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中應明確哪些內容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專要求建立健全特屬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相關人員崗位職責;
(2)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4)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規定;
(5)特種設備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和運行記錄規定;
(6)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檢和實施規定;
(7)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和培訓教育規定;
(9)特種設備采購、驗收、安裝、改造、使用、修理、報廢等管理規定;
(10)特種設備應急專項預案及演練規定;
(12)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11)貫徹執行本規則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接受安全監察的規定。
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所使用設備特點、生產工藝等,明確提出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要求。安全操作規程一般包括運行參數、操作步驟、巡迴檢查、運行記錄、異常情況處置、安全注意事項等。
『貳』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應當堅持什麼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條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特種設備安全如同生產安全一樣,所有的工作都是將安全放在第一位,其中人的生命是首要的重中之重,這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經濟利益,因此也會產生矛盾。在處理這方面的矛盾時,首先確保的是設備的安全性,也就是常說的安全一票否決權。
二、預防為主的原則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包括事前預防和事後處理兩個方面。防止事故的發生是最根本的一種要求,事前預防是防止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前後處理是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特種設備的事前預防就是將所有能夠造成事故的因素,從設計、製造、安裝,以及改造、修理、使用等都要考慮到,並且採取必要的技術、行政、管理等手段和措施,使其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由於科學技術、管理水平發展過程中,人們認識的局限性,完全不出事故還是不可能的,但是應當力爭將事故保持在可控范圍內,並且避免發生重特大災難性事故。
三、節能環保的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原則,不是說不考慮其他方面,特別是節能和環保。特種設備中有一些設備本身就是高耗能設備。比如鍋爐,它是重要的能源轉換設備,也是能源消費大戶和重要污染源。
在特種設備設計時,如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考慮到材料的使用、結構的合理、鍋爐運行方式的科學等等,就會使特種設備達到即安全又節能環保的要求。
四、綜合治理的原則
要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涉及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責任、誠信、服務意識,涉及檢驗機構的技術水平和能力、政府監督管理和執法能力,涉及全社會的安全意識,需要各方協同,通過教育、道德以及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來達到保障安全的目的,就是我們常說的綜合治理。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1、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和行政許可的實施、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2.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一是體現依法行政,規范監督管理者的行為,要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行使法定職權;二是體現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置於法律法規之外,包括監督管理者的行為都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實施,既不能越權,也不能不作為。
『叄』 特種設備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近些年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加強了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在特種設備監督及管內理工作上取容得了良好的成績,同時也帶動了大部份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管理上逐步規范,但企業特種設備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1、企業對特種設備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設備為特種設備,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這些都為事故的發生留下很大的隱患。2、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大多單位沒有認識到特種設備的危險性,沒有認識到企業在安全生產上應承擔的責任,沒有積極主動地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導致特種設備未登記、未定期進行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臨界報廢以及存在嚴重隱患的的特種設備依然運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等現象大量存在。3、企業未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及日常維護保養制度等。4、企業、職工對特種作業培訓持證上崗的認識存在偏差。特種作業人員作為安全生產事故的高發人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5、未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及針對性的事故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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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中應明確哪些內容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特種內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容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相關人員崗位職責;
(2)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4)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規定;
(5)特種設備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和運行記錄規定;
(6)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檢和實施規定;
(7)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和培訓教育規定;
(9)特種設備采購、驗收、安裝、改造、使用、修理、報廢等管理規定;
(10)特種設備應急專項預案及演練規定;
(12)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11)貫徹執行本規則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接受安全監察的規定。
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所使用設備特點、生產工藝等,明確提出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要求。安全操作規程一般包括運行參數、操作步驟、巡迴檢查、運行記錄、異常情況處置、安全注意事項等。
『伍』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有哪些內容
技術規范通常是指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為了貫徹執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內為了履行職責,根容據法律或法規所授予的權力,而頒布的包含技術要求、相關管理規定等,技術規范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地規范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工作,是必須強制執行的。
根據技術規范的內容,可將其分為以下4類:
(1)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類(其主要內容為安全技術方面的基本要求);
(2)技術檢驗規則類(其主要內容為具體的檢驗要求、檢驗方法、檢驗程序、檢驗結論);
(3)資格認可規則類(其主要內容為單位和人員資格認可條件、審查程序);
(4)監督管理辦法類(其主要內容為監督管理的要求和做法)。
——摘自《領導幹部質量安全知識讀本》
『陸』 《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特種設備,就是並不經常使用的設備。比如說:天車、葫蘆吊、索道吊車、汽車吊、龍門吊;還有叉車、鏟斗車等。都是在特定的環境中來使用的,制定安全操作規程,要結合當時的情況來編制,才能作到具有針對性。不能照抄照搬,因為各地的環境條件不一樣,針對性也不一樣,必須要結合當地的環境來制定才可以的。就拿天車來說,有使用在煉鋼生產中,吊鋼水包的它的具體操作規程,天車工必須要經過考試,拿到天車駕駛證的上崗證書,才可以操作天的車的。在行車之前,1.首先要檢查大車行走是否靈活(並檢查抱閘);2.檢查小車的行走(並檢查抱閘);3.檢查大捲筒的上過卷裝置是否靈活;檢查小卷揚是否靈活(不檢查小卷揚機的過卷保護);4.然後開始打零示警,天車開始啟動。5.鋼水包的清理,清理完成後,鋼水保放入爐前坑內待裝鋼水。6.吊具的檢查。要定時的檢查吊具,包括有,鋼絲繩的檢查,吊鉤的檢查;還有鋼水包的檢查,它包括吊梁,掛兒、包體這三項。還有使用在金屬加工中吊裝結構件的(比如罐、塔之類的物體)。由於使用環境和用途完全不同,所以編制的操作規程就完全不相同,就是相同的天車,吊裝重量不同,也不能使用一個安全操作規程,也必須是專車專用的。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限制的非常嚴格,國家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是非常的重視的。不能馬虎。否則會被封設備的。由於本人在煉鐵廠工作幾年(撫順市鑫隆硅鎂鉻有限公司),所以對這種天車是比較了解的。在制定操作規程時,是具有針對性的。
『柒』 特種設備使用應注意如何事項
為規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以下簡稱設備)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行為,保障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有效實施,依據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檢驗、修理、改造、維修保養、化學清洗等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遵守本規定。
應當取得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檢驗、修理、改造、維修保養、化學清洗許可,而未取得相應許可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屬非經營性活動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屬經營性活動,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設備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按照《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罰。
沒有按照規定履行設計文件審批手續的,或者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型式試驗就投入製造的,責令改正,處責任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吊銷相應的資格證件。
應當履行設備製造、安裝、修理、改造安全質量監督檢驗程序而未按照規定履行的,責令改正;屬非經營性活動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屬經營性活動,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條 製造、銷售不符合有關法規、標準的設備,致使設備不能投入使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安裝不符合安全質量的設備,或安裝、修理、改造質量不符合安全質量要求,致使設備不能投入使用的,處安裝、修理、改造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相應許可證。
使用設備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屬非經營性使用行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屬經營性使用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設備製造(組焊)許可證的;
(二)委託沒有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安裝、修理、改造、維護保養、化學清洗、檢驗的;
(三)未經批准自行進行安裝、修理、改造、檢驗的;
(四)未辦理使用(託管)注冊登記手續的;
(五)超過檢驗有效期或檢驗不合格的;
(六)氣瓶及其他移動式壓力容器不按規定進行充裝的;
(七)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的;
(八)未按規定辦理停用、報廢手續的;
(九)已經報廢或者非承壓設備當承壓設備的。 第八條 檢驗、檢測及有關從事審查、型式試驗等機構偽造檢驗數據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條 使用無相應有效證件的人員進行設備操作、檢驗等活動的,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條 轉讓資格許可證書,或給無許可資格的單位出具虛假證明的,吊銷相應的許可資格,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一條 製造、銷售、使用等環節違反規定,責令其對設備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設備存在事故隱患,無修理、改造價值的,予以判廢、監督銷毀。
第十二條 違反設備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造成事故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 對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的,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或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發出《安全監察意見通知書》,其他處罰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或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五條 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監察人員進行執法,應當出示安全監察員證;其他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應當出示相關證件。不出示證件的,被檢查者有權拒絕檢查。 第十六條 被檢查者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第十七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捌』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存在哪些問題
(1)在使用單位和個體業者中,還存在」設備是企業或個人的,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場(廠)內車輛在院內作業,不上公路,誰也管不著」等,不接受監管和依法使用的法盲現象。
(2)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工作混亂,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健全,無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或技術檔案資料不完整。
(3)聘請無安裝資質的非法安裝隊伍,私自改造、安裝特種設備,安裝質量難以保證。
(4)購買無廠名、廠址、非法製造的特種設備或手續不全、有嚴重事故隱患的舊設備。
(5)設備無使用證,不依法進行登記、注冊、報檢,且在未經質監部門驗收和技術檢驗的情況下非法使用,造成設備本身或安裝過程中留下了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的發生。
(6)設備使用中不按期報檢,延期、甚至拒絕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驗,致使設備帶病運行,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和排除。
(7)使用未經培訓、考核、沒有上崗資格證書的無證人員違規上崗操作,由於不按規程作業,使用不當造成事故發生,給人身安全和企業財產帶來了重大損失。
『玖』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按照不同工種的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
『拾』 特種設備作業過程中應注意哪些事項
種設來備安全管理源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