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8是啥特種設備操作證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Q8,是流動式起重機司機,屬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種類:起重機械作業
作業項目:流動式起重機司機
項目代號 :Q8
Q8不叫特殊工種操作證。
2. 起重機械操作證件Q4和Q8能通用嗎
不可以的。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從事本條例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和無損檢測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取得檢驗檢測人員證書,方可從事檢驗檢測工作。
檢驗檢測人員從事檢驗檢測工作,必須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執業,但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中執業。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應當遵循誠信原則和方便企業的原則,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檢驗檢測服務。
(2)特種設備作業q8表示什麼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相關要求規定:
1、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利用檢驗檢測工作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接到投訴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2、對學校、幼兒園以及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實施重點安全監察。
3、未依法取得許可、核准、登記的單位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3. 特殊工種操作證中作業Q8是指什麼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Q8,是流動式起重機司機。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種類:起重機械專作業
作業項屬目:流動式起重機司機
項目代號:Q8
不叫特殊工種操作證
特種作業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3)特種設備作業q8表示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並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4.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Q8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Q8是:流動式起重機司機
種類:起重機械作業
作業項目:流動式起重機司機
項目代號 :Q8
5. Q8是什麼吊車證
Q8是流動式起重機司機吊車證。
Q8起重機特種作業證書已被國家取消。由於在《特種設備目錄》中沒有汽車起重機屬於移動式起重機范疇,汽車起重機已不再屬於特種設備管理范疇。
Q8是移動吊車司機,所以Q4和Q8不能通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年「補充年特種設備目錄。
明確范圍包括在起重機械的專用設備,如移動起重機不再屬於專業(工廠)年機動車,質監部門出具不再在運營商的移動吊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許可證。
(5)特種設備作業q8表示什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特種設備安全監測要求:
1.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應當通過檢驗檢測,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的生產和使用單位。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單位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2.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幼兒園、火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館、展覽館、公園等公共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實施重點安全監督。
3.未經依法取得許可、批准或者登記的單位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6. q8是什麼特種作業證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Q8,是流動式起重機司機。特種作業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人員、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人員、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製冷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前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作業。
法律依據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包括:
(一)電工作業;
(二)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三)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四)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五)登高架設作業;
(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七)壓力容器操作;
(八)製冷作業;
(九)爆破作業;
(十)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十一)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十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