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深基坑支護結構選型中,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1、基坑土方開挖原則基本: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要求相一致,並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祿,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基坑邊界周圍地面應設排水溝,對坡頂、坡面、坡腳採取降排水措施。具體如下:
(1)、《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202-2002 7.1.3 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並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2)、土方工程施工前應綜合考慮土方量、土方運距、土方施工順序、地質條件等因素,進行土方平衡,合理調配,減少重復挖運。合理確定土方機械的作業線路、運輸車輛的行走路線、棄土地點等。並結合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環境保護要求、場地條件、基坑平面尺寸、開挖深度、支護形式等情況確定開挖的方法和順序,編制施工方案。
(3)、基坑開挖期間若周邊影響范圍內存在樁基、基坑支護、土方開挖、爆破等施工作業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相互之間的施工順序和方法,必要時應採取可靠的技術措施。
(4)、機械挖土時,坑底以上200mm~300mm范圍內的土方應採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放坡開挖的基坑邊坡應採用人工修坡的方式。
(5)、基坑開挖應進行全過程監測,應採用信息化施工和動態控制方法,根據基坑支護體系和周邊環境的監測數據,適時調整基坑開挖的施工順序和施工方法。
(6)、土方工程冬期施工時,應採取防凍、防滑的技術措施。
(7)、土方工程施工前,應採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內地下水位應降至擬開挖下層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於0.5m。
(8)、基坑開挖的分層厚度應控制在3m以內,並應配合支護結構的設置和施工的要求,臨近基坑邊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積墊層完成後開挖。
(9)、設有內支撐的基坑開挖應遵循「先撐後挖、限時支撐」的原則,減小基坑無支撐暴露的時間和空間。
(10)、面積較大的基坑可根據周邊環境保護要求、支撐布置形式等因素,採用盆式開挖、島式開挖等方式施工,並結合開挖方式及時形成支撐或基礎底板。
② 基坑土方開挖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原則是: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先保證支撐體體安全可靠,之後再分層進行開挖,不允許發生超挖。
設置管井井點降水,以利開挖人員和機械作業及土體裝卸運輸。頂層6.0m以內用長臂挖掘機開挖,開挖過程中坑內用小型裝載機配合,將遠離挖機的土方推至挖機的工作范圍內。

注意事項:
1、施工前必須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0.5~1.0 m後,方可開挖。降水工作應持續到回填完畢。
2、施工機械行駛道路應填築適當厚度的碎石或礫石,箱或梢排等,地下水位應降低至基坑底必要時應鋪設工具式路基。
3、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後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順序,並應及時做好基礎。
4、在密集群樁上開挖基坑時,應在打完樁後間隔一段時間,再對稱挖土。在密集群樁附近開挖基坑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樁基位移。
5、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坡頂上或建築物附近。
③ 基坑開挖有哪些原則,基坑支護
基坑開挖有哪些原則
(1)開挖要求分塊、分 層、分段,將基坑開挖造成的周圍設施的變形控制 在允許的范圍內;
(2)挖土運土機械嚴禁直接壓 過支撐桿件,必須跨越支撐時應用走道板架空;
(3)地面超載應控制在20 kN/m 以內,距離基坑 邊50 m范圍內禁止堆土;
(4)在基坑開挖過程 中,施工單位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邊坡土及動態土坡的穩定性;
(5)深坑開挖必須待普遍開挖深 度的墊層形成並達到設計強度要求後,方可進行 深坑的開挖;
(6)應明確基坑開挖後土方運輸路 線、運輸出入口位置,基坑坡頂應考慮運輸車輛的 附加荷載作用。
④ 1.開挖基坑時機械的選擇原則
點式開挖一般多採用抓鬥挖掘機和反鏟挖掘機。抓鬥挖掘機能挖一二類土質和較深的基坑。
明確機具和設備的使用及操作要求,確定施工機具和設備的主要性能參數,依據需求功能和參數進行施工機具和設備的選型,並滿足施工部署中的機械設備供應計劃和施工方案的需要。
施工機具一般包括制定與實施企業裝備規劃,企業設備購置年度計劃制定,設備的選擇,使用,保養,維修,改造,更新,租賃,設備資產管理制度等。

施工方法
土方開挖施工,包括松動、破碎、挖裝、運輸出渣等工序。石方開挖,除松軟岩石可用鬆土器以鑿裂法開挖外,一般需以爆破的方法進行松動、破碎。
人工和半機械化開挖,使用鍬鎬、風鎬、風鑽等簡單工具,配合挑抬或者簡易小型的運輸工具進行作業,適用於小型水利工程。有些灌溉排水溝渠的施工直接使用開溝機,可以一次成形。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土石方開挖,多用機械施工。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土方開挖
⑤ 施工選擇施工機械應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施工選擇施工機械應遵循的原則:
1、施工機械設備只能在現有的或可能獲得的機械設備中進行選擇。
盡管某種機械設備理論上或對工期的縮短、人力的節省很有利,但如不能得到,則就不能作為一個供選擇的方案。
2、應從施工條件考慮機械設備類型與之相符合。
施工條件指施工場地的地質、地形、工程量大小和施工進度等,特別是工程量和施工進度,是合理選擇機械設備的重要依據。
一般來說,為了保證施工進度和提高經濟效益,工程量大應採用先進的、高效率的大型機械設備;工程量小則應採用適用的中、小型機械設備。
3、應考慮固定資產損耗費與運行費是否經濟。
4、要考慮各種機械設備的合理組合
一方面是指主機與輔助機械設備在台數和生產能力的相互適應;另一方面是指作業線上的各種機械設備互相配套的組合。
5、要從全局出發統籌考慮,不僅考慮本項工程,而且考慮所承擔的同一現場上的其他工程的機械設備的使用。

(5)開挖基坑時選擇機械的原則有哪些擴展閱讀:
施工機械 塔式起重機使用安全常識
1、起重機「十不弔」:
⑴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弔; ⑵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弔; ⑶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不弔; ⑷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弔; ⑸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的缺陷或損傷不弔;
⑹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弔; ⑺單根鋼絲不弔; ⑻工作場地光線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不弔; ⑼重物稜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不弔; ⑽易燃易爆物品不弔。
2、塔式起重機吊運作業區域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起吊物下方不準站人。
3、司機(操作)、指揮、司索等工種應按有關要求配備,其他人員不得作業。
4、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運物件。
5、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吊物起吊前作業人員應撤離。
6、吊物的捆綁要求:
⑴吊運物件時,應清楚重量,吊運點及綁扎應牢固可靠;⑵吊運散件物時,應用鐵制合格料斗,料鬥上應設有專用的牢固的吊裝點;料斗內裝物高度不得超過料鬥上口邊,散粒狀的輕浮易撒物盛裝高度應低於上口邊線10cm;
⑶吊運長條狀物品(如鋼筋、長條狀木方等),所吊物件應在物品上選擇兩個均勻、平衡的吊點,綁扎牢固;⑷吊運有稜角、銳邊的物品時,鋼絲繩綁扎處應作好防護措施。
⑥ 基坑開挖的原則是什麼
原則是: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先保證支撐體體安全可靠,之後再分層進行開挖,不允許發生超挖。
設置管井井點降水,以利開挖人員和機械作業及土體裝卸運輸。頂層6.0m以內用長臂挖掘機開挖,開挖過程中坑內用小型裝載機配合,將遠離挖機的土方推至挖機的工作范圍內。

注意事項:
1、施工前必須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0.5~1.0 m後,方可開挖。降水工作應持續到回填完畢。
2、施工機械行駛道路應填築適當厚度的碎石或礫石,箱或梢排等,地下水位應降低至基坑底必要時應鋪設工具式路基。
3、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後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順序,並應及時做好基礎。
4、在密集群樁上開挖基坑時,應在打完樁後間隔一段時間,再對稱挖土。在密集群樁附近開挖基坑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樁基位移。
5、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坡頂上或建築物附近。
⑦ 土方開挖有哪些原則
1、土方工程施工前應綜合考慮土方量、土方運距、土方施工順序、地質條件等因素進行土方平衡合理調配減少重復挖運合理確定土方機械作業線路、運輸車輛行走路線、棄土地點等並結合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環境保護要求、場地條件、基坑平面尺寸、開挖深度、支護形式等情況確定開挖方法和順序編制施工方案
2、基坑開挖期間若周邊影響范圍內存樁基、基坑支護、土方開挖、爆破等施工作業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相互之間施工順序和方法必要時應採取靠技術措施
3、機械挖土時坑底上200mm~300mm范圍內土方應採用人工修底方式挖除放坡開挖基坑邊坡應採用人工修坡方式
4、基坑開挖應進行全過程監測應採用信息化施工和動態控制方法根據基坑支護體系和周邊環境監測數據適時調整基坑開挖施工順序和施工方法
5、土方工程冬期施工時應採取防凍、防滑技術措施
6、土方工程施工前應採取有效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內地下水位應降至擬開挖下層土方底面下小於0.5m
7、基坑開挖分層厚度應控制3m內並應配合支護結構設置和施工要求臨近基坑邊局部深坑宜大面積墊層完成開挖
8、設有內支撐基坑開挖應遵循先撐挖、限時支撐原則減小基坑無支撐暴露時間和空間
9、面積較大基坑根據周邊環境保護要求、支撐布置形式等因素採用盆式開挖、島式開挖等方式施工並結合開挖方式及時形成支撐或基礎底板
⑧ 土方開挖有哪些原則
1、土方工程施工前應綜合考慮土方量、土方運距、土方施工順序、地質條件等因素,進行土方平衡,合理調配,減少重復挖運。合理確定土方機械的作業線路、運輸車輛的行走路線、棄土地點等。並結合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環境保護要求、場地條件、基坑平面尺寸、開挖深度、支護形式等情況確定開挖的方法和順序,編制施工方案。
2、基坑開挖期間若周邊影響范圍內存在樁基、基坑支護、土方開挖、爆破等施工作業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相互之間的施工順序和方法,必要時應採取可靠的技術措施。
3、機械挖土時,坑底以上200mm~300mm范圍內的土方應採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放坡開挖的基坑邊坡應採用人工修坡的方式。
4、基坑開挖應進行全過程監測,應採用信息化施工和動態控制方法,根據基坑支護體系和周邊環境的監測數據,適時調整基坑開挖的施工順序和施工方法。
5、土方工程冬期施工時,應採取防凍、防滑的技術措施。
6、土方工程施工前,應採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內地下水位應降至擬開挖下層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於0.5m。
7、基坑開挖的分層厚度應控制在3m以內,並應配合支護結構的設置和施工的要求,臨近基坑邊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積墊層完成後開挖。
8、設有內支撐的基坑開挖應遵循先撐後挖、限時支撐的原則,減小基坑無支撐暴露的時間和空間。
9、面積較大的基坑可根據周邊環境保護要求、支撐布置形式等因素,採用盆式開挖、島式開挖等方式施工,並結合開挖方式及時形成支撐或基礎底板。
⑨ 土方挖運機械怎樣選擇開挖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土方機械的選擇:土方機械化開挖應根據基礎形式、工程規模、開挖深度、地質、地下水情況、土方量、運距、現場和機具設備條件、工期要求以及土方機械的特點等合理選擇挖土機械,以充分發揮機械效率,節省機械費用,加速工程進度。
土方機械化施工常用機械有:推土機、鏟運機、挖掘機(包括正鏟、反鏟、拉鏟、抓鏟等)、裝載機等。
一、推土機
(一)適用范圍
適於開挖一~四類土;找平表面,場地平整;開挖深度不大於1.5m的基坑(槽);短距離移挖築填,回填基坑(槽)、管溝並壓實;堆築高度在1.5m以內的路基、堤壩,以及配合挖土機從事平整、集中土方、清理場地、修路開道;拖羊足碾、鬆土機,配合鏟運機助鏟以及清除障礙物等。
(二)作業方法
推土機開挖的基本作業是鏟土、運土和卸土三個工作行程和空載回駛行程。鏟土時應根據土質情況,盡量採用最大切土深度在最短距離(6~10m)內完成,以便縮短低速運行時間,然後直接推運到預定地點。回填土和填溝渠時,鏟刀不得超出土坡邊沿。上下坡坡度不得超過35°,橫坡不得超過l0°。幾台推土機同時作業,前後距離應大於8m。
(三)提高生產率的常用方法
1.下坡推土法;
2.槽形挖土法;
3.並列推土法;
4.分堆集中;
5.鏟刀附加側板法。
二、鏟運機
(一)適用范圍
適於開挖含水率27%以下的一~四類土;大面積場地平整、壓實;運距800m內的挖運土方;開挖大型基坑(槽)、管溝、填築路基等。但不適於礫石層、凍土地帶及沼澤地區使用。
(二)作業方法
鏟運機的基本作業是鏟土、運土、卸土三個工作行程和一個空載回駛行程。在施工中,由於挖填區的分布情況不同,為了提高生產效率,應根據不同施工條件(工程大小、運距長短、土的性質和地形條件等),選擇合理的開行路線和施工方法。
開行路線有如下幾種:
1.橢圓形開行路線;
2.「8」字形開行路線;
3.大環形開行路線;
4.連續式開行路線;
5.鋸齒形開行路線;
6.螺旋形開行路線。
(三)提高生產率的常用方法
1.下坡鏟土法;
2.跨鏟法;
3.交錯鏟土法;
4.助鏟法;
5.雙聯鏟運法。
三、挖掘機
(一)正鏟挖掘機
1.適用范圍
適用於開挖含水量應小於27%的一~四類土和經爆破後的岩石和凍土碎塊;大型場地整平土方;工作面狹小且較深的大型管溝和基槽路塹;獨立基坑及邊坡開挖等。
2.作業方法
正鏟挖掘機的挖土特點是:「前進向上,強制切土」。根據開挖路線與運輸汽車相對位置的不同,一般有以下兩種:
(1)正向開挖,側向裝土法:正鏟向前進方向挖土,汽車位於正鏟的側向裝車。本法裝車方便,循環時間短,生產效率高。用於開挖工作面較大,深度不大的邊坡、基坑(槽)、溝渠和路塹等,為最常用的開挖方法。
(2)正向開挖,後方裝土法:正鏟向前進方向挖土,汽車停在正鏟的後面。本法開挖工作面較大,生產效率降低。用於開挖工作面較小、且較深的基坑(槽)、管溝和路塹等。
3.提高生產率的常用方法
(1)分層開挖法;
(2)多層挖土法;
(3)中心開挖法;
(4)上下輪換開挖法;
(5)順鏟開挖法;
(6)間隔開挖法。
(二)反鏟挖掘機
1.適用范圍
適用於開挖含水量大的一~三類的砂土或黏土;主要用於停機面以下深度不大的基坑(槽)或管溝,獨立基坑及邊坡的開挖。
2.開挖方法
反鏟挖掘機的挖土特點是:「後退向下,強制切土」。根據挖掘機的開挖路線與運輸汽車的相對位置不同,一般有以下幾種:
(1)溝端開挖法;
(2)溝側開挖法;
(3)溝角開挖法;
(4)多層接力開挖法。
(三)抓鏟挖掘機
1.適用范圍
適用於開挖土質比較松軟(一~二類土)、施工面狹窄的深基坑、基槽,清理河床及水中挖取土,橋基、樁孔挖土,最適宜於水下挖土,或用於裝卸碎石、礦渣等鬆散材料。
2.挖土方法
抓鏟挖掘機的挖土特點是:「直上直下,自重切土」。抓鏟能在回轉半徑范圍內開挖基坑上任何位置的土方,並可在任何高度上卸土(裝車或棄土)。
對小型基坑,抓鏟立於一側抓土;對較寬的基坑,則在兩側或四側抓土。抓鏟應離基坑邊一定距離,土方可直接裝自卸汽車運走,或堆棄在基坑旁或用推土機推到遠處堆放。挖淤泥時,抓鬥易被淤泥吸住,應避免用力過猛,以防翻車。抓鏟施工,一般均需加配重。
四、裝載機
裝載機按行走方式分履帶式和輪胎式兩種。有的單斗裝載機背端還帶有反鏟。
(一)適用范圍
適用於裝卸土方和散料,也可用於較軟土體的表層剝離、地面平整、場地清理和土方運送等工作。
(二)作業方法
與推土機基本類似。在土方工程中,也有鏟裝、轉運、卸料、返回四個過程。
⑩ 基坑土方開挖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1.在施工前,需根據工程規模和特性,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導流方式和工程進度要求,施工條件以及可能採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選定開挖方式。
2.開挖范圍較大時,需採用分部位開挖。如開挖深度較大,則採用分層開挖,對於石方開挖常結合深孔梯段爆破(見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層。
3.分段開挖則適用於長度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對於洞挖,則有全斷面掘進、分部開挖和導洞法等開挖方式。

土方開挖施工,包括松動、破碎、挖裝、運輸出渣等工序。石方開挖,除松軟岩石可用鬆土器以鑿裂法開挖外,一般需以爆破的方法進行松動、破碎。人工和半機械化開挖,使用鍬鎬、風鎬、風鑽等簡單工具,配合挑抬或者簡易小型的運輸工具進行作業,適用於小型水利工程。有些灌溉排水溝渠的施工直接使用開溝機,可以一次成形。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土石方開挖,多用機械施工。
安全措施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有單項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對施工准備、開挖方法、放坡、排水、邊坡支護應根據有關規范要求進行設計,邊坡支護要有設計計算書。
(2)人工挖基坑時,操作人員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一般大於2.5M;多台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離應大於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
(3)挖土方前對周圍環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岩石或建築物下面進行作業。
(4)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坡的穩定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加固處理。
(5)機械挖土,多台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定。根據規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高邊坡的安全距離。
(6)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