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甲供設備不作營業稅計稅額,設備都有哪些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規定:(十三)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綜上所述,甲供材料的價款應並入施工方的營業額中計算繳納營業稅,並由施工方進行納稅申報。甲供設備的具體名單建議納稅人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計價設備材料劃分標准》(GB/T50531-2009),凡屬文件所列設備名單范圍之內的,甲供設備價款不計入施工方的營業額。
② 甲供材料設備,施工單位要注意什麼
1、在合同或技術協議中應有條款:甲供材設備材料表,包括「名稱、品牌、規格型號、主要技術參數、單位、數量」;供貨進程日期及延期條件和責任;驗收交接條件和手續,包括實物和技術資料、供貨商聯系方式;庫存和保全責任;安裝配套組件、專用輔材由甲乙哪方提供,乙方提供的是否另外計價;相互配套的設備供材發生不吻合的,其責任方以及處理程序;安裝調試需要廠商提供支持的,其管理責任和費用承擔;因設計變更、不具備預定施工條件等非乙方因素造成的相關設備材料需要更換、拆除、調整等,其工期延期和費用承擔;保修范圍劃分。
2、施工中注意的問題:預先詳細理解設計資料、了解現場環境和相關其他專業施工的情況,釐清所有甲供材和非甲供材的安裝工藝及其必須滿足的條件,如有異議,盡早與甲方和設計單位溝通協調;做好供貨計劃,應比施工安裝計劃工期起始日提前至少一周,有計劃變動提前與甲方溝通;做好甲供材進場驗收交接記錄,必須有甲乙雙方經手人簽字;建立與甲方之間完整的往來文檔,除記錄與甲供材相關的領用、退換等信息,還應記錄向有關方提交的文件、以及建設方、監理方、設計方的指示和回復;如有些資料難以得到書面簽認,可錄音、拍照(畫面中有現場人員)留存證據。
③ 什麼是甲供設備
合同上分~~甲方(一般是主家)~~甲方供設備意思是有主家提供這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