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特種作業電工類安全作業試題附答案(4)
特種作業電工類安全作業試題(附答案)
M 規格代號:表中機座
4 規格代號:表4磁極
WF 特殊環境代號:W表戶外用,F表化工防腐用
5、電流互感器使用時注意事項有哪些?
(1)電流互感器接線時,必須注意端子符號和極性。
(2)電流互感器使用時,應考慮准確等級。一般精確度較高的接儀表、儀器用,精確度較低的接繼電保護用。
(3)運行中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準開路,且串接在線路中。
(4)為防止一、二次繞組之間絕緣擊穿造成危險,必須將二次繞組的一端、鐵心、外殼做可靠的接地。
(5)連接導線應用絕緣銅線,其截面不得小於2.5mm2。
6、水泥電桿如何選用?
選用水泥電桿時,其表面應光潔平整,壁厚均勻,無外露鋼筋,橫向裂紋寬度不超過0.2mm,裂紋長度不超過1/3周長,桿身彎曲不超過桿長的2‰。
7、倒閘操作的基本要求。
(1)為防止誤操作事故,變配電所的倒閘操作必須填寫操作票。
(2)倒閘操作必須兩人同時進行,一人監護、一人操作。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應由電氣負責人監護。
(3)高壓操作應戴絕緣手套,室外操作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
(4)如逢雨、雪、大霧天氣在室外操作,無特殊裝置的絕緣棒及絕緣夾鉗禁止使用,雷電時禁止室外操作。
(5)裝卸高壓保險時,應戴防護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或絕緣台上。
8、電氣救火應注意些什麼?
(1)發生電火警時,最重要的上必須首先切斷電源然後救火,並及時報警。
(2)應選用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乾粉滅火器或黃砂來滅火。但應注意,不要使二氧化碳噴射到人的上皮膚或臉部,以防凍傷和窒息。在沒確知電源已被切斷時,決不允許逐步形用水或普通滅火器來滅火。因為萬一電源未被完全切斷,就會有觸電的危險。
(3)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設備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
9、帶電工作要求。
(1)監護人應精神集中,不可與操作人接觸,不得擅離職 守參與同監護工作無關的事宜。
(2)帶電工作只能一人進行,在同一部位不能二人同時帶電工作。
(3)帶電拆線時,先拆相線,後拆零線;接線時,先接零線,後接相線。帶電作業斷接導線時,不許帶負荷操作。
(4)對電流互感器,嚴禁帶電拆除二次側導線。
(5)斷接處應用絕緣包布包好。
(6)在多層架空線下層帶電工作時,頭不能越過工作線層;若在上層帶電工作時,下面幾層都要停電,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10、使用電鑽或手持電動工具時應注意哪些安全問題?
(1)所有的導電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2)所有的導線必須是堅韌耐用的軟膠皮線。在導線進入電機的殼體處,應用膠皮圈加以保護,以防電線的絕緣層被磨損。
(3)電機進線應裝有接地或接零的裝置。
(4)在使用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
(5)每次使用工具時,都必須嚴格檢查。
11、導線連接基本要求
(1)接觸要緊密,接頭電阻小,穩定性好,與同長度同截面導線的電阻比應小於1。
(2)接頭的機械強度不小於導線機械強度的80%。
(3)耐腐蝕,對於鋁導線與鋁導線的連接,如採用熔焊法,要防止殘余熔劑或熔渣的化學腐蝕。對於鋁導線與銅導線連接,要防止電化腐蝕。
(4)接頭的絕緣強度應與導線的絕緣強度一樣。
12、電壓互感器使用時注意事項有哪些?
(1) 電壓互感器使用時,應考慮准確等級。
(2)運行中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準短路,且並接在線路中。
(4)為防止一、二次繞組之間絕緣擊穿造成危險,必須將二次繞組的一端、鐵心、外殼做可靠的接地。
(5)連接導線應用絕緣銅線,其截面不得小於不1.5mm2。
13、在什麼情況下的開關、刀閘的操作手柄上須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1)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刀閘。
2)已停用的設備,一經合閘即有造成人身觸電危險、設備損壞或引起總漏電保護器動作的開關、刀閘。
3)一經合閘會使兩個電源系統並列或引起反送電的開關、刀閘。
14、使用電鑽或手持電動工具時應注意哪些安全問題?
(1)所有的導電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2)所有的導線必須是堅韌耐用的軟膠皮線。在導線進入電機的殼體處,應用膠皮圈加以保護,以防電線的絕緣層被磨損。
(3)電機進線應裝有接地或接零的裝置。
(4)在使用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
(5)每次使用工具時,都必須嚴格檢查。
15、在什麼情況下的開關、刀閘的操作手柄上須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1)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刀閘。
2)已停用的設備,一經合閘即有造成人身觸電危險、設備損壞或引起總漏電保護器動作的開關、刀閘。
3)一經合閘會使兩個電源系統並列或引起反送電的開關、刀閘。
1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年齡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17、復審的內容是什麼?
(1)健康檢查;
(2)違章作業記錄檢查;
(3)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工種安全技術知識考核。
18、在什什麼情況下,發證機關要吊銷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1)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2年內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以上的;
(3)弄虛作假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19、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和發證工作必須做到什麼?
必須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不得弄虛作假;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和復審工作的有關人員濫用權力、玩忽職守、徇私作弊的,應當依法追究其責任。
20、隔離開關的作用是?
(1)保證在檢修或備用中的電氣設備與其他正常運行的電氣設備隔離,並給工作人員以明顯的可見斷點,從而保證檢修工作中的安全;
(2)與斷路器配合,改變運行接線方式;
(3)切合小電流電路。
21、變壓器遇到什麼情況必須停下檢查修理?
(1)內部響聲很大,不正常,有爆炸聲;
(2)在正常符合和冷卻條件下,變壓器溫度不斷上升;
(3)儲油櫃或防爆筒噴油;
(4)嚴重漏油使油麵下降,並低於指示極限;
(5)油色變化過甚,油內出現炭質;
(6)瓷套管有嚴重破損和放電現象;
(7)重瓦斯動作。
22、「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五項權利是:一、知情權、建議權 二、批評、檢舉、控告權
三、合法拒絕權 四、遇險停、撤權 五、保(險)外索賠權
四項義務:一、遵章作業 二、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三、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安全隱患報告義務
23、為了安全生產,所有電工作業人員都應具備哪些技術要求?
熟練掌握現場觸電急救的方法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熟練正確使用常用電工儀器、儀表;掌握安全用具的檢查內容並能正確使用;會正確選擇和使用滅火器材。
24、什麼是基本絕緣安全用具?
絕緣強度足以抵抗電氣設備的運行電壓的安全用具。
高壓設備的基本絕緣安全用具有:絕緣棒、絕緣夾鉗和高壓驗電器等。
低壓設備的基本絕緣安全用具有絕緣手套,裝有絕緣柄的工具和試電筆等。
25、什麼叫倒閘操作?其重要性是什麼?
主要是指拉開或合上斷路器或隔離開關,拉開或合上直流操作迴路,拆除和裝設臨時接地線及檢查設備絕緣等。
它直接改變電氣設備的運行方式,是一項重要而又復雜的工作。如果發生錯誤操作,會導致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
26、變配電所應制定哪些制度?
⑴值班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⑵交接班制度
⑶倒閘操作票制度 ⑷巡視檢查制度
⑸檢修工作票制度 ⑹工作器具保管制度
⑺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⑻安全保衛制度
五、名詞解釋
1、接地線
是為了在已停電的設備和線路上意外地出現電壓時保證工作人員的重要工具。按部頒規定,接地線必須是 25mm 2 以上裸銅軟線製成。
2 、標示牌
用來警告人們不得接近設備和帶電部分,指示為工作人員准備的工作地點,提醒採取安全措施,以及禁止微量某設備或某段線路合閘通電的通告示牌。可分為警告類、允許類、提示類和禁止在等。
3 、相序
就是相位的順序,是交流電的瞬時值從負值向正值變化經過零值的依次順序。
4、安全色
是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
5 、遮欄
為防止工作人員無意碰到帶電設備部分而裝設備的屏護,分臨時遮欄和常設遮欄兩種。
6 、一次設備
直接與生產電能和輸配電有關的設備稱為一次設備。包括各種高壓斷路器、隔離開關、母線、電力電纜、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電抗器、避雷器、消弧線圈、並聯電容器及高壓熔斷器等。
7、二次設備
對一次設備進行監視、測量、操縱控制和保護作用的輔助設備。如各種繼電器、信號裝置、測量儀表、錄波記錄裝置以及遙測、遙信裝置和各種控制電纜、小母線等。
8、保護接零
是在1KV以下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系統中,一切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電網零干線可靠連接。
9、絕緣棒
又稱令克棒、絕緣拉桿、操作桿等。絕緣棒由工作頭、絕緣桿和握柄三部分構成。它供在閉合或位開高壓隔離開關,裝拆攜帶式接地線,以及進行測量和試驗時使用。
10 、跨步電壓
如果地面上水平距離為 0.8m 的兩點之間有電位差,當人體兩腳接觸該兩點,則在人體上將承受電壓,此電壓稱為跨步電壓。
11、負荷開關
負荷開關的構造秘隔離開關相似,只是加裝了簡單的滅弧裝置。它也是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有一定的斷流能力,可以帶負荷操作,但不能直接斷開短路電流,如果需要,要依靠與它串接的高壓熔斷器來實現。
12、保護接地
變壓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系統中,一切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大地做成可靠電氣連接。
13、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14、電傷
電傷是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光效應或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的傷害。
15、電壓互感器
是用來將電力系統中的高電壓降到規定的100V電壓,以供給儀表、儀器和繼電器等作為測量、保護並聯使用。
16、變壓器
是用來升高和降低電壓的電氣設備,它是根據電磁感應的原理,把某一級的交流電壓變換成符合需要的另一級同頻率的交流電壓。
17、避雷器有閥型避雷器、管型避雷器等,是用來保護電力設備,防止高電壓沖擊波侵入的安全措施。
18、間接接觸觸電
是指由於故障使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帶電而造成的觸電。如接觸電壓觸電等。
六、案例分析
1、 「陰差陽錯」帶負荷拉刀閘
一、事故經過
1995年6月17日上午8時40分,四川某廠空氣壓縮機值班員何某接分廠調度員指令:啟動4#機組;停運1#機組或5#機組中的一組。何某到電氣值班室,與電氣值班員王某(副班長)和吳某商定:啟動4#機組後停運1#或5#中的一組。王某就隨何某去現場操作,吳某留守監盤。9時,4#機組被現場啟動,然後5#機組現場停運。這時,配電室發出油開關跳閘的聲音。
電氣值班室的吳某判斷5#機組已經停運,於是,獨自去高壓配電室打算拉開5#油開關上方的隔離刀閘。但是,她錯誤地拉開了正在運行的1#機組的隔離刀閘,「嘭」的一聲巨響,隔離刀閘處弧光短路,使得314線路全線停電。
二、原因分析
造成這起誤操作事故的原因首先是違反「監護制」。電氣值班室的吳某在無人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離開監盤崗位,違反「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規定,獨自一人去高壓配電室操作,沒有看清楚動力櫃編號,沒有查看動力櫃現場指示信號,也沒有按照規程進行檢查,就錯誤地拉開了正在運行的1#機組的隔離刀閘,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是副班長王某的組織工作有疏漏。
1.商定「啟動4#機組後停運1#或5#中的一組」,其實沒有定。應該明確,到底是1#還是5#,使得在場人員都心中有數。
2.負責人王某離開監盤崗位去現場,沒有把吳某的工作職責作出明確交代,在現場操作後又沒有及時通知吳某,負有領導責任。
3.事故發生是平時管理不嚴、勞動紀律鬆弛、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嚴格、值班人員素質差等原因的必然結果。
2、一起電氣誤操作事故的分析
2004年,某110kV變電所發生一起運行人員因漏項操作而導致的帶負荷拉刀閘的惡性誤操作事故,雖未釀成人身傷亡,但其性質嚴重,影響極壞,一旦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其後果不堪設想,為此對有關的責任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現將此次電氣誤操作事故情況簡述如下,希望大家認真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一、 事故經過
當天上午,根據上級防污閃技措計劃,對該110kV變電所35kV紡織線351等4台開關加裝防污閃裙套8時5分,調度發令,將35kV紡織線315線路調聯絡線353線路(空載線路)代供,10時44分,工作票352開關加裝防污裙套工作終結。12時30分,調度發令將353開關恢復由351開關供電的正常方式。12時31分,正值班員監護,副值班員操作,並將本次操作要用的鑰匙提前帶在身上,在操作時發現鋼筆無墨水,故未在操作票上逐項打「√」,操作漏項,在未將紡織線351開關合環的情況下,12時35分拉開3516旁路刀閘時(採用合環運行熱倒方式)發生帶負荷拉刀閘,開關跳閘,12時37分恢復對紡織線正常供電。
二、 事故原因
1、當值運行人員嚴重違反《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第25條規定,操作不模擬,現場不核對,不唱票復誦,不逐項打「√」。
2、當值運行人員嚴重違反《電氣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沒有執行監護制度,對操作票打鉤現場開關的位置,合環操作,負荷分配都未作認真檢查和監護。
3、當值運行人員安全思想淡薄,工作責任心差,思想麻痹,盲目操作,對《倒閘操作規范化流程》未能認真學習、嚴格執行,習慣性違章操作,導致事故發生。
三、暴露的問題
1、 當值運行人員操作中違反了《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第23條規定,未戴絕緣手套。
2、 反習慣性違章的力度不夠,沒有能夠嚴格有效地遏制「三違」現象。
3、 對變電當日的工作、檢查、倒閘操作把關不夠到位。
4、 35kV結線方式不夠完善。
四、應吸取的教訓和防範措施
1、將本次事故通報全局,認真組織學習、排查。重點組織變電、調度運行人員學習,分析危害,查找差距,加強工作責任心,提高安全生產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自覺性。
2、制定《運行人員運行管理考核辦法》,每人每月拿出1級崗級,加強考核。對安全運行扎口管理,加強監查。
3、建立全局運行人員每月1次的安全日活動制度,以學習、通報、講評、考核為重點,強化運行管理工作,重申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及各項安全規程制度,克服形式主義,真正做到個人無違章、班組無異常、工區無障礙。
4、組織1次以《倒閘操作規范化流程》為主的安全運行技術培訓,以提高運行人員的業務素質。
5、 完善該110kV變電所35kV主結線,消除全局防誤裝置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陷。
6、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專業管理,加大監督考核力度。在反習慣性違章上,真正做到從班組抓起。各部門領導及專業管理人員與班組掛鉤,深入現場、一線,及時了解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帶有傾向性的有關問題,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3、一起違章造成的低壓觸電死亡事故
1 事故經過
2003-01-03T15:30左右,某十字路口交通指揮崗亭2名民警到電力管理單位聯系處理交通指揮崗亭電源不正常問題,在沒有找到負責人的情況下,恰巧遇到了1名熟悉的電工,就要求其幫忙處理。這名電工猶豫一會後就帶上工具和他們一起來到十字路口東北側一南北走向的南一線路16號桿下,在穿戴好登桿用具准備登桿時,一民警提醒「這桿很危險,注意點」。聽後,這名電工就向上登桿,到達接線頭處他系好安全帶,開始觀察交通指揮崗亭電源線的接頭情況,發現右邊(西邊)接線(即火線)有點松,就解開,沒有發現問題又重新接上。接著又解左邊(東邊)接線(即零線),解開發現接頭已燒斷,他右手拿著鉗子,左手拿著線開始剝線的絕緣層時突然一聲大叫,接著鉗子掉下來,安全帽也掉下來,人身體後仰倒掛在桿子上。看到這個情況,2個民警立即打電話給110,120及電力調度,要求停電救人。5 min後,搶救人員把他從桿子上救下並急送醫院搶救,但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2 事故原因分析
(1) 電工單獨帶電工作,且未使用絕緣柄工具、帶手套及採取其它安全措施。違反了《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第164條之規定;
(2) 電工上桿前,不清楚電源的接線情況,因此,在拆、接線中,隨意拆、接好一相(實際是火線)後,再拆、剝另一相(實際是零線)的絕緣層(此時,因交通指揮崗亭內電源刀閘及紅綠燈控制開關均沒有斷開,火線已接好,已人為地使零線帶電)中,右手觸到裸露線,電擊使人向後仰(安全帶系住腰部),造成腦部缺氧,窒息死亡。嚴重地違反了《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第16條之規定;
(3) 單位對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和業務知識培訓不到位;
(4) 現場人員不知道如何救護,失去了搶救時機。
3 防範措施
(1) 這起事故是由於電工嚴重違章造成的,單位應反思在每年《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學習考試中存在的不足,要針對崗位工種的實際實施有效學習考試;
(2) 加強對職工的業務培訓,嚴格考試,做到持證上崗,特別是特種人員;
(3) 加強管理,嚴格工作制度,嚴禁未經批准外出工作;
(4) 把這起事故通報全單位,使人人受到教育,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4、低級違章作業 造成觸電死亡
1 事故經過
2002-05-17,某電廠多經公司檢修班職工刁某帶領張某檢修380 V直流焊機。電焊機修後進行通電試驗良好,並將電焊機開關斷開。刁某安排工作組成員張某拆除電焊機二次線,自己拆除電焊機一次線。約17:15,刁某蹲著身子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在拆完一相後,拆除第二相的過程中意外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2 原因分析
(1) 刁某已參加工作10餘年,一直從事電氣作業並獲得高級維修電工資格證書;在本次作業中刁某安全意識淡薄,工作前未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在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時,未檢查確認電焊機電源是否已斷開,在電源線帶電又無絕緣防護的情況下作業,導致觸電。刁某低級違章作業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工作組成員張某雖為工作班成員,在工作中未有效地進行安全監督、提醒,未及時制止刁某的違章行為,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 該公司於2001年制訂並下發了《電動、氣動工器具使用規定》,包括了電氣設備接線和15種設備的使用規定。《規定》下發後組織學習並進行了考試。但刁某在工作中不執行規章制度,疏忽大意,憑經驗、憑資歷違章作業。
(4) 該公司領導對「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識不足,存在輕安全重經營的思想,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3 防範措施
(1) 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對現場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監督、落實,杜絕違章行為的發生。工作班成員要互相監督,嚴格執行《安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2) 所有工作必須執行安全風險分析制度,並填寫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個月。
(3) 完善設備停送電制度,制訂設備停送電檢查卡。
(4) 加強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讓職工切實從思想上認識作業性違章的危害性。
(5) 完善車間、班組「安全生產五同時制度」,建立個人安全生產檔案,對不具備本職崗位所需安全素質的人員,進行培訓或轉崗;安排工作時,要及時了解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態,以便對每個人的工作進行周密、妥善的安排,並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可控與在控。
(6) 各級領導要確實提高對電力多經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認識,加大對電力多經企業的安全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多經企業人員的技術、安全知識培訓,調整人員結構,完善職工勞動保護,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人員、設備安全,切實轉變電力多經企業被動的安全生產局面。
5、某縣供電所觸電事故案
一、 事故概況及經過
某縣供電所改修線路,違反操作規章,造成1死1傷,直接經濟損失3026.61元的嚴重後果。某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114條之規定,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該所副所長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判處該所負責技術工作的李某免予刑事處分。
1985年9月25日上午,陳某帶領4名工人檢修城關105貓營區、l06設在縣百華大樓處的共桿線至老供電所線路。8時40分,陳某用一烏江牌香煙紙盒寫上「當班的同志,來請停105」。叫一民工帶到變電站,值班員黃某、李某見條後,於9時停了105干伏高壓電。停電後,陳某未做短路保護,便和工人邱某到縣土產公司門前上電桿作業,工人黎某上105、106共用電桿拆舊線,工人班某在桿下接新線,黎某拆完舊線就下桿了。
李某在郵局門口等車下鄉檢查安全,未等到車,約9時回變電站。巡線工吳某問李某:「106事故停電,是什麼原因」?李某到值班室詢問了黃某,得知106是三相不平衡停電。在查閱操作表時,看到陳某寫停105城內電的字條,就動手檢查106線路問題,發現106是中相領克松動,就用領克棒將領克推緊。並在記錄中寫上「線路無事故,處理錯誤」。於10時10分令值班員黃某送106的電。11時20分,當班某和黎某再上105、106共桿作業時,造成班某觸電死亡,黎某觸電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026.61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違背操作規程。陳某身為供電所副所長,帶領工人改修線路,卻違反操作規章,不作好短路保護,也不設置安全保護措施,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2.缺乏聯系溝通。李某在排除故障過程中,已看到陳某寫的字條,卻不與陳某進行聯系,就擅自決定送電,是造成作業工人觸電傷亡的重要原因。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嚴格操作規程,及時加強信息溝通。改修線路,既要作好斷電,設置安全保護等措施,各有關人員又要加強聯系,及時溝通信息,以互相配合,統一行動,保證萬元一失。
6、非電工私自接線,電源箱帶電人亡
發生事故日期:1987年8月15日8時45分。
發生事故地點: 二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死亡1人。
② 無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怎麼處罰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生產單位,如果無證上崗,安全監督局知道後會對相關單位重罰,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都屬於違法行為。
一、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行政處罰追責形式
(一)行政處理
1、誡勉談話或者責令書面檢討; 2、通報批評;
3、暫扣行政執法證件;
4、責令離崗培訓;
5、調離執法崗位 ;
6、取消執法資格;
7、依法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賠償費用。
(二)行政處分: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三)黨紀處分: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二、其他法律責任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的工作潛在危險性很大,一旦發生事故不僅可能對作業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傷害,而且也容易對其他從業人員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為了保證特種作業的安全,國家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生產經營單位若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將面臨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偽造、塗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機關及相關工作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1、對應當予以制止和處罰的違法行為不予制止、處罰,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遭受損害的。
2、超越、濫用法定職權的滲陸扒。
3、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4、適用法律依據錯誤的。
5、行政裁量明顯不當的等。
四、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未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的;
(三)未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五、特種作業人員包括:
1、電工作業,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不含電力系統進網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運用焊接或者熱切割方法對材料進行加工的作業(不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有關作業);
3、高處作業,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4、製冷與空調作業,對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修理的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儲存中的葯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葯、築葯、壓葯、搬運等危險工序的作業;
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法律依據: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煤礦企業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叢昌上崗作業的,依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悉盯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如實告知其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
(三)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發現煤礦未按照本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③ 特種作業及危險性較大作業現場監護措施和防護措施怎麼做
(一)對重大危險要採取「兩個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過程式控制制。
1、前期控制:工程開工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時,針對工程的各種危險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過程式控制制: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規定監督檢查,認真落實整改。
(二)加強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
1、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杜絕一切人為事故的發生。
2、加強對施工人員隊伍的安全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素質和安全生產自我保護意識。
3、增強各級管理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專業知識培訓。
4、嚴格加強各種危險源和管理工作,結合工程特點,針對確認的危險源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幾種危險事故的應急措施
(一)觸電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發生觸電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迅速採取切斷電源,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
2、在項目負責人未到之前現場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應採取對傷員的急救或據情況送往醫院救治。
3、如傷員情況危急及晌頃時撥打120 求救以便爭取時間。
4、物資供應人員應及時將施救所需的醫療器械、輔助器材及時供應到現場,保證搶救順利進行。
5、要對有可能繼續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危險源進行清除,以免再次發生事故或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
6、對事故現場採取繪圖或拍照等必要手段,留存重要痕跡、物證等以便為查處提供可靠依據。
7、配合上報主管部門和指揮部開展調查處理工作,並做好為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二)高處墜落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發生墜落事故,現場應急預案小組人員應及時趕往出事地點,積極采宴扮陸取對傷員的救護,同時應逐級上報到應急預案指揮部。
2、如屬兩人以上事故應視其傷害程度首先對重傷員採取搶救,以免錯過挽救時機。
3、根據傷員所傷部位採取正確救護手段,骨折傷員盡量避免挪動和拉線。顱骨造成傷害人員特別注意腦震盪,脊椎受傷人員要靜卧,防止造成脊椎損傷導致癱瘓。
4、嚴格注意因內傷出血後造成死亡事故。
5、現場應急小組的物資供應人員應及時把施救葯品器械缺畢供應到位。以便使救護工作順利進行。
6、對事故現場要注意保護,並留有痕跡,為調查處理提供可靠依據。
7、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開展調查處理,並做好傷員及家屬有善後工作。
(三)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求援措施
1、發生物體打擊事故,要迅速啟動項目求援小組,及時停止阻斷事故源的工作和作業,防止事故的擴大,並根據傷害的性質和程度,利用現場的一切條件,實施相應的救護措施。
2、及時速報上級預案指揮部,傷勢嚴重的應及時撥打120 求救。
3、出血性外傷應及時採取應急止血措施,避免傷員因失血過多造成生命危險。
4、骨折性傷員,在挪動傷員時冷靜小心,採取正確的方法救護避免傷勢擴大。
5、脊椎骨折傷員要保證傷員平穩卧姿式,嚴禁採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處理,以防脊髓受傷導致傷情加重,以致造成癱瘓。
6、對事故現場要注意保護,以便調查組調查。
7、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開展調查處理,並做好傷員及家屬的善後工作。
(四)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發現火情要立即查清火源點及起火原因,扼制火勢發展和蔓延。
2、及時撥打119 報警,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預案指揮部以便及時處理。
3、現場應急預案小組所有能參戰施工人員利用已備滅火器、消防器材、器具實施救助。
4、切斷火源及火路,對現場的物資庫、易燃易爆物品及時隔離和轉移,避免事態擴大和蔓延。
5、對現場人員進行清點,如火場亦被火勢圍困人員要首先施有計劃的救助。
6、在消防人員到來後,服從並協助消防指揮人員採取救助。
7、對燒傷及因缺氧造成氣窒人員及時採取救護措施,並據情及時送往醫院或撥打120 求救。
8、對火災現場可能做證據的物品要注意留存,以便為查處提供有利依據。
9、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指揮部開展,調查處理,並做好為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五)中毒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發生中毒事故要按中毒原因分別採取不同救護措施,如因食物中毒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告給應急指揮部,市衛生防疫站及醫院及時對中毒人員採取救治。
2、及時判斷中毒源和中毒途徑,並嚴格控制有毒物質繼續浸受人體及對其他人群造成傷害。
3、如因呼吸道造成中毒,應將中毒人員搬到通風良好和有新鮮空氣的地方,採取相應急救措施。
4、協助衛生防疫部門及預案指揮部調查毒物名稱、毒性及危害程度並以最快的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保護事故現場和證物給事故調查提供可靠依據。
6、做好中毒人員及家屬的善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