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共包括哪些設備
您好,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國家質檢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制定了《特種設備目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修訂<特種設備目錄>的公告》(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4年第114號) ),註明了特種設備的代碼、種類、類別、品種等。
法律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3年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公布根據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決定》修訂)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前款特種設備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② 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的技術中心部門
綜合管理中心負責技術中心的辦公行政、業務流程、質量體系、後勤保障工作,並承擔著技術中心人力資源、計劃財務、檢測業務受理、報告發送、樣品管理和檢測市場開拓,全省檢驗檢疫實驗室檢測業務的管理與協調,以及制定實驗室技術培訓、技術指導、能力驗證計劃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綜合管理中心以「為顧客提供滿意的檢驗檢疫技術服務」作為目標,積極推行人性化管理,努力為客戶提供一體化的優質服務。 農產品檢測中心主要承擔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食品、化妝品中有毒有害物質、致病性微生物、生物毒素、轉基因成分的檢測,動物疫病、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檢疫鑒定、技術服務、風險分析等工作。其中食品安全實驗室、馬病實驗室、禽病實驗室、木薯與植物病原細菌檢測實驗室是國家級重點實驗室。黃麴黴毒素檢測實驗室是國家質檢總局基準實驗室。
農產品中心擁有大批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其中博士研究生8人、碩士研究生16人,在讀博士研究生6人。研究員1名,副高職稱8人。在近幾年的科研工作中,曾榮獲國家質檢總局「科技興檢」一等獎4項,二等獎5項,三等獎6項;山東省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青島市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在SCI和國內核心刊物發表研究論文150多篇,出版專業著作5部。參加國際標准1項,完成國家標准8項,行業標准30項。 現主持科技部課題3項,國家局課題8項。
多次參加FAPAS,FEPAS,AOAC,APLIC CNAL等國內外權威機構組織的實驗室能力驗證活動,並取得優秀和滿意結果;同時受CNAS和國家質檢總局委託,組織全國實驗室黃麴黴毒素及微生物等項目的能力驗證活動。實驗室採取請進來,走出去方針,與英國、美國、荷蘭、日本、新加坡等著名實驗室進行技術合作與交流。還多次接受美國、歐盟、加拿大、日本、韓國、智利、菲律賓、獨聯體、阿爾及利亞等國家官方機構和檢測機構的考察。 工業品檢測中心目前擁有5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機械安全檢測實驗室、棉花檢測實驗室、乳膠製品檢測實驗室、輪胎檢測實驗室、危險品及包裝檢測實驗室;2個區域性重點實驗室:紙張紙漿檢測實驗室、輕紡產品檢測實驗室。以上所有實驗室均通過了中國國家實驗室認可委員會(CNAS)ISO/IEC17025認可。小功率電動機、電動工具及輪胎三類產品的檢測實驗室獲得國家認監委批準的CCC認證產品檢測資格。可以進行電動工具、健身器械、金屬材料、機床、木工機械、電線電纜、電池、紡織機械、電機、家用電器、棉花、紡織品、玩具、鞋類、紙張、紙漿、乳膠製品、輪胎、塑料、橡膠原料、危險品及包裝的檢測、鑒定、科學研究、風險分析、安全認證和相應的信息技術咨詢。
工業品檢測中心目前擁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34人,其中有高級職稱10人,中級職稱8人,博士研究生1人,碩士研究生12人;工作面積10300平方米(其中黃島保稅區8500平方米、瞿塘峽路70號1800平方米);儀器設備544台套,價值4282萬元;年檢測能力達到15550批。 儀器分析中心主要從事進出口農產品與食品中殘留理化分析,工業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檢測,擁有建築材料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實驗室、生態紡織品實驗室、化肥實驗室、食品安全實驗室四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同時是質檢總局指定的總局殘留監控基準實驗室、RoHS檢測機構和進出口塗料備案檢測機構在殘留檢測領域保持了系統內領先的地位。
儀器分析中心共有職工66人,擁有大中型檢測儀器800餘台套,實驗室面積2000平方米。先後開發快速檢測方法154項;獲得總局科技進步獎、山東省科技進步獎、青島市科學進步獎、山東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山東局科技進步獎等科技成果獎勵232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400餘篇,出版專著4本;參加CNAS、FAPAS、AOCS、IUPAC等國際組織的能力驗證計百餘次,均取得了國際組織認可的滿意以上的成績;作為協調人多次組織了全國農葯殘留、重金屬等的能力驗證計劃。多名技術人員受總局指派參加了與歐盟和日本等官方的技術談判,先後數次被總局指定接待歐盟、日本、韓國、美國、加拿大、馬來西亞、瑞士、比利時、荷蘭等國外官方機構的等效評估檢查。 化礦及危險品檢測中心主要從事礦產品、化工品、石油及石油產品、煤焦炭、化學品分類、包裝等的進出口法定檢驗和國內外委託檢測業務及技術合作。
石油及石油產品實驗室1974年開始從事石油檢驗,2000年被國家五部委確定為有關消費爭議的第一批商品檢驗實驗室,2004年被質檢總局規劃為石油化工品國家級重點實驗室並承辦了CNAL T0182燃料油和CNAS T0340輕柴油能力驗證計劃;目前進口原油、燃料油檢驗量在全國各口岸名列前茅;現擁有氣質聯用儀、紅外光譜儀、常減壓餾程儀等。
礦產品檢測實驗室為國家質檢總局規劃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2003年以來進口鐵礦石檢驗量名列全國前茅。編寫的《鐵礦石檢驗技術》由中國標准出版社於2005年發行,擁有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ICP-AES)、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儀(XRF)、X-射線衍射儀、原子吸收光譜儀、球團鐵礦還原膨脹率測定儀等。
③ 安全工程師《管理知識》知識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注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安全工程師《管理知識》知識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供大家參考借鑒,歡迎瀏覽!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特種設備是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我國對特種設備實行安全監察制度,它具有強制性、體系性及責任追究性的特點,主要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體制、行政許可、監督檢查、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等內容。
2003年2月19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頒布。2009年1月14日國務院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修改,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一部全面規范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及其安全監察的專門法規,是我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的法律保障.
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體制
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專項安全監察體制。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以及經濟發達縣的質檢部門設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我國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是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地方是指各級地方人-政府的質量技術監督局。
目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內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內設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各地市設安全監察科,工業發達的縣或縣級市設安全股。各地建立壓力容器檢驗所和特種設備檢驗所。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規體系
目前,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方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法律一行政法規一部門規章一規范性文件一相關標准及技術規定」5個層次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規體系結構。其中,法律層次主要散弊包括《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和《商品檢驗法》;行政法規層次主要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行政規章主要以國家質檢總局局長令形式發布的辦法、規定、規則;技術法規主要由各類安全監察規程、管理規定、考核細則、檢驗規則構成;相關標准則是指技術法規中引用的各類標准。
三、安全監察制度
按照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及進出口等環節,對枝掘吵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全過程一體化的安全監察。目前,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主要建立兩項制度:一是特種設備市場准入制度;二是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7個環節全過程一體化的監察制度。
四、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人員的職責
1.機構的職猛侍責
(1)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特種設備安全法規,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2)制定或參與審定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規程、標准。
(3)對特種設備製造、安裝單位進行檢查,發現違規行為時,責令該單位予以糾正。
(4)檢查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
(5)發現不安全的因素,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要求使用單位解決;逾期不解決,或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有權通知停止該設備的運行。
(6)監督有關單位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和考試,核發合格證。
(7)依法制止無證操作特種設備。
(8)參加或進行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等。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的職責
(1)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特種設備安全法規,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2)對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檢驗、修理、改造、使用、維修保養、
學清洗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違反設備安全法律法規行為時,有權通知違規單位予糾正。
(3)對特種設備的製造、安裝、充裝、檢驗、修理、改造、使用、維修保養、化學清洗活動進行檢查,有權制止無資質或違章作業行為,發現安全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報告監察機構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要求相關單位限期解決;逾期不解決,有權通知停止設備的製造和使用。
(4)監督有關單位對司爐工、焊工、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醫用氧艙維護人員、水處理人員、電梯操作人員、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客運索道管理人員、充裝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有權制止非持證人員上崗作業。
(5)制定或參與審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程、標准。
(6)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方式與內容
(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方式
根據特種設備監察工作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行政許可制度
對特種設備實施市場准人制度和設備准用制度。市場准入制度主要是對從事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修理、維護保養、改造的單位實施資格許可,並對部分產品出廠實施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對在用的特種設備通過實施定期檢驗,注冊登記,施行准用制度。
2.監督檢查制度
監督檢查的目的是預防事故的`發生,其實現手段:一是通過檢驗發現特種設備在設計、製造、安裝、維修、改造中的影響產品安全性能的質量問題;二是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用行政執法的手段糾正違法違規行為;三是通過廣泛宣傳,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法規意識;四是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五是加強日常工作的監察。
3.事故應對和調查處理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同時,要將危機處理機制的建立作為安全監察工作的重要內容。危機處理機制應包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組織和物資保證、技術支撐、人員的救援、後勤保障、建立與輿論界可控的互動關系等。事故發生後,組織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事故。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內容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檢驗、修理、使用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標准和有關規定的情況。
2.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及其他相應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3.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4.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檢驗、修理、改造、使用、維修保養、化學清洗是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5.參加或進行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