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防洪防迅所需要的安全設施有哪些
1、駐地、料場、庫房的選址,應避開河灘或山洪可能誘發的山體滑坡、崩塌、落石和泥石流地區;對臨時駐地還應修建臨時排水系統和防水設施,以確保職工人身、財產和設備的安全。
2、成立防洪領導小組,組建防洪搶險隊,做到組織機構人員落實,防洪物資及機具配備齊全並建立台帳,備品隨用隨補,始終保持足夠的儲備。
3、防洪工作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堅持24小時值班,遇有重大險情立即報告本單位或指揮部防洪領導小組。
4、 加強對員工的防洪安全教育,並在汛期前結合施工實際情況,制定防洪措施和發生險情後的搶險方案。
5、根據當地汛情規律,確定防洪值班起止日期,並主動與當地水利、氣象部門建立聯絡,及時收聽、收看當地的天氣預報,掌握天氣變化情況。當遇有災害天氣預報時,施工現場應有領導值班,確保出現險情能夠迅速作出反應。
6、汛期內加強工地巡查、信息的傳遞和反饋工作,做好施工范圍內汛期雨中、雨後檢查,一旦發生險情水害,及時組織搶險,將水害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內。
7、做好工地料場周圍排水設施,在施工低窪地點四周提前開挖排水溝,或用草袋堆碼擋水牆,合理布置生產、生活設施位置,以防施工機械、材料、施工現場道路設施等受洪澇災害侵害。
8、 對低窪地域的開挖施工,做到隨開挖、隨封閉、隨回填,保證施工地段排水設施暢通無阻。
9、 防洪搶險的人員要相對穩定,並適時進行防洪搶險演練,隨時處於待命狀態
B. 防洪工程措施
主要有興建調蓄洪水庫、整治河道(疏浚清障)、修築堤防、開辟蓄滯洪區、抽水排澇系統、水土保持工程等,起到調蓄洪量、削減洪峰、分洪、滯洪、抵禦洪水等作用,達到減少洪澇災害損失范圍和程度的目的。
(一)水土保持工程
主要在流域上中游採取生物(植樹種草)與工程等措施(谷坊、梯田地、擋土牆等),減緩降水在地表的匯流速度及減少地表徑流流量與含沙量。這是防洪減災的根本措施。
(二)調蓄洪水庫
在流域的中上游興建大型水庫,能有效地攔蓄洪水,削減洪峰、攔截泥沙,是全流域減輕洪澇災害最有效的工程措施之一。如長江三峽和葛洲壩水庫對減輕長江中下游洪災起到重要作用。又如廣西西江流域調蓄洪水的龍頭水庫有紅水河龍灘水庫和右江百色水庫等,紅水河其他8個梯級電站,黔江大藤峽水庫、桂江青獅潭水庫、柳江洋溪水庫、潯江長洲水庫等也起到重要的調蓄洪水作用。龍灘水庫建成後,枊州和梧州等地的防洪能力都提高到百年一遇的水平。百色水庫建成也將南寧防洪工程能力提高到百年一遇的水平。水庫除了能防洪外還有灌溉、通航、發電和旅遊等綜合效益。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水庫失事也會造成巨大災難,如 1975年河南省石漫灘和板橋兩個大型水庫潰壩,造成淮河中游十多個小水庫潰壩,沿程數縣被淹。
(三)堤防工程
堤防工程能抵禦防洪標准以下的洪水,是一項在一定條件下效益十分顯著的工程,很多城市都獲益匪淺。如南寧市區修建邕江大堤後20a一遇以下的洪水無法侵襲市區,市區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
但是堤防工程具有明顯的局限性,當它選定了一個安全的標准,同時也就選取了一個不安全的標准。現在廣西已建成的堤防的防洪標准都在20a至50a一遇洪水之下。實際上這些堤壩會造成人們的錯覺,認為自己的安全已得到了絕對的保障,對洪水失去了應有的警覺,在土地利用、城鎮規劃等方面都不再考慮洪水因素。因此,一旦發生超標准洪水,一切建築設施、財產甚至生命都會遭到更加慘重的損失。超標准洪水什麼時候發生是難以預料的。所謂20a、50a一遇洪水並非相隔20a、50a才發生一次。該計算是指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相當某一標準的洪水平均多少年有一次,而不是一定要隔那麼多年才發生一次。如柳州在 1988年、1994年、1996年連續三次特大洪水都超過了或接近50a一遇標准。又如梧州市河西堤為20a一遇標准,在1994年被洪水沖破,毫無准備的河西區居民只能丟下身外之物逃命。同時,外江堤防又擋住了內江洪水向外江排泄,造成市區積水成澇,增加排澇工程的投入及運行費用。堤防還會把洪水約束在河槽內,減少行洪斷面面積,迫使洪水水位抬高,因此也就降低了堤防的防洪效益,還提高了下游的洪水風險。可見堤防並不是唯一的最有效的防洪減災措施,在規劃設計堤防時一定要全面評價堤防的綜合效益。
(四)興建蓄洪墾區及分洪道
把沿江低窪地帶劃分出來作為洪水年超額洪水的蓄洪區,稱為分洪區。分洪區平水年可開墾種植,發展生產,如長江中游的荊江分洪區。由於中國人口眾多,分洪區往往有不少人固定居住,在洪水期因為要顧及那些定居居民的利益,就很難啟動分洪區分洪功能。
利用古河道或低地開挖分洪水道,分流洪水,能加快洪水排泄,降低洪水位,減少洪水泛濫范圍。
(五)河道整治
包括河道清障和裁彎取直等措施。河道清障包括開挖天然沉積體,如邊灘、心灘等,嚴禁向河床排土、堆放垃圾及廢渣等,拆除行洪河灘上的建築物如娛樂船隻和柱墩等。橋梁設計必須考慮橋墩對行洪的影響,保證有足夠的斷面面積排泄洪水。總而言之就是設法拓寬過水斷面,加快行洪。
因勢利導,人工裁直彎曲的河道,可以縮短河道,提高河水流速,減少洪水壅積,降低洪水位,同時也能避免河流側向侵蝕造成坍岸潰堤。但由於河床演變、裁彎工程成本及投資效益等方面的原因,並非所有的河曲都可以裁彎取直。如柳州市柳江河段的裁彎取直方案經多次論證,基本上趨向否定。
(六)增加排澇投入
不少城鎮對排澇的投入遠小於堤防工程的投入,因此,堤壩往往擋住了外洪,即因堤內積水無法及時排干而造成城區內澇。排澇工程有:抽排泵站、明渠隧道、興建分布在盆地周圍的內江上游蓄洪水庫等。
喀斯特谷地窪地型易澇區的防澇減災主要措施有:開挖地表排澇溝渠;充分利用地下河排澇;開鑿隧道排澇;發展立體農業以減少坡面水流流向窪地谷地;異地安置搬遷災民等。由於喀斯特地區各個谷地窪地的水文地質條件千差萬別,地下水系統和洞穴系統十分復雜,居民點和耕地小而分散,排澇工程投資效益比太小等,因此,這類易澇區的防澇減災工作十分棘手。
C. 抗洪安全措施有哪些
①嚴重的水災通常發生在河流、沿海地帶以及低窪地帶。如果住在這些地方專,當有連續暴屬雨或大暴雨時,必須格外小心,應注意收聽氣象台的洪水警報,要時刻觀察房屋周圍的溪河水位變化和山體有無異常。特別是晚上,更應十分警覺,隨時做好安全轉移的准備,選擇最佳路線和目的地撤離。
②接到洪水預報時,應備足食品、衣物、飲用水、生活日用品和必要的醫療用品,妥善安置家庭貴重物品,也可將不便攜帶的貴重物品做好防水捆紮後埋入地下或放到高處,票款、首飾等小件貴重物品可縫在衣服內隨身攜帶。
③搜集木盆、木材、大件泡沫塑料等適合漂浮的材料,加工成救生裝置以備急需。
④保存好尚能使用的通信設備。收集手電筒、口哨、鏡子、打火機、色彩艷麗的衣服等可作為信號用的物品,做好被救援的准備。
D. 水利工程的基本防洪建築設施有哪些
防洪堤、泄水槽、溢洪道
E. 地理 防洪措施有哪些
植樹造林
裁彎取直
退耕還草、湖、林
加高加固大堤
F. 防洪有哪些措施來源
1、加強汛期應急值守
築牢防汛安全屏障。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和值班制,完善天氣預警和信息上報制度,確保汛情信息快速、准確傳遞,做到「電話有人接、上報有人答、應急有人應」,對脫崗、漏崗或遲報、瞞報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遇有突發汛情,及時啟動防汛應急預案,迅即派出人員趕赴一線,進行調查、核實和協助搶險救災工作,保障全鄉安全度汛。
2、加大災情隱患排查力度
重點關愛弱勢群體。根據氣象、水文預報情況,超前安排,及早部署,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對重點河段、易發地質災害點、水庫、危房戶、五保戶、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等弱勢群體進行全面排查和登記。
大力宣傳汛期安全知識,指導群眾做好降雨防範工作,發現隱患和險情,及時將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切實保障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3、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工作
提高汛期防禦能力。按照防汛物資儲備規范要求,儲備足夠的帳篷、棉被、應急簡易床、救災應急包、應急燈、救生衣等抗險救災物資,並實行專庫貯存保管,做到物資、管理、人員三到位,確保物資能夠隨時調用。
4、疏浚河流水系,提高泄洪能力
城市建設與水利建設統籌協調,疏浚城市和周邊區域的河流水系,降低河床底部標高,拓寬河道,增大泄洪斷面,注重近期建設,嚴格按照規范標准加強河流堤防建設,提高抗禦洪水的能力。
5、增大滲水地面,減緩徑流速度
增大滲水地面,採用擴大綠地面積,建設滲水道路、廣場等方式,使雨水滲入地下,並減緩地面雨水徑流速度,減緩、減少雨水驟積。同時,在綠地中適量開挖河池水面,納洪、蓄水造景,使周邊街區不受淹。

防洪的管理
包括防洪工程的養護維修和防汛中的調度運用。要求工程完好,汛期能靈活運用;調度運用合理,既能夠滿足預定的防洪要求,又要保證工程安全。主要工作如下。
1、檢查觀測
及時掌握工程設施的工作狀態,如發現問題,即迅速處理。
2、養護維修
對主體建築物進行經常性的維修和定期大修,以保持工程設施的完好安全,保證能在正常和非常情況時靈活運用。
3、防守搶險
汛期對防洪設施組織防守,出現險情時,及時搶護,充分發揮已有防洪工程的作用,保障保護區的安全。
4、防洪調度
根據防洪調度規程,針對可能出現的洪水和防護區的實際情況,按照渡汛計劃和緊急措施方案,對防洪系統中的各項設施進行調度。做到在洪水不超過設計標准時,可滿足保護區安全渡汛的要求;遇超標准洪水則要兼顧主體建築物安全和重要地區、城市的安全,使洪災損失減少到最小限度。
5、防洪法規
用作防洪工作的行為規范,有利於加強工程管理;保護防洪設施安全;發揮防洪系統的效益;調整人們在生產、生活、經濟建設中所產生的相互間的利益矛盾。此外,在管理中還要不斷地進行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
G. 中國防洪措施有哪些
中國防洪措施:
1949年後,為了減輕洪災威脅,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大規模整治江河,制定、修訂江河防洪規劃,開展防洪工程建設。
到20世紀末,全國共培修、新建堤防、海塘26萬余km,興修了多處分洪工程,開辟了行蓄洪區98處,有重點地整治了河道,共修建大中小型水庫8萬余座,大中型水閘2000多處。
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引進防洪非工程措施的概念,加強了非工程措施的建設。全國已建設水情、雨情報汛站8600多處,利用計算機、氣象衛星等高科技手段觀測、預報洪水。已制定頒布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條例、防汛條例等一系列防洪法規。
到20世紀末,從中央到地方已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基礎的防洪體系。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遼河松花江等七大江河皆已初步建成了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為主要內容的防洪體系。在抗禦實際發生的歷次洪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1世紀,中國在防洪措施方面還要繼續更新觀念,進一步實現:
①加強和完善防洪工程措施與防洪非工程措施的密切結合。
②提高防洪工程的運行管理水平,在保證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發揮防洪工程的除害興利和環境生態等綜合效益,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做出更多貢獻。
③加速推廣高新技術,盡快實現防洪措施的信息化、數字化,不斷完善水文、氣象測報手段,提高洪水預報和調度的水平,使防洪工程體系發揮更大作用。
④隨著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防洪措施要不斷增加和日趨完善,以盡量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防洪日益增高的要求。
防洪措施是人類為防禦洪水災害而採取的各種手段和方法。按對洪水的處理方法不同,分為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