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如何做會計處理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會計處理如下:
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 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作為自有固定資產計價入賬,並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入賬價值應為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若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於或小於30%,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 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在租賃設備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應計入租賃設備工程成本。
- 支付融資租賃款:每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應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貸記「銀行存款」。
- 計提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需根據相關規定確定。
- 租賃期滿:租賃期滿,若設備轉歸承租企業所有,應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轉為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出租人的會計處理:
- 融資租賃時:出租人應將融資租賃出租的固定資產在固定資產登記簿上在冊管理,但不計提折舊。收到租金時,開具租賃發票,做出租收入處理。
- 支付租賃款:支付租賃款時,應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貸記「銀行存款」。
- 租賃期滿:租賃期滿,若出租人取得所有權,應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轉為經營用固定資產。若出租人未取得所有權,則進行固定資產清理。
重點注意事項: 在進行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時,應重點關注租賃資產所有權風險和報酬的轉移情況。 准確識別和記錄與租賃相關的各項費用、收入和資產變化,以確保財務報表的准確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