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酒精燈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1、在用酒精燈加熱可以用試管、燒瓶、燒杯、蒸發皿來給液體加熱,在加熱固體時可用乾燥的試管、蒸發皿等,有些儀器如集氣瓶、量筒、漏斗等不允許用酒精燈加熱。(燒杯·燒瓶不可直接放在火焰上加熱,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
2、如果被加熱的玻璃容器外壁有水,應在加熱前擦拭乾凈,然後加熱,以免容器炸裂。
3、加熱的時候,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燈芯接觸,也不要離得很遠,距離過近或過遠都會影響加熱效果,燒得很熱的玻璃容器,不要立即用冷水沖洗,否則可能破裂,也不要立即放在實驗台上,以免燙壞實驗台。
4、給試管里的固體加熱,應行進行預熱,預熱的方法是:在火焰上來回移動試管,對已固定的試管,可移動酒精燈,待試管均勻受熱後,再把燈焰固定在放固體的部位加熱。
5、酒精燈不用時,應蓋上燈帽。如長期不用,燈內的酒精應倒出,以免揮發;同時在燈帽與燈頸之間應夾小紙條,以防粘連。
6、要用酒精燈的外焰加熱,給玻璃儀器加熱時應把儀器外壁擦乾否則儀器炸裂,給試管中的葯品加熱,首先必須預熱,然後在對著葯品部位加熱。加熱時不能讓試管接觸燈芯,否則試管會炸裂。
2. 所有中學的化學實驗儀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越詳細越好)
常用儀器及其使用方法: 1 、酒精燈:酒精燈內的酒精量不得超過容積的,不少於容積的,被加熱的儀器(尤其是玻璃儀器)不能與燈芯接觸,加熱用外焰,嚴禁向燃著的酒精燈內添加酒精,熄滅燃著的酒精燈必須用燈帽蓋滅,能不用嘴吹滅。 2 、可以加熱的儀器: (1 )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試管、蒸發器、坩堝、燃燒匙等 (2 )需要墊石棉網才能加熱的儀器:燒杯、燒瓶、圓底燒瓶、蒸餾燒瓶、錐形瓶等(底面積均比火焰大的多,不能均勻受熱,因此必須墊石棉網)凡加熱玻璃儀器等,儀器外壁要擦乾,以免加熱時炸裂。加熱液體時,不許超過容積所允許的量。 3 、不能加熱的儀器:集氣瓶、啟普發生器、計量儀器(量筒、容量瓶等)等 4 、計量儀器: (1 )量取或容量液體的儀器:如量筒、滴定管、容量瓶等 應注意選用與所量取液體體積相適應的規格。不能做為反應器,不可加熱 (2 )托盤天平:稱量前需放平穩調整零點,稱量時天平兩盤上各放質量大小相同的紙片,然後在左盤上放被稱物品或試劑,右盤放砝碼。不能在天平上稱熱的物質,稱量潮濕或有腐蝕性葯品應放在玻璃器皿內稱量,取用砝碼要用鑷子夾取,稱完要把砝碼放回原盒中,游碼移回零處。 (3 )溫度計:應選用與測量溫度高低范圍相適合的溫度計;測量液體時溫度應使水銀球浸入液體中但不應觸及器壁;測量蒸氣時水銀球置於蒸氣中;蒸餾時水銀球應位於蒸餾燒瓶支管口下約0.5 厘米處。 5 、乾燥儀器 (1 )球形乾燥管:固體顆粒狀乾燥劑填滿球形部分,乾燥劑選擇應合理(不與被乾燥的氣體反應)氣體的流向應大口進,小口出。 (2 )洗氣瓶:可用於乾燥氣體,也可用於除掉氣體中的氣態雜質,乾燥劑可選用濃硫酸(應注意被乾燥的氣體不能跟濃硫酸反應),若除雜質,應選用適宜的液體試劑。氣體流向應為長管進氣、短管出氣。 6 、其它: (1 )漏斗: ①普通漏斗:用於向小口徑的容器內注入液體;內襯濾紙可用來過濾 (二低三靠);分離液體和不溶性固體。 ②長頸漏斗:用於氣體發生裝置中注入液體,使用時長頸漏斗下端要插入液面下,形成「液封」,防止氣體逸出。 ③分液漏斗:用於分離不互相混溶的液體;也可用於向反應器中滴加液體。不能裝鹼液,以防活塞口粘住無法轉動。使用時應注意使塞上的凹槽對准漏鬥口上的小孔,以使內外空氣相通。進行液體分離時下層液體從下端發生,上層液體從上口倒出 (2 )冷凝管:用於將熱蒸氣冷凝成液體。冷凝管應傾斜固定(上高下低),冷卻水流動方向是從下至上(跟被冷凝的蒸氣逆行) (3 )膠頭滴管:用於滴加試液。吸液時不可吸入膠頭內;滴液時滴管應垂直,不可伸入容器內太多,不可接觸容器壁;使用全過程,不可平放或尖嘴朝上。 7 、玻璃儀器洗滌: (1 )洗滌干凈標准:內壁附著的水均勻了,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2 )葯劑洗滌法:對於用水洗不掉的物質,可根據污物不同的性質,選用適當的葯劑處理。 如:附有不溶於水的鹼、碳酸鹽、和鹼性氧化物,可選用稀鹽酸清洗必要時可稍加熱 附有油脂,可選用熱鹼液Na2CO3 清洗 附有硫磺,可選用二硫化碳溶解後清洗 附有碘,可選用酒精溶解後清洗 附有銀(銀鏡實驗後的試管),可用稀硝酸清洗 附有二氧化錳(用高錳酸鉀制氧氣後的試管),可選用濃鹽酸稍加熱再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