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有幾次機會
考試成績有效期為1年。單項考試科目不合格者,1年內允許申請補考1次。兩項均不合格或者補考仍不合格者,應當重新申請考試。
第十九條 考試機構應當在考試結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試成績的評定,並且告知申請人。
考試成績有效期為1年。單項考試科目不合格者,1年內允許申請補考1次。兩項均不合格或者補考仍不合格者,應當重新申請考試。
第二十三條 發證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且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在20日內補正申請資料。能夠當場審查的,應當當場辦理。
對同意受理的申請,發證部門應當在 20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批准手續。准予發證的,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檢驗人員證》;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詳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