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低壓帶電工作時應注意什麼
一切檢修和維護工作都應在停電後進行,但在特殊情況下,允許低壓帶電工作,但應注意以下幾點:
(1)工作中應有專人監護,使用的工具必須帶絕緣柄,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金屬的毛刷等工具。
(2)工作時應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並戴好手套和安全帽,穿好工作服。
(3)工作中精力集中,注意周圍的帶電設備,若有高壓電氣設備時,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4)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應採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Ⅱ 電氣設備安全操作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一般電氣安全注意事項 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使用中不準將接地裝置拆除或對其進行任何工作。 2、任何電氣設備上的標示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 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設備的帶電部分。特殊許可的工作,應遵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試行)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試行)中的有關規定。 4、濕手不準去觸摸電燈開關以及其他電氣設備(安全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外)。 5、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電工修理時不得改動電源開關和安全保護裝置。 6、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脫離電源,並進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搶救時應注意防止高空墜落。 7、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後進行救火。對可能帶電的電氣設備以及發電機、電動機等,應使用乾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對油開關、變壓器(已隔絕電源)可使用乾式滅火器等滅火,不能撲滅時再用泡沫式滅火器滅火,不得已時可用干砂滅火;地面上的絕緣油著火,應用干砂滅火。撲救可能產生有毒氣體的火災(如電纜著火等)時,撲救人員應使用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
Ⅲ 如確有需要帶電操作的,需注意哪些方面的規程
(1) 供配電系統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嚴禁帶電作業,緊急情況帶電作業時,需有監護人」(2) 工作前必須經主管部門批准,工作人員有允許帶電作業安全合格證,並 採取一系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3) 工作應由兩人進行,一個操作,一個監護。(4) 監護人員、操作人員均應穿戴整齊,身體不準裸露。(5) 應穿合格的絕緣靴,戴干凈乾燥的手套,並站在梯子或其它絕緣物上工作。(6) 帶負荷的線路不準斷、接。(7) 帶電部位在操作人的前面,距頭部不小於30cm,同一部位不允許二人同時帶電作業。操作人員的左右後側,在1米內如有其它帶電導線或設備,應用絕緣物隔開。(8) 雷、雨、大霧及濕天氣不準室外帶電作業。
Ⅳ 在低壓帶電設備上作業時,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項
低壓帶電作業應注意以下事項:(1)帶電工作應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作業現場至少要有兩個;兩個同桿工作時,只許一人接觸帶電部分。(2)要有專人監護,在帶電工作過程中監護人不得離開工作現場或委託他人監護;若發現作業人膽怯或有其他不正常身心狀態,應令其停止工作。(3)要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穿長袖緊口工作服;嚴禁穿背心、短褲工作。(4)應使用有完好絕緣手柄的工具;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或毛撣等工具。(5)在室外地面上進行作業時,要站在乾燥的絕緣台(架)上操作,人體對地必須保持可靠絕緣。(6)如果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採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線的措施。(7)如果對低壓帶電導線未採取絕緣措施,作業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採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8)作業前應分清火線和地線,選好工作的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後斷開地線;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9)只能在作業人的一側有電;若其他側還有帶電部分而又無法採取安全措施,則必須將其他側的電源切斷。(10)由於低壓相間距離很小,檢修作業中要防止同時接觸兩根導線。(11)在操作中作業人員必須精神集中,特別在接觸某一導線的過程中,再也不許與其他導線和接地部分相碰。(12)帶電工作時間不宜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