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下室設備用房防火分區能超過2000平方嗎
車庫和設備用房是兩個不同的使用功能,在防火分區上劃分的面積也是不同。版車庫的防火分區是2000㎡,權設備用房的防火分區面積是1000㎡。同時車庫的疏散和設備用房的疏散也不同,車庫一般最少兩個出入口,設備用房是需要最少保證一個直通室外出入口,而且在劃分車庫的防火分區的時候是可以包含設備用房的面積。這一點可以詳見《建築防火設計規范》。防火分區:是指採用防火分隔措施劃分出的、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災向同一建築的其餘部分蔓延的局部區域(空間單元)。在建築物內採用劃分防火分區這一措施,可以在建築物一旦發生火災時,有效地把火勢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減少火災損失,同時可以為人員安全疏散、消防撲救提供有利條件。
2. 建築工程中什麼叫設備房間
國家標准《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 50311—2007)中對設備間的定義為「是安裝各種設備的房間,對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而言,主要是安裝配線接續設備」。
具體來說,設備間是在智能化建築或智能化小區某幢建築物的適當地點,設置通信設備和計算機網路設備以及建築群(物)配線接續設備(CD/BD)進行網路管理和信息交換的場地。
對於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來說,設備間主要安裝建築群(物)配線接續設備(CD/BD)。有時,用戶電話交換機、計算機主機設備以及引入設施的配線設備也可以在設備間內一起安裝。
(2)設備房面積超過多少擴展閱讀:
設備用房的安全疏散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098-2009第5.1.1條第4款:建築面積不大於20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3人的防火分區,可只設置一個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其條文解釋為:通風和空調機室、排風排煙室、變配電室、庫房等建築面積不超過200m2的房間。
如設置為獨立的防火分區,考慮到房間內的操作人員很少,一般不會超過3人,而且他們都很熟悉內部疏散環境,設置一個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對人員的疏散是不會有問題的,同時也符合當前工程的實際情況。
因此,對於地下車庫中的變配電室、水泵房、換熱站等設備用房,如果單一面積不超過200㎡,可以認為其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的小的防火分區,有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即可,而不需要設置疏散樓梯。但是,上述用房單一面積超過200㎡(有自動滅火系統可為400㎡),應單獨劃分防火分區且需要設置疏散樓梯。