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儀器內校的問題
1、自製測量儀器、與質量沒有直接關系的儀器。如電工的萬用表只是用來測量電路中是否斷電,這個萬用表可以只進行內校,但儀器外面一定要註明,外審是要分清楚。內校時要有內校記錄,內校標簽,內校內容(項目)等。與質量直接有關的檢測儀器,如示波器、萬用表等,需進行外校。
2、內校是要有計量資格證的人員,但可以是公司內部培訓的。這個是沒有問題的,但一定要有培訓記錄、內容等。最起碼要有公司自製的內校計量員資格證。
3、深圳培訓點我不是很清楚,我公司在廣州是在無線電七所培訓的,廣州計量研究院也有。
B. 關於儀器儀表等哪些需要外校,多長時間外校一次
建議去當地的計量或標准化試驗室機構。
原則上像萬用表都要每年或每兩年都要堅定一次的。
你剛才說的 像
超聲波測厚儀 專用電子顯微鏡 萬用表 搖表 校正儀 壓力表
這些都要每年校訂一次。
C. 儀器校驗類別區分
標准中對測抄量儀器襲進行分類管理,通常做如下分類:
A類屬於國家規定實施強制檢定的測量設備,即「組織的最高計量標准器具和用於貿易結算、醫療衛生、安全防護和環境監測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這類測量設備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實施強制檢定。這類必須外校。
B類屬於企業用於過程監視、質量檢測、內部核算、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測量設備。這類測量設備可由企業根據其用途、頻次、使用的環境條件、規程的規定等,確定校準間隔並實施校準和確認。這類可以進行內校,但需組織相關的校驗能力,如人員(經培訓上崗)、設備、環境、方法等等。不具備能力的也可以外校。
C類屬於企業設備上安裝的不易拆卸的監視儀表(如油壓表、壓力表)、僅起指示作用不參與測量的儀表(如開關板表)、無計量特性的試驗設備(如平台、水平儀)等。這類測量設備可由企業實施一次性確認,而無需實施後續的檢定和校準,即免校。
當然也存在一類測量設備,這類測量設備應是行業專用設備或國家沒有檢定規程的實驗/試驗、測量設備,可以由企業制定校準方法或採用行業標准自行校準,或尋找具有校驗能力的實驗室或單位進行校驗。
D. 電子天平 外校和校內有什麼區別
內校就是儀器內部自動校準,外校就是需要人放上去標准砝碼校準。
E. 關於儀器檢測校準計量
測量儀器的檢定/校準是國家的《計量法》規定的,保證國家的計量標准能夠准確地傳遞到每個計量設備和工具,檢定是由上而下的量值傳遞,而校準是由下而上的溯源過程。兩者都應由具有合格資質的單位或組織進行。並將檢定/校準的結果出具證書與標識。檢定是一種法定的強制行為,校準是企事業單位的自主行為。至於其它的表述方式是不規范的。
F. 請問一間廠裡面的所有測量儀器要校正該怎麼做,就是說要內校和外校,我以前沒做過,麻煩你能跟我說說,謝
看你們工廠的要求了,一般都要求送檢第三方校驗的(外校)
G. 關於測量儀器的校正
只要是國家有資質的第三方校準機構就可以,不一定是東莞市的,另,有標准器只可以做內部檢測用,
按照國家規程要求,人員必須持檢定員證及建立標准考核,不過目前國內各認證機構鬆了很多,但你部分肯定是要送儀校的.按照你所說的,儀校的費用也不貴...
H. 儀器外校,內校的拼音怎麼讀
【詞語】:校準 (中測計量)
【注音】:jiào zhǔn
該定義的含義是:
⒈在規定的條件下,用一個可參考的標准,對包括參考物質在內的測量器具的特性賦值,並確定其示值誤差
⒉將測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準鏈,將其溯源到標准所復現的量值。
I. 企業校正、外校、內校、校驗、校準、檢定的區別
我來解釋一下:
首先,校正一詞,屬於港台等華語地區用語,在我國內地的計量專業術語中不存在,大致對應計量術語中的校準和檢定(國際計量專業術語上並無檢定一詞)。
外校,就是委外校準;而內校,則可以是內部校準,也可以內部校驗。
那麼,什麼是校驗呢? 很簡單,就是包含了檢定,校準,和檢測這三個術語。
其中檢定,尤其是校準,都是針對計量類儀器,也就是針對的是能給出定量數值的儀器,但還有很多設備是給不出量值的,或者檢定校準其量值並無實際意義的,比如老化試驗箱,工具治具等,那麼你用檢定或校準就不合適了,因為這類設備用過之後並不會產生一個量值給你,也就無法檢定或校準其所產生的結果了,那麼就需要一個涵蓋面更為廣泛的用語,這就是校驗!
檢定和校準的區別我就不再多說了, 國際上並無檢定一詞, 這是我國的特定法治用語,特指那些有授權資質的計量機構或計量器具生產單位,依照法定的計量檢定規程去進行量值傳遞的一個過程,或者對計量器具的合法性進行一個全面的評價過程!
上面是普及一下知識,下面再來回答你的疑問:
關於你提到的「企業最高計量標准」,雖然你表述不準確,但我仍然按專業術語來解釋你聽:
企業最高計量標准這個說法,指的是企業所在的計量行政管理范圍內最高,
比如你是廣東某某公司,那就是廣東計量院都沒有你的高;如果你廣州某某公司,那就是廣州計量院都沒有你高,還有一些不隸屬於地方的傳統國企,他們的計量主管單位可能是中石油,中國電力,冶金等行業計量院...........
所以 企業最高計量標准 不能理解為你們企業的計量標准器,如果你們的計量標准器可以被上一級計量單位所檢定或校準,那你們的就不能稱之為企業最高計量標准!
關於」強檢目錄「的理解,並不是說列入強檢目錄的所有儀器就必須強制檢定,這里有個前提,需是計量法規定的四類使用場合: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 不是用於這四類場合的即便在目錄中也不能適用於強制檢定。強制檢定的核心是:定時定點!
定時,就是規定時間送檢,定點,就是規定送檢的單位,必須是其主管的上一級,不能越級!
除了強檢,還有非強檢,就是不能強制定時定點的,比如計量器具製造企業,完全根據市場需求生產計量器具並出廠,這個時間你定不了,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訂單生產並出貨!
了解以上術語的解釋,那麼你的疑問將迎刃而解!
J. 儀器儀表檢定、校準、校驗的聯系和區別
檢定含義
由法制計量部門或法定授權組織按照檢定規程,通過實驗,提供證明來確定測量器具的示值誤差滿足規定要求的活動。
校準含義
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示值,或實物量具或標准物質所代表的示值,分別採用精度較高的檢定合格的標准設備和被計量設備對相同被測量物進行測試,得到被計量設備相對標准設備誤差的一組操作,從而得到被計量設備的示值數據的修正值。
檢定和校準的主要區別
1、目的不同
校準的目的是對照計量標准,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確保量值准確,屬於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組操作。
這種示值誤差的評定應根據組織的校準規程作出相應規定,按校準周期進行,並做好校準記錄及校準標識。校準除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和確定有關計量特性外,校準結果也可以表示為修正值或校準因子,具體指導測量過程的操作。
檢定的目的則是對測量裝置進行強制性全面評定。這種全面評定屬於量值統一的范疇,是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過程。檢定應評定計量器具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這種規定要求就是測量裝置檢定規程規定的誤差范圍。通過檢定,評定測量裝置的誤差范圍是否在規定的誤差范圍之內。
2、對象不同
校準的對象是屬於強制性檢定之外的測量裝置。我國非強制性檢定的測量裝置,主要指在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中大量使用的計量器具,包括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最終產品檢驗所使用的計量器具等。
檢定的對象是我國計量法明確規定的強制檢定的測量裝置。《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准器具,以及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檢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未按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因此,檢定的對象主要是三個大類的計量器具。這就是:
1.計量基準(包括國際[計量]基準和國家[計量]基準) ISO 10012-1《計量檢測設備的質量保證要求》作出的定義。
2.[計量]標准 ISO 10012-1標准將「計量]標準定義為:用以定義、實現、保持或復現單位或一個或多個已知量值,並通過比較將它們傳遞到其他計量器具的實物量具、計量儀器、標准物質或系統。
3.我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 規定:凡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的,均實行強制檢定。在這個明細目錄中,已明確規定59種計量器具列入強制檢定范圍。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明細目錄》第二款明確強調,本目錄內項目,凡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的,均實行強制檢定。這就是要求列入59種強檢目錄中的計量器具,只有用於貿易結算等四類領域的計量器具,屬於強制檢定的范圍。對於雖列入59種計量器具目錄,但實際使用不是用於貿易結算等四類領域的計量器具,可不屬於強制檢定的范圍。
以上三大類之外的測量裝置則屬於非強制檢定,即為校準的范圍。
3、性質不同
校準不具有強制性,屬於組織自願的溯源行為。這是一種技術活動,可根據組織的實際需要,評定計量器具的示值誤差,為計量器具或標准物質定值的過程。組織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規定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自行規定校準周期、校準標識和記錄等。
檢定屬於強制性的執法行為,屬法制計量管理的范疇。其中的檢定規程協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進行。
4、依據不同
校準的主要依據是組織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制定的《校準規范》,或按照《國家計量技術規范》(JJF)的要求。在《校準規范》中,組織自行規定校準程序、方法、校準周期、校準記錄及標識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準規范》屬於組織實施校準的指導性文件。
檢定的主要依據是《國家計量檢定規程》(JJG),這是計量設備檢定必須遵守的法定技術文件。其中,通常對計量檢測設備的檢定周期、計量特性、檢定項目、檢定條件、檢定方法及檢定結果等作出規定。計量檢定規程可以分為國家計量檢定規程、部門計量檢定規程和地方計量檢定規程三種。這些規程屬於計量法規性文件,組織無權制定,必須由經批準的授權計量部門制定。
5、方式不同
校準的方式可以採用組織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組織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採用自校方式對計量器具進行校準,從而節省較大費用。
組織進行自行校準應注意必要的條件,而不是對計量器具的管理放鬆要求。例如,必須編制校準規范或程序,規定校準周期,具備必要的校準環境和具備一定素質的計量人員,至少具備高出一個等級的標准計量器具,從而使校準的誤差盡可能縮小(在多數測量領域,標准器的測量誤差應不超過被確認設備在使用時誤差的1/3至1/10為好)。
此外,對校準記錄和標識也應作出規定。通過以上規定,確保量值准確。
檢定必須到有資格的計量部門或法定授權的單位進行。根據我國現狀,多數生產和服務組織都不具備檢定資格,只有少數大型組織或專業計量檢定部門才具備這種資格。
6、周期不同
校準的周期由組織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可以進行定期校準,也可以不定期校準,或在使用前校準。校準周期的確定原則應是在盡可能減少測量設備在使用中的風險的同時,維持最小的校準費用。可以根據計量器具使用的頻次或風險程度確定校準的周期。
檢定的周期必須按《檢定規程》的規定進行,組織不能自行確定。檢定周期屬於強制性約束的內容。
7、內容不同
校準的內容和項目,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以確保量值准確。
檢定的內容則是對測量裝置的全面評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準的全部內容之外,還需要檢定有關項目。
例如,某種計量器具的檢定內容應包括計量器具的技術條件、檢定條件、檢定項目和檢定方法,檢定周期及檢定結果的處置等內容。 校準的內容可由組織根據需要自行確定。因此,根據實際情況,檢定可以取代核准,而校準不能取代檢定。
8、結論不同
校準的結論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量值誤差,確保量值准確,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準的結果可以給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
檢定則必須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給出測量裝置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為不合格,在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之內則為合格。檢定的結果是給出《檢定合格證書》。
9、法律效力不同
校準的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給出的《校準證書》只是標明量值誤差,屬於一種技術文件。
檢定的結論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定依據《檢定合格證書》屬於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
本文來自:計量校準網
網頁鏈接
檢定與校準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