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報檢單怎麼填寫啊
出境貨物報檢單填制規范
1、報檢單位登記號:在檢驗檢疫機構的備案登記號(共10位數,例如:1401000090,1401600007)。
2、編號:報檢單位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一批貨物,檢驗檢疫機構接受後產生的正式編號(共15位數,例如:140100206000323。應注意,在電子申報方式下,企業能收到一個後面帶E的編號,這是一個臨時編號,不能填在報檢單上,必須填正式編號)。
3、報檢單位:指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檢驗、檢疫、鑒定業務的單位。報檢單位應加蓋公章。經允許,可以使用「報檢專用章」。
4、發貨人:根據不同的情況填寫,預驗時,可以填寫生產單位,出口(一般)報檢時,應填寫外貿合同中的賣方或信用證受益人。
5、收貨人:指外貿合同中的買方。根據情況,也可以不填,用「***」封掉。
6、貨物名稱:填寫貨物具體名稱。
7、H.S.編碼:按海關商品分類目錄填寫,是10位數編碼。
8、產地:貨物的實際生產地。
9、數/重量:根據所申報貨物的實際數/重量填寫。填寫重量時,一般以貨物的凈重作為申報重量。若合同或信用證提出以毛重計凈重時,可填寫毛重。
10、貨物總值:按本批貨物合同或信用證所列的總值填寫(以美元計)。如果是大合同項下分批發運,可按本批商業發票所列的總值填寫(註:如申報貨物總值與國內、國際市場價格有較大差異,檢驗檢疫機構保留核價權利)。
11、包裝種類及數量:指運輸包裝的種類和數量。應註明包裝的材質,如木質包裝。
12、貿易方式:填寫貨物的實際貿易方式:一般貿易、三來一補、邊境貿易、進料加工、其他貿易、互市貿易。
13、貨物存放地點:指本批貨物的存放地點。
14、合同號/信用證號:指本批貨物所對應的合同和信用證的編號。
15、用途:指本批貨物的用途,如種用、食用、奶用、觀賞或演藝、實驗、葯用、飼用、加工等。
16、發貨日期:指出口裝運日期,預驗時可不填。
17、輸往國家(地區):指貿易合同中買方(進口方)所在國家或地區,或合同註明的最終輸往國家或地區。
18、許可證/審批號:對已實施許可制度/審批制度管理的貨物,報檢時填寫質量許可證編號或審批編號。
19、啟運地:指裝運本批貨物離境的交通工具的啟運口岸/地區城市。
20、到達口岸:最終抵達目的地停靠口岸名稱(在填此欄項目時,須填寫具體口岸名稱,如長灘。若不知道或在合同、箱單和發票上找不到具體口岸,可填寫國家名稱。若知道口岸英文名稱而不會翻譯,可直接填寫口岸的英文名稱。若在電子申報的企業端軟體上加不上英文名稱,可手填,然後簽名確認)。
21、生產單位注冊號:指生產/加工本批貨物的單位在檢驗檢疫機構的衛生注冊登記編號。
22、集裝箱規格、數量及號碼:指進口貨物由集裝箱裝載運抵目的地,或出口貨物由集裝箱裝載離廠,須在此欄填寫規格、數量及號碼。
23、合同、信用證訂立的檢驗檢疫條款或特殊要求:指貿易合同或信用證中貿易雙方對本批貨物特別訂立的質量、衛生等條款和報檢單位對本批貨物檢驗檢疫的特別要求。
24、隨付單據:按實際提供的單據,在對應的「□」打「√」(若選項里沒有的還可補加或補填,包括兩個「聲明」和報檢委託書也須補上)。
25、需要證單名稱:根據所需由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證單,在對應的「□」打「√」,並註明所需證單的正副本數量(涉及計費,須填准確)。
26、報檢人鄭重申明:報檢人必須親筆簽名。
26、領取證單:由領證人填寫實際領證日期並簽名。
⑵ 我是做機械設備的,有一批貨需要出口,請問出口商檢需要什麼材料,怎樣才能通過審批
首先你要了解商檢是什麼,商檢是產品出口必須要辦理的一道手續,如果你所在的地方與出貨港不在一個地方,那你就得到你當地的商檢局去拿換證憑條。(一般情況下如果你公司不是外貿公司,沒也進出口資質的話,你們應該只要拿到換證憑條,把貨按承包方的要求,按時間送到港口就可以了。建議多和你的合同方聯系,把時間及要求都搞清楚,因為每一個環節,合同方一般都是有要求的。)
進出口商品實施檢驗的內容,包括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4個環節:接受報驗、抽樣、檢驗和簽發證書。
1、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報驗時 需填寫「報驗申請單」,填明申請檢驗、鑒定工作項目和要求,同時提交對外所簽買賣合同,成交小樣及其他必要的資料。
2、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抽樣時,要按照規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貨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數量的、能代表全批貨物質量的樣品(標本)供檢驗之用。
3、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然後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4、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凡合同、信用證規定由商檢部門檢驗出證的,或國外要求簽檢證書的,根據規定簽發所需封面證書;不向國外提供證書的,只發行行單。〖種類表〗以外的出口商品,應由商檢機構檢驗的,經檢驗合格發給證書或放行單後,方可出運。在進口方面,進口商品經檢驗後,分別簽發「檢驗情況通知單」或「檢驗證書」,供對外結算或索賠用。凡由收、用貨單位自行驗收的進口商品,如發現問題,供對外索賠用。對於驗收合格的,收、用貨單位應在索賠有效期內把驗收報告送商檢機構銷案。
最後建議你,快點去辦理商檢吧。從報檢到拿到憑條也得要有10個工作日吧。而且在准備報檢資料的時候會很繁瑣,所以快點著手辦吧。你可以電話咨詢當地的商檢局啊!
⑶ 手持式電動工具需要報驗嗎
當然需要啦,無論是內銷還是外銷,都是需要的,
除非你已經取得了免檢的資質,否則被查到後果很嚴重的。
⑷ 報關單怎麼做
一.填制報關單原則:單單相符,做完後的單據上的內容,必須要和手上的發票、箱單、合同、代理協議、運單都能夠一一對應。
二.報關單的定義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
它既是海關監管、征稅、統計以及開展稽查和調查的重要依據,又是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核銷,以及出口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海關處理走私、違規案件,及稅務、外匯管理部門查處騙稅和套匯犯罪活動的重要證書。
三.報關單填制原則:報關單的填制必須真實,要做到兩個相符:
一是單證相符,即報關單與合同、批文、發票、裝箱單等相符;
四.報關單填制說明
1、 進口口岸:深圳皇崗口岸
2、 備案號:此項目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或征減免稅備案等主要文件編號,常用的有:免表、來料加工、進料加工、電子賬冊(E)等,把對應號碼填在此欄。
3、 申報日期:報關單電子數據申報日期
4、 經營單位/收貨單位:與發票、箱單、合同、運單收貨人、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要一致,如雙抬頭則要有代理協議。
5、 提運單號:與運單的主分單號要一致
6、 貿易方式:根據實際貿易方式填寫
7、 啟運國/裝貨港:根據運單上啟運口岸填寫,需注意此處填「國家名稱」
8、 境內目的地:一般系統默認為經營單位儀碼前5位,但可以更改為實際的目的地
9、 成交方式:報關單上有,CIF、C&F、FOB三種,對應關系如下:
10、合同號:要與合同上合同號一致且要與發票、箱單上一致。如貿易方式為貨樣、修理物品等則無需填寫
11、件數/重量:要與運單上完全一致,且重量為毛重而非計費重量
12、凈重:與箱單上凈重一致
五.製作報關單注意事項:
1、經營單位、收貨人、必須與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運單收貨人、發票、箱單、合同、收貨人一致
如:經營單位與收貨人不一致則需要附儀理協議。
2、成交方式:報關單上只有三種(FOB、C&F、CIF),如發票不是此三種請按上述對應關系填制。如果發票上是EXW還需提供運費證明。
3、包裝種類:一定要確認好,除木箱、木托外,其他的都申報紙箱。
4、稅號:有具體列名按具體列名歸,沒具體列名按主要功能、用途、成分等等歸,同時滿足兩個稅號的描述則按稅率高的歸。
5、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准確,簡介,明了,體現稅則對應稅號的描述意思。
6、數量單位:按稅則法定單位填寫,如要體現成交單位則同時填寫成交單位。
⑸ 請教一下電動工具的商檢費用是多少怎麼計算的電動工具HS編碼:8467299000
一般按照貨值的千分之1.5來收費
⑹ 報檢單嘜頭太多,無法全部輸入,用附件表示的話,怎麼操作
在嘜頭處顯示see attachment,再付一個附件就可以了。
⑺ 施工機械安裝驗收表怎麼填寫
申報單位
以下是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安裝改造的報檢程序,到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部門辦理。
A.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了告知的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單位。
報檢程序
(一)報檢
施工單位執以下資料,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
1、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受理備案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及告知時提供的相關資料。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工藝、方案及施工圖;
3、安裝、改造、維修的自檢記錄或竣工資料;
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申請書》。
(二)受理
1、業務大廳專人受理。
2、 受理人員對申請單位或個人信息進行確認,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法規的要求,審查申請人提交資料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全面性,並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正資料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人根據實際施工進度,與受理人員商定分階段監檢項目和日期。
4、受理人員向申請人書面告知檢驗工作配合事項,並出具報檢受理通知。
(三)溝通
1、受理人員應及時下達監檢任務,接受任務的檢驗人員應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與施工單位取得聯系,落實現場准備情況。
2、施工單位,應在商定的檢驗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員書面告知的檢驗工作配合事項要求作好現場檢驗准備,不明事宜及時向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詢問。如果因施工進度有所變化,應及時與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進行溝通,重新商定檢驗日期。
四、監督檢驗
1、由持有相關檢驗資格證的檢驗人員,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實施監督檢驗。
2、對所報材料內容與現場情況不符的,有權拒絕監督檢驗,並現場簽發《監檢工作聯絡單》,向施工單位或製造單位告知;情況嚴重的簽發《監督意見通知書》,並立即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
3、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人員應書面告知施工單位或使用單位設備的安全狀況和整改時限,發現嚴重事故隱患,還應立即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
4、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人員按照檢驗項目,依據湘價費[2006]170號文件開具收費通知,並應告知申請人辦理有關手續的時限。
(六)報告出具
1、 現場檢驗人員應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監督檢驗報告和監督檢驗收,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審批人員對監督檢驗結論簽字負責。
2、 一般設備監督檢驗在10個工作日內,大型設備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監督檢驗報告和監督檢驗證書。
B.在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轉讓鑒定的申報、受理、檢驗、報告出具。
二、申報
(一)申報人:
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了使用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或個人
(二)申報時限:
1、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
2、停用6個月以上的設備重新啟用前。
3、要求作轉讓鑒定的設備准備轉讓前。
(三)申報程序:
一、報檢
1、設備使用單位或個人,可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或網上報檢。
2、要求作設備轉讓鑒定的,攜帶以下資料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
設備接受單位的證明;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證明;
設備技術檔案。
3、填寫檢驗申請
二、受理
1、業務大廳工作人員負責受理網上報檢和大廳報檢。
2、受理人員仔細核對申請單位或個人信息和提交資料的正確性,對信息不全的應當要求申請人補充。
3、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資料無誤後,與申請人商定檢驗日期並出具受理通知(限中心業務大廳報檢),不予受理的書面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一般設備定期檢驗,在許可有效期限10個工作日之前,大型設備定期檢驗在有效期限30個工作日之前安排檢驗。
5、受理人員向申請單位書面告知檢驗工作配合事項。
三、溝通
1、受理人員應及時下達檢驗任務,接受任務的檢驗人員應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與施工單位取得聯系,落實現場准備情況。
2、申報單位,應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員書面告知的檢驗工作配合事項要求作好現場檢驗准備,不明事宜及時向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詢問。如果因特殊原因要改期,應及時與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進行溝通,重新約定檢驗日期,但不得超過有效期限。
三、檢驗
1、由持有相關性檢驗資格證的檢驗人員,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對在用特種設備實施定期檢驗。
2、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人員應書面告知申請單位設備的安全狀況和整改時限,發現嚴重事故隱患,還應立即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
⑻ 施工中什麼樣的設備需要報驗
一般為重大設備如
塔吊、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鋼筋切斷機、彎曲機、電焊機、調直機、木工機械、混凝土泵車等等。如要求嚴格點的話一般功率在1KW以上的手持電動工具也得報驗。
⑼ 電動工具的檢驗標准
電動工具的檢驗標准:
1、 外觀檢查
檢查產品的裝配質量。零部件應裝配到位,無漏裝、錯裝現象,堅固件無松動。沖擊扳手機殼表面無劃痕、無色差,配合面無明顯錯位、無毛刺。
2、 空載電流、空載轉速測量
沖擊扳手在額定電壓下分別在正轉及反轉二種情況下空載運行15min,後讀Q/CXJ03—16—2001 取空載輸入功率。
3、換向火花檢查
產品在額定電壓下空載運行15min後,電刷下的火花應不大於GB/T755中規定的2級。
4、開關通斷檢查
每台沖擊扳手在額定電壓下接通電源,正、反轉通斷5次,通斷正常,無卡滯現象。
5、 雜訊檢查
在空載運轉過程中,監聽產品的運轉聲,運轉聲音應均勻和諧,不得有異常雜音。
6、 振動檢查
在空載運行過程中,手試產品振動情況應無異常振動和明顯手麻感。
7、耐電壓試驗
在產品電源插頭的觸腳與產品的輸出軸之間施加頻率為50HZ,實際正弦波電壓4000V,歷時3s不發生擊穿和閃絡,耐電壓擊穿電流設定為5mA。
8、其它不正常現象。
9、試驗條件
沖擊扳手檢驗時,電源電壓應在產品額定電壓的±10%范圍內。
10、試驗記錄
出廠試驗應作記錄,至少記錄下述項目:
A、外觀檢查結果;
B、空載電流值;
C、空載轉速值(抽檢1%);
D、雜訊檢查結果;
E、振動檢查結果;
F、換向火花檢查結果;
G、耐電壓試驗結果。
H、擦鐵。
I、開關通斷檢查。
J、其它不正常現象。
其中,空載電流和空載轉速兩項應記錄實測數據,其它項目允許僅合格與否 的判定。
註:可用符號「√」表示合格,符號「×」表示不合格。試驗不合格的產品,應作出相應的返回重新調整裝配,返修裝配好後再送試驗,經返修的產品應重新檢驗。試驗合格的產品,由檢驗員簽發合格證後,交付包裝出廠。
11、成品出廠檢驗
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及試驗要求按以上要求實施,其餘則按下列要求執行。
包裝檢查
a) 沖擊扳手錶面清潔,無油污,裝箱文件、附件等齊全,銘牌、標牌粘貼牢固、平整、無皺折等。名稱、規格、型號與產品相符。
b) 包裝內外箱清潔,字跡清楚。打包帶牢固、整齊,標識代碼正確。
抽檢方案按GB2828一次抽樣方案:正常檢查水平S—4抽取樣本。
檢驗項目:按成品檢驗方法檢驗。
記錄按表格形式記錄,每次記錄五台。
⑽ 電動工具的檢驗標準是什麼
工具的日常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a. 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b. 保護接地或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c. 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
d. 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e. 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f. 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g. 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h. 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無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