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酒駕測試儀可以測醉駕嗎
測酒儀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算酒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測酒儀測出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屬於酒後駕駛,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車。
【法律依據】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B. 吹氣式酒精測試儀多大數字算酒駕
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且小於80mg/100ml的,就屬於飲酒後駕車(即酒駕)。如果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是屬於醉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規定,如果經吹氣檢測,並將呼氣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關系換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後。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酒精測試儀簡介:
1.可以用於判斷是否酒後駕車。通常的酒後駕車的檢測有兩種方法:一是檢測人體的血液酒精濃度,一種是檢測呼氣酒精濃度。
2.從理論上說,要判斷是否酒後駕駛,最准確的方法應該是檢查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但在違法行為處理或者公路交通例行檢查中,要現場抽取血液往往是不現實的,最簡單可行的方法是現場檢測駕駛人員呼氣中的酒精含量。
3.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是檢測駕駛人員呼氣中酒精含量的儀器。使用檢測時,要求被測者口含吹管呼氣,如果被測者深吸氣後以中等力度呼氣達3秒鍾以上,呼氣中的酒精含量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關系為:血液酒精濃度=呼氣酒精濃度×2 200。
4.上式中2 200為系數。由於各國的情況不同,系數取值不同,美國採用2 000,歐洲多採用2 100。全世界幾乎所有國家都採用呼氣酒精測試儀對駕駛人員進行現場檢測,以確定被測量者是否是酒後駕駛。
5.如果駕駛員呼出氣體的酒精含量超過所規定的限量,儀器就會顯示,交警將檢測結果列印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測者,並讓被測者當場簽字認可,作為對該駕駛員處罰的法律證據。
6.也可以使用在高危領域禁止酒後上崗的企業,企業用的酒精檢測儀並非攜帶型,而是壁掛式的酒精檢測儀,壁掛式較便捷式來說具有使用方便,檢測速度加快,精準度高的好處,壁掛式為了更加適合企事業單位使用,增加刷卡考勤,語音報警,等一系列功能。
C. 酒駕中交警使用的口吹測試儀,怎麼看數據,怎麼判斷是酒駕
您好,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大於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交通違章行為之一,簡稱醉駕。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為醉酒駕車。
20mg/100ml大致相當於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檢查方法:
關於採取何種方法檢驗犯罪嫌疑人醉酒駕駛的問題。根據規定,交通民警在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的,應立即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應當立即提取血樣,送交檢驗。
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也可以說是最主要的依據。
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行為作了特殊規定。
一是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已達到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醉酒標准,卻在抽取血樣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二是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的,以其飲酒後的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據。如果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應當認定為醉酒。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醉酒駕駛是要駕駛員體內的酒精度達到一定的標准,才能被認定為是醉酒駕駛。那些認為只要喝了酒就夠成醉酒駕駛的想法是不對的。區分不同酒精度的酒與不同品種的酒,其酒精量都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值與檢驗》
D. 交警專用酒精測試儀與血液檢驗一樣嗎
不一樣。
目前酒精測試儀主要應用於交通運輸業,地下開采等,最常看到的就是交通警察手中拿的酒精測試儀。血液檢測可分為血液一般檢測、溶血性貧血的實驗室檢測、骨髓細胞學檢測、血型鑒定與交叉配血試驗。可以檢測出常見血液病的血液學持征。
血液檢測可以檢測出以下的一些內容: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體、艾滋病病毒抗體、梅毒試驗等。

(4)買什麼儀器可以測酒駕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2003年的修訂規定,當駕駛者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0.2mg 時,就會被交警認定為「酒後駕車」;大於或等於0.8mg時,則會被認定為「醉酒駕車」。
這兩者都算違規駕駛,這並不是說,一定要等到駕駛者已醉到意識模糊的程度,才算觸犯了交通法規。
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是檢測駕駛人員呼氣中酒精含量的儀器。使用檢測時,要求被測者口含吹管呼氣,如果被測者深吸氣後以中等力度呼氣達3秒鍾以上,呼氣中的酒精含量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關系為:血液酒精濃度=呼氣酒精濃度×2 200。
E. 查酒駕的儀器是查嘴裡還是胃裡
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是用嘴吹氣後檢測呼出的氣中的酒精含量,不是檢測胃中的酒精。酒精檢測儀的核心部件採用新型高科技微變氧化物半導體,可以准確探測氣體酒精含量,且不受煙味、可樂、咖啡等非酒精類氣體的干擾。
F. 測試司機酒後駕駛儀器的原理
有很多種方法,比較普及的是:交警在檢查司機有沒有酒後駕駛時,都會拿著一個儀器,然後讓司機往裡呼氣,交警把儀器振盪一下後,就可以知道了,其實這是利用了下面這個化學反應原理。
硫酸酸化的CrO3氧化乙醇,其顏色會從紅色變為藍綠色。利用這一反應現象可以檢測汽車司機是否酒後開車。反應化學方程式:
2CrO3 + C2H5OH + H2SO4 ==== Cr2(SO4)3 + 3CH3CHO + 6H2O
這種是化學方法
(參考http://61.174.215.165/teacherweb/wwz/hxyush/202.htm)(自己高中學過但忘了凸-凸)
現在有的地方用紅外線的新儀器: 其原理是如果飲酒後,那司機呼氣中就含有酒精,儀器顯示的呼氣波長就會比正常人的呼氣波長長得多,同時由於紅外線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易吸收長波,所以把紅外線強度逐步減弱的狀態記錄下來分析,便可直接顯現出呼氣中的酒精濃度,進而得出被檢測者的飲酒量。
這種是物理方法
G. 酒後不能開車,交警測酒駕的儀器的原理是什麼
司機將呼出的氣體放入酒精分析器中,呼出的氣體中含有乙醇時,分析器內的三氧化鉻進行反應而生成綠色三價鉻離子。
隨著現代化高速公路的出現,車輛的行駛速度也越來越快。 但是,有些司機酒後駕駛,容易發生事故。 因此,交通管理部門之前嚴禁酒後駕駛。 快速檢定司機是否酒後駕駛,要求方法簡單、准確、快速。 因此,檢查人員充分動員各種化學手段,特別是使用酒精分析儀,可以快速准確地檢測司機是否喝酒。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也就是酒精),乙醇的重要化學性質之一是在被氧化作為還原劑被氧化的同時,乙醇該氧化劑被還原。

對禁止酒後駕駛,防止交通事故確實發揮了好的作用。 在檢測過程中,分析儀中鉻離子的顏色變化通過電子感測器元件轉換為電信號,對酒精分析儀上的蜂窩發出聲音。 酒精測試儀器通過顯示數字和文字的液晶也能夠定量地表示飲酒者的飲酒程度。
H. 交警查酒駕用什麼牌子的酒精檢測儀
天鷹1號酒精檢測儀,黑豹2號酒精檢測儀,獵豹C1指揮棒式酒精檢測儀,ZJ2001酒精檢測儀,FIT353警用酒精檢測儀,YA-8警用酒精檢測儀,具體的你可以再問我。
I. 警察查酒駕的那個東西是什麼,我也想買
警察查酒駕的那個儀器是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其原理是通過對駕駛員呼出氣體中的含的酒精濃度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按GA307換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值,以此來確定駕駛員是否屬於酒駕或醉駕。
J. 自己測酒駕要怎麼做
節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實施的《機動車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
附 錄 A
(規范性附錄)
人體平衡試驗
A.1 平衡試驗的要求
步行回轉試驗和單腿直立試驗應在結實、乾燥、不滑、照明良好的環境下進行。對年齡超過60歲、身體有缺陷影響自身平衡的人不進行此項試驗。被試人員鞋後跟不應高於5cm。在試驗時,試驗人員與被試人員應保持1m以上距離。
A.2 步行回轉試驗
A.2.1 步行回轉試驗即被試人員沿著一條直線行走九步,邊走邊大聲數步數(1,2,3,…9),然後轉身按原樣返回。試驗時???分講解和行走兩個階段進行。講解階段,被試人員按照腳跟對腳尖的方式站立在直線的一端,兩手在身體兩側自然下垂,聽試驗人員的試驗過程講解。行走階段,被試人員在得到試驗人員行走指令後,開始行走。
A.2.2 試驗中,試驗人員觀察以下八個指標,符合二個以上的,視為暫時喪失駕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