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違法行為,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是什麼意思
1、這抄句話的意思是你違章襲了,並已經被拍照記錄。
2、違章的處理
1)准備材料。如果只是被電子眼拍照,只拿行駛證就可以,如果是超速違章,要准備行駛證、駕駛證及各自的復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貼條了,要拿著出發決定書和行駛證。
2)去車管所。准備好材料後,去車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違章了,看看照片,然後填寫確認書。
3)交罰款。拿著確認書去車管所制定的銀行去交罰款,去指定銀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一般在自動取款機就可以辦理。
4)如果是在外地違章了是個比較麻煩的事情,一般要在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或車管所處理違章,異地處理的話有兩種方法,一個是自己去辦理,此方法比較麻煩。
5)另外一個是托朋友辦理,託人辦理的話要把自己的資料寄過去。
B. 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了『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記3分)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扣三分的交通違章行為比如禁行、禁停、禁轉。
禁令標志是交通標志中主要標志的一種,對車輛加以禁止或限制的標志,如禁止通行、禁止停車、禁止左轉彎、禁止鳴喇叭、限制速度、限制重量等。
禁令標志的顏色,除個別標志外,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禁令標志的形狀為圓形、八角形、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禁令標志目前有42種。
包括:禁止通行、禁止駛入、禁止轉彎、禁止直行、禁止掉頭、禁止超車、禁止車輛停放、禁止鳴笛、禁止超高、超重等行為,如果違反就屬於違章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2)交通設備記錄了是什麼原因擴展閱讀:
交通違章處理一般流程: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C. 因違法行為,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是什麼意思
您好!就是您的交通違章行為已經被監控攝像頭拍攝下來了的意思。謝謝閱讀!
D. 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這種什麼情
法律分析:就是您的交通違章行為已經被監控攝像頭拍攝下來了的意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這里的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主要是指交通監控攝像裝置及安裝在營運車輛上的記錄儀器所記錄的音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