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廚房,倉庫等重點部位必須安裝防爆燈
如果有易燃易爆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出現,用防爆燈比較安全。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❷ 防爆燈具與三防燈具的具體區別
防爆燈具:主要是針對為了防止燈具爆炸而採取的防護措施後,整合為一體的燈具,稱之為防爆燈具,這種燈具主要是針對高壓鈉燈、燈管等一些易碎易污染燈具使用在特定場所的燈具。
三防燈具:主要是針對燈具對環境的適應性,包含的三防有:防水、防爆、防火,主要適用在那些比較特殊場所的燈具。
燈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變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於固定和保護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與電源連接所必需的線路附件。
❸ 關於哪些廠所需要安裝防爆燈的規定
防爆燈一般抄多用在油庫、液化氣襲、天然氣站以及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加工場所等地方,其目的是防止燈泡爆裂後引燃、引爆。配電房一般不需要使用防爆燈,實際中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比如配電房裡面如果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正常情況下是不允許的)或者臨近建築、設施存放有易燃易爆(特別是易揮發性可燃氣體),那也必須設置防爆燈。
❹ 防爆燈具安全要求是什麼
要根據防爆燈具的使用環境和功率還有功效是否能夠達標,加防爆工業合同等等。具體可參照奇辰照明廠家那邊客服會給您做出滿意解答,讓等燈具上會比同產品得到相應的性價比,比如壽命和散熱功效等等。
❺ 食堂廚房操作間燈具是否需要防爆燈
操作台,燃氣灶台可以,但你說冷盤間,面點間也需要防爆燈嗎?
❻ 冷藏室的燈具需要防爆嗎
冷藏室的燈具需不需要防爆,主要要看使用的製冷劑的類型,如果是那種易燃易爆的製冷劑,如R600a,那就需要防爆型的,尤其是門燈開關,動作的時候不允許產生電火花。或良好封閉。
❼ 求助:哪條標准、法規、條例明文規定,倉庫(成品倉)必須要裝防爆燈
用來存放紙箱的成品倉庫沒有規定必須要裝防爆燈,但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十五條,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三十八條,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三十九條,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7)廚房燈具是否需要防爆燈擴展閱讀
參照《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題目中存放紙箱的倉庫,屬於火災危險程度丙類:
1、閃點≥60℃液體,如:動物油,植物油,瀝青,蠟, 潤滑油,機油,重油,閃點≥60℃的柴油、糠醛,大於50度小於60度的白酒 ;
2、可燃固體,如: 化學、人造纖維及其織物,紙張,棉、毛、絲、麻及其織物,穀物,麵粉,天然橡膠及其製品, 竹、木及其製品,中葯材,電視機。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准規范的規定。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四十條,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四十一條,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四十二條,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四十三條,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四十四條,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參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四十五條,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❽ 檔案庫房的燈具需要防爆燈嗎
檔案庫房由於資料多由可燃性紙質檔案組成,而且資料一旦發生自燃其損內失後果不可想像,因此,有必容要安裝防爆燈。
防爆燈是指用於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存在的危險場所,能防止燈內部可能產生的電弧、火花和高溫引燃周圍環境里的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從而達到防爆要求的燈具。也稱作防爆燈具、防爆照明燈。
不同的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環境對防爆燈的防爆等級和防爆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具體參照GB3836、IEC60079。
❾ 防爆燈具與普通燈具有什麼區別
防爆來燈是指用於可燃性氣體和粉源塵存在的危險場所,能防止燈內部可能產生的電弧、火花和高溫引燃周圍環境里的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從而達到防爆要求的燈具。
電氣設備引燃可燃性氣體混合物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電氣設備產生的火花、電
弧、另一個是電氣設備表面(即與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相接觸的表面)發熱。對於設備在正常運行時能產生電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殼內,或採取澆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壓型等其他防爆型式就可達到防爆目的。
而對於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對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高溫的設備,如果在其結構上再採取一些保護措施,盡力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不會發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就可進一步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這種設備在正常運行時就沒有引燃源,而可用於爆炸危險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