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發現中標單位的投標設備參數不能達到招標文件要求,怎麼辦
可以要求中標單位更換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參數設備。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招標人和投標人應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簽訂書面合同,且內容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確定。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是根據招投標文件對相關權利義務作進一步的確認,所簽合同不得對招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作出更改。

(1)系統集成商中標後如何提供投標設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⑵ 成立一家直放站運營公司(設備oem)需要那些就能去省級運營商參與招標了如果是系統集成的公司呢
現在設備都集采了,第一步需要參加各運營商總部的集采招標,中標後,再找各省分內公司,入圍容就OK了。中標後運營的人員需求比較簡單吧,有1個市場負責人,1個產品負責人,幾個維護人員,1到2個助理就差不多了吧。
系統集成,首先得需要有集成資質,入圍到省分公司的大名單,然後再到各地級市分公司參與投標,一般都是1年1次,需要的人員就較多了,主要是市場經理、項目主管,設計人員,督導人員,各相關助理等等。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⑶ 招投標中標之後供應商可以變更設備嗎
不能,供應商必須按照投標文件中描述的設備型號等提供,如果不能,就是違約
⑷ 系統集成的投標管理:如何一矢中的
目前,我國多數信息化建設項目都是以招投標的方式運作的,業主一般都會委託招標公司進行公開招標或議標,然後根據評標結果來確定信息系統的建設商或承包商。對於業主來說,通過嚴格的篩選和評定,可以選出有實力並能提供良好性價比的技術方案以及優質服務的廠商。但對於廠商而言,如何在限定的時間內調動各方資源,按時完成高質量的標書,完成投標,的確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一、投標項目管理的內容 對於系統集成項目而言,一般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多是針對不同客戶需要確定不同的方案,常常涉及到多種軟體(含自有軟體和第三方軟體)和多種硬體(含主機和網路)的綜合集成,因此,投標方不僅組織調度好公司內部資源,而且要熟悉和了解業主的需求,並與第三方產品廠商或合作夥伴形成良好的合作同盟。因此,投標管理不僅僅是單純投標方案的組織,也包括與業主的交流與溝通,與第三方合作廠商的談判與合作等內容。 1、與業主的交流及前期的合作 與業主的交流是投標的前提條件。如果投標方長期致力於某一行業的信息化建設,以前做過業主的同類項目或與業主交流十分充分,熟悉行業業務和客戶關系,能夠「比客戶更了解客戶」,就會在投標方案的准備上有的放矢,針對招標書的內容以及業主的真正需求,及時完成高水平的方案。相反,如果投標方從未在業主所在的領域進行過信息化建設項目或與業主沒有進行充分溝通,那樣投標方只會更多地從自身的角度而不是從業主的角度去組織方案,經常會與業主的需求產生較大的偏離而導致投標失敗。 與業主的交流與前期合作也直接關繫到業主對投標方的信任。一般情況下,業主是不會將項目交給一個自己從未聽說過或了解很少的公司去做的,因為這意味著巨大的風險。相反,如果投標方與業主在前期有過滿意的合作,在投標方實力和技術允可的前提下,在新的招標建設項目方面,業主常常會選擇與招標方延續前期的合作關系。這將使投標方在投標競爭中占據絕對優勢性的地位,特別是在那些與前期合作項目密切相關的新的招標項目中。 2、與第三方產品廠商或合作夥伴的合作 第三方產品廠商或合作夥伴對於投標方投標的支持是至關重要的。在一些大型或較為復雜的項目投標婁中,因為投標資格要求和系統技術復雜度等因素,僅靠投標方的資質或技術實力無法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投標方往往會尋找並與其他具有互補性的合作夥伴進行聯合投標,這樣就可以較好地滿足業主的要求,增加投標方成功的幾率。 對於系統集成項目而言,90%以上的投標都離不開第三方廠商的支持。特別是在一些單純的硬體或網路集成項目中,第三方廠商對於投標方的支持將在投標競爭中占據主導地位。因此投標方能夠得到哪家廠商的支持,支持的力度有多大,將直接影響到投標的成敗。而這又往往取決於投標方的投標資格、自身實力、行業關系以及與第三方廠商以前的合作經歷等因素。 3、投標方案的准備 投標方案的好壞是評標的直接依據。因此要想順利中標,就必須拿出高水平的方案。投標方案多以投標方為主,聯合第三方廠商或其他合作夥伴共同完成。一般包括三部分:商務部分(含投標報價)、技術部分、工程實施及售後服務部分。對於一些較大規模的集成項目,投標方經常將投標報價從商務部分中分出來,專門做一部分。 對於商務部分,主要包括公司資質情況,投標銀行保函,授權書,以及同類項目的工程經歷等內容,投標方可以做成標准材料,在每次投標時根據當時投標項目的不同特點進行局部修改或調整即可。對於技術部分、工程實施部分以及投標報價部分,每次投標之間差別較大,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這也是投標方在組織投標時花費人力、時間最多的工作。 二、投標項目管理的過程 系統集成項目的投標管理對外涉及業主和第三方合作廠商,對內涉及公司不同部門的人員的調度,而且投標限定時間要求比較緊,投標方案撰寫以及客戶聯系等工作錯綜復雜,多變化,根據上述特點,一些投標方開始嘗試將項目管理的理論和方法引入到投標管理中來,將每次投標活動都作為一個獨立的項目,從項目組織建設,項目計劃與控制,項目總結與考核全過程進行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投標項目組 根據系統集成投標項目要求,成立投標項目組,可以打破公司內部參與投標人員(如銷售人員,技術人員,商務人員以及渠道人員等)的交叉領導,與外部資源(第三方廠商或合作夥伴)形成緊密的合作,在既定的時間內,統一目標,落實人員分工與責任,從而保證投標工作的順利開展。 投標項目組一般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下設客戶交流組,技術方案組,商務組等三個分組。在投標期間,所有分組參與投標人員應由項目經理統一管理和調度。 2、投標項目計劃與控制 由於投標工作交錯復雜,如果不制定合理的投標計劃將很難保證各項工作的按時完成。那種認為投標時間本來要求就緊,再花時間制定計劃是一種很大的浪費或毫無必要的觀點是十分危險的。在一些較大規模系統集成項目的投標中表現得尤為突出。 投標項目計劃一般包括各項工作的時間進度計劃,資源分配計劃,費用計劃和應急措施。制定計劃要充分考慮投標限定的時間要求和目前可佔有的資源情況,設定里程碑,找出項目的關鍵路徑,並提出保證關鍵路徑上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應急方案,在此基礎上,其他能並行處理的工作要做到並行處理,越早完成越好。 投標項目的控制一般是按里程碑來進行的。里程碑跨度應根據投標時間的長短,一般設在3-10天為宜。項目經理要按時嚴格檢查里程碑的完成情況,包括某一里程碑工作完成數量和質量,費用情況,人員情況等,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對於未能按時完成里程碑的工作要迅速拿出補救措施。 遞交投標方案後,投標工作並沒有結束。投標方一般情況下還需要根據招標公司的要求對於標書進行答疑或講解。投標方參與較多的招標項目會進行初2-3輪的篩選,招標公司在眾多的投標方中先初步選定2-5家入圍的廠商,與其再進行具體的商務及技術方案的交流後,才確定最後的中標方。 3、項目總結與考核 表面上看,不論是投標失敗,還是經過艱苦的商務談判與業主最終簽訂合同,投標工作都好象暫時告一段落。實際上,從項目運作的周期看,項目並沒有結束,還需要對項目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 項目總結十分重要。由於每次投標工作都會有許多新的特點,而且每次投標工作參與的人都會有所不同,通過認真的總結分析,可以找出各個投標項目之間的成功與失敗的共性和特性,並在已經和將來參與投標工作的人員之間進行共享,可以有效地避免同樣的錯誤一犯再犯,使投標工作每次都能有一個較高的起點。 項目的考核和獎懲是投標項目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一些投標方只重視前期的投標工作,而忽視後期的考核與獎懲。有的只在投標成功後才進行考核。實際上,項目考核並不簡單地是關於發多少獎金或給多大批評的問題,而是在於不論項目中標與否,都要對投標項目組的每個人及每項工作有一個客觀的評價和認可。 但在多數情況下,項目考核是面向最終結果的。一般由公司對於項目及項目經理進行一級考核,由項目經理對投標項目組成員進行二級考核。如果項目中標,一級考核的分數會較高,二級考核的分數相應也會較高。反之,如果項目投標失敗,一級和二級考核的分數都不會很高。 三、投標項目管理的幾個關鍵點 影響投標項目成敗的關鍵因素很多,在這里主要談兩點: 1、重視投標前分析 面對眾多的系統集成招標項目,進行投標前的認真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因為這樣可以確定投哪些標,不投哪些標,哪些標要重點投,哪些標重在參與,從而將有限的資源和精力放在把握性較大的那些投標項目上。那種不加任何分析,有招標文件就買,有招標項目就投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投標前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如公司現有的客戶關系如何,第三方廠商的支持力度如何,公司的技術實力和資質如何,現有的競爭對手情況如何等等,上述哪些方面公司處於明顯的優勢,哪些方面處於明顯的劣勢,劣勢是否可以彌補。這樣就很容易界定公司在投標項目中的處境,以採取相應對策。 2、加強投標價格管理 在系統集成項目投標中,價格是一個可以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對於那些純硬體集成的項目來說,尤其如此。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投標方只是因為投標報價與招標文件要求不符而導致廢標,前期辛辛苦苦的投標努力因此而付之東流,十分可惜。 所以,在作投標報價時,一定要前前後後、不厭其煩地通覽多遍招標文件中所有提到價格的地方,最好能有兩個人分別看。很多情況下,招標文件會在幾個地方提到投標價格,只有把所有這些地方的價格條款串起來看,才會真正知道如何報價,遺漏掉任何一條都可能導致報價錯誤。 投標方之間的價格高或低並不是中標的充分條件,以最高價或最低價中標的例子都有。但總起來看,價格較低或適中並接近於業主對系統的投資估算,將會使投標方在競爭中處於較為有利的地位,特別是在軟硬體配置以及服務條款並沒有很大出入的情況下。 實際上,系統集成項目的投標管理是一項十分復雜而艱苦的工作,而且每次投標基本上都是個案,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投標模式。我們只有在投標工作中積極探索,不斷地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才能有效地提高投標管理的整體水平,才能在競爭日趨激烈的投標中獲得更多的成功。
⑸ 文件中規定投標人必須是廠商或是系統集成商,但什麼都沒有的代理商中標了。
樓主所述情況屬於評委會未按照招標文件進行評標,評標結果無效。
如情況專屬實,應當由原評委會或重新組建屬評委會進行重新評標,具體以主管部門意見為准。
依據1:《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系統地評審和比較。招標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標准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依據2:《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樓主所述不是依據2情況。
⑹ 給他家公司提供產品授權去投標,等這家公司中標後,會不會不採購我司產品有這個可能嗎
一般不會的,因為投標是用你們公司產品投的,如果施工的時候不用你們產品,甲方也不會答應的,當然還有另外一種可能,貼牌,甲方知道了他們就完蛋的、、、、
⑺ 集成商中標後可以更改關鍵設備品牌嗎這樣做違法嗎
我覺得不可以 違法啦。
⑻ 系統集成商在政府項目中標後,能變更當初投標時選用的關鍵設備廠商嗎
廠家可以改,但是設備必須是投標時的設備
⑼ 政府招標采購中,投標商中標後,用戶單位單方面要求投標商更換中標產品的廠家或者品牌是否涉及到違法
一切應以合同為主,合同中如果界定了可變更范圍,而且范圍中包括產品的廠家或品牌,那麼更換是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未界定變更范圍,那麼該變更應該屬於違約,需要支付相應的違約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八條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
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 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9)系統集成商中標後如何提供投標設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四十八條經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採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五十條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⑽ 投標供應商中標後對項目軟體做不了該怎麼處理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
「第六十條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專的,履約保證金不屬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法規不允許中標人變更中標合同,否則需要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