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施工企業會計怎麼做賬
建築施工企業會計做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賬務處理:
1. 購入為工程准備的物資 會計分錄:借:工程物資——專用材料/專用設備;貸:銀行存款。 說明:此分錄用於記錄企業為工程項目購入的專用材料和專用設備,資金來源於銀行存款。
2. 領用及退還工程物資 領用工程物資: 會計分錄:借:在建工程;貸: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說明:當工程物資被領用用於在建工程項目時,需從「工程物資」科目轉入「在建工程」科目。 退還剩餘工程物資: 會計分錄:借:工程物資——專用材料;貸:在建工程。 說明:工程項目結束後,如有剩餘工程物資需退還,需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回「工程物資」科目。
3. 自營工程的賬務處理 領用工程物資: 會計分錄: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貸:工程物資。 說明:自營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時,同樣需從「工程物資」科目轉入「在建工程——建築工程」科目。 領用本企業原材料: 會計分錄: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貸: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說明:如自營工程領用本企業原材料,需同時轉出相應的進項稅額。 領用本企業商品產品: 會計分錄: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貸: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說明:如自營工程領用本企業商品產品,需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
4. 在建工程的理解 定義:在建工程是指企業固定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核算范圍:「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包括建築工程、待攤支出、安裝工程等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注意事項: 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確保會計分錄的准確性和合規性。 對於自營工程和出包工程的賬務處理,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區分和處理。 在建工程發生減值時,應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