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服裝廠消防設施要哪些,如何安裝和擺放,應貼什麼標識
看你建築的面積多大,主要檢查你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合格,滅火器配備是否合理,裡面的火災隱患是否存在,如果廠的面積較大的話,還需安裝噴淋和消火栓系統,火災報警系統等。
消防栓是廠房設計時即需通過消防驗收這個不用我們管他,在地上畫上標識就可以了同般畫黃色班馬線不放存在物料即可;滅火器、滅火車需要在車間進出口處貼上布置圖,同時在放置位置明日標識,有賣的那種也可以自己列印;逃生指標燈這個廠房也應該配備;逃生緊急出口這個安裝在牆的踢腳線位置吧;
『貳』 消防器材如何放置
1、定位。
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備,找一個固定的放置場所,當意外發生時,可以立刻找到滅火器。假如現場的滅火器是懸掛於牆壁上的,當滅火器的重要超過18千克時,滅火器與地面的距離,應低於1米;若重量在18千克以下則其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標示。
工廠內的消防器材設備,常被其他物品遮住,這勢必延誤去用的時機,所以,在放置這些消防器材的地方,設立一個挑高的標志看板,來增加其能見度。
3、禁區。
消防器材設備前面保持通暢,不會造成取用時的阻礙。
4、放大的操作說明。
在非常緊急的時刻才會用到消防器材,這時,人難免會慌亂,而在慌亂的情況之下,恐怕連如何使用這些消防器材都給忘了。
5、明示的更要日期。
注意消防器材內的葯劑的有效期限是否逾期,而且,按時更新,確保滅火器的有效性。

『叄』 消防器材如何放置,需要注意什麼
1.定位。
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備,找一一個固定的放置場所,當意外發生時,可以立刻找到滅火器。專假設現場的滅火器是屬懸掛於牆壁上的,當滅火器的重要超過18千克時,滅火器與地面的距離,應低於1米;若重量在18千克以下則其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標示。
廠內的消防器材設備,常被其他物品遮住,這勢必延誤去用的時機,所以,在放置這些消防器材的地方,設立一一個挑高的標志看板,來增加其能見度。
3.禁區。
消防器材設備前面保持通暢,不會造成取用時的阻礙。為了避免其他物品的佔用,在這些消防器材的前面,要規劃出安全區,畫上」老虎線」,提醒大家共同來遵守安全規則。
4.放大的操作說明。
在非常緊急的時刻才會用到消防器材,這時,人難免會慌亂,而在慌亂的情況之下,恐怕連如何使用這些消防器材都給忘了。在放置這些消防器材的牆壁上,貼上一張放大的簡易操作步驟說明圖,讓所有人來參考。
5.明示的更要日期。
注意消防器材內的葯劑的有效期限是否逾期,而且,按時更新,確保滅火器的有效性。把滅火器的下一次換葯期明確地標示在滅火器上,讓所有人共同來注意安全。
『肆』 車間消防設施配置標準是什麼
車間消防設抄施配置標準是:襲每150平方米配1具,每個樓層每個車間不少於2具。
『伍』 車間內設備擺放距牆體的距離是否有消防要求
這要看涉及到哪方面的車間了!如果普通車間就沒所謂!如果是特種設備或化工等特殊情況的就有具體要求!
『陸』 天津的工廠里,消防規則有哪些消防設施的擺放等。 急!~!
限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辦法
XH/QZ(A)0602.03-06
1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為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的安全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考核實施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於 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動程序
3.1考核規則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並將其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如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單位工資總額100元~500元,同時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責任制未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對員工沒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動無記錄。
3.1.1.3重點防火單位及部位,不設置明顯標志,未建防火檔案,不制定滅火預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點防火單位不按月開展安全防火檢查或檢查後無記錄的。
3.1.1.5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及禁火區發現煙頭,或當場發現有人吸煙。
3.1.1.6不派員工參加消防培訓或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被檢查單位領導,安全員不參加檢查的。
3.1.1.7指使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
3.1.2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材的保養、維護和管理,凡新購、更換滅火器材,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單位工資總額100元~1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3.1.2.1單位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滅火器材未落實專人負責。
3.1.2.2滅火器材失效後,一周內不申報和更換的。
3.1.2.3未經批准、擅自購買,更換裝滅火器材。
3.1.2.4應該配置滅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時配置的。
3.1.2.5埋壓、圈佔消防栓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3.1.2.6任意更換滅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事故發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發生的。
3.1.3.2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或隱瞞火災事故不報。
3.1.3.3為推卸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
3.1.3.4不及時召開火災事故分析會,找出火災原因。
3.1.4撲救火災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2000元,考核責任人100~500元,外單位人員按有關規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時向指定地點供水的;
3.1.4.2未及時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
3.1.4.3在劃定的警戒區、交通管制區、機動車輛及行人強行通行;
3.1.4.4故意阻礙消防車行駛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部門未申報消防設施計劃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建審的。
3.1.5.2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消防配套設施未達到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除給予相應處罰外,並責令限期整改。
3.1.5.3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未向消防部門申報的。
3.1.5.4火災撲滅後,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恢復供電、供氣的。
3.1.6 進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3.1.7嚴禁在公司綠化區,護林區用火、吸煙、燒紙錢、燃放鞭炮,違者考核100~500元。導致森林火災,考核責任人500元~5000元。如責任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1.8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責任人承擔撲救火災的費用外,考核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災發生後不及時撲救、逃離現場;
3.1.8.2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大的損失;
3.1.8.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按規定安裝照明設施和禁火標志;
3.1.8.4在各公司轄區設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圍15米距離內停放車輛;
3.1.8.5機動車駕乘人員在油庫加油時,違反油庫安全防火規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責任人,如其行為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參加撲救火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獎勵。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對違反本考核辦法的單位或個人,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將進行考核;涉及對外單位及個人的處罰,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負責具體執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負責」的管理原則,參照本辦法執行。
『柒』 2000平方工廠,在消防上面應該注意什麼。例如滅火器的擺放位置,密度。倉庫的規范,注意事項。
那要看你廠房的用途是什麼,各行業的要求有所不同具體請你參照有關標准。
比如《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如果是做倉庫那要看你儲存的是什麼貨物來決定的,不是統一一個標準的,具體的請查閱倉儲消防規定。
『捌』 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放置有什麼要求
一、消防設施、設備的范圍
1、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標識牌、警示牌、應急燈、安全出路指示燈箱、消防通道、安全門等。
2、消防設備包括:滅火器、滅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帶、消防水槍、防煙面罩、消防斧頭等。
二、消防設施、設備的設置
1、消防設施、設備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2、未設有消防栓的項目部,室內滅火器的設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備4kg的乾粉滅火器不少於1具;每個項目的生產場所配備滅火器不少於10具。辦公室、宿舍、小型倉庫等按每兩個房間配備4kg乾粉滅火器不少於1具;每個辦公生活區配備滅火器不少於4具。
3、所有項目部的配電房、電控室、廚房等消防重點場所,每個房間內配備4kg的乾粉滅火器不少於2具;值班室、門衛室等單獨建築配備滅火器不少於1具。
4、消防設備的放置地點應防雨、防水,與火源、水源、震動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離。消防設備設置要科學合理,分布做到「重點防護,兼顧全局」,滅火器一般放置在門口附近或重點防護設備附近的顯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5、消防設施、設備不得被遮蓋阻擋,消防通道、安全門等不得阻塞或佔用。
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
1、消防設施、設備只允許在發生火警或消防演練時使用,平時嚴禁使用。
2、消防設施、設備嚴禁用作消防以外的用途(如用消防栓清洗地面,用應急燈照明等)。
3、消防設施、設備使用後,要及時恢復原狀,已使用過的滅火器要重新充裝。
四、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
1、各項目部的消防設施、設備由項目班長負責進行檢查維護工作。
2、消防設施、設備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巡查,定期巡查由項目班長在每月的5日前進行點檢;不定期巡查由運營部每季度巡查1次。
3、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內容:
(1) 滅火器:壓力是否正常(表針指示在綠色范圍內);滅火劑是否在有效期內;
瓶身是否有破損、配件是否齊全完好;瓶身、箱體是否積塵、生銹。
(2) 消防栓: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是否齊備、完好;消防箱體是否有破損、缺
失;消防龍頭開閉是否靈活,水壓是否正常;是否有銹蝕現象。
(3) 消防標識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擋、覆蓋;是否有破損、脫落;是否清晰、
完整。
(4) 應急燈、安全出路指示燈箱:外觀是否完整,充電過程是否正常;斷電時
能否啟動應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標識是否清晰。
(5) 消防通道、安全門:消防通道有否被佔用或堵塞;安全門是否完好,開關
是否靈活;安全門在工作期間有否上鎖。
(6) 防煙面罩、消防斧頭:逃生設備是否在規定地點放置;是否完好無損;是
否在有效期內。
4、檢查時發現問題的,要及時進行處理或更換,保障消防設施、設備的完好性、有效性。
5、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後,檢查人員要在設施、設備的《檢查記錄表》上簽名確認,並填寫《XX項目消防設施、設備檢查月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運營部辦公室。
6、滅火器要每2年進行一次壓力檢測及葯劑更換,更換時要用備用滅火器進行替換。無備用滅火器的,要分批進行更換,生產現場留有的滅火器數量不得少於標准配備數量的50%。
『玖』 車間消防設施配置標准
詳見《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相關條款,建議配3公斤或4公斤的ABC乾粉滅火器,每專150平方米配屬1具,每個樓層每個車間不少於2具。放置高度不高於1.5米,放置醒目便於取用處。配了以後,一般5年內滅火器未用且壓力指針不在紅區,不用換葯。滿5年或用過後立即充裝、充裝後每2年到專門維修點充裝,滅火器從出廠後10年報廢。
『拾』 如何正確布置消防器材器具
滅火器是撲滅火災的「尖兵」,而非接受監督檢查的「儀仗隊」,滅火器更不是「花瓶」想放到哪裡就放到哪裡,有關法律法規和設計標准,也對滅火器擺放位置是有明確規定的。
一、滅火器設置點的要求:
(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
(2)滅火器應設置在便於人們取用的地點;
(3)滅火器的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滅火器設置點應便於人員對滅火器進行保養,維護及清潔衛生;(
5)滅火器設置點應便於滅火器的穩固安放;
(6)滅火器的設置點環境不得對滅火器產生不良影響。
二、滅火器擺放的要求:
(1)滅火器需置於滅火器箱內,或設置在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15m);
(2)面向外,擺放穩固;
(3)前方凈空(每個設置點30CM計算)並予以標示;
(4)外觀清楚,無灰塵;
(5)滅火器上方須用標示牌標示(頂部離地高度大於1.8米小於2.5米或根據擺放點實際情況設置,要求標示明顯易見,指示正確)。
化學泡沫滅火器在存放時,不可靠近有高溫的地方,以防碳酸氫鈉分解出二氧化碳而失效,嚴冬季節要採取保暖措施,以防冰凍。並應經常疏通噴嘴,使之保持暢通。最佳存放溫度為4-5℃;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放置在明顯、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可放在採暖或加熱設備附近和陽光強烈照射的地方,存放溫度不要超過55℃;乾粉式滅火器,平時應放置在乾燥通風的地方,防止乾粉受潮變質,還要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以防失效,存放環境溫度在-10至55℃之間。
因此一定要做好滅火器的放置工作,否則輕者縮短滅火器的使用壽命、降低使用性能,重者使滅火器失去效用、貽誤滅火戰機。同時在一些賓館、醫院等消防重點單位,應該保證任一可能著火點均可同時得到兩具滅火器的保護,這兩具滅火器應配置在不同的設置點。那麼按照這一要求一些出於整齊美觀或為防盜而將滅火器集中存放管理的做法也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