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租賃設備開什麼票
租賃設備可以開具電子或紙質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也可以開具電子或紙質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具體開票情況分以下兩種模式:
- 純租賃服務模式:僅提供工程機械設備的租賃服務,屬於「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服務」。開票時,應稅貨物或商品名稱應為「經營租賃設備租賃」,稅收分類編碼為304050201。備注欄可註明租賃設備的型號、租賃期限等詳細信息。一般納稅人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或1%的增值稅稅率。
- 租賃+操作服務模式:不僅出租設備,還提供操作人員或施工服務,屬於「建築服務」。開票時,應稅貨物或商品名稱應為「建築服務其他建築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為30599。同時發票內容還需填寫項目名稱、項目發生地。建築服務業一般計稅適用9%增值稅稅率,簡易計稅為3%的徵收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或1%的增值稅稅率。
另外,在開具發票時,單位和個人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在申報印花稅時,應根據合同及條款內容性質確定是租賃合同還是建築施工合同,進而按照相應標准計算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