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計量器具的誤差多少算合格
產品工差是0.06mm。設:計量器具的誤差必須是產品公差限或工藝規定誤差限的1/3~1/10,則計量器具公差最大:0.02mm設:被測件公差大於計量器具偏差1/3 則:計量器具公差最大:xx1/3+x=0.06,x=0.045mm。你可以評定一下使用0.04mm公差的計量器具時,測量系統誤差控制在0.02mm。
⑵ 儀器設備檢定後怎樣確認
根據你的語言環境,我判斷您的確認可能是以下的三種情況
是對於設備內的計量性能的確認,這些儀容表在檢定校準完成後是否符合相關說明書上面的參數要求?您需要把那些報告上面的數據進行進行符合性審核。
在這些儀器到達你們公司。
a.送檢之前,貴公司需要根據用戶要求定義(我們稱為工藝范圍,工藝精度)出設備的校準范圍和校準最大允許誤差(檢定只能根據國家規程分類精度,無法自行定義)。
b.送至計量機構和對方溝通需要校準的參數以及精度。
c.拿到設備和報告後,對照報告和自行定義的校準范圍和最大允差是否相符,或者檢定結果是否符合事先根據檢定規程定義的級別。如果不符合,則按照企業定義的不符流程走下去。
更專業的確認Qualification分為計劃確認,安裝確認,運行確認,性能確認......這個你應該用不到吧。
⑶ 問題回答 關於拿到檢定和校準報告後如何進行檢測儀器設備的確認
答:。CNAS-CL01:2006 5.6.2.1.1「當使用外部校準服務時,應使用能夠證明資格、測量能力和溯源性的實驗室的校準服務,以保證測量的溯源性。由這些實驗室發布的校準證書應有包括測量不確定度和/或符合確定的計量規范聲明的測量結果(見5.10.4.2)。」從上述要求可以看出:首先,實驗室應選擇具有資格的檢定、校準實驗室資格。檢定實驗室出具的檢定證書應有政府授權的法定計量機構的授權證書號。校準實驗室出具的校準證書應有實驗室認可標識CNAS。5.6.2.1.1注1:滿足本准則要求的校準實驗室即被認為是有資格的。由依據本准則認可的校準實驗室發布的帶有認可機構標志的校準證書,對相關校準來說,是所報告校準數據溯源性的充分證明。其次,看檢定、校準實驗室的認可范圍,幫你檢定、校準的項目在不在檢定、校準實驗室的能力范圍內,如果在沒問題,如果不在就不能證明能溯源。其三,看檢定、校準實驗室的結果報告中用什麼標准(器)為你們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校準的,標准器的證書號和有效期。有沒有給出測量不確定度。檢定實驗室給合格不合格,實驗室可以從檢定規程知道誤差范圍,然後可以算出測量不確定度。校準實驗室只給出校準數據和測量不確定度。滿足不滿足實驗室的需求由實驗室自己作判斷。因此,更需要實驗室自己確認。
⑷ 儀器校準完之後,就說明了儀器是合格了嗎
天哪,這個問題我回答吧,我是做校準的,校準後的儀器如果判定合格後(嚴格意義校準是只出數據的),建議的校準周期為基本都是一年,那麼這一年中儀器或者設備若有異常再者出現示值超差等情況我們該如何處理呢。答案是我們需要一個完善的體系流程,校準的結果也僅僅是針對此次校準的儀器設備有效,而出具的校準證書,在實際的工作生產中,我們也要對我們的量具實行日常的盤點,自檢,內校等手段,如經常使用的量具可以施行對比的方式來確認誤差大小,以保證我們所檢測的產品的可靠性,量具的可溯源性,對有疑問或者不良的儀器設備我們是需要確認最後來維修的。維修後可以通過三方的校準單位或者檢定單位校準或者檢定出具證書。
⑸ 儀器設備檢定/校準(驗證)、確認的總體要求(急)
儀器設備校準和/檢定(驗證)、確認的總體要求:
一、 目的
根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准則》的要求,本所對儀器設備的校準、檢定(驗證)和確認進行總體的規劃和管理。確保本所使用儀器設備的量值能夠溯源到國家基準和國際單位制。
二、 適用范圍
本所在用的所有儀器設備
三、 職責
總工室負責提出在用儀器設備的溯源要求,根據要求完成年度計劃中對儀器設備的校準、檢定(驗證)和確認的各項任務。
質量負責人組織一個臨時的評審組,評價選擇校準和檢定服務的供應商,組織實施量值溯源工作,組織評價校準和檢定證書等。
後勤需保障量值溯源工作的所有資源需求。
質量負責人負責監督檢查所有工作。
四、 要求
1.總則
《儀器設備校準和/或檢定(驗證)、確認的總體要求》是對本所所有儀器設備量值溯源工作分類指導的技術文件,對每一類、每一台儀器設備通過何種方式溯源作出具體規定,檢定、校準、確認在文件依據、實施內容、結果判定、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不同,不需要檢定、校準的儀器設備應進行功能和性能的驗證。
2.實施依據
《質量手冊》、《儀器設備管理與維護程序》、《儀器設備量值溯源程序》
3.溯源方式
①.檢定/校準
管理范圍:有國家或行業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且可找到送檢單位的儀器設備。
管理措施:每年制定儀器設備檢定/校準計劃,送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溯源至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或者國家計量基準器具。
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送當地的技術監督部門的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檢定周期由檢定機構確定。
非強檢的計量器具一般不超過檢定規程的最長檢定周期。對使用頻率低或性能穩定的計量器具可適當延長檢定周期,檢定/校準周期由本所根據儀器設備使用情況確定。
②.自校
管理范圍:無法送檢,但在檢測中出具數據的儀器設備。
管理措施:按照國家有關標准技術要求或儀器設備有關技術計量特徵編寫自校方法,進行自校,對設備的校準繪制量值溯源圖以保證量值能溯源至國家基準。
③.檢查
管理范圍:檢測設施或在檢測中不出具數據要求的設備及非計量設備。
管理措施:儀器設備的狀態用(綠)、(黃)、(紅)三色標識管理。
a、經計量檢定或校準、驗證合格的儀器設備,在設備的明顯處粘貼綠色合格標志,設備可以繼續使用。
b、存在部分缺陷,但在限定范圍內可以使用的(即受限使用的)儀器設備,在設備的明顯處粘貼黃色准用標志。
C 、不合格的儀器設備,在設備的明顯處粘貼紅色停用標志,停止使用。
④.設備比對和能力驗證
管理范圍:無法通過檢定/校準進行量值溯源的儀器設備。
管理措施:質量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通過設備比對或參加能力驗證並獲得滿意結果來提供溯源的證據。
⑤.期間核查
執行《儀器設備管理與維護程序》和《量值溯源程序》,總工室每年根據儀器使用狀況,制定核查方法,在儀器設備兩次相鄰檢定/校準間隔之間進行期間核查
4、標准物質的管理
執行《儀器設備管理與維護程序》和《量值溯源程序》。
5、各檢測室應編制在用有證標准物質清單,填寫標准物質使用的記錄,在使用前核查其證書,有效期等。
⑹ 儀器合格證
儀器的真假看合格證沒用,首先看看廠名,廠址,電話,型號,規格,說明書等參數是否齊全,是否有專利號,有電話打個電話確認一下,正規的公司這些東西應該全有,合格證只是該儀器出廠檢驗合格,隨便可以作假的,一個手工作坊也可以弄個合格證放裡面
⑺ 儀器校準驗收後是寫合格還是寫准用
文件名稱:計量器具管理程序文件編號:文件版本:1.0制定單位:機密等級:一般發行日期:目錄1.目的42.適用范圍43.權責單位43.1品保組: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之登錄建檔、管制與校驗作業。43.2使用單位: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之請購,負責例行日常點檢保養。44.定義44.1校正:在特定條件下為確立量測儀器或量測系統的器示值(或實物量具、參考物質所代表的值)與相對應被量測物的已知值,其間關系的一組操作。44.2追溯:為量測結果的特性,它可通過連續的比較鏈,將量測結果與適當的標准聯系起來(通常是指國際標准或國家標准)。45.作業內容45.1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申請與購入,驗收與入帳:45.2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之管理、使用、點檢維護及定期保養:45.3校驗時機與方式:55.4校驗結果之判定與應用:55.5校驗後之處理:65.6所有校驗合格的檢測設備皆須貼上【校驗合格】標簽(,註明本次校驗日期,建議下次校驗日期,識別號碼、校驗者,並記錄於檢測設備履歷表。65.7量測品保措施:為確保檢測設備之准確度與精密度,使用者必須採取下列措施。66.相關文件66.1文件代碼表67.流程圖77.1流程圖一78.表單78.1原料標識卡78.2半成品標識卡78.3成品標識卡79.附件7審核記錄本文件已經由下列人員審核單位姓名日期1.目的規范公司檢測設備之請購、驗收、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校正、異常處理等操作,以保證檢測數據的准確性、可靠性及儀器的精確度符合要求。2.適用范圍凡公司所有用於檢驗測試,校正等的檢測設備。3.權責單位3.1品保組: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之登錄建檔、管制與校驗作業。3.2使用單位: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之請購,負責例行日常點檢保養。4.定義4.1校正:在特定條件下為確立量測儀器或量測系統的器示值(或實物量具、參考物質所代表的值)與相對應被量測物的已知值,其間關系的一組操作。4.2追溯:為量測結果的特性,它可通過連續的比較鏈,將量測結果與適當的標准聯系起來(通常是指國際標准或國家標准)。5.作業內容5.1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申請與購入,驗收與入帳:5.1.1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請購時,請購單位應事先評估其規格、准確度、量測范圍等,在了解各供應商產品規格、功能及報價後,選擇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整理相關資料,與申請采購人確認後,做出書面評估報告呈請主管批准。並依照集團核決許可權進行相關采購作業。5.1.2檢測設備購入後,由使用單位會同儀校專責人員共同驗收,驗收時除注意規格型錄,須與請購時相同外,對配件、操作說明書、質量保證書等是否完整亦須特別注意。對新購入之檢測設備在進廠前,視需要可要求供貨商先予做好校驗工作,且須提供『校驗合格證書』,否則不予驗收。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合格報告,做為財務付款憑證之一。5.1.3驗收合格的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等,須登錄在【檢測設備管理台帳】,其內容包括下列項目:A.設備名稱&編號D.廠牌&型號&序號B.使用單位(或存放地點)\保管人員E.校驗周期&校驗方式C.量測使用范圍及誤差允許范圍F.校驗合格允許基準5.1.4新購入之檢測設備一律要先校正合格後,才能正式使用。(毋需校正者除外)。5.2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之管理、使用、點檢維護及定期保養:5.2.1量具、儀器、檢測用儀器於驗收完成後,須列入公司財產且依【量測設備編號法則】編定財產編號,每年定期盤點,且建立【檢測設備履歷表】,依規定每一設備皆由使用單位的固定使用者或保管者做好日常的點檢保養,並由品保部品保組儀校員專責管制全公司的儀器校驗與追溯作業。所有購入的檢測儀器,需按集團要求每月盤點,並將結果報集團總部品保處相關負責人。5.2.2品保組制訂【量具儀器操作點檢保養校正標准】,並規定使用者或保管者,皆應依此標准書所列方法執行操作、點檢、保養,使用時不可超負荷使用,如發現損壞或功能異常,應即停止使用,並通知儀校員處理。5.2.3檢測設備於儲存、搬運期間,應小心維護,以防止損壞。長期不使用時應加強包裝防護及標示,平日應放置於常溫乾燥之環境中,且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5.2.4檢測設備之點檢:包括外表的清潔、機械的潤滑、螺絲有無松動、電器開關線路是否正常?功能查驗等是否正常?5.2.5定期保養之周期,可視該設備的使用頻率多寡而定,可分為月保養、季保養、年度保養。較為貴重或精密主要的儀器,可由品保組主管聯系原設備供貨商,來廠做維護保養,必要時應做校驗。5.3校驗時機與方式:5.2.6定期校驗:品保組儀校員依檢測設備管理台帳內登載的校驗周期&校驗方式及量具儀器操作點檢保養校正標准書,按時校驗應校的量具儀器。5.3.1臨時校驗:使用者在操作或點檢時,發現儀器量具不準確,應立即校驗。5.3.2本廠檢測設備校驗方式:A.外校B.內校C.點檢A.外校:由使用單位將需外校之檢測設備交給儀校員,再由儀校員匯集後,送到被當地國家政府認可的機構或實驗室去校驗,其校驗報告應可顯示其能追溯至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B.內校:由使用單位自行校驗或交給儀校員校驗,但校驗所用之標准件須追溯至被國家認可的校正實驗室,且其可連接至國家標准。校驗環境無特殊要求﹐以經外校合格的標准件作為內校標准件﹐允許基準依【量測儀器管理台帳】上所列。C.點檢﹕檢測設備所測試值,僅作參考使用,只須做使用前點檢。5.3.3逾期未校驗之檢測設備,由儀校員通知使用者送校,因生產需要逾期使用﹐但超過校正周期一個月以上者,儀校員應實時收回,停止其使用。5.2.7凡執行內校後應填寫【校驗記錄表】,校驗記錄、數據須呈主管簽核,點檢儀器需填寫【儀器點檢表】。5.2.8凡送外校者,其證書內容附有校驗數據&合格證明者,則免填寫校驗記錄表。但是儀校員須審查其校驗記錄數據是否在本公司訂定的允許范圍內,若是符合,則在該項外校合格證書之記錄後頁簽名,並由檢驗課主管確認。5.4校驗結果之判定與應用:5.3.1內校標准件、檢測設備應由檢驗課主管訂定校驗結果之允收標准,其訂定原則如下:A.依檢測設備量測所需之精密度而訂,依所需精密度的5~10%,如某一磅秤量測誤差需求為100g,則其校驗允收標准為+(5-10g)。B.檢驗課課長依據本公司製程能力、產品質量需求、使用者之經驗質判斷,訂定該檢測設備合理且適當的使用精度、量測范圍、校驗合格基準。5.4.1檢測設備作校驗的主要目的,是為標準的追溯及誤差的補正,故針對校驗結果應予實際應用,即將校驗結果置於檢測設備旁,使用者之量測值補正其器差值,即為正確之讀值。例如某一溫度計,經校驗過後之結果如下:(器差==器示值-標准值)標准值020406080100器示值-0.120.140.360.480.4100..2器差-0.1+0.1+0.3+0.4+0.4+0.25.4.2一般校驗僅作數點之校驗,而實際應用時並非與校驗點相符合,故儀校員應視需要,對檢測設備之校驗結果繪制校正曲線圖,以供後續使用者,利用插入法找出相對應的『器差值』來作補正。5.5校驗後之處理:5.6所有校驗合格的檢測設備皆須貼上【校驗合格】標簽(,註明本次校驗日期,建議下次校驗日期,識別號碼、校驗者,並記錄於檢測設備履歷表。5.1.1所有校驗不合格的檢測設備皆須貼上【暫停使用】標簽,註明停用開始日期、識別號碼、校驗者,並記錄於檢測設備履歷表。5.1.2對於校驗結果部份合格或部份不合格之檢測設備的處置方式﹐須經由儀校員提出建議,品保組主管及檢驗課主管審查,品保經理核准後執行,其處置方式列舉如下:A.使用者須修正器差:儀校員應於校驗標簽及履歷表內註明使用者須修正器差,並將校正曲線圖附於設備旁邊,以方便使用者參考補正。B.限制設備使用范圍:儀校員應於校驗標簽及履歷表內註明使用者可使用范圍。C.縮短校驗周期:如一年改半年,半年者改三個月。D.送修或調整:送回原廠整修調整,再經校驗合格後使用。E.報廢:對要淘汰的檢測設備,皆須貼上暫停使用標簽。5.1.3校驗結果發現該檢測設備之偏差過大時,儀校員應立即呈報品保給主管,並清查校驗前這段時間,曾有使用過該設備幾次,評估其誤差率,對產品質量的影響或造成其它方面的缺失。如遇有此種情形,儀校員應填寫【不合格通知處理單】(7.7)呈品保組主管審核,品保部經理核准後,通知受影響的客戶或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改善措施。5.7量測品保措施:為確保檢測設備之准確度與精密度,使用者必須採取下列措施。5.1.1使用前檢查檢測設備是否正常,如歸零、指示燈、運作、外觀等。5.1.2查看校驗標簽,以確認該檢測設備在校驗有效期限內。5.1.3量測時發現異常(如設備異常、量測數據異常)應即向儀校員反應。5.8本法呈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訂或再版時依【文件及記錄管理程序】之規定。執行本法所產生的各項記錄,其儲存與保管方式,保存期限等,除已特別規定者外,均依【文件及記錄管理程序】之規定。6.相關文件6.1文件代碼表7.流程圖7.1流程圖一8.表單8.1原料標識卡8.2半成品標識卡8.3成品標識卡9.附件
⑻ 如何確認儀器的校準證得合格狀態
根據校準日期和到檢日期看啊,沒有到檢日期的話就要看儀器的檢定規程了,一般計量站可以問得到。一般按校準日期加一年算應該是沒問題的
⑼ 公司內部的檢測儀器我們怎麼判定外校的結果。
每款檢測儀器都有一個自己的生產標准,即國標,只要參數與標准相符就沒問題。
⑽ 校儀器的時候點可不可以不按順序來
1. 目的
為使公司的檢驗、測量儀器在使用期間維持正常功能及精確度、准確度,並延長使用壽命,確保公司產品質量。
2. 范圍
凡本公司所有檢驗、測量儀器均適用。
3. 職責
質量部:儀器管理與校準。
使用單位:日常5S維護與保管。
設備部:機器、設備參數設置與點檢及儀器操作作業指導書的建立。
4. 名詞定義
外校:委託國家、業界的專業機構執行校準。
內校:本公司內部執行校準。
免校:無需校準。
點檢:針對檢驗、測量儀器的某幾項功能進行檢驗。
5. 內容
5.1. 申購與采購
5.1.1. 檢驗、測量儀器的申購由使用單位依實際作業提出需求。
5.1.2. 檢驗、測量儀器之采購原則依《采購控製程序》辦理。
5.2. 建檔管制
5.2.1. 新購的檢驗、測量儀器由儀校員驗收合格後,由儀器員統一編號。
5.2.2. 所有需列入管制的儀器都需登記在《檢驗、測量儀器管製表》上,然後將儀器交給使用單位。
5.2.3. 登記後的儀器需校準時,儀校員須將其記錄在《檢驗、測量儀器履歷表》上。
5.3. 領用
使用單位領用由儀校員驗證合格的儀器後,使用前先確認其有效性,並參考《儀器說明書》或《儀器操作作業指導書》方可操作。
5.4. 保管與保養
5.4.1. 儀器的維護與保養期限,適當的根據儀器的工作環境、使用頻率來決定。通常為:
(1) 日保養選用《日保養與維護記錄表》記錄。
(2) 周保養選用《周保養與維護記錄表》記錄。
(3) 儀器保養項目,詳見《檢驗、測量儀器保養項目》。
5.4.2. 檢驗、測量儀器搬運時,需妥善包裝,避免因外力碰撞造成精度偏差。
5.5. 維護與報廢
5.5.1. 當檢驗、測量儀器失效時,應對已檢測或測試的結果(包括產品)重新評估。調校後仍然無法達到規定精確度或失效的儀器,應暫停使用並送內、外部維修機構維修。
5.5.2. 經維修後仍無法達到規定精度時,應填寫《鑒定單》由儀校人員鑒定。
5.6. 校準
5.6.1. 校準計劃
(1) 根據檢驗、測量儀器的使用頻率、工作環境的實際需求可適當變換校準周期。
(2) 質量部負責建立全公司檢驗、測量儀器的基本數據並擬訂年度校準實施計劃,填入《__年度檢驗、測量儀器校準實施計劃表》。
5.6.2. 校準時機
(1) 定期校準時機:質量部依據《__年度檢驗、測量儀器校準實施計劃表》於每月的26日前發出下月的《檢驗、測量儀器送校通知單》,通知使用單位在指定日期將受校儀器送校。
(2) 臨時校準時機:當檢驗、測量儀器在使用時發現參數超出誤差范圍、功能失效時,需立即送至質量部。
5.6.3. 校準作業
(1) 外校必須要追溯到國家、國際或業界標准。
(2) 內校原則上應追溯到國家、國際或業界標准,對無法追溯及自行設計之檢驗設備,應以業界統一認定的公式為計算標准,並由質量部認定校驗標准。外校儀器回廠審核,標准件外校維護後,儀校員根據《儀器校準作業指導書》中的外校儀器允收標准判定是否符合廠內標准,並在外校報告中註明是否合格。
(3) 免校:對產品質量沒有直接判定的測量儀器。
A.只用於做參考值的測量儀器。
B.測量值不構成判定產品功能失效的儀器。
5.6.4. 檢驗、測量儀器判定與標示
(1) 檢驗、測量儀器校準的依據及判定標准請參照《儀器校準作業指導書》進行判定。
(2) 檢驗、測量儀器校準後須填寫《檢驗、測量儀器校準報告》。
(3) 依據校準結果貼上校準狀態標簽。
A. 《校準合格》標簽,使用於校準合格的儀器。
B. 《免校準》標簽,使用於不對產品質量有直接判定的儀器。
C. 《停止使用》標簽,使用於暫時失效待處理的儀器。
D. 《限制使用》標簽,限制於部份功能使用的儀器。
E.《報廢》標簽,使用於維修後仍無法恢復精準度的儀器。
5.7. 若發現逾期應校準而未校準或未貼校準標簽的檢驗、測量儀器時,應立即暫停使用,並安排時間重新校準。
5.8. 工作場所嚴禁使用貼有《停止使用》、《報廢》標簽或未貼《校準合格》、《免校準》、《限制使用》標簽的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