璃片塗抹一層薄凡士林,以利氣密。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①廣口瓶用於存放固體葯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
②細口瓶用於存放液體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一般不能加熱。
②酸性葯品、具有氧化性的葯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鹼性試劑要用橡膠塞。
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鹼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
③不能長期存放鹼性試劑。
(4)啟普發生器
主要用途:固—液不加熱制氣體反應的反應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可加熱,也不能用於劇烈放熱的反應。
二、計量儀器
1、粗量儀器
(1)量筒
主要用途:①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到0.1mL)。
②通過量取液體的體積測量固體、氣體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有10mL、25mL、50mL、100mL、200mL、500mL等規格的,量筒規格越大,精確度越低。
②量筒無零刻度。
③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視線要跟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
2、精密量度儀器
(1)滴定管
主要用途:①准確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可精確到0.01mL)。
②中和滴定時計量溶液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酸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鹼性試劑;鹼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酸性試劑、具有氧化性的試劑、有機溶劑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2)容量瓶
主要用途:配製一定體積濃度准確的溶液(如物質的量濃度溶液)。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頸部有一環形標線,瓶上標有溫度和容器,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500mL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③不用來量取液體的體積。
3、計量器
(1)托盤天平
主要用途:用於粗略稱量物質的質量,其精確度可達到0.1g。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稱量前調「0」點:游碼移零,調節天平平衡。
②稱量時,兩盤墊紙,左物右碼。易潮解、有腐蝕性的葯品必須放在玻璃器皿里稱量。
③稱量後:砝碼回盒,游碼回零。
(2)溫度計
主要用途:用於測量液體或蒸氣的溫度。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根據測量溫度的高低選擇適合測量范圍的溫度計,嚴禁超量程使用。
②測量液體的溫度時,溫度計的液泡要懸在液體中,不能觸及容器的底部或器壁。
③蒸餾實驗中,溫度計的液泡在蒸餾燒瓶支管口略下部位。
④不能將溫度計當攪拌棒使用。
三、乾燥儀器
1、乾燥管
主要用途:內裝固體乾燥劑,用於氣體的乾燥或接入容器,防止物質吸收水汽或CO2等。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球體和細管處一般要墊小棉花球或玻璃絨,以防止細孔被堵塞
②氣體從口徑大的一端進入,從口徑小的一端流出
③用乾燥管之前,務必檢查一下乾燥管是否是通的。
2、乾燥器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乾燥的物質,或使潮濕的物質乾燥。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很熱的物體稍冷後放入。
②開閉器蓋時要水平推動。
③不能使用液體乾燥劑(如濃硫酸),一般用無水氯化鈣或硅膠等。
四、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酒精燈
主要用途:化學實驗室中的常用熱源。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酒精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3/4,也不得少於容積的1/4。
②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③熄滅時用燈帽蓋滅,不能用嘴吹滅。
④需要獲得更高的溫度,可使用酒精噴燈。
2、洗氣瓶
主要用途:用以洗滌氣體,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時要注意氣體的流向,一般為「長進短出」。瓶內加入的液體試劑量以容積的1/3為宜,不得超過 。
3、漏斗
主要用途:
(1)普通漏斗
①向小口容器中注入液體。
②用於過濾裝置中。
③用於防倒吸裝置中。
(2)長頸漏斗
①向反應器中注入液體。
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3)分液漏斗
①分離互不相溶的液體。
②向反應器中滴加液體。
③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用火直接加熱。
②長頸漏斗下端應插入液面以下。
③分液漏斗使用前需檢驗是否漏水。
(4)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於攪拌、引流,在溶解、稀釋、過濾、蒸發、物質的量濃度溶液配製等實驗中應用廣泛。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
F. 實驗室操作時,應該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實驗室安全注意事項:
1. 進入實驗室開始工作前應了解煤氣總閥門、水閥門及電閘所在處。離開實驗室時,一定要將室內檢查一遍,應將水、電、煤氣的開關關好,門窗鎖好。
2. 使用煤氣燈時,應先將火柴點燃,一手執火柴緊靠近燈口,一手慢開煤氣門。不能先開煤氣門,後燃火柴。燈焰大小和火力強弱,應根據實驗的需要來調節。用火時,應做到火著人在,人走火滅。
3. 使用電器設備(如烘箱、恆溫水浴、離心機、電爐等)時,嚴防觸電;絕不可用濕手或在眼睛旁視時開關電閘和電器開關。應該用試電筆檢查電器設備是否漏電,凡是漏電的儀器,一律不能使用。
4. 使用濃酸、濃鹼,必須極為小心地操作,防止濺出。用移液管量取這些試劑時,必須使用橡皮球,絕對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濺在實驗台上或地面,必須及時用濕抹布擦洗干凈。如果觸及皮膚應立即治療。
5. 使用可燃物,特別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屬鈉等)時,應特別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處。只有在遠離火源時,或將火焰熄滅後,才可大量傾倒易燃液體。低沸點的有機溶劑不準在火上直接加熱,只能在水浴上利用迴流冷凝管加熱或蒸餾。
6. 用油浴操作時,應小心加熱,不斷用溫度計測量,不要使溫度超過油的燃燒溫度。
7. 易燃和易爆炸物質的殘渣(如金屬鈉、白磷、火柴頭)不得倒入污物桶或水槽中,應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內。
8. 廢液,特別是強酸和強鹼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應先稀釋,然後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水槽及下水道。
9. 毒物應按實驗室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領取,使用時嚴格操作,用後妥善處理。
G. 簡述實驗室安全操作基本原則
1職責
1.1實驗室主任對安全全面負責。經常進行安全督察,組織安全檢查,負責處理安全事故。
1.2實驗員負責水、電線路、消防器材的配置和設施安全檢查。
1.3各科實驗老師負責本科的化學葯品、水電氣、門窗的安全。
1.4實驗員負責試劑、葯品,特別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管理。
2. 工作程序
2.1 安全操作規范
2.1.1檢測人員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工作,並及時登記報告。
2.1.2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觸試劑。使用易揮發、腐蝕性強、有毒物質必須帶防護手套,並在通風櫥內進行,中途不許離崗。
2.1.3在進行加熱、加壓、蒸餾等操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現場,若因故須暫時離開,必須委託他人照看或關閉電源。
2.1.4各種安全設施不許隨意拆卸搬動、挪作他用,保證其完好及功能正常。
2.1.5操作人員要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性能和維護知識,熟悉水、電、燃氣、氣壓鋼瓶的使用常識及性能,遵守安全使用規則,精心操作。
2.2 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
2.2.1化學試劑、葯品中凡屬易燃易爆,有毒(特別是劇毒物品)、易揮發產生有害氣體的均應列為危險物品,嚴格分類,加強管理,專人負責。
2.2.2建立詳細帳目,帳、物、卡相符,專人限量采購,入庫檢查。
2.2.3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有毒物品放入專用加鎖鐵櫃內,注意通風。
2.2.4劇毒物品(氰化物、砷化物等)應執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2.2.5領用時應嚴格履行登記審批手續,用多少領多少。操作室內不宜大量貯存危險物品,不許存放劇毒試劑。
2.3 三廢處理
2.3.1在分析過程中產生的廢液中多具有腐蝕性和毒性。這類廢液直接排放於下水管道將會污染環境,必須統一收集,進行有效的處理後再排放。
2.3.2實驗室產生的廢液貯存到一定數量後,集中處理。用於回收的廢液的容器應分類盛裝,禁止混合貯存,以免發生劇烈化學反應而造成事故。
2.3.3沾附有害物質的濾紙、稱量紙、葯棉等應與生活垃圾分開,單獨處理。
2.3.4廢液中濃度高的應集中貯存,並由綜合管理科交環保部門處理;濃度低的經適當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即可排出。一切廢液(物)不宜存放過長時間。
2.3.5含菌廢液消毒後處理。
2.4 安全管理
2.4.1安全工作人人有責,應杜絕人身傷亡事故,保證檢測工作順利進行。
2.4.2經常檢查安全隱患,防微杜漸,出現問題及時上報,迅速認真整改。
2.4.3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和消防器材,並放在具有醒目標志的地方,不得挪動,有關人員應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安全員負責定期檢查,及時更換過期、失效消防器材。
2.4.4由學校安全員定期檢查電路,防止元器件老化、損壞造成事故。移動、檢修帶電設備應切斷電源。電路(線)電器設備故障應由專人檢修。
2.4.5各個實驗老師負責本室水、電、氣、門、窗的安全,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負責並經常督促檢查。
2.4.6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並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2.4.7事故發生後三日內,由當事人填寫事故報告單,報科、站負責人。站長及時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並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以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4.8重大、大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後還應提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H. 怎樣安全使用實驗室的化學試劑使用方法
為安全起見,在使用化學試劑之前,必須對其安全性能
是否易燃易爆,是否有腐蝕性,是否有毒,是否有放射性,是否有強氧化性等等,要有一個全面的了解,這樣在使用時才能有針對性地採取一些安全防範措施,以避免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對實驗人員及實驗設備的危害。下面將從化學試劑的安全性能分類,對各類化學試劑使用中的注意事項分別加以介紹。
注意事項:
1.易燃易爆化學試劑
一般將閃點在25℃以下的化學試劑列入易燃化學試劑,它們多是極易揮發的液體,遇明火即可燃燒。閃點越低,越易燃燒。常見閃點在零下4℃以下的有氯乙烷、凝乙烷、汽油、二碳化碳、丙亞同、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酵等。
使用易烯化學試劑時絕對不能使用明火力。熱也不能直接用加熱器加熱,一般不用水浴加熱,這類化學試劑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放在冰箱中時,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在大量使用這類化學試劑的地方,一下要保持良好通風,所用電器一定要採用防爆電器,現場絕對不能有明火。
易燃試劑在激烈燃燒時也可引發爆炸,一些固體化學試劑如:硝化纖維、苦味酸、疊氮或重疊化合物,霍酸鹽等等,本身就是炸燃,遇熱或明火,它們極易燃燒或分解,發生爆炸,在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絕不能直接加熱,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也要注意周圍不要有明火。
還有一類固體化學試劑,遇水即可發生激烈反應,並放出大量熱,也可產生爆炸。這類化學試劑有金屬鉀、鈉、鋰、鈣、氫化鋁、電石等等,在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一定要避免它們與水直接接觸。
還有些固體化學試劑與接觸即能發生強烈氧化作用。如黃磷;還有些與氧化劑接觸或在空氣中受熱、受沖擊或磨擦能引起急劇燃燒,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鎂粉、鋅粉、鋁粉、蓉等等,在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一定要注意周圍環境溫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要超過30℃,最好在20℃以下)不要與強氧化劑接觸。
在使用易燃化學試劑的實驗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具,最好戴上防護眼鏡。
2.有毒化學試劑
一般的化學試劑對人體都有毒害,在使用時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試劑後,要及時洗手、洗臉、洗澡,更換工作服,對於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學試劑,生物試驗中至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稱為劇毒化學試劑,如:氰化納及其他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鹽,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學試劑時,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對一些常用的劇毒化學試劑一定要了解這些化學試劑中毒時的急救處理方法,劇毒化學試劑一定要有專人保管,嚴格控制使用量。
3.腐蝕性化學試劑
任何化學試劑碰到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時都要及時清洗,特別是對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有極強腐蝕性的化學試劑(不論是液體還是固體),如:各種酸和鹼、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溴、苯酚、天水肼等等。更要避免碰到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在使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觸到這些腐蝕性化學試劑的急救處理方法。如酸濺到皮膚上要用稀鹼液清洗等等。
4.強氧化性化學試劑
強氧化性化學試劑都是過氧化物或是含有強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鹽。如:過氧化酸、硝酸銨、硝酸鉀、高氯酸及其鹽、重絡酸及其鹽、高錳酸及其鹽、過氧化苯甲酸、過醴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強氧化性化學試劑在適當條件下可放出氧發生爆炸,並且與有機物鎂、鋁、鋅粉、硫等易燃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些是水也可能發生爆炸,在使用這類強氧化性化學試劑時,環境溫度不要高於30℃,通風要良好,並不要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物質共同使用(加熱)。
5.放射性化學試劑
使用這類化學試劑時,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質使用方法,採取保護措施。
I. 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由於實驗室設備大多為用電設備,因而由於操作不慎可能導致人身安全與設備安全受到損害。為了保證實驗工作的順利展開,為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的實驗環境,在本實驗室操作者都必須遵守以下的安全操作規程:一、不準穿拖鞋進入實驗室,注意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二、嚴格的按照儀器操作規程,正確操作儀器;三、實驗室內不準使用明火,就座後不得隨意來回走動,以免觸碰電源、電纜等;四、實驗時若發現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如:有異味、冒煙等)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撥掉電源插頭,並及時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遇到此類情況,實驗者不得擅自處理、或不報告就擅自更換儀器,否則後果自負;五、實驗完畢,要關閉設備的電源、關好門窗、整理好儀器設備,並打掃衛生;六、實驗者還必須服從實驗室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安排及《實驗室管理制度》中有關安全操作的規定;上述有關規程實驗者必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一經發現,按國家或學校相關條例進行處理並向有關領導報告,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