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工程建設中,進場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數量與外觀檢查的要求有哪些
按照現行國家規范、標准規定,建築材料(含構配件、設備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步驟和要求如下:
(1)施工單位應對進場材料的外觀、包裝、規格、尺寸、數量等進行檢查。
(2)施工單位應對進場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進行核查。當質量證明文件為復印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復印件應當由提供單位蓋章。
2)由經手人簽字。
3)註明復印日期。
(3)當有復驗規定時,施工單位應從進場材料中抽樣復驗,復驗項目根據相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確定;按規定需要見證的,監理單位的見證人員應念族及時到場見證。
(4)對進場材料現場檢查合格、質量證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並經抽樣復驗合格後,施工單位應填寫「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報監理審批。監理人員經現場對實物進行抽查、確認,在「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上簽字後,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1)材料設備如何進行檢驗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分類
工程建設是實現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一種經濟活動。由民用建築和工業
工程兩部分組成:
1.民用建築工程
(1)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築工程的供水、供暖、供電、衛生、通風、煤氣等設備及其安裝工程,以及列入建築工程的各種管道、電力、電信和電纜導線敷設工程。
(2)設備基礎、支柱、工作台、煙囪、水塔、水池等附屬工程。
(3)為施工而進行的場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拆除以及施工臨時用水、電、氣、路和完工後的場地清察態理、環境綠化、美化等工作。
(4)礦井開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氣鑽井,以及修建鐵路、公路、橋梁、水庫、堤壩、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業工程
(1)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的機械設備的裝配,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等裝設工程以及附設於被安裝設備的管線敷設工程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作。
(2)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敗高源備進行單機試運行和對系統設備進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轉而進行的調試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工程建設
2. 機械設備怎麼驗貨,機械設備驗貨標准和流程詳解
一、機械設備驗貨步驟和注意事項
(一)外觀檢驗
1.對設備及外包裝進行拍照記錄,檢查設備的外包裝是否完好,有無破損,浸濕,受潮,變形等情況,對外包裝箱的表面及封裝狀態進行檢查;
2.檢查設備和附件表面有無殘損,銹蝕,碰傷等情況,重點檢查主機,主要配件和主要工作面;
3.若發現包裝有破損,設備和附件有損傷,銹蝕,使用過的跡象等問題,應作詳細記錄,並重點拍照留據,及時向供應商辦理退換,索賠手續.
(二)數量檢驗
1.數量檢查時應以供貨合同和裝箱單為依據,檢查主機,附件等設備規格,型號,配置及數量,並逐件清查核對;
2.認真檢查隨機資料是否齊全,如說明書,產品檢驗合格證書,保修單等,計算機的相關技術資料應包括驅動程序等軟體在內;
3.要注意檢查設備的序列號和出廠編號,必要時可以進行網上核對;
4.認真作好開箱清點記錄,寫明地點,時間,參加人員,箱號,品名,應到和實到數量,如發現短缺,錯發等問題,要及時作好記錄並保留相關材料.
(三)質量檢驗
1.設備加電測試之前,應檢查所接電源,確保和設備電源要求一致;
2.設備應能夠正常啟動,運行期間無故障報錯信息,應對設備進行至少48小時不間斷的加電測試;
3.要嚴格按照合同條款,使用說明書,用戶手冊的規定和程序進行安裝,調試;
4.對照產品說明書,檢查設備的技術指標和硬體配置是否達到要求;
5.設備試運行驗收時要認真作好記錄.若設備出現質量問題,應將詳細情況書面通知供貨單位和負責采購單位.
(四)填寫驗收記錄表
若外觀驗收,數量驗收,質量驗收結束後,發現任何一項不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須得到供貨方代表的認可(簽字,蓋章).
若儀器設備經過測試,其配置和性能達到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要求,應填寫設備開箱清點記錄表和設備加電測試記錄表,作為設備驗收文件的一部分.
(五)提交內容
提交設備開箱清點記錄表,設備加電檢測記錄表,設備開箱檢驗報告.序列號,現場照片等資料均作為驗收的附件提交給部里.
3. 設備、材料外觀質量檢查的重點有哪些
1、檢查設備、材料的標志、封印、備品、備件是否完整無缺。
2、按規定的技術或標准版要求,對到貨設備權、材料的表觀質量進行檢查,對裂紋、防腐質量進行檢查。3、設備外觀尺寸,管口開口方向,內部支撐件安裝質量進行檢查。
4. 建築材料、設備等進場驗收和進場復驗如何進行(節能)
進場驗收——抄對進入施襲工現場的材料、設備等進行外觀質量檢查和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及質量證明文件核查並形成相應驗收記錄的活動。進場復驗——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等在進場驗收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從施工現場抽取試樣送至試驗室進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參數檢驗的活動。
5. 建築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測規定有哪些
建築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測規定如下:
1、材料、設備的進場檢測內容應包括材料性能復試和設備性能測試。
2、進場材料性能復試與設備性能測試的項目和主要檢測參數,應依據國家現行相關標准、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確定。常用建築材料進場復試項目、主要檢測參數和取樣依據可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確定。
3、對不能在施工現場製取試樣或不適於送檢的大型構配件及設備等,可由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等協商在供貨方提供的檢測場所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