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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氣筒中的廢氣用什麼儀器採集

發布時間:2022-09-23 08:55:57

⑴ 環保排氣筒檢測孔位置

煙囪廢氣檢測口有兩個點:

第一個是除塵器進口與鍋爐出口之間,這個一般檢測煙氣煙塵濃度、煙氣氧量、排煙溫度、氮氧化物、含硫等等主要指標。

第二個點是在除塵器出口,這個主要是檢測除塵效果。一般情況下,根據鍋爐大小,其高度也不盡相同,但絕不會爬到大煙囪上去。

國家規定:

1、排放口設置「便於採集樣品、便於計量監測、便於日常現場監督檢查」的原則。

2、排氣筒(煙囪)應設置監測采樣孔、采樣平台和安全通道。

3、采樣孔位置應優先選擇在垂直管段和煙道負壓區域。

4、采樣孔位置應避開煙道彎頭和斷面急劇變化的部位,設置在距彎頭、閥門、變徑管下遊方向不小於6倍煙道直徑處,以及距上述部件上遊方向不小於3倍煙道直徑處。對矩形煙道,其當量直徑D=2AB/(A+B),式中A、B為邊長。

5、采樣斷面的氣流速度≥5m/s。

6、在選定的測定位置上開設監測采樣孔,采樣孔法蘭內徑應不少於100mm,采樣孔管長應在100mm-200mm之間為佳,不使用時應用法蘭盲板密封。

7、采樣平台為檢測人員采樣設置,應有足夠的工作面積使工作人員安全、方便地操作。采樣平檯面積應>6m2,周圍設置1.2m以上的安全防護欄,采樣平檯面距采樣孔約為0.5-1.5m。

8、采樣平台應設置永久性的電源(不少於2個10A三孔插座,保證監測設備所需電力)。平台上方應建有防雨棚(防雨棚要求設置面積覆蓋整個采樣平台,安裝照明)。采樣平台易於人員到達,應建設監測安全通道。當平台設置離地面高度≥2m時,應建設通往平台的斜梯/Z字梯/旋梯,梯段寬度應不小於0.9m,爬梯的角度應不大於50o。

⑵ Gs4排氣管有滴水怎麼路邊檢測會顯超標

Gs4排氣管有滴水路邊檢測會顯超標是因為三元催化器失效了。三元催化器失效是汽車尾氣超標的最主要原因。

機動車尾氣檢測介紹

在現場或運轉試驗台對機動車怠速或工況狀態時排出廢氣的組分、濃度進行的分析測定。機動車行駛時排出的大量有害廢氣是環境空氣的主要流動污染源,其尾氣檢測是環境空氣污染監測的重要組成部分。檢測的項目主要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光化學氧化劑和煙度。

汽車排氣分析儀是一種用來檢測汽車尾氣中各種氣體元素含量指標的一種儀器。汽車排氣分析儀是利用不分光紅外線和電化學感測器對汽車排氣中主要組份CO、HC、CO2、NOX和O2的測量分析。按照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及JJG688-90檢定規程的要求研製、生產和檢定。

在研製過程中採納了許多環保界專家和汽車生產及維護廠家的建議,完全適用於環保部門和車輛維修、安檢、路檢等汽車尾氣排放檢測場合。具有良好的穩定性,測量精確度高以及使用壽命長等特點。

⑶ 大氣監測采樣布點的國家標准

8.1 布點

8.1.1 排氣筒中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監測的采樣點數目及采樣點位置的設置,按GB/T16157-1996執行。

8.1.2 無組織排放監測的采樣點(即監控點)數目和采樣點位置的設置方法,詳見本標准附錄C。

8.2 采樣時間和頻次

本標准規定的三項指標,均指任何1小時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故在采樣時應做到:

8.2.1 排氣筒中廢氣的采樣

以連續1小時的采樣獲取平均值;

或在1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採集4個樣品,並計平均值。

8.2.2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的采樣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和參照點監測的采樣,一般採用連續1小時采樣計平均值;

若濃度偏低,需要時可適當延長采樣時間;

若分析方法靈敏度高,僅需用短時間採集樣品時,應實行等時間間隔采樣,採集四個樣品計平均值。

詳見:http://www.xmems.org.cn/cgi-bin/dbbz/doc.cgi?id=30&kkk=%b2%bc%b5%e3

⑷ 用廢氣分析儀怠速法檢測汽油車廢氣排放,采樣管插入排氣管的深度應為多少

根據18285-2005標准規定,采樣管插入不低於400mm

⑸ 怎檢測排氣管中 廢氣污染物含量的多少

你好,很高興能夠回答你的問題,在現代的車輛之中,一般採用安裝感測器的方式來監測廢氣中污染物的含量。常見的感測器有氧感測器。和氮氧化物感測器。汽油機上安裝的是氧感測器,在柴油車上安裝的是氧感測器和氮氧化物感測器。

⑹ 固定源廢氣監測是用hj/t 397-2007還是用gb/t 16157-1996

應該說HJ/T 397-2007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更新更具有專業性,所以更適合。
兩個標准比較:
HJ/T 397-2007規定了在煙道、煙囪及排氣筒等固定污染源排放廢氣中,顆粒物與氣態污染物監測的手工采樣和測定技術方法,以及攜帶型儀器監測方法。對固定源廢氣監測的准備、廢氣排放參數的測定、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與測定方法、監測的質量保證等作了相應的規定。適用於各級環境監測站,工業、企業環境監測專業機構及環境科學研究部門等開展固定污染源廢氣污染物排放監測,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污染防治設施治理效果監測,煙氣連續排放監測系統驗證監測,清潔生產工藝及污染防治技術研究性監測等。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規定了在煙道、煙囪及排氣筒等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料物的測定方法和氣態污染物的采樣方法。適用於各種鍋爐、工業爐窯、及其它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的測定和氣態污染物的采祥。

⑺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監測

8.1 布點
8.1.1 排氣筒中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監測的采樣點數目及采樣點位置的設置,按GB/T16157-1996執行。
8.1.2 無組織排放監測的采樣點(即監控點)數目和采樣點位置的設置方法,詳見本標准附錄C。
8.2 采樣時間和頻次
本標准規定的三項指標,均指任何1小時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故在采樣時應做到:
8.2.1 排氣筒中廢氣的采樣
以連續1小時的采樣獲取平均值;
或在1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採集4個樣品,並計平均值。
8.2.2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的采樣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和參照點監測的采樣,一般採用連續1小時采樣計平均值;
若濃度偏低,需要時可適當延長采樣時間;
若分析方法靈敏度高,僅需用短時間採集樣品時,應實行等時間間隔采樣,採集4個樣品計平均值。
8.2.3 特殊情況下的采樣時間和頻次
若某排氣筒的排放為間斷性排放,排放時間小於1小時,應在排放時段內實行連續采樣,或在排放時段內以等時間間隔採集2~4個樣品,並計平均值;
若某排氣筒的排放為間斷性排放,排放時間大於1小時,則應在排放時段內按8.2.1的要求采樣。
當進行污染事故排放監測時,按需要設置的采樣時間和采樣頻次,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采樣時間和頻次,按國家環境保護局制定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辦法執行。
8.3 監測工況要求
8.3.1 在對污染源的日常監督性監測中,采樣期間的工況應與當時的運行工況相同,排污單位的人員和實施監測的人員都不應任意改變當時的運行工況。
8.3.2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工況要求按國家環境保護局制定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竣工驗收監測辦法執行。
8.4 采樣方法和分析方法
8.4.1 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按國家環境保護局規定執行。
8.4.2 污染物的采樣方法按GB/T16157-1996和國家環境保護局規定的分析方法有關部分執行。
8.5 排氣量的測定
排氣量的測定應與排放濃度的采樣監測同步進行,排氣量的測定方法按GB/T 16157-1996執行。

⑻ 排除SO2的標準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務的規定,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在原有《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准》(GBJ4-73)廢氣部分和有關其它行業性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本標准在技術內容上與原有各標准有一定的繼承關系,亦有相當大的修改和變化.
本標准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標體系為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放速率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國家在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標准為綜合性排放標准外,還有若干行業性排放標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業執行各自的行業性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外,其餘均執行本標准.
本標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實施.
下列各標準的廢氣部分由本標准取代,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下列各標準的廢氣部分即行廢除.
GBJ4-73 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准
GB3548-83 合成洗滌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276-84 火炸葯工業硫酸濃縮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277-84 雷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282-84 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286-84 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911-85 鋼鐵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912-85 輕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916-85 瀝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4917-85 普鈣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准司提出.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准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時規定了標准執行中的各種要求.
1.2 適用范圍
1.2.1 在我國現有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體系中,按照綜合性排放標准與行業性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鍋爐執行GB13271-9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工業爐窯執行GB9078-199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火電廠執行GB13223-1996《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煉焦爐執行GB16171-1996《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水泥廠執行GB4915-1996《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惡臭物質排放執行GB1455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汽車排放執行GB14761.1~14761.7-93《汽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摩托車排氣執行GB 14621-93《摩托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其它大氣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1.2.2 本標准實施後再行發布的行業性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按其適用范圍規定的污染源不再執行本標准.
1.2.3 本標准適用於現有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3095-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標准狀態
指溫度為273K,壓力為101325Pa時的狀態.本標准規定的各項標准值,均以標准狀態下的干空氣為基準.
3.2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指處理設施後排氣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時濃度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或指無處理設施排氣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時濃度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
3.3 最高允許排放速率
指一定高度的排氣筒任何1小時排放污染物的質量不得超過的限值.
3.4 無組織排放
指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低矮排氣筒的排放屬有組織排放,但在一定條件下也可造成與無組織排放相同的後果.因此,在執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指標時,由低矮排氣筒造成的監控點污染物濃度增加不予扣除.
3.5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
依照本標准附錄C的規定,為判別無組織排放是否超過標准而設立的監測點.
3.6 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指監控點的污染物濃度在任何1小時的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
3.7 污染源
指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設施或指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建築構造(如車間等).
3.8 單位周界
指單位與外界環境接界的邊界.通常應依據法定手續確定邊界;若無法定手續,則按目前的實際邊界確定.
3.9 無組織排放源
指設置於露天環境中具有無組織排放的設施,或指具有無組織排放的建築構造(如車間、工棚等).
3.10 排氣筒高度
指自排氣筒(或其主體建築構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氣筒出口計的高度.
4 指標體系
本標准設置下列三項指標:
4.1通過排氣筒排放廢氣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4.2 通過排氣筒排放的廢氣,按排氣筒高度規定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
任何一個排氣筒必須同時遵守上述兩項指標,超過其中任何一項均為超標排放.
4.3 以無組織方式排放的廢氣,規定無組織排放的監控點及相應的監控濃度限值.該指標按照本標准第9.2條的規定執行.
5 排放速率標准分級
本標准規定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現有污染源分一、二、三級,新污染源分為二、三級.按污染源所在的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類別,執行相應級別的排放速率標准,即:
位於一類區的污染源執行一級標准(一類區禁止新、擴建污染源,一類區現有污染源改建執行現有污染源的一級標准);
位於二類區的污染源執行二級標准;
位於三類區的污染源執行三級標准.
6 標准值
6.1 1997年1月1日前設立的污染源(以下簡稱為現有污染源)執行表1所列標准值.
6.2 1997年1月1日起設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的污染源(以下簡稱為新污染源)執行表2所列標准值.
6.3 按下列規定判斷污染源的設立日期:
6.3.1 一般情況下應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准日期作為其設立日期.
6.3.2 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設立的污染源,應按補做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准日期作為其設立日期.
7 其它規定
7.1 排氣筒高度除須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標准值外,還應高出周圍200米半徑范圍的建築5米以上,不能達到該要求的排氣筒,應按其高度對應的表列排放速率標准值嚴格50%執行.
7.2 兩個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論其是否由同一生產工藝過程產生)的排氣筒,若其距離小於其幾何高度之和,應合並視為一根等效排氣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氣筒,且排放同一種污染物時,應以前兩根的等效排氣筒,依次與第三、四根排氣筒取等效值.等效排氣筒的有關參數計算方法見附錄A.
7.3 若某排氣筒的高度處於本標准列出的兩個值之間,其執行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以內插法計算,內插法的計算式見本標准附錄B;當某排氣筒的高度大於或小於本標准列出的最大或最小值時,以外推法計算其最高允許排放速率,外推法計算式見本標准附錄B.
7.4新污染源的排氣筒一般不應低於15米.若新污染源的排氣筒必須低於15米時,其排放速率標准值按7.3的外推計算結果再嚴格50%執行.
7.5 新污染源的無組織排放應從嚴控制,一般情況下不應有無組織排放存在,無法避免的無組織排放應達到表2規定的標准值.
7.6 工業生產尾氣確需燃燒排放的,其煙氣黑度不得超過林格曼1級.
8監測
8.1 布點
8.1.1 排氣筒中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監測的采樣點數目及采樣點位置的設置,按GB/T16157-1996執行.
8.1.2 無組織排放監測的采樣點(即監控點)數目和采樣點位置的設置方法,詳見本標准附錄C.
8.2 采樣時間和頻次
本標准規定的三項指標,均指任何1小時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故在采樣時應做到:
8.2.1 排氣筒中廢氣的采樣
以連續1小時的采樣獲取平均值;
或在1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採集4個樣品,並計平均值.
8.2.2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的采樣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和參照點監測的采樣,一般採用連續1小時采樣計平均值;
若濃度偏低,需要時可適當延長采樣時間;
若分析方法靈敏度高,僅需用短時間採集樣品時,應實行等時間間隔采樣,採集四個樣品計平均值.
8.2.3 特殊情況下的采樣時間和頻次
若某排氣筒的排放為間斷性排放,排放時間小於1小時,應在排放時段內實行連續采樣,或在排放時段內以等時間間隔採集2個~4個樣品,並計平均值;
若某排氣筒的排放為間斷性排放,排放時間大於1小時,則應在排放時段內按8.2.1的要求采樣;
當進行污染事故排放監測時,應按需要設置采樣時間和采樣頻次,不受上述要求的限制;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采樣時間和頻次,按國家環境保護局制定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辦法執行.
8.3 監測工況要求
8.3.1 在對污染源的日常監督性監測中,采樣期間的工況應與當時的運行工況相同,排污單位的人員和實施監測的人員都不應任意改變當時的運行工況.
8.3.2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工況要求按國家環境保護局制定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辦法執行.
8.4 采樣方法和分析方法
8.4.1 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按國家環境保護局規定執行.
8.4.2 污染物的采樣方法按GB/T16157-1996和國家環境保護局規定的分析方法有關部分執行.
8.5 排氣量的測定
排氣量的測定應與排放濃度的采樣監測同步進行,排氣量的測定方法按GB/T16157-1996執行.
9 標准實施
9.1 位於國務院批准劃定的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污染源,其二氧化硫排放除執行本標准外,還應執行總量控制標准.
9.2 本標准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是否在本地區實施,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9.3 本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表1 現有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mg/m3)
最高允許排放速率(kg/h)
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排氣筒(m)
一級
二級
三級
監控點
濃度(mg/m3)
1




1200
(硫、二氧化硫、硫酸和其它含硫化合物生產)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6
2.6
8.8
15
23
33
47
63
82
100
3.0
5.1
17
30
45
64
91
120
160
200
4.1
7.7
26
45
69
98
140
190
240
310
* 無組織排放源上風向設參照點,下風向設監控點
0.50
(監控點與參照點濃度差值)
700
(硫、二氧化硫、硫酸和其它含硫化合物使用)
2




1700
(硝酸、氮肥和火炸葯生產)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0.47
0.77
2.6
4.6
7.0
9.9
14
19
24
31
0.91
1.5
5.1
8.9
14
19
27
37
47
61
1.4
2.3
7.7
14
21
29
41
56
72
92
無組織排放源上風向設參照點,下風向設監控點
0.15
(監控點與參照點濃度差值)
420
(硝酸使用和其它)
3



22
(碳黑塵、染料塵)
15
20
30
40


0.60
1.0
4.0
6.8
0.87
1.5
5.9
10
*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肉眼不可見
80**
(玻璃棉塵、石英粉塵、礦渣棉塵)
15
20
30
40


2.2
3.7
14
25
3.1
5.3
21
37
無組織排放源上風向設參照點,下風向設監控點
2.0
(監控點與參照點濃度差值)
150
(其它)
15
20
30
40
50
60
2.1
3.5
14
24
36
51
4.1
6.9
27
46
70
100
5.9
10
40
69
110
150
無組織排放源上風向設參照點,下風向設監控點
5.0
(監控點與參照點濃度差值)
4



150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0.30
0.51
1.7
3.0
4.5
6.4
9.1
12
0.46
0.77
2.6
4.5
6.9
9.8
14
19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25
5



0.080
15
20
30
40
50
60


0.009
0.015
0.051
0.089
0.14
0.19
0.014
0.023
0.078
0.13
0.21
0.29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075
6



1000
(火炸葯廠)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1.8
3.1
10
18
27
39
55
74
2.8
4.6
16
27
41
59
83
11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1.5
70
(其它)
7



100
(普鈣工業)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0.12
0.20
0.69
1.2
1.8
2.6
3.6
4.9
0.18
0.31
1.0
1.8
2.7
3.9
5.5
7.5
無組織排放源上風向設參照點,下風向設監控點
20(μg/m3)
(監控點與參照點濃度差值)
11
(其它)
8
*


85
25
30
40
50
60
70
80


0.60
1.0
3.4
5.9
9.1
13
18
0.90
1.5
5.2
9.0
14
20
28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50
9






0.90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0.005
0.007
0.031
0.055
0.085
0.12
0.17
0.23
0.31
0.39
0.007
0.011
0.048
0.083
0.13
0.18
0.26
0.35
0.47
0.6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075
10






0.015
15
20
30
40
50
60


1.8×10-3
3.1×10-3
10×10-3
18×10-3
27×10-3
39×10-3
2.8×10-3
4.6×10-3
16×10-3
27×10-3
41×10-3
59×10-3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015
11






1.0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0.060
0.10
0.34
0.59
0.91
1.3
1.8
2.5
0.090
0.15
0.52
0.90
1.4
2.0
2.8
3.7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50
12






0.015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1.3×10-3
2.2×10-3
7.3×10-3
13×10-3
19×10-3
27×10-3
39×10-3
52×10-3
2.0×10-3
3.3×10-3
11×10-3
19×10-3
29×10-3
41×10-3
58×10-3
79×10-3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010
13






5.0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0.18
0.31
1.0
1.8
2.7
3.9
5.5
7.4
0.28
0.46
1.6
2.7
4.1
5.9
8.2
11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50
14






10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0.36
0.61
2.1
3.5
5.4
7.7
11
15
0.55
0.93
3.1
5.4
8.2
12
17
22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30
15

17
15
20
30
40


0.60
1.0
3.3
6.0
0.90
1.5
5.2
9.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50
16


60
15
20
30
40


3.6
6.1
21
36
5.5
9.3
31
54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30
17



90
15
20
30
40


1.2
2.0
6.9
12
1.8
3.1
10
18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1.5
18


115
15
20
30
40
50
60


0.12
0.20
0.68
1.2
1.8
2.6
0.18
0.31
1.0
1.8
2.7
3.9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10
19


30
15
20
30
40
50
60


0.30
0.51
1.7
3.0
4.5
6.4
0.46
0.77
2.6
4.5
6.9
9.8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25
20


150
15
20
30
40
50
60


0.060
0.10
0.34
0.59
0.91
1.3
0.090
0.15
0.52
0.90
1.4
2.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50
21



26
15
20
30
40
50
60


0.91
1.5
5.1
8.9
14
19
1.4
2.3
7.8
13
21
29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75
22



20
15
20
30
40
50
60


0.61
1.0
3.4
5.9
9.1
13
0.92
1.5
5.2
9.0
14
2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50
23
*



2.3
25
30
40
50
60
70
80


0.18
0.31
1.0
1.8
2.7
3.9
5.5
0.28
0.46
1.6
2.7
4.1
5.9
8.3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30
24


220
15
20
30
40
50
60


6.1
10
34
59
91
130
9.2
15
52
90
140
20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15
25



25
15
20
30
40
50
60


0.61
1.0
3.4
5.9
9.1
13
0.92
1.5
5.2
9.0
14
2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50
26



85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0.67
1.0
2.9
5.0
7.7
11
15
21
27
34
0.92
1.5
4.4
7.6
12
17
23
32
41
52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50
27




20
15
20
30
40
50
60


0.060
0.10
0.34
0.59
0.91
1.3
0.090
0.15
0.52
0.90
1.4
2.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50
28



65
15
20
30
40
50
60


0.91
1.5
5.0
8.9
14
19
1.4
2.3
7.8
13
21
29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75
29


a

0.50×10-3
(瀝清、碳素製品生產和加工)
15
20
30
40
50
60


0.06×10-3
0.10×10-3
0.34×10-3
0.59×10-3
0.90×10-3
1.3×10-3
0.09×10-3
0.15×10-3
0.51×10-3
0.89×10-3
1.4×10-3
2.0×10-3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01
(μg/m3)
30
*


5.0
25
30
40
50


0.12
0.20
0.69
1.2
0.18
0.31
1.0
1.8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0.10
31



280
(吹制瀝青)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0.11
0.19
0.82
1.4
2.2
3.0
4.5
6.2
0.22
0.36
1.6
2.8
4.3
5.9
8.7
12
0.34
0.55
2.4
4.2
6.6
9.0
13
18
生產設備不得有明顯的無組織排放存在
80
(溶煉、浸塗)
150
(建築攪拌)
32



2根纖維/cm3

20mg/m3
15
20
30
40
50


0.65
1.1
4.2
7.2
11
0.98
1.7
6.4
11
17
生產設備不得有明顯的無組織排放存在
33





150
(使用溶劑汽油或其他混合烴類物質)
15
20
30
40
6.3
10
35
61
12
20
63
120
18
30
100
170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
5.0
* 周界外濃度最高點一般應設置於無組織排放源下風向的單位周界外10m范圍內,若預計無組織排放的最大落地濃度點越出10m范圍,可將監控點移至該預計濃度最高點,詳見附錄C.下同.
* 均指含游離二氧化硅超過10%以上的各種塵.
* 排放氯氣的排氣筒不得低於25m
* 排放氰化氫的排氣筒不得低於25m
* 排放光氣的排氣筒不得低於25m

⑼ 排氣管堵塞 壓力表使用

發動機排氣管壓力使用的三種方法:
1、利用氣壓表檢測
2、利用廢氣分析儀檢測
3、檢測進氣歧管的真空度排氣背壓:顧名思意就是排氣管後的壓力,排氣背壓對發動機的動力性、經濟性和排放性能都有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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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排氣筒中的廢氣用什麼儀器採集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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