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鍋爐房的泄爆口有在設計上有哪些要求,其他一些生活中比較容易碰到的泄爆構建有什麼
鍋爐房常說的是泄爆面積,不是泄爆口。鍋爐房泄爆面積不小於鍋爐房地面積10%。輕質屋版頂和玻璃窗都可做泄爆權面積。泄爆的玻璃窗不能在鄰近主要交通道路的鍋爐房牆上開設。
燃油鍋爐的煙道上設泄爆口,以防燃油鍋爐啟動時煙道內燃油蒸汽積聚而爆作。
其他有爆炸危險的建築也應保證泄爆面積。
B. 鍋爐房的房頂必須有天窗嗎
燃煤鍋爐房應該設排煙天窗的,請看規定:
gb50041-2008《鍋爐房設計規范》
15.1.2鍋爐房的外牆、樓地專面或屋面,應有相屬應的防爆措施。並應有相當於鍋爐間佔地面積10%的泄壓面積,泄壓方向不得朝向人員聚集的場所、房間和人行通道,泄壓處也不得與這些地方相鄰。地下鍋爐房採用豎井泄爆方式時,豎井的凈橫斷面積,應滿足泄壓面積的要求。
當泄壓面積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可採用在鍋爐房的內牆和頂部(頂棚)敷設金屬爆炸減壓板作補充。
註:泄壓面積可將玻璃窗、天窗、質量小於等於120kg/m2的輕質屋頂和薄弱牆等面積包括在內。
15.1.13鍋爐間外牆的開窗面積,除應滿足泄壓要求外,還應滿足通風和採光的要求。
15.3.2鍋爐間、凝結水箱間、水泵間和油泵間等房間的余熱,宜採用有組織的自然通風排除。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機械通風。
15.3.3鍋爐間鍋爐操作區等經常有人工作的地點,在熱輻射照度大於等於350w/m2的地點,應設置局部送風。
C. 建築施工圖中燃氣鍋爐房裡控制室牆體需要做成防爆牆嗎
如未在爆炸區域范圍內無需,即使在我也沒有在相關規定中發現此要求。
D. 鍋爐房能不能用鋼化玻璃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我還沒見哪個鍋爐房採用過鋼化玻璃。我想主要是因為鋼化玻璃強度太高,鍋爐屬於特種設備,有爆炸危險性,一旦鍋爐房出現緊急狀況,一般玻璃更容易破碎,所以對保證鍋爐房內人員更有利。希望採納。
E. 關於新建鍋爐房選址的要求:國家標准規定,條款有哪些
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2008
4鍋爐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選擇
4.1.1 鍋爐房位置的選擇,應根據下列因素分析後確定:
1 應靠近熱負荷比較集中的地區,並應使引出熱力管道和室外管網的布置在技術、經濟上合理;
2 應便於燃料貯運和灰渣的排送,並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運輸的物流分開;
3 擴建端宜留有擴建餘地;
4 應有利於自然通風和採光;
5 應位於地質條件較好的地區;
6 應有利於減少煙塵、有害氣體、雜訊和灰渣對居民區和主要環境保護區的影響,全年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於總體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季節性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於該季節最大頻率風向的下風側,並應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要求;
7 燃煤鍋爐房和煤氣發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區域內;
8 應有利於凝結水的回收;
9 區域鍋爐房尚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區域供熱規劃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產企業鍋爐房的位置,除應滿足本條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有關專業規范的規定。
4.1.2鍋爐房宜為獨立的建築物。
4.1.3 當鍋爐房和其他建築物相連或設置在其內部時,嚴禁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部門的上一層、下一層、貼鄰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兩旁。並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室一層靠建築物外牆部位。
4.1.4住宅建築物內,不宜設置鍋爐房。
4.1.5採用煤粉鍋爐的鍋爐房,不應設置在居民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主要環境保護區內。
4.1.6採用循環流化床鍋爐的鍋爐房,不宜設置在居民區。
4.2建築物、構築物和場地的布置
4.2.1 獨立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築物、構築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間組合,應緊湊合理、功能分區明確、建築簡潔協調、滿足工藝流程順暢、安全運行、方便運輸、有利安裝和檢修的要求。
4.2.2 新建區域鍋爐房的廠前區規劃,應與所在區域規劃相協調。鍋爐房的主體建築和附屬建築,宜採用整體布置。鍋爐房區域內的建築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體布局應合理、美觀。
4.2.3 工業鍋爐房的建築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企業的建築風格相協調;民用鍋爐房、區域鍋爐房的建築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城市(區域)的建築風格相協調。
4.2.4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築物、構築物與場地的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最小,排水順暢,且應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溝。
4.2.5 鍋爐間、煤場、灰渣場、貯油罐、燃氣調壓站之間以及和其他建築物、構築物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及有關標准規定,並滿足安裝、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4.2.6 運煤系統的布置應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運輸距離短。煤場、灰渣場宜位於主要建築物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4.2.7 鍋爐房建築物室內底層標高和構築物基礎頂面標高,應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圍地坪0.15m及以上。鍋爐間和同層的輔助間地面標高應一致。
4.3鍋爐間、輔助間和生活間的布置
4.3.1單台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20t/h或單台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O.7~14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宜貼鄰鍋爐間固定端一側布置。單台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35~75t/h或單台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29~70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根據具體情況,可貼鄰鍋爐間布置,或單獨布置。
4.3.2鍋爐房集中儀表控制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與鍋爐間運行層同層布置;
2 宜布置在便於司爐人員觀察和操作的爐前適中地段;
3 室內光線應柔和;
4 朝鍋爐操作面方向應採用隔聲玻璃大觀察窗;
5 控制室應採用隔聲門;
6 布置在熱力除氧器和給水箱下面及水泵間上面時,應採取有效的防振和防水措施。
4.3.3容量大的水處理系統、熱交換系統、運煤系統和油泵房,宜分別設置各系統的就地機櫃室。
4.3.4鍋爐房宜設置修理間、儀表校驗間、化驗室等生產輔助間,並宜設置值班室、更衣室、浴室、廁所等生活間。當就近有生活間可利用時,可不設置。二、三班制的鍋爐房可設置休息室或與值班更衣室合並設置。鍋爐房按車間、工段設置時,可設置辦公室。
4.3.5化驗室應布置在採光較好、雜訊和振動影響較小處,並使取樣方便。
4.3.6鍋爐房運煤系統的布置宜使煤自固定端運入鍋爐爐前。
4.3.7鍋爐房出入口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l 出入口不應少於2個。但對獨立鍋爐房,當爐前走道總長度小於12m,且總建築面積小於200m。時,其出入口可設1個:
2非獨立鍋爐房,其人員出入口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
3鍋爐房為多層布置時,其各層的人員出入口不應少於2個。樓層上的人員出入口,應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樓梯。
4.3.8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室外開啟,鍋爐房內的工作間或生活間直通鍋爐間的門應向鍋爐間內開啟。
4.4工藝布置
4.4.1 鍋爐房工藝布置應確保設備安裝、操作運行、維護檢修的安全和方便,並應使各種管線流程短、結構簡單,使鍋爐房面積和空間使用合理、緊湊。
4.4.2 建築氣候年日平均氣溫大於等於25℃的日數在80d以上、雨水相對較少的地區,鍋爐可採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當鍋爐採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時,除應符合本規范第4.4.1條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選擇適合露天布置的鍋爐本體及其附屬設備;
2 管道、閥門、儀表附件等應有防雨、防風、防凍、防腐和減少熱損失的措施;
3 應將鍋爐水位、鍋爐壓力等測量控制儀表,集中設置在控制室內。
4.4.3風機、水箱、除氧裝置、加熱裝置、除塵裝置、蓄熱器、水處理裝置等輔助設備和測量儀表露天布置時,應有防雨、防風、防凍、防腐和防雜訊等措施。
居民區內鍋爐房的風機不應露天布置。
4.4.4鍋爐之間的操作平台宜連通。鍋爐房內所有高位布置的輔助設施及監測、控制裝置和管道閥門等需操作和維修的場所,應設置方便操作的安全平台和扶梯。閥門可設置傳動裝置引至樓(地)面進行操作。
4.4.5鍋爐操作地點和通道的凈空高度不應小於2m,並應符合起吊設備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鍋筒、省煤器及其他發熱部位的上方,當不需操作和通行時,其凈空高度可為0.7m。
4.4.6鍋爐與建築物的凈距,不應小於表4.4.6的規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需在爐前更換鍋管時,爐前凈距應能滿足操作要求。大於6t/h的蒸汽鍋爐或大於4.2Mw的熱水鍋爐,當爐前設置儀表控制室時,鍋爐前端到儀表控制室的凈距可減為3m;
2當鍋爐需吹灰、撥火、除渣、安裝或檢修螺旋除渣機時,通道凈距應能滿足操作的要求;裝有快裝鍋爐的鍋爐房,應有更新整裝鍋爐時能順利通過的通道;鍋爐後部通道的距離應根據後煙箱能否旋轉開啟確定。
F. 燃氣鍋爐房設計規范有哪些
一、鍋爐房宜獨立建築物鍋爐房其建築物相連或設置其內部嚴禁設置員密集場所重要部門(公共浴室、教室、餐廳、影劇院觀眾廳、議室、候車室、檔案室、商店、銀行、候診室)層、層、貼鄰位置及主要通道、疏散口兩旁並應設置首層或室層靠建築物外牆部位 二、住宅建築物內宜設置鍋爐房鍋爐房入口設置必須符合列規定:入口應少於二 獨立鍋爐房爐前走道總度於一二m且總建築面積於二00平米其入口設一;非獨立鍋爐房其員入口必須一直通室外; 三、鍋爐房層布置其各層員入口應少於二樓層員入口應直接通向面安全樓梯 四、鍋爐房通向室外門應向室外啟鍋爐房間內工作間或間門應向鍋爐間內啟依據《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四一進行設計應注意其使用范圍:水介質蒸汽鍋爐鍋爐房其單台鍋爐額定蒸發量一~漆5t/h、額定口蒸汽壓力0.一0~三.吧二MPa(表壓)、額定口蒸汽溫度於等於四50℃;熱水鍋爐鍋爐房其單台鍋爐額定熱功率0.漆~漆0MW、額定口水壓0.一0~二.50MPa(表壓)、額定口水溫於等於一吧0℃(註:真空鍋爐、直燃機組、導熱油爐等適用於《鍋爐房設計規范》用氣量較採暖爐、熱水爐能使用《鍋爐房設計規范》參考《燃氣採暖熱水爐應用技術規程》) 5、鍋爐房外牆、樓面或屋頂應相應防爆措施並應相於鍋爐間占面積一0%泄壓面積, 泄壓向朝向員聚集場所、房間行通道, 泄壓處與些相鄰 陸、鍋爐房採用豎井泄爆式, 豎井凈橫斷面積應滿足泄壓面積要求泄壓面積能滿足述要求採用鍋爐房內牆頂部(頂棚)敷設金屬爆炸減壓板作補充泄壓面積玻璃窗、窗、質量於等於一二0kg/m二輕質屋頂薄弱牆等面積包括內鍋爐房泄爆口未經原建築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嚴禁承重牆、柱、梁等處口能滿足要求用氣溝通協
G. 燃氣鍋爐房設計規范
1、鍋爐房宜為獨立的建築物,當鍋爐房和其他建築物相連或設置在其內部時,嚴禁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部門(如公共浴室、教室、餐廳、影劇院的觀眾廳、會議室、候車室、檔案室、商店、銀行、候診室)的上一層、下一層、貼鄰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兩旁,並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室一層靠建築物外牆部位。
2、住宅建築物內,不宜設置鍋爐房。鍋爐房出入口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出入口不應少於2個, 但對獨立鍋爐房,當爐前走道總長度小於12m,且總建築面積小於200平方米時,其出入口可設1個;非獨立鍋爐房,其人員出入口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
3、鍋爐房為多層布置時,其各層的人員出入口不應少於2個。樓層上的人員出入口,應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樓梯。
4、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室外開啟,鍋爐房間內的工作間或生活間的門應向鍋爐間內開啟。依據《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進行設計時應注意其使用范圍:以水為介質的蒸汽鍋爐鍋爐房,其單台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75t/h、額定出口蒸汽壓力為0.10~3.82MPa(表壓)。
5、鍋爐房的外牆、樓地面或屋頂,應有相應的防爆措施,並應有相當於鍋爐間佔地面積10%的泄壓面積, 泄壓方向不得朝向人員聚集的場所、房間和人行通道, 泄壓處也不得與這些地方相鄰。
H. 鍋爐房防火防爆措施主要有哪些
鍋爐抄房的外牆、樓地面或屋襲面,應有相應的防爆措施。並應有相當於鍋爐間佔地面積10%的泄壓面積,泄壓方向不得朝向人員聚集的場所、房間和人行通道,泄壓處也不得與這些地方相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