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粉塵防爆能替代三防嗎
應該不能.粉塵防爆是可以應用在粉塵性危險場所的防爆電氣設備.
三防是?標准要求應該是不同的.
粉塵防爆重在防爆.
❷ 粉塵危害分級監察規定被廢止了嗎
規定仍在執行中,未被廢止。
勞動部年頒發《粉塵危害分級監察規定》;粉塵危害分級監察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粉塵危害的監察工作,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除礦山開采業以外的有生產性粉塵危害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
第三條 粉塵危害分級監察工作實行企業、事業單位自檢和專業檢測機構檢測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根據GB5817—86《生產性粉塵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准,每年進行一次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檢測建檔,並將分級結果報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無分級自檢能力的,應請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檢測機構或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代為分級檢測。
第五條 各地勞動行政部門每年應對企業、事業單位報送的生產性粉塵危害分級結果,按工種或作業崗位數抽查10~25%進行確認,並建檔造冊。
第六條
粉塵危害分級檢測人員實行資格認證制度。企業、事業單位的檢測人員,須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考核認證;地、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的檢測人員,須經省級勞動行政部門考核認證。未經考核認證人員不得從事檢測工作。考核認證工作每4年復核一次。
第七條
粉塵危害分級檢測儀器實行使用認可制度。企業、事業單位的檢測儀器,須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認可;地、市級勞動部門的檢測儀器,須經省級勞動行政部門認可。未經認可的檢測儀器,不得用於分級檢測。檢測儀器認可工作,每年復核一次。
第八條 有生產性粉塵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制定治理粉塵危害的具體措施和實施計劃,保證粉塵危害逐年減少。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將Ⅲ、Ⅳ級粉塵危害列為粉塵治理重點。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將Ⅲ、Ⅳ級粉塵危害列為職業衛生監察工作重點。經分級檢測,粉塵危害達到Ⅳ級的,必須在一年內消除,否則,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停產。
第十條 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在試生產時必須進行粉塵危害程度分級檢測,凡有Ⅲ、Ⅳ級粉塵危害的,不允許正式投產。
第十一條 各地勞動行政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應將企業粉塵危害狀況作為企業升級的重要參考指標,有Ⅱ級粉塵危害的,不應升入國家二級以上企業。
第十二條 各地勞動部門應建立粉塵危害程度分級年報制度,掌握本地區承受Ⅲ、Ⅳ級粉塵危害的千人危害率。
第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違反本規定,勞動行政部門可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企業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❸ 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的規定
嚴防企業粉塵來爆炸五條規定源
一、必須確保作業場所符合標准規范要求,嚴禁設置在違規多層房、安全間距不達標廠房和居民區內。二、必須按標准規范設計、安裝、使用和維護通風除塵系統,每班按規定檢測和規范清理粉塵,在除塵系統停運期間和粉塵超標時嚴禁作業,並停產撤人。三、必須按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四、必須配備鋁鎂等金屬粉塵生產、收集、貯存的防水防潮設施,嚴禁粉塵遇濕自燃。五、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防護制度,嚴禁員工培訓不合格和不按規定佩戴使用防塵、防靜電等勞保用品上崗。
❹ 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作廢了嗎
沒有來唄,作廢會出文通知源的
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
一、必須確保作業場所符合標准規范要求,嚴禁設置在違規多層房、安全間距不達標廠房和居民區內。
二、必須按標准規范設計、安裝、使用和維護通風除塵系統,每班按規定檢測和規范清理粉塵,在除塵系統停運期間和粉塵超標時嚴禁作業,並停產撤人。
三、必須按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
四、必須配備鋁鎂等金屬粉塵生產、收集、貯存的防水防潮設施,嚴禁粉塵遇濕自燃。
五、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防護制度,嚴禁員工培訓不合格和不按規定佩戴使用防塵、防靜電等勞保用品上崗。
來自安弘認證網
❺ 粉塵防爆是如何分級的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可燃溫度。
(5)粉塵防爆5條規定為什麼廢止擴展閱讀:
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規定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現象的電氣設備。
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❻ 粉塵防爆
A類和B類沒有原則沖突,只是不同設備為了達到防護目的採取的不同方法。
首先A類與B類都是版根據tD規定的權,也就是粉塵防護中的外殼防護
其次,A類需要進行防護等級試驗:塵密外殼IP6X,可用於20區21區或導電粉塵22區,防塵外殼IP5X可用於導電粉塵22區
B類需要分析隔爆接合面的寬度和間隙。
兩種保護型式可提供等效的保護效果。
具體參數見IEC61241-0(通用標准)IEC61241-1(外殼防護tD)
❼ 特大粉塵爆炸事故 違反了哪些安全生產法的規定
可以參考: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粉塵作業和使用場所防範粉塵爆專炸大檢查的通屬知》(安委辦明電〔2015〕14號)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68 號《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
《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2007)
❽ 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為什麼作廢了
工貿行業中涉及煤粉、鋁粉、鎂粉、鋅粉、孩功粉嘉莠黃瘋萎弗聯鈦粉、鋯粉、麵粉、澱粉、糖粉、奶粉、血粉、魚骨粉、紡織纖維粉、木粉、紙粉、橡膠塑料粉、煙草等企業的爆炸性粉塵作業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