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來及電動工具的使用遵守自如下規定:
(1)電工應經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作業。非電氣專業人員不得私自裝拆電氣設備,亂接電線;
(2)電工作業時必須穿戴好絕緣鞋、工作服,配備常用絕緣工具和驗電筆。嚴禁赤膊或穿拖鞋作業;
(3)不得超負荷運行,不得用銅絲代替保險絲,不得用醫用膠布代替絕緣膠布;
(4)設備的電源線絕緣必須完好無損,對於移動設備的電源線更應該做好保護,防止受外力損壞絕緣;移動電氣設備時先切斷電源,以防觸電;
(5)使用攜帶型電動工具時應由電工接好線後再用,並要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6)帶電作業、倒閘操作和登桿作業必須有人監護,並按要求懸掛標志牌,登高帶電作業時不得使用金屬扶梯,應使用合適的木扶梯;
(7)設備安裝、檢修中接線必須緊密、牢固,多股線一般應經搪錫或用線鼻子壓接後與設備連接;新裝或檢修後的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測量設備絕緣電阻,符合要求的方可通電試運行;
(8)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❷ 供電安全管理辦法
為規范地面、井下供電管理,保證施工供電的安全可靠性,最大限度減少供電事故發生,經研究決定製定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地面建築施工、照明等臨時用電
1、總則: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加快各項工程的施工進度,爭取良好的經濟效益。
2、目的和使用范圍
實現臨時架設電氣線路及用電設備合理配置、滿足生產用電安全需要為目的。適用於本公司所屬范圍內的地面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一切電氣線路、用電設備的配置安裝、維護、拆除必須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和《施工現場供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4、必須由持市、地勞動安全部門核發的電工證電工上崗操作。
5、配電線路
5.1臨時用電線路必須安裝有隔離開關、總漏電開關、斷路器(或空氣開關)。
5.2架空線路、電纜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設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空線的最大弧垂與地面的距離不小於3.5米,跨越機動車道時不小於6米。
5.3導線的選擇
1、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
2、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於其允許載流量;
3、線路末端電壓偏移不大於額定電壓的5%;
4、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三相四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
零線截面不小於相線截面的50%;
5、為滿足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鋁線截面不小於16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小
於10mm2;
5.4臨近高壓線時,在建工程的外側邊緣與架空現之間必須保持足夠安全操作距離,否則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並持警告牌。
5.5職工宿舍、較潮濕場所的手提行等應使用36V電源。線路架設使用難燃管槽,嚴禁使用花線。
5.6手持電動工具負荷線不得有接頭。
6.配電箱及開關
6.1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門(蓋)必須齊全有效,安全符合要求,並保持有兩人同時工作的通道並接地
6.2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6.3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作出分路標記。
6.4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
7、電器裝置的選擇
7.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7.2.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
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分級分段保護。
7.3總配電箱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一般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25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2s.
7.4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7.5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7.6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
7.7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
8、電纜的選擇
8.1電動建築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
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電纜。
8.2每台電動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裝置外,還必須裝設隔離開關。
8.3電焊機械應放置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行正常後方可使用。
8.5各電動工具、井架、塔吊等與用電設備相連接的金屬外殼必須採用不小於2.5mm2的多股銅芯線接地。
9、防雷與接地
9.1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採用TN-S接零
保護系統。
9.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線(簡稱
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9.3潮濕或條件特別惡劣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採用保護接零。
9.4作防雷接地電氣設備,必須同時作重復接地。同一台電氣設備的重復
接地與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體,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電阻值的要求。
9.5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
9.6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9.7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電機,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電動工具;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配電屏與控制屏的金屬框架;起重機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台等;
9.8施工現場內的起重機、井字架及龍門架等機械設備,則應安裝防雷裝置。
10、安全操作要求
10.1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0.2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0.3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10.4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二、礦井施工用電
1、各單位機電部門必須有一名機電經理分管井下、地面的供電的組織領導工作,一名電氣技術人員分管地面、井下供電的技術管理工作。沒有配備或配備不全的,罰款2000元。
2、機電部要成立井下供電防爆檢查組負責各單位井下防爆設備和供電安全保護裝置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對監管、檢查不力,出現失爆等機電隱患的,按相關文件給予處罰,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3、各單位電氣技術員負責設計本單位的井上下供電設計、規章制度、供電安全措施等編制及安全保護裝置整定工作,並根據生產要求及時調整供電負荷、供電線路及供電設計和整定。現場檢查中發現現場和設計不符的一次罰款2000元。
4、各單位機電部門要成立防爆組負責井下供電設備和電纜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檢查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發放下井合格證。
5、各單位要配備數量充足的防爆員和井下電工,業務熟練,持證上崗。人員不足或沒有持證上崗的一人次罰款1000員。
三、高壓供電
1、高壓線路(地面變電所和井下變電站形成後高壓設備由機電部負責)由機電部負責,主要包括線路的巡查、巡視,掌握線路的運行狀況保證安全供電,各施工單位的高壓設備由各單位負責,要設有一名技術員專管,供電維護班、電工班,具體負責高壓設備的檢查、調整和試驗。
2、地面高壓架空線路、井上下高壓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都要統一編號,要註明規格、長度、容量等數據。機電部要有以下圖紙。
⑴地面高壓架空輸電線路和位置圖。
⑵高壓供電系統圖。
⑶井下高壓電纜和高壓設備安裝位置圖。
⑷高壓供電設備牌板和台帳。
⑸高壓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資料和檢修記錄。
3、五鳳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和施工單位的高壓供電設備,按規定檢修周期和電氣設備的檢修標准進行檢修。檢修後,要進行驗收並做好檢修記錄入檔,現場檢查發現不按規定試驗的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並給予罰款1000元。
4、高壓保護裝置要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裝設、整定、校驗和調整,並由技術負責人簽字,不得隨意調整。檢查發現保護不全、整定不符的一處罰款1000元。
5、架空線路每年要進行不少於二次的登桿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的定期巡視,每年雨季前進行一次全面檢修,遇有大風暴雨和嚴重結冰等特殊情況要及時檢查。
6、井上下高壓電纜每月要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每年一次防銹、防腐處理,在電纜設施處進行其它施工時,施工單位要制訂措施,按程序審批後,由機電部現場核准、落實後,方可進行施工。
7、電器設備使用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直接啟動設備的操作開關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閘三次者,必須補加一次試驗,對試驗不合格者,要及時處理和更換。
8、井上下高壓線路和設備的安裝必須有合理的設計並經有關單位審批後,方可進行。高壓電氣設備在安裝檢修後,運行期間要根據煤礦電氣設備絕緣試驗的規定,進行定期試驗和接地電阻的測定,不合格者,要及時處理。
9、防避雷保護要按照「高壓保護規程」進行安裝,根據《煤礦電氣設備試驗規定》進行試驗和測定。
10、地面變電所,出線上要裝設過流和選擇性的檢漏保護裝置,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變電所的高壓開關,要裝設過流及無壓釋放的保護裝置。上述保護要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裝設、整定、校驗和調整,每年不少於一次,應在雨季前進行。遇有越級跳閘、保護失靈和儀表不準等要立即進行檢修或更換,保護整定值不經過主管技術員批准,不準任意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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