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種設備普查人員登記表怎麼填寫
特種設備(普查)注冊登記表
登記表編號:
注冊登記機構 注冊登記日期
設備注冊代碼 更 新 日 期
單位內部編號 廠車牌照編號 注冊登記人員
產 權 單 位 產權單位代碼
產權單位地址 郵 政 編 碼
單位法人代表 管理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使 用 單 位 使用單位代碼
使用單位地址 郵 政 編 碼
安全管理部門 安全管理人員 聯 系 電 話
設備使用地點 操 作 人 員
設 備 類 別 設 備 名 稱 設 備 型 號
設 計 單 位 設計單位代碼
制 造 單 位 製造單位代碼
資格證書名稱 資格證書號 聯 系 電 話
制 造 年 月 出 廠 編 號 適 用 場 合
安 裝 單 位 安裝單位代碼
資格證書編號 項目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土建施工單位 開始施工日期
土建驗收單位 竣工驗收日期
驗收檢驗機構 驗收報告編號
投 用 日 期 維 保 周 期 周 大 修 周 期 月
維修保養單位 維保單位代碼
資格證書號 維保責任人 聯 系 電 話
設 備 主 要 性 能 參 數
檢 驗 單 位 檢驗單位代碼
檢 驗 日 期 檢 驗 類 別 主 要 問 題
檢 驗 結 論 檢驗報告編號 下次檢驗日期
事 故 類 別 事故發生日期 事 故 處 理
設備變動方式 變動主要項目 設備變動日期
變動承擔單位 承擔單位代碼
使用單位:(蓋章) 注冊機構:(蓋章)
《特種設備(普查)注冊登記表》填寫說明
此表為普查和注冊登記共用,做普查表使用時,與普查無關的項目可以不填。所有填寫的數據應代表設備現時的狀態,登記時應由使用單位在表尾蓋公章,同意注冊後,應蓋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的公章。
1、登記表編號:可採用設備類別(T)加年代(四位)和順序號(四位)表示,如2001年所登記的順序為1200台,可編為T20011200。
2、注冊登記機構:填寫負責注冊登記的安全監察機構全稱。
3、注冊登記日期:填寫注冊登記的日期。
4、設備注冊代碼: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代碼編制規則》填寫。
5、單位內部編號:填寫使用單位內部的特種設備編號。
6、廠車牌照編號:填寫廠內機動車輛牌號,其他設備可不填該內容,填寫"-"。
7、注冊登記人員:填寫負責進行注冊登記的人員。
8、使用單位:填寫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名稱或業主姓名。
9、使用、設計、製造、安裝、產權、檢驗單位、承擔單位機構代碼:填寫由有關機構按規定發放的組織機構代碼。
10、使用單位地址:填寫使用單位的縣、鎮(鄉)、街(村)、號(組)等。
11、安全管理部門:填寫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管理的內部機構,如動力處(科)。
12、安全管理人員:填寫負責特種設備管理的人員姓名。
13、設備類別:按電梯、起重機械、游藝機及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廠內機動車輛等填寫。
14、設備名稱:首先按設備代碼所列舉的名稱填寫。
15、資格證書名稱:填寫製造等單位取得資格的證書名稱,如沒有取得證書,可填"無"。
16、設備主要性能:按照設備類別,填寫相應的性能參數。按項目(如運行速度)、參數(如1m/s)橫向填寫。
16-1、電梯:運行速度(m/s)、額定載荷(kg)、層站(單位為個)、提升高度(m)等。
16-2、起重機械:起重載荷(kg)、起重力矩(kg·m)、提升高度(m)、工作半徑(m)。
16-3、廠內機動車輛:運行速度(km/h)、額定載荷(kg)、動力方式(分為電動、內燃填寫)、。
16-4、客運索道:運行速度(m/s)、索道長度(m)、輸送能力(人/小時)、運載車輛形式(分為吊廂式、吊藍式、吊椅式、拖牽式)。
16-5、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線速度(m/min)、高度(m)、額定乘客人數。
17、檢驗單位:填寫進行設備驗收檢驗、定期檢驗、事故檢驗等檢驗單位。
18、檢驗日期:填寫檢驗工作完成,正式出示報告的日期。
19、檢驗類別:填寫檢驗類別,包括驗收檢驗、定期檢驗、進口檢驗、事故檢驗等。
20、主要問題:按有關規定填寫。
21、檢驗結論:按有關檢驗規程規定的要求填寫,如合格、復檢合格、不合格、復檢不合格等等。
22、事故類別:填寫重大、嚴重、一般等。
23、事故處理:結案、未結案。
24、設備變動方式:填寫設備最近發生的變化,如改造、移裝等。
25、變動主要項目:填寫發生變化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等;移裝可填"無"。
26、變動承擔單位:填寫承擔改造、移裝等變動施工單位。
註:所列欄目,沒有該項目的填寫"無此項",無法填寫內容的填寫"無",不需要填寫的可劃"-",不要空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