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期間核查
期間核查不是一般的功能檢查,更不是縮短檢定校準周期,其目的是在兩次正式校準/檢定的間隔期間,防止使用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設備。
期間核查(intermediate checks)是指為保持對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在兩次檢定之間進行的核查,包括設備的期間核查和參考標准器的期間核查,二者合起來本質上相當於ISO/IEC導則25(1990)中的運行檢查。
這種核查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通過期間核查可以增強實驗室的信心,保證檢測數據的准確可靠。

目的
為了解儀器狀態,維護儀器設備在兩次校準期間校準狀態的可信度,減少由於儀器穩定性變化造成的結果偏差,有必要對其進行檢查,除了在開機前和關機後檢查儀器外,對重要的檢測設備在兩次周期檢定(校準)之間需進行期間核查。最終使其滿足監測工作要求,保證監測結果的質量。
了解儀器的精度、准確度和靈敏度是否有變化,也對從上次檢定到本次核查期間所做的工作作一結論,如以後儀器再發生問題,無需核查本次核查前的結果。
計劃制定
並不是對所有的儀器均需期間核查,僅對不太穩定的或使用頻次較高的儀器進行期間核查,期間核查應按規定進行。需要期間核查的儀器設備由儀器設備管理員制定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計劃。
B. 哪位大哥知道機動車檢測儀器設備的期間核查記錄表怎麼填寫啊急啊!!!
期間核查計劃
序號 儀器/設備名稱 核查方法 核查時間(頻次)
1 不透光計 常規檢查(目測) 6月/每半年1次
2 汽車底盤測功機 常規檢查(目測) 6月/每半年1次
期間核查(運行中檢查)記錄
序號 檢查內容 檢查方 檢查結論 檢查日期 檢查人
檢定標記或證書有效性 目測(常規檢查) 合格 2011年8月1日 張三
期間核查記錄是每個設備一張記錄表,是根據你年初制定的期間核查計劃實施的,期間核查內容基本上就是:檢定標記或證書有效性、保護標記的完好性、設備儀器是否遭明顯改動、誤差是否超過最大允許誤差等項目,主要還是自己制定的,怎麼制定,就怎麼實施。
本人就是在汽車檢測公司工作的,8月份剛剛進行了監督評審,
C. 大家生物安全櫃的期間核查怎麼寫
病理科化學試劑管理制度
有毒化學物品
1、主要試劑:二甲苯、乙醇、乙醚、丙酮等。
2、減少可燃物品在實驗室的存儲量,防止發生火災的危險
3、以上試劑應存放在通風良好,遠離火源的地方
4、易燃物品不得與強氧化劑一同保存
5、易燃物品不得放入冰箱保存
6、應急措施:一旦發生可燃、易燃物品的瓶子打碎事件,立即用清水稀釋液體,開窗通風,並通知保衛部門協助做好消防工作。
腐蝕、刺激化學品
1、主要試劑:氫氧化鈉、鹽酸、硫酸、甲醛、冰醋酸等
2、工作人員在搬運、分裝或使用試劑時,做到輕拿輕放,做好防護措施,帶防護鏡及乳膠手套
3、處理以上試劑時,實驗室加強通風,工作人員傳防酸裙,膠鞋,接近水源。
4、試劑存放地應貼有警示標識。
5、應急措施:上述試劑一旦誤與皮膚接觸,應立即除去遮擋的皮膚,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後請有關醫生救治。
病理科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 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於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准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 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3. 對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葯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葯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註明。
4. 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葯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在醫務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准執行。
5. 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的處置同(4)。
6. 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處置同(4)。
7.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標本及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並及時密封。
9. 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二)醫療廢物產生地工作制度
1. 科室應當設立固定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或交接地點,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及文字說明
2. 嚴格區分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醫用固體廢棄物(黃色塑料袋)及醫用銳利廢棄物(防水、耐刺堅固容器),分別放置,嚴格管理。
3. 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4. 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5. 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6. 醫療廢物運出後,及時對暫存地點及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三)醫療廢物對外交接、登記制度
1. 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2. 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及經辦人簽名),登記資料保存3年。
3. 對交接醫療廢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以求盡快解決。
病理科生物病理樣本管理制度
1.實驗室負責人應依照國家衛生主管部門或醫院主管部門的要求保存或運送病理樣本,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2.實驗室普通病理標本實行責任人保管制,即病理標本在送達病理科至取材前由病理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取材後至病理標本銷毀前由病理報告醫師管理,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特殊病理標本(教學、科研等)由專人保存。做好病理樣本 進出和儲存記錄,建立檔案。
3.保管人妥善保存病理標本,防止病理標本丟失及腐爛。
4.對於病理生物標本應密封分類保存,包裝材料必須符合防水、防破損、防外泄的要求。
5.病理樣本運送、銷毀時,必須有專人護送,護送人員應接受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知識培訓,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病理科實驗室操作安全規程
1.實驗室工作人員接觸病人組織或體液等標本時均應戴手套進行操作,但離開實驗室或到污染區以外的地方活動必須脫掉手套。
2.微生物實驗室操作要戴口罩、工作帽,要在生物安全櫃或在通風櫃內操作。
3.實驗中產生的廢棄物及時放醫療垃圾桶中。
4.注意保持實驗室內空氣的流通。
5.實驗完畢後工作場所要消毒,工作人員應及時洗手。
6.實驗中若發生個人身體損傷,應立即妥善處理。
7.嚴格按垃圾分類要求分裝垃圾。
病理科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制度
1、實驗室工作人員工作時,應著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實驗室工作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污染材料的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後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但離開實驗室或到污染區以外的地方活動必須脫掉手套。手套不能隨便放置和丟棄,只能放置在污染區和丟棄在醫療垃圾桶中。
2、在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應加戴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
3、當發生SARS、禽流感疫情時,應戴N95口罩,穿隔離衣,戴護目鏡、工作帽和雙層手套。
4、使用後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後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後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5、在使用生物安全櫃或通風櫃時,應在操作前5分鍾打開。
6、實驗室進行體液細胞學檢驗或操作均應在生物安全櫃中或通風櫃進行,進行離心操作時應蓋好離心機機蓋,待停機5分鍾後才能打開機蓋取出離心物品,應在生物安全櫃內打開離心管。
7、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分類收集,並在醫療垃圾袋上粘貼專用標識。
8、技術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
9、每天對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處理,防止擴散,並視污染情況向上級報告。
10、當各作人員身體表面被感染性材料污染時,應緊急沐浴,去除污染。所穿著工作服應進行消毒處理。
11、當發生皮膚被污染、刺傷時,應當立即脫離污染環境,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污染的皮膚,如有傷口,應當從傷口近心端向傷口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後,應當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並包紮傷口。立即向所在科室領導及感染(管理)科進行報告,追蹤可能污染源的流行病學資料,認真填寫《利器損傷報告卡》,接受指導和治療。
12、當眼部被污染性材料或液體污染時,應即用沖眼器沖洗之後到眼科就診。
病理科實驗室設備檢測、維護制度
1.實驗室內各種設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關規定,所使用的所有儀器應經過安全使用認證。病理科科供電線路中必須安裝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
2.科內大型儀器、設備、精密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登記、建檔,儀器設備的使用者,需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3.科內儀器設備應在檢定和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並按照檢定周期的要求進行自檢或強檢,對使用頻率高的儀器按規定在檢定周期內進行期間核查。
4.主要儀器設備應建立使用記錄,有操作規程,注意事項,相關技術參數和維護記錄,並置於顯見易讀的位置。儀器使用者必須認真遵守操作規程,並做好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定期維護儀器設備。
5.儀器設備所用的電源,必須滿足儀器設備的供電要求。用電儀器設備必須安全接地。電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斷路保護時,必須在查明斷電原因後,再接通電源。不準使用有用電安全隱患的設備(如漏電、電源插座破損、接地不良、絕緣不好等)。
6.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異常,隨時記錄在儀器隨機檔案上,維修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並做維修記錄。
7.儀器設備使用結束後,必須按日常保養進行檢查清理,保持良好狀態。
8.所有儀器設備應加貼唯一性標識及准用、限用、禁用標志。
9.在壓力容器、大功率用電設備、高速旋轉設備運行期間,必須有人看守,並有處理事故的相應措施及設備。長期用電設備(如冰箱、培養箱)應定期檢查,並記錄運行情況。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誤可能產生某種危害的儀器設備,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
11.使用直接接觸污染物的儀器設備前,必須確認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能正常啟用。實驗工作完成後,必須對接觸污染物的儀器設備進行相應的清洗、消毒。
12.科內應指定專人對安全設備和實驗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保證其處於完好工作狀態。儀器設備較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定期通電、除濕。有記錄,保持設備清潔乾燥。(例如每年應對生物安全櫃進行一次常規檢測,須特別關注高效過濾器。定期對離心機的離心桶和轉子進行檢查)。
13.冰箱應定期化冰、清洗,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實驗區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物品及與實驗無關的的物品。
14.所有儀器設備在維修和維護保養前運出實驗室前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病理科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1、實驗室生物安全小組每月組織一次生物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實、實驗室設施、設備和人員的狀態、應急裝備、報警體系和撤離程序功能及狀態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傳染性以及有毒物質的防護、控制情況、廢物處置情況等。
2、科室負責人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檢查、督促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每周進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記錄、樣本的運輸、保存、使用、銷毀情況、生物安全實驗室的消毒和滅菌情況以及感染性廢物的處理情況、生物安全設備的運行、維護情況、防護物資的儲備情況。
3、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個人防護要求執行情況、實驗室人員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規范等,及時發現、糾正違規行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發生。
4、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必要時制定糾正措施或實施整改,並進行跟蹤驗證。
5、按照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檢查記錄,及時歸檔。
6、將自查發現的問題作為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計劃輸出。
7、將自查結果上報醫院相關部門。
8、為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製訂本制度。
病理科化學試劑管理制度
有毒化學物品
1、主要試劑:二甲苯、乙醇、乙醚、丙酮等。
2、減少可燃物品在實驗室的存儲量,防止發生火災的危險
3、以上試劑應存放在通風良好,遠離火源的地方
4、易燃物品不得與強氧化劑一同保存
5、易燃物品不得放入冰箱保存
6、應急措施:一旦發生可燃、易燃物品的瓶子打碎事件,立即用清水稀釋液體,開窗通風,並通知保衛部門協助做好消防工作。
腐蝕、刺激化學品
1、主要試劑:氫氧化鈉、鹽酸、硫酸、甲醛、冰醋酸等
2、工作人員在搬運、分裝或使用試劑時,做到輕拿輕放,做好防護措施,帶防護鏡及乳膠手套
3、處理以上試劑時,實驗室加強通風,工作人員傳防酸裙,膠鞋,接近水源。
4、試劑存放地應貼有警示標識。
5、應急措施:上述試劑一旦誤與皮膚接觸,應立即除去遮擋的皮膚,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後請有關醫生救治。
病理科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 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於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准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 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3. 對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葯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葯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註明。
4. 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葯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在醫務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准執行。
5. 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的處置同(4)。
6. 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處置同(4)。
7.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標本及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並及時密封。
9. 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二)醫療廢物產生地工作制度
1. 科室應當設立固定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或交接地點,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及文字說明
2. 嚴格區分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醫用固體廢棄物(黃色塑料袋)及醫用銳利廢棄物(防水、耐刺堅固容器),分別放置,嚴格管理。
3. 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4. 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5. 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6. 醫療廢物運出後,及時對暫存地點及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三)醫療廢物對外交接、登記制度
1. 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2. 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及經辦人簽名),登記資料保存3年。
3. 對交接醫療廢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以求盡快解決。
病理科生物病理樣本管理制度
1.實驗室負責人應依照國家衛生主管部門或醫院主管部門的要求保存或運送病理樣本,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2.實驗室普通病理標本實行責任人保管制,即病理標本在送達病理科至取材前由病理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取材後至病理標本銷毀前由病理報告醫師管理,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特殊病理標本(教學、科研等)由專人保存。做好病理樣本 進出和儲存記錄,建立檔案。
3.保管人妥善保存病理標本,防止病理標本丟失及腐爛。
4.對於病理生物標本應密封分類保存,包裝材料必須符合防水、防破損、防外泄的要求。
5.病理樣本運送、銷毀時,必須有專人護送,護送人員應接受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知識培訓,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病理科實驗室操作安全規程
1.實驗室工作人員接觸病人組織或體液等標本時均應戴手套進行操作,但離開實驗室或到污染區以外的地方活動必須脫掉手套。
2.微生物實驗室操作要戴口罩、工作帽,要在生物安全櫃或在通風櫃內操作。
3.實驗中產生的廢棄物及時放醫療垃圾桶中。
4.注意保持實驗室內空氣的流通。
5.實驗完畢後工作場所要消毒,工作人員應及時洗手。
6.實驗中若發生個人身體損傷,應立即妥善處理。
7.嚴格按垃圾分類要求分裝垃圾。
病理科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制度
1、實驗室工作人員工作時,應著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實驗室工作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污染材料的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後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但離開實驗室或到污染區以外的地方活動必須脫掉手套。手套不能隨便放置和丟棄,只能放置在污染區和丟棄在醫療垃圾桶中。
2、在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應加戴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
3、當發生SARS、禽流感疫情時,應戴N95口罩,穿隔離衣,戴護目鏡、工作帽和雙層手套。
4、使用後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後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後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5、在使用生物安全櫃或通風櫃時,應在操作前5分鍾打開。
6、實驗室進行體液細胞學檢驗或操作均應在生物安全櫃中或通風櫃進行,進行離心操作時應蓋好離心機機蓋,待停機5分鍾後才能打開機蓋取出離心物品,應在生物安全櫃內打開離心管。
7、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分類收集,並在醫療垃圾袋上粘貼專用標識。
8、技術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
9、每天對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處理,防止擴散,並視污染情況向上級報告。
10、當各作人員身體表面被感染性材料污染時,應緊急沐浴,去除污染。所穿著工作服應進行消毒處理。
11、當發生皮膚被污染、刺傷時,應當立即脫離污染環境,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污染的皮膚,如有傷口,應當從傷口近心端向傷口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後,應當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並包紮傷口。立即向所在科室領導及感染(管理)科進行報告,追蹤可能污染源的流行病學資料,認真填寫《利器損傷報告卡》,接受指導和治療。
12、當眼部被污染性材料或液體污染時,應即用沖眼器沖洗之後到眼科就診。
病理科實驗室設備檢測、維護制度
1.實驗室內各種設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關規定,所使用的所有儀器應經過安全使用認證。病理科科供電線路中必須安裝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
2.科內大型儀器、設備、精密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登記、建檔,儀器設備的使用者,需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3.科內儀器設備應在檢定和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並按照檢定周期的要求進行自檢或強檢,對使用頻率高的儀器按規定在檢定周期內進行期間核查。
4.主要儀器設備應建立使用記錄,有操作規程,注意事項,相關技術參數和維護記錄,並置於顯見易讀的位置。儀器使用者必須認真遵守操作規程,並做好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定期維護儀器設備。
5.儀器設備所用的電源,必須滿足儀器設備的供電要求。用電儀器設備必須安全接地。電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斷路保護時,必須在查明斷電原因後,再接通電源。不準使用有用電安全隱患的設備(如漏電、電源插座破損、接地不良、絕緣不好等)。
6.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異常,隨時記錄在儀器隨機檔案上,維修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並做維修記錄。
7.儀器設備使用結束後,必須按日常保養進行檢查清理,保持良好狀態。
8.所有儀器設備應加貼唯一性標識及准用、限用、禁用標志。
9.在壓力容器、大功率用電設備、高速旋轉設備運行期間,必須有人看守,並有處理事故的相應措施及設備。長期用電設備(如冰箱、培養箱)應定期檢查,並記錄運行情況。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誤可能產生某種危害的儀器設備,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
11.使用直接接觸污染物的儀器設備前,必須確認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能正常啟用。實驗工作完成後,必須對接觸污染物的儀器設備進行相應的清洗、消毒。
12.科內應指定專人對安全設備和實驗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保證其處於完好工作狀態。儀器設備較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定期通電、除濕。有記錄,保持設備清潔乾燥。(例如每年應對生物安全櫃進行一次常規檢測,須特別關注高效過濾器。定期對離心機的離心桶和轉子進行檢查)。
13.冰箱應定期化冰、清洗,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實驗區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物品及與實驗無關的的物品。
14.所有儀器設備在維修和維護保養前運出實驗室前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病理科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1、實驗室生物安全小組每月組織一次生物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實、實驗室設施、設備和人員的狀態、應急裝備、報警體系和撤離程序功能及狀態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傳染性以及有毒物質的防護、控制情況、廢物處置情況等。
2、科室負責人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檢查、督促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每周進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記錄、樣本的運輸、保存、使用、銷毀情況、生物安全實驗室的消毒和滅菌情況以及感染性廢物的處理情況、生物安全設備的運行、維護情況、防護物資的儲備情況。
3、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個人防護要求執行情況、實驗室人員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規范等,及時發現、糾正違規行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發生。
4、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必要時制定糾正措施或實施整改,並進行跟蹤驗證。
5、按照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檢查記錄,及時歸檔。
6、將自查發現的問題作為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計劃輸出。
7、將自查結果上報醫院相關部門。
8、為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製訂本制度。
以上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D. 試驗室儀器設備做期間核查
1樓說的不對,檢定是檢定,期間核查是期間核查。《實驗室通用能力要求》在1個檢定周期內應對主要和重要儀器進行期間核查,也就是說必須做檢定,但也要做期間核查。
期間核查方法大致有5類:(1)參加實驗室間比對;(2)使用有證標准物質;(3)與相同准確等級的另一個設備或幾個設備的量值進行比較;(4)對穩定的被測件的量值重新測定(即利用核查標准進行期間核查); (5)在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高等級的自校。
萬用表可以用定值電阻和你自身的電源進行期間核查。(如果准如:電源12V,萬用表顯示12V就可以利用這個數據,如果有差異,就說明一個有問題,需要引入第三個儀器,設置表格的時候要根據2台儀器的使用范圍,多設置一些測量點,如1v,2V,5v,10v……)
然後利用這個原始數據,可以進而形成電源的期間核查報告,即,做一次實驗得到2個期間核查報告。當然,萬用表還有電阻測量,需要定值電阻(先用剛檢定過的萬用表測量幾個不同阻值的電阻,然後標記,期間核查的時候拿出來重復測量,看是否一致)
示波器可利用電源的交流當進行期間核查,使用示波器的測交流電壓功能即可,當然你也可以用電源(如果能調整交流)頻率來期間核查示波器。
這樣做評審組可定挑不出毛病來。
E. 環保儀器設備運行期間核查記錄表填寫
這里有份你可以 參考一下,謝謝!
內審檢查表(硬體)
受審核部門: 審核員: 審核時間:
審核要素 審核子條款 審核方法 審核材料或活動 審核記錄 審核結果
5.1人員 5.1.1 審查材料 1、 查人員一覽表,關鍵崗位人員是否有任命文件,聘用人員是否勞動合同,
2、 關鍵崗位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的資格
5.1.2 審查材料 1、所有抽樣、檢測、授權簽字人的能力證明及技能確認的記錄如上崗培訓、考核記錄、上崗證書
5.1.3 審查材料 1、 人員培訓程序
2、 人員年度培訓計劃
3、 人員培訓記錄包括檢測技術、法規、體系培訓
5.1.4 審查材料 1、培訓中人員的監督規定及其記錄
5.1.5 審查材料 1、 人員技術檔案是否進行了管理,如保持更新
2、 人員技術檔案是否包括資格、培訓、技能和經歷材料
5.1.6 審查材料 1、授權簽字人是否具體工程師以上職稱,有本專業領域工作證明、培訓證明、工作經歷
5.1.7 審查材料和詢問 1、 授權簽字人的任職條件規定是否滿足要求
2、 是否熟悉業務
5.2設施和環境條件 5.2.1 現場查看 1、對照標准規范設施和環境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5.2.2 審查材料 1、 相關程序文件及標准
2、 核查配備的監控設施和監控記錄
5.2. 3 審查材料現場查看 1、 安全作業程序的完整性
2、 是否有安全控制措施,是否配備相關安全設備、檢查記錄
3、 是否有應急措施、配備應急設施、檢查記錄
5.2.4 審查材料現場查看 1、 環境保護程序的完整性
2、 是否配備相應的設備設施
3、 對三廢是否有處理記錄
4、 是否有應急措施、配備應急設施、檢查記錄
5.2. 5 審查材料 1、區域間是否有不利影響,是否有效隔離
5.2.6 審查材料現場查看 1、 檢查是否有限制進入的標識
2、 是否有對進入環境受控的規定
3、 是否有相關的內務管理文件規定
4、 檢查記錄
5.3檢測方法 5.3.1 審查材料 1、 檢驗方選擇法的控製程序
2、 檢查標准、作業指導書的發放記錄
3、 抽查報告標準是否使用的適宜
4、 對於標准不規范的是否有作業指導書補充
5.3.2 審查材料 1、 檢驗標準是否現行有效
2、 標准變更是否報發證部門確認
3、 對新的標准方法是否進行了確認
4、 方法變化是否有重新確認
5、 有無作廢標准在使用
6、 是否有新項目的程序規定
5.3.3 審查材料 1、 現場檢查標准方法的有效性
2、 是否方便人員取閱
5.3.4 審查材料 1、查資質認定證書是否採用了國際標准,是否翻譯為中文
5.3.5 審查材料 1、 是否制定了非標準的方法
2、 非標准方法是否進行了確認和驗證
5.3.6 審查材料 1、 是否有允許偏離的程序
2、 是否有客戶委託檢測合同
5.3.7 審查材料 1、 是否有數據轉換的程序及其有效性
2、 抽查檢驗報告及原始記錄是否按規定進行了計算及數據轉換
3、 是否有專人進行網路維護和數據保護
4、 計算機應用文件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4設備和標准物質 5.4.1 審查材料 1、《儀器設備管理程序》
2、設備一覽表及設備能力分析
3、儀器設備的采購、驗收使用、維修、保養、報廢、標識等相關記錄。
4、設備維護保養計劃和記錄
5.4.2 審查材料 1、《儀器設備管理程序》
2、儀器設備的采購、驗收使用、維修、保養、報廢、標識等相關記錄。
5.4.3 審查材料 1、 是否有租用、借用和使用外部設備?
2、 租用、借用和使用外部設備的相關記錄。
5.4.4 審查材料 1、 儀器設備操作、使用和維護作業指導書
2、 操作人員培訓記錄及上崗證書
3、 重要設備授權人員操作的文件
4、 相關文件的發放記錄。
5.4.5 審查材料 抽查30%的設備檔案,檢查其材料內容是否有以下材料:
a) 設備及其軟體的識別?
b) 製造商名稱、型號標識、系列號或其他唯一性標識?
c) 對設備是否符合規范的核查?
d)當前的處所(如果適用)?
e)製造商的使用說明書或其存放地點?
f)所有檢定或校準報告和證書及其有效期。
g)設備維護計劃,以及已進行的維護?
h)設備的任何損壞、故障、改裝或維修?
5.4.6 現場查看 1、檢查有無超檢定周期使用的儀器設備。
2、設備是否有三標識及其規范性
5.4.7 審查材料 1、檢查是否有脫離實驗室的設備,返回後是否有檢查記錄
5.4.8 審查材料 1、是否有期間核查的指導書、核查計劃、記錄和評價
5.4.9 審查材料 1、抽查校準證書是否有校正因子,是否在記錄中得到使用,對數據的修正
5.4.10 審查材料 1、是否有未經定型的設備,是否有相關的證明文件
5.5量值溯源 5.5.1 審查材料
現場查看 1、實驗室是否制定了設備檢定或校準、確認的總體要求?
5.5.2 審查材料 1、是否有不以能溯源到國家基準的設備。是否有比對、能力驗證的確認計劃和記錄評價
5.5.3 審查材料 1、 計量器具檢定計劃
2、 抽查30%的設備,是否在有效期內。對於校準證書是否有確認記錄
3、 暫停使用的儀器是否進行了封存或標識。
5.5.4 審查材料 1、 是否有參考標准及其檔案?
2、 參考標準的檢定計劃?
3、 參考標準的檢定或校準證書
4、 參考標準的使用記錄
5.5.5 現場查看 1、 是否使用標准物質,有無證書
2、 有無標准物質一覽表
5.5.6 審查材料 1、 程序文件對標准期間核查的規定
2、 標准物質核查的計劃、記錄和評價
5.5.7 現場查看 1、 標准物質的管理是否保證標准物質的持續有效性
2、 有無誤用標准物質的情況及補救處理措施
5.6抽樣及樣品管理 5.6.1 審查材料 1、抽樣及樣品管理程序是否完整,是否覆蓋了抽樣、保護、存儲、保留和清理
5.6.2 審查材料 1、 是否有抽樣及抽樣計劃、抽樣記錄
2、 樣品的制備記錄
3、 樣品的流轉、處理記錄是否符合程序的規定
5.6.3
5.6.4 審查材料 1、抽查抽樣記錄10份,檢查記錄信息的完整性,填寫的規范性,如有偏離是否有詳細說明
5.6.5 審查材料 1、 檢查委託檢驗協議10份,樣品的接收記錄填寫是否符合要求,異常情況是否有說明
2、 詢問接樣人發現樣品不適合時如何處理
3、 收樣記錄是否詳細
4、 樣品的存放區域是否符合樣品的標識
5.6.6 審查材料 1、 樣品標識的填寫完整性,唯一性標識與流轉單是否一致
2、 樣品狀態是否與檢驗狀態一致
5.6.7 審查材料
現場檢查 1、 樣品保管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2、 樣品登記內容是否齊全
3、 抽查10份樣品的標識及保管條件的符合性
4、 樣品流轉是否有相關人員的簽名
5.7質量控制 5.7.1 審查材料 1、 質量結果控製程序的完整性
2、 在標准更新、人員交替、設備變化等情況下的監控記錄
3、 年度質量控制計劃及實施和評價情況
5.7.2 審查材料 1、是否有質量控制結果的分析
5.8結果報告 5.8.1
5.8.2
5.8.3
5.8.4
5.8.5 審查材料 1、 檢驗報告的管理程序是否完整
2、 抽查30份檢驗報告,覆蓋所有類別和參數,檢查報告的規范性、結論的准確性
3、 報告內容是否滿足准則的要求
4、 是否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5、 報告對檢驗方法的偏離是否有說明
6、 報告結論是否准確
7、 需要時是否有不確定度的信息
8、 需要時是否有分包的信息
9、 報告的管理完整,包括任務單、流轉單、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圖表、報告發放登記
10、 報告的唯一性標識,有無重號
5.8.6 審查材料 1、 需要時數據的傳送是否安全、保密、完整、有效
2、 有無電子傳送的記錄
5.8.7 審查材料 1、 手冊有無對報告更改的規定,是否符合準則的要求
2、 更換報告的記錄
F. 電子天平期間核查時,對核查結論如何確認啊
1.期間核查試驗完成後,期間核查執行人員需要填寫期間核查報告表,並經室主任簽字。 2.核查結論符合要求,將期間核查報告表、期間核查協議、原始記錄和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合並存檔。 3.核查結論不符合要求,應做好如下工作: ①對電子天平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屬於電子天平失准,要進行調整或維修,經檢定合格、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使用。 ②對影響檢定/校準結論的各種因素進行分析,對涉及檢定/校準工作質量的,馬上通知受影響顧客,追回已發出的證書或報告。 ③對受影響的電子天平重新檢定/校準,重新出具證書或報告。 ④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制定糾正措施。 ⑤將期間核查報告表、期間核查協議、原始記錄和測量不確定度評定、糾正措施報告等合並存檔。 期間核查的目的是判定電子天平的技術狀態,判定原則的確定,關繫到期間核查的結論。如果不清楚判定原則,只寫上符合要求,不清楚為什麼得出符合要求的結論,則可能出現錯判,使期間核查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G. 請告訴我如何編制儀器設備的期間核查記錄表格
儀器設備期間核查方法――萬能試驗機及電子天平
測量設備在兩次檢定/校準之間,為保持有良好置信度的檢定/校準狀態,按程序文件對期間核查的要求,對通過行業協會比對試驗均合格的可確認期間核查合格。
萬能試驗機及電子天平的期間核查按以下方法進行:
一、萬能試驗機
1、萬能試驗機採用實物比對法,各型號的萬能試驗機按型號及量程不同
選用不同的抗拉強度鋼,且在同一根鋼材上截取若干段,長度應滿足相關規定數量能應付突發事件。
2、由檢測人員與設備保管員對各儀器設備在檢定後1周內進行測力試驗並由設備保管員記錄試驗數據,存入設備檔案中,期間核查時備查。
3、期間核查時,由檢測人員與設備保管員進行各型號及量程的測力試驗方法參照2進行,將測得的數據與存檔的進行比對。實測數據與存檔數據有較大差異時,則重新進行儀器的檢定/校準。
二、電子天平
1、電子天平在檢定/校準後一周內,以及在兩次檢定/校準周期中間用200克的砝碼對電子天平進行對比並記錄,見期間核查記錄表。
2、在周期中間比對數據應該比檢定/校準後一周內的比對數據差異≤0.2%,確認期間核查為合格,否則應提前進行檢定/校準。
3、示值為200克的電子天平核查點為100克,其餘示值的電子天平的核查點均為200克。
4、電子天平期間核查方法如下:
4.1 在電子天平檢定/校準之後一周內,以及在兩次檢定/校準周期中間對電子天平進行對比並記錄。
4.2接通電源。調整好天平的水平狀態。
4.3按天平說明書的要求進行預熱。
4.4使天平穩定地顯示零位。
4.5加上200g或100g校準砝碼於天平秤盤上。
4.6讀取此時天平顯示值記錄於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記錄表上。
4.7取下砝碼此時測得的數值存入設備檔案中期間核查時備查。
4.8 在電子天平兩次檢定/校準中間進行期間核查時再重復以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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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什麼是期間核查期間核查與校準,檢定的區別
①期間核查是指為保持對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在兩次檢定之間進行的核查,包括設備的期間核查和參考標准器的期間核查,二者合起來本質上相當於ISO/IEC導則25(1990)中的運行檢查。這種核查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通過期間核查可以增強實驗室的信心,保證檢測數據的准確可靠。
②三者可以從目的,實施主體,方法,對象,周期,范圍幾個方面區別。 期間核查周期是介於相機鄰兩次檢定或校準期間對儀器設備的核查,目的在於解決儀器設備是否穩定,實施主體是檢驗檢測機構,方法是使用參考標准,儀器間的對比、標准物質的驗證、方法對比、加標回收、單點自校、用穩定性好的樣品留樣再測等。對象是某些關鍵性能需要控制、穩定性差、使用頻率高和使用條件惡劣等儀器設備,范圍檢測機構自己規定。校準有自行校準證書或校準標識解決儀器設備是否准確,實施主體是有資格的校準機構,採用經溯源的計量標准依據校準規程。檢定是經授權的法定計量部門,解決儀器設備是否合格,由法規規定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檢定規程規定的各個點。
拓展資料:
1、 怎麼做期間核查
期間核查的方法:
①可以採用自校準的方法進行核查。
②用同准確度等級的測量設備進行比對。
③在測量設備進行檢定或校準之後,選一穩定的被測對象進行測量,記錄下測量結果,核查時的測量結果與之進行比較。
④用一性能穩定的被測對象,用重復性的方法進行核查。
2、 校準
校準指校對機器、儀器等使准確。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准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校準可能包括以下步驟:檢驗、矯正、報告、或透過調整來消除被比較的測量裝置在准確度方面的任何偏差。
3、 校對
校對是書刊出版工作中的一道工序,指依據原稿或定本核對校樣,改正校樣上的差錯。校對工作是按照書刊的出版規則和要求,發現排版和編輯加工中的問題,並及時改正其中的錯誤。新聞出版機構的校對工作有其特殊性和緊迫性,特別需要注意人名、職名、地點、引文、重要事實等方面的校對。
I. 期間核查的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規程內容舉例
為了解儀器狀態,維護儀器設備在兩次校準期間校準狀態的可信度,減少由於儀器穩定性變化造成的結果偏差,有必要對其進行檢查,除了在開機前和關機後檢查儀器外,對重要的檢測設備在兩次周期檢定(校準)之間需進行期間核查。最終使其滿足監測工作要求,保證監測結果的質量。
了解儀器的精度、准確度和靈敏度是否有變化,也對從上次檢定到本次核查期間所做的工作作一結論,如以後儀器再發生問題,無需核查本次核查前的結果。 期間核查通常在下述情況下進行:
(1)按照年核查次數進行;
(2)儀器設備導出數據異常;
(3)儀器設備故障維修或改裝後;
(4)常期脫離實驗室控制的儀器設備在恢復使用前(如外界);
(5)儀器設備經過運輸和搬遷;
(6)使用在中心控制范圍以外的儀器設備。 核查內容一般為:
(1)儀器設備的基本漂移、本底水平、信噪比、零點穩定度檢測;
(2)光學儀器設備的波長重現性和靈敏度檢測;
(3)採用有證標准物質,對儀器設備進行准確度和精密度的檢測;也可將以前做過的工作再做一次(留樣再測)、使用標准樣再測(作質控圖)。
(4)製作測量工作校準曲線,根據線性回歸方程,獲得修正因子,確認儀器設備的檢測范圍和檢出限量。 (1)使用標准物質和標准樣品進行測定,誤差應不超過允許差值的2/3。
(2)對適宜保留的樣品進行再檢驗,比較檢驗結果,偏差應不超過相關檢測方法標准規定的平行允差的1.5倍。
(3)與其它實驗室進行比對實驗。偏差應不超過檢測方法標准規定的平行允差的2倍。

J. 儀器設備期間核查作業指導書
1、目的
對檢測用設備在兩次檢定之間的技術指標進行期間核查以保持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確保檢測結果准確可靠。
2、適用范圍
本中心主要或重要檢測儀器設備、現場檢測儀器設備的期間核查。
3、職責
3.1質量負責人負責編制年度期間核查計劃。
3.2項目負責人具體實施期間核查,檢測室負責人負責對核查結果進行確認。
3.3質量監督員負責督促完成期間核查計劃。
4、期間核查時機
儀器的期間核查時間間隔一般在儀器的檢定或校準周期內進行1~2次核查為宜,當出現以下情況應考慮實施期間核查。
4.1因使用環境條件發生變化,如溫度、濕度變化較大,有可能影響儀器的准確性;
4.2在檢測過程中,發現可疑數據,對儀器設備提出懷疑時;
4.3遇到重要的檢測,如發生重大水質污染事故或委託用戶對檢測結果有爭議時。
5、期間核查方法
5.1使用有證標准物質進行核查, 標准物質包括各種標准樣品,如pH計、電導率儀等採用定值溶液進行核查。使用標准物質核查時應注意所用的標准物質的量值能夠溯源,並且有效。
5.2使用儀器附帶設備核查,儀器帶有的自動校準系統可以用來核查。如電子天平自帶的標准工作砝碼能夠自動校準。
5.3儀器設備之間的比對,實驗室中有多台相同或類似的儀器設備,可以同另一台相同或更高精度的儀器設備進行比對。
5.4使用不同檢測方法進行比對,如溶解氧儀採用碘量法進行比對。
5.5對保留樣品量值重新測量,只要保留的樣品性能穩定,可以用來作為期間核查的核查標准。如對無校準源的放射性檢測儀器使用特定的樣品。
5.6檢測標准方法、技術規定中有關要求和方法,可以直接作為期間核查的方法。
5.7期間核查可以參照儀器設備檢定規程操作,採用其中需要核查的部分(常用儀器設備檢定規)。如果沒有該類儀器設備的檢定規程,還可以參照類似儀器設備的檢定規程。
5.8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及產品標准或供應商提供的方法。
5.9對於沒有方法來源的儀器設備,可以編制期間核查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方法內容也可以合並在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中。實施細則應包括如下內容:
5.9.1被核查儀器名稱、測量范圍及主要技術參數名稱;
5.9.2所採取核查方法中涉及的核查標准物質的名稱、測量范圍;
5.9.3所採取的期間核查方法、核查測量過程的描述;
5.9.4核查數據記錄的要求、核查結果的判定方法。
6、期間核查記錄
期間核查應有記錄,根據期間核查內容可以採用不同的記錄方式:
6.1核查記錄在檢測原始記錄上:對於每次檢測都要進行的期間核查,記錄簡單化。
6.2核查記錄在儀器設備維護記錄上:適合於較頻繁的期間核查,記錄較簡單,如天平的校準核查。
6.3採用專門的核查記錄,對於比較復雜的期間核查,可編制相應的記錄表格。
7、期間核查結果的判定
實驗室儀器設備期間核查結論依據的標准方法要求、技術規定要求、檢定規程和核查實施細則等,對核查結果進行判定。若在實施期間核查過程中,發現被核查檢測設備技術狀態異常,應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可更換核查方法,必要時應提前進行檢定或校準。
8、相關文件
8.1儀器設備管理程序ZW-LM-P-24
9、相關記錄
9.1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記錄ZW-LM-W-24-11答案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