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特種作業證丟失了怎麼補回來
補辦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證有效期內,可到發放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補辦業務。補辦需要提交的材料:
1、補辦申請表;
2、檢查身份證原件,留下復印件;
3、發表丟失聲明的當地報紙;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特種作業證需要到省應急管理廳許可辦辦理,如果是補辦的,補辦特種作業操作證可現場補辦,也可郵寄申請補辦。
補辦失業證需要:勞動者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二寸證件照一張。
可以的,補辦方法: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補辦證件的需提供的材料:
1、考核機構出具的有效考核合格證明;
2、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復印件及1寸數碼照片;
指定媒體遺失聲明材料。依據國家安監總局30號令第20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特種作業證件由市安監局進行辦理及補辦。
如何獲得特種作業證?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安監局部門或指定的培訓中心報名,填寫《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申請表》;
2、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
3、經考核合格後,到原培訓點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不合格者,培訓單位會通知其單位或本人。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② 特種作業證丟失怎麼補辦
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補辦。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十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後變動工作單位的,原工作單位不得以任百何理由扣押其特種作業操作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不度得印製、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知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③ 特種作業證丟失怎麼補辦
依據國家安監總局30號令第20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特種作業證件由市安監局進行辦理及補辦。
④ 特種作業操作證丟失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補辦。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
申報材料
1. 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及1寸數碼照片;
2.《特種作業操作證補辦申請表》2份;
3.省轄市級媒體遺失聲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⑤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丟失補辦
法律分析:補辦特種設備使用證需准備以下材料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補辦手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補辦特種設備使用證所需材料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補辦申請書》(1份,蓋公章,使用單位與產權單位不一致的,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2:含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復印件(1份,蓋公章);
3: 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復印件(1份,蓋公章);凡電子證照庫已有的電子證照,不需提供紙質證照。
法律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