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種設備拆除資質
法律分析:特種設備安裝企業需要辦理相關類別和級別的特種設備安裝許可證,從事特種設備安裝操作人員國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焊工、無損檢測人員等)。
具體要看你從事何種類別的安裝施工,各種類別的安裝施工的許可證要求和操作人員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特種設備安裝(拆除)管理制度》
第三條 特種設備和大型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制定安裝拆卸方案或作業指導書,經設備公司審核批准或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核、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實施。安裝拆卸前還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參加安裝拆卸的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具有操作證和操作能力的人員。
第四條 塔式起重機、纜式起重機、門機軌道、拌合站等設備基礎的設計必須經過論證,由總工程師審定批准後,並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第五條 大型設備和特種設備在安裝/拆卸前,應對設備和裝拆機具進行檢查,確認各部件完好,方可實施安裝/拆卸。
第六條 大型設備運輸前,應對運輸路線進行勘查,對路面狀況及橋梁承載情況作詳細了解,做好防護工作。
第七條 特種設備、大型設備的安裝、拆卸現場必須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督。大型設備和特種設備安裝調試完好後,應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能投入生產。
『貳』 特種設備拆除需要資質嗎
法律分析:從事特種設備安裝操作人員國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焊工、無損檢測人員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三條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實施分類的、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五條 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第七條 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責任制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管理,確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安全,符合節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