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根據新所得稅法企業當年購置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可否稅前扣除
一、適用「抵免」,而不是「扣除」。二、企業實際購置並自身實際投入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貳』 居民企業購置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是什麼意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所稱稅額抵免,是指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叄』 購買的環保設備可以抵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嗎
您好!購買的環保設備是可以抵減企業應納稅額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是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的。
拓展資料: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第一條「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購置並實際使用列入《目錄》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的規定,你公司購買的環保設備只要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目錄范圍內,就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減的,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
『肆』 企業新購進的器具、設備,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4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文件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上述文件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二、根據《關於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信穗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規定:「一、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鬧歲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餘50%按規定在剩餘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三、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規定:「一、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並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內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均可適用該項政策。企業選擇適用該項政策當年不足扣除的,可結轉至以後年度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所稱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執行。
企業享受該項政策的稅收征管事項按現行征管液坦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