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測量儀器都有哪些
工程測量儀器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 水準儀:用於測量兩點之間的高差,是地形測量、建築物定位和道路建設中的重要工具。
2. 全站儀:集水準儀、經緯儀和電子測距儀功能於一身,能進行角度測量、距離測量和高程測量,廣泛應用於建築、道路、橋梁、隧道等領域。
3. 經緯儀:主要用於測量水平角和垂直角,常用於地形測繪、建築物定位及線路測量。
4. 測距儀/激光測距儀:通過發射激光脈沖並接收反射回來的信號計算距離,精確度高,廣泛應用於房地產測量、園林設計等。
5. 坐標測量儀:用於測定點的平面坐標和高程,適用於大型工程的定位和放樣。
6. 紅外熱像儀:用於檢測設備溫度分布,常用於電力系統、建築節能和故障診斷。
7. GPS接收機:全球定位系統,用於獲取地理位置信息,廣泛應用於導航、定位和大地測量。
8. 地磁儀:用於測量地磁場強度和方向,常用於地質勘探和礦產資源調查。
9. 電子水準儀:採用電子技術的水準儀,提高了測量精度和工作效率。
10. 壓力計和流量計:用於測量各種壓力和流速,常見於管道工程、水利水電和環境監測。
這些儀器在工程測量中各有其特定的應用場景,共同保證了工程項目的准確性和效率。隨著科技的發展,新型測量儀器不斷涌現,如無人機航測設備、三維激光掃描儀等,為工程測量帶來了更大的便利。
『貳』 工程質量檢查通常使用呢些儀器設備工具
工程質量檢查通常使用的設備工具具體如下:
1、滲透性測試儀:測量混凝土耐久性;鋼筋掃描儀;
2、超聲波檢測儀:檢測混凝土缺陷;
3、回彈儀:檢測混凝土強度;
4、紅外熱像儀:建築節能檢測;
5、振動檢測儀:用於常規爆握旁檔炸監測;
6、表面焊接式應變儀:用段亂於監測應變情況。
7、這些是比較高端的儀器了,還有一些基礎儀器,如攪拌器、粘度計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啟尺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