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施工中常用的特種設備有哪些
建築施工中常用的特種設備有:
1、施工升降機
施工電梯通常稱為施工升降機,但施工升降機包括的定義更寬廣,施工平台也屬於施工升降機系列。單純的施工電梯是由轎廂、驅動機構、標准節、附牆、底盤、圍欄、電氣系統等幾部分組成,是建築中經常使用的載人載貨施工機械。
由於其獨特的箱體結構使其乘坐起來既舒適又安全,施工電梯在工地上通常是配合塔吊使用,一般載重量在0.3-3.6噸,運行速度為1-96M/min不等。我國生產的施工升降機越來越成熟,逐步走向國際。
2、門座式起重機
橋架通過兩側支腿支承在地面軌道或地基上的臂架型起重機。具有沿地面軌道運行,下方可通過鐵路車輛或其他地面車輛。可轉動的起重裝置裝在門形座架上的一種臂架型起重機。門形座架的4條腿構成4個「門洞」,可供鐵路車輛和其他車輛通過。
門座起重機大多沿地面或建築物上的起重機軌道運行,進行起重裝卸作業。門座呈「」字形的起重機稱半門座起重機,其運行軌道的一側設在地面上,另一側設在高於地面的建築物上。
3、流動式起重機
流動式起重機主要有履帶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全地面起重機、隨車起重機。特點:使用范圍廣,機動性好,可以方便地轉移場地,但對道路、場地要求高,台班費較高。適用范圍:適用於單件重量大的大、中型設備、構件的吊裝,作業周期短。
4、橋式起重機
橋式起重機是橫架於車間、倉庫和料場上空進行物料吊運的起重設備。由於它的兩端坐落在高大的水泥柱或者金屬支架上,形狀似橋。
橋式起重機的橋架沿鋪設在兩側高架上的軌道縱向運行,可以充分利用橋架下面的空間吊運物料,不受地面設備的阻礙。它是使用范圍最廣、數量最多的一種起重機械。
5、升降機
升降機,升降作業平台是一種多功能升降機械設備,可分為固定式和移動式、導軌式、曲臂式,剪叉式、鏈條式、裝卸平台等。升降機通常被用於救援和裝修。

(1)施工用設備哪些屬於特種設備6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1、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狀態、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2、設備運行時,按規定嚴格記錄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3、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4、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5、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按單位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❷ 施工用特種設備
什麼施工?
建築工地嗎?
一般情況下用的:建築升降機、塔吊、架橋機、還有一些壓力容器(儲氣罐、空壓機)等。
❸ 施工現場那些屬於特種設備
壓縮機動設備不屬於,但只要儲氣罐和連接的管道工作壓力大於等於0.1Mpa,容積,管徑大於等於25mm,就屬於特種設備。
❹ 哪些工程機械屬於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回危險性答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前款特種設備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三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應當遵守本條例,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的安全監察不適用本條例。
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❺ 特種設備有哪些 ,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是哪些
共8大類: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前款特種設備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三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應當遵守本條例,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的安全監察不適用本條例。
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九十九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三)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於25mm的管道。
(四)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五)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1t,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六)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
(七)大型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游樂的設施,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
(八)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第一百條 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第一百零一條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工作,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一百零二條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檢驗檢測,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 本條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❻ 特種設備包括哪些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一)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三)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於25mm的管道。
(四)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五)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1t,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六)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
(七)大型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游樂的設施,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
(八)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❼ 隧道施工中有哪些特種設備
隧道施工中有哪些特種設備:
1、通風機、空氣壓縮機、抽水機是少不了的。
2、掘進設備:內石質隧道容常用鑿岩台車或風鑽。
3、裝載設備:常用立爪裝岩機或裝載機。
4、運輸設備:常用梭式礦車(配立爪),自卸車(配裝載機)。
5、支護設備:如噴漿機,錨桿機,以及噴射機械手等。
6、襯砌設備:如混凝土泵、襯砌台車等。有時還要有清危石、支護穩定性監測、空氣質量監測、中線控制測量等設備。長大隧道還會用到探地雷達。
❽ 建築工程特種設備有哪些
建築工程中的特種設備有:塔吊、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高處作業吊籃、附著式提專升腳手架、門式屬腳手架、起重吊裝設備。
特種設備都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應特別注意加強特種施工設備在建築施工作業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範,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而導致群死群傷的重大安全事故。
❾ 特種設備包括哪些
特種復設備安全監察制條例》所調整的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同時也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條例》對上述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等做出了具體規定。
但有關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不適用本條例。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